我一骨碌翻起来,赶紧撑开手看时,蚂蚱早被压得魂飞魄散了。♀言情穿越书更新首发,你只来+
我愤怒了,身体内的冰块开始急剧膨胀。
当膨胀的冰块快要没过我的心口时,我猛地将蚂蚱的死尸朝王少红的脸上狠命地剟了过去。
王少红没有料到我会来这一手,气得眼里冒火。他用手“唰”地抹掉粘在脸上的被剟成肉泥的蚂蚱,疯狗般向我扑来。
我来不及躲闪,当胸挨了一拳,一个趔趄,差点栽倒在地。当王少红第二拳打来时,我已经做好准备。
我一个侧身闪过王少红的拳头,顺势扭住他的胳膊,狠狠地咬住了他的手指头。
王少红疼得狂呼乱叫,另一只手不停地在我的头上“噼里啪啦”地乱抓乱打。
不管王少红咋折腾,我就是死咬着他的手指不放。
“世文,求求你,放开我吧。”王少红终于受不了了,跪在地上拖着哭腔向我求饶。
那时,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像羊倌石娃说的——咬蛇一样咬那小子。
石娃是我小时候逃学时在一块儿玩耍的放羊娃。他因为家里穷,没有上过一天学,但他胆子大、脏腑硬,庄里的孩子没有谁能比过他。
王少红在庄里最怕的就是石娃了。
有一天,石娃从山坡上逮着一条蛇,问我,敢不敢吃。
我怯怯地说,不敢。
石娃拿起一块石头,“啪”地一声敲碎蛇头,扒下蛇皮,挖去肚肠,就着山里的野葱吃了起来。♀
“来,吃一口,挺香的。”石娃将吃剩的蛇肉递到我眼前。
我慌忙往后退了一步,根本不敢碰那东西。
“这可是壮胆的好东西,你只要吃了它,管保你脏腑硬起来。”石娃固执地将蛇肉递到我的嘴前。
我一狠心,抓过蛇肉,闭上眼睛咬了一口。
一股难闻的腥气使我的五脏六腑翻腾了起来。
我“哇”地一声,将咬进去的蛇肉吐了出来。
石娃笑得直不起腰来。
“你一点也不像你先人硬气。”石娃笑完之后,谈嗤道。
我软瘫在山坡上,半天缓不过劲来。
后来石娃听说我常受王少红的欺负,跑来告诉我说,你得咬蛇那样咬那小子。
这次王少红欺负我的时候,我狠狠地咬住了他的手指头,就像那天咬蛇肉一样,我差点咬断了他的手指头。
回家的路上英子对我说,从来没见过你那么凶,还咬人,真吓人。
“以前,我咬我自己。”我忿忿地说。
后来,王少红再也不敢轻易惹我了。他在背地里骂我,说我心阴。也不知咋的,我听到后,心里反倒暗暗发笑。
不过为这事,我差点被学校开除。
“当然记得,我到现在还后悔,当初咋没把你手指头咬断。”当王少红再次提到这事时,我咬牙切齿道。♀
“算你狠。不过你知道当初学校为啥没开除你。”
“莫非沾了你的光?”我讥讽道。
“你脑子还清顺。当初要不是你父亲跪在我叔叔面前求情,你早就去当小羊倌了,还有今天?真是忘恩负义。”
“不可能!”
“你要是不信,可以去问你老子。”
“……”我无言以对。父亲在我心目中,一直是一座山,他咋能做出这样的事呢?这跟英子母亲“哇头婆”为了英子上学而委身王世红有啥两样!
“还有,你知道你是咋当上社请教员的吗?”
“难道这也是你家的恩德?”
“确切地说是英子的恩德。”
我的脑子里“嗡”地一声,里面所有的零件散成一团。
“老实告诉你,那年英子和我好上的时候提出让你当社请教员,后来我托关系把这事给办成了,就这么简单。你好好想想吧,我的大才子。”
“这咋可能?”
“事情都是人干的,要是你有能耐,阎王爷的生死簿也能改。哦,对了,我听说你最近跟少卫缠得紧。”
“这事也归你管?”
“这叫啥话,她是我妹妹,当然我得管。不过我可提醒你,最好离少卫远点。”
“我能吃了她?”
“我是怕她吃了你。”
“谢谢你的提醒。”
“好了,该说的我都说了,你慢慢思谋吧。货郎拼茶客,我陪不起工夫,咱俩就拜拜啦。”王少红说完,像泥鳅一样,倏地滑进赶集的人群里不见了。
王少红走后,我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如果说王少红所说的那两件事都是真的,那我王世文成了啥人呢?
父亲为我出卖尊严,英子为我出卖情感。更可悲的是,我却全然不知。
这些年来,在我的血液里一直暗暗流淌着的,其实是用父亲的尊严和英子的情感换来的耻辱。
一想起这些,我憋闷得快要窒息。
“十一”越近,我越是无法收拢纷乱得一塌糊涂的思绪。
结婚的头天晚上,家里人一个个忙得不亦乐乎,而我躲在刚刚收拾好的新房里呆坐着。
融融的烛火映亮墙上巨大的“囍”字,这使我不由得想起我和英子在银川学校的忠字台前被罚站的情形。
我感到一阵眩晕。
“囍”字下面的八仙桌上,用大海碗做成的长明灯,正静静地燃烧着。长明灯即长命灯,这是象征夫妻和和美美、白头偕老的吉祥之灯。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不由地想起《诗经》里的这句诗。
“难道我要与淑桃这样一个陌生女子厮守一辈子?”一股莫名的愤怒忽然掠过我的心头,我“嚯”地站起来,一把掐灭了灯芯。
烧红的灯花粘在我的指头上,一阵灼心的疼痛。
屋里一下子暗了许多。
我的思绪开始乱哄哄地飘飞起来。
银川河滩那开心的笑声,积石山牧场那风中飘摇的红围脖,还有那月光下静静开放的马蹄莲;喇嘛寺厢房里那飘忽不定的目光,河州城情人岛上那灵魂与灵魂不宁的纠缠,还有那大提琴忧郁的旋律……这些情景,就像漫无际涯的雪片,纷纷扬扬地在我眼前飘落。
英子,少卫,淑桃……这一连串的名字,快让我的脑袋爆炸了。
当庄子口迎亲的队伍燃放的避邪炮响起时,我突然翻起身,冲出新房。
我变成了一只雄鹰,就从老祖宗锁南普差点儿起飞的那地方。
我的轻盈的灵魂带着我笨重的身体,腾空而起。
我实实在在地变成了一只雄鹰——是我久久向往的那种。
我舒展双翅,我就要靠我自己的翅膀自由飞翔。
我穿过漫漫的黑夜,穿过清晨的薄雾。
我首先飞临河州城的上空。
我身下的城市,就像一副巨大的合页,在黄河两岸亮晶晶地打开。从那里面跳出来的高楼大厦,就像城市的丛林,那些蚂蚁般大小的人,在那丛林的缝隙里,来来回回地穿行。
他们在忙啥呢?
他们是在寻找躲藏在那些阴暗角落里的蘑菇,还是在追逐草地上左突右奔的兔子?
难道像河州这样的城市也有蘑菇、兔子?
在那些褶皱般纵横的街巷里,我找到了少卫的家,自从师大毕业离开那里,我再也没有回来过。
那不是少卫吗?她正坐在阳台上拉琴。
这个当年爱吹鼻涕泡的黄毛丫头,怎么喜欢上了大提琴?
少卫眼睛微闭,似乎全部的身心都倾注在她手中那根单薄的弦上。她的面孔冷峻,就像礁岩一样,同周围柔和的环境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她怀抱着那只硕大的提琴,就像搂着一个瘦骨嶙峋的孩子。随着她弓弦的起落,我看见那“孩子”浑身的经络在痛苦地震颤。
多么凄惨的画面。
我感到恐惧,匆匆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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