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与书浓 第一章

作者 : xjy114285lj

这一片苞米地里的苞米快被冬至掰完了,剩下几个留着青胡须的苞米棒子到现在还没成熟。最新更新:苦丁香书屋实话说,她心里盘算着这不是自家的苞米地,才敢如此下手的。

今晚,冬至打算把这地里的苞米全部收仓了,以结束半个月来陆陆续续,提心吊胆得做贼生涯。她自认为是一个摆月兑了低级趣味的青年,做出偷盗的事来实在是不妥。哎,这也是没办法,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却每天饥肠辘辘的度过。早上喝的是苞米面糊糊,稀汤汤的可以照出人影。从颜色上能辨认是苞米糊,从质量上讲就是沸水里加了一把苞米面儿。白天能凑合着过,到了晚上肚子总是咕噜噜地睡不着觉。反正是离不开饿,这日子过得比咱国家十年灾难那会儿还要饥荒。

二十岁上下的年纪,哪能让饿折磨的失去青华?冬至早就盯上了这块苞米地了,因为只有这块庄稼地施的肥多,苞米个大,成熟的早。想必这地的主人家境不错,肯花钱买肥料。冬至也不敢问母亲这是谁家的地,一问就露陷了。反正她在心里想了:要偷也要捡富人家的偷,这才叫劫富济贫嘛。

去之前,冬至站在门前活动了一下手腕和脚腕。做贼,当然要手脚麻利些,月兑险时也好身手敏捷嘛。母亲在门里看见了问:“又要出门了?”冬至眼睛环视四周,意识到自己是站在门坎之外方,头也不回地坚决回答:“我已经出门了。”

母亲这几天觉察了她出门的规律,撇着嘴道:“还早呢!”

冬至把嘴嘟成个菜包样儿,不敢接住话茬。就算母亲发觉了自己要去作贼,这会儿当面锣背后鼓的把话挑明了岂不尴尬?一个没出嫁的大姑娘竟然跑去别人家地里偷庄稼,逮住了还了得。倘若她母亲默许了她这种行为不去阻拦,也实在是品德不怎么高尚。

冬至迈着大步走向那块庄稼地时,天已经擦黑了,身后留下一片墨绿色的小丘陵。苞米地里的苞米杆子青幽幽的,微风吹过来摇摇曳曳。饱满但未成熟的几颗苞米静静的呆着,等待冬至的光临。风掠过吹起她齐眉的刘海,露出短而浓的眉毛。在出发之前,她还在屋里看《论语》,现在却要去做违背伦理纲常的事儿来。为此,冬至心里有很深的内疚感和矛盾感,步履走起来沉重而犹豫。她觉得自己背负了罪恶之名,两只手不自觉的攥成拳头,咬牙切齿,要想把那“罪”撕咬碎。

中午只吃了一个苞米饼,咬牙的时候她觉得前胸贴后背的饿意袭来,恨不能再自己肠子消化掉一截儿才好。饥饿让冬至减少了心中的罪恶感,她想:人连游走世间的躯体都不能存活,还有什么道德之说,还有什么有辱圣明之说。让鲜活的生命枯竭死掉才是罪恶而不能原谅的。

这样想,她又恢复了刚来之初的坚定。象出入自家庄稼地一样,穿梭进苞米地里寻找粮食。那三颗苞米棒子见到冬至,早就欣喜若狂了。不为别的,因为真正的主人快一个月都没来地里瞅一眼了,打它们长成小棒子开始,就常见冬至来关照它们,都把冬至当成自己的主人了。它们随着苞米杆在风中向冬至招手,胡须飘飘,冬至也就毫不客气的把它们掰下,没有一点怜惜之感。

说起来也怪,来时路口的地里苞米已长成了大个头儿,冬至却没有就近去掰两个,非要把这块地搜个精光。是因为这块地环境居于中间,不易让人查觉?还是冬至死脑筋,不具备做贼的经验,只对这块地情有独钟?

:“还没长熟就把它掰了,可惜呀!——”在冬至正在对一颗苞米下手时,有一个男子在她身后月兑长了声音说。

:“人都快饿死了,那还管它熟不熟啊。”冬至只管急着拨开苞米衣查看果实的颗粒长得是否饱满,下意识地回复了那声音的来源,自然得就象路人和地主人拉家常一样。

:“这是你家的地啊?”那人又问了一声,一束电筒光照射过来。

冬至这才意识到危险,吓得将手中的苞米掉了一个在地上。转头来慌慌张张地回答:“不……不是……啊,是的,是的。”惊慌之中见来人是一个头高挑的年青人,眉眼长得器宇轩昂,与庄稼户不是一路人。这样一位书生气质的人,冬至在村子里从未见过。或许是路过,或许他也穷困潦倒的要行窃?瞧他年岁和自己差不多,若真是贼,这块地已没什么可偷的了,他来就是为了捉住自己吗?冬至胡乱猜测。

:“那你这是要干什么呀?正是苞米的成熟期,这会儿提前都给掰光了,今年还有什么收成呢?”他问道。说他是贼,他却很镇定,笑容始终挂在嘴边。难道他得了孔乙己的真传,作贼都是斯斯文文的,面孔还长成正人君子的模样?

冬至有些恼火,借着还未褪去的晚霞,拿眼扫了扫这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家伙。心想:我饿得命都快没了,脖子细的快断了,你难道看不出来吗?如果不是你家的地,干脆闭起一只眼睛走开算了,我也不是打算长期靠偷苞米过活的人。

这似乎不能怪这个女孩子臆测他人,身体为了适应饥饿状态生长,产生了脆弱的心理。带着敌意和愤怒,甚至有驱赶意味的眼神,她问了一句:“这是你家的地吗?”

年青人笑笑代以否定。他不生气,反而给出建议:“如果你要把苞米带回去煮着吃的话,风险有些大,村头站着一帮子人在闲聊,捉住了不好。”这话里已经明显的肯定了冬至做贼的行为。不待冬至上前辩解,他又开口了:“从理论上讲,生物在自然状态下会更有营养,外界的干扰,如烹煮加热呀,反而会让维生素流失。”

“状况分析的这样清楚,还是个有学问的贼。”冬至心里想道,嘴上却毫不客气说:“人类早过了饮毛茹血的时代,我还是吃熟食为妙。你看这青翠的苞米叶子是不是更有营养呢?要不你吃两片看看。你按照科学的方式来生存,是不是就和猪牛羊这些家畜一样欢实?”

他显然一愣,没想到对方这么灵牙利齿的。既而神情缓和过来,知道仅凭几分钟的交流怎能和她建立起良好的友谊。况且一个“贼”对外界都是树立敌意的,谈话真的没有必要深入下去。他依然不气恼,正色劝道:“我是一番好意。按我说的做,万事大吉哦。”

说完,转身准备离开。冬至怀抱三颗苞米站在那里看他转身的背影,被墨色霞光照得高大完美,彷如披了一件铠甲似的闪闪发亮。她还从未这样欣赏过一个男子的背影,瞧着他走动的脚步流动出的旋律,心绪陶醉了。思索了几秒,她突然间觉得自己完全是不知好歹,即将要失去一个对自己死心塌地的同道好友。她后悔了,张嘴“哎”了两声想唤住他,声音却微弱没有召唤力度。当她闭上嘴的时候,上下牙齿已经咬在青苞米上,汁浆灌满口腔,甜甜的浆液顺着喉管流淌到胃里。

以为他就这样离开了,奇怪的是他走了一截路,猛地回头双手拢在嘴边喊:“我想起来了,这块地是谭四方家的。”这让冬至听了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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