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达纳,遗世之西北域,火红的桑洛开遍一地。
芳草萋萋,旷远的草原响起牧人嘹亮高亢的歌声,天地辽阔,回响万里浮云。
生活于此地的银昼一族,虽名义上属昼类,却与世无争,在南北二域对峙的夹缝中过着无忧的生活。
“驾!驾……”
远方渐传来疾速的马蹄声,一袭紫衣在草原上策马而行。她裙裾翻飞,一头如水的银发在凛冽风风中纷扬而起。
“卡琳,停下!”
声音从后方传来,女子青碧色的双瞳微微一闪,并不回头,只是扬鞭加快了脚程。
策马变成了追逐,一匹黑色骏马奔驰而来,瞬间迎头赶上。
“卡琳,和父亲比骑术,你还差得远啊,哈。”
“是是,但比到族里的毒术,倒还是我厉害!”女子侧脸笑了笑,手中几只金针顺势甩出。
“啊——”马上年迈的男人闪身躲避,差点跌下马,回神才看见针停在女儿手中。
“哈哈,再见。”
“喂!卡琳,听父亲一声劝,去见见达都,和他好好谈谈!”看着女儿离去的身影,男人无奈喊道。
卡琳策马前行,不知是因为甩开的距离太远还是错觉,父亲的语气竟接近恳求。
算了,还是去一趟吧。
她调转马头,一个回身后,马蹄朝着草原边境奔去。
一路风行,并未走远,路边一个陌生的身形映入了视野,那人萎顿在路旁,看着她打马而来,缓缓伸出手。
骏马也似有了灵性般,减缓了速度,女子的目光正好与地面的人触碰到一起,凝望一瞬,她微微一笑,交错的瞬间亦伸出了手。
两手相握,地面的人被拉起,纵身跃到马背上。
陌路人难得的默契,不问过往与来历,他们迎风合乘一骑,一路奔驰在桑落花开的草原,哒哒的铁蹄响起动人节奏。
然而仿佛那一跃后这人极尽疲惫,靠在女子背后进入了浅眠——如孩童般没有任何防备与隔阂,他从未知的空白中走来,沉静如水。
一瞬,她感到从未有过的宁静。
“喂!”
闻声,他在风里微微睁开眼。
“你叫什么呢。”
他想了想,似乎想了很久才想起,他说我叫亚迷。
“亚迷。你不是本族人?身上有灵体的气息呢。”
“是吗。不知道,好多……不记得了。”
“哈,有趣。灵体,你瞧着真顺眼,愿意做本小姐的奴隶吗,这样父亲会同意收留你。”
“好。”
……
“奴隶亚迷,先在这里待命,等我。”她勒马停步,朝身后的人笑道。
“嗯。”男子安静听话得古怪,让人错觉有孩童身上的稚气。
她从马背掠下,望向草原边境的那片冷杉,树丛中,已有一个人的身影站在那里。
将赴约的地点安排在这个偏远之地,就已经令人反感了,现见到那人,女子眼中浮出莫名的冷意。
“呦,我们银昼一族的卡琳小姐,终于是见到你了,现在见你一面真难,记得小时候可不是这样。”达都一身本族人正装,站在面前绅士地拘礼,嘴角勾起一个斜度。
“是,小时候我就讨厌你,还常欺负你,见谅了。”女子脸上堆起笑容,眼中却不见笑意。“客套话就免了,提亲就更免了,达都,我已经说的很明白。”
“可是卡琳,我喜欢你。”
“你喜欢我什么?”
“这个啊。”他伸出手,指尖抚过面前女子的唇角。“卡琳,你太美,美得……都让人窒息了,族里的任何男人都想得到。”
“是吗。”卡琳不躲闪,轻轻道,“那你,凭什么要我。”
她的笑容格外好看,抬手抚过男人停在脸上的手,指间轻点,男人脸色在接触的瞬间变了,手如触电般缩了回去。
“你!连我也下毒!”
“对不起了。本小姐不自诩什么清丽佳人,可也是族长之女,达都,你可是西部落的长子,要什么女人都有,要是一个**罪丢了名声可不好。”
男人不甘喘息着,绷紧的手背青筋凸现,他捂住中毒的手,深深地看着面前的女子。只是顷刻间,男人果断地抽出腿上的匕首,一刀砍下了中毒的右手。
“哦?一手换一条命,确实是值得。”见此状,她眼中露出讥诮之色。
男人俯身捡起地面的断肢,脸上已不见了痛苦,他低低笑道。“卡琳,你会后悔。”
“随便。”
转身,她向远处自己的坐骑走去。只见马背上,那袭蓝衣静静等待着,他双眸澄澈,仿佛自己的一生,都将静止于这一刻。
她想,也许这样被人等待,是一种幸福吧。
这一日,银昼一族的族长之女从哥斯达纳的边境带回一个陌生的男子,唤作奴隶亚迷,他来历不明,一身外族装束引起了族内大众的非议。然而任何人都知道,族长之女向来性格刚烈,反叛又特立独行,也不敢再说什么。
天地碧色,浮云遮眼,哥斯达纳草原美丽如初,只是多出了两个频繁的身影。她教他骑术,教他学会族里男人的舞蹈,教他识毒,再教他解毒。
他如白纸,那就由她来着这色彩斑斓。
她在草原上奔跑,火红的桑洛沿路铺展,融入碧色的双瞳。
“亚迷,你没有记忆,却比他们强多了。”女子侧身,脸颊的几丝银发在风中轻轻拂动。
“你知道南域么,传说,很多人都未找到这个消失十几年之久的地方。有一天,我将找到消失的南域,获得镇域之宝——双玉。银昼一族拥有秘传的毒术,加上它的力量,我们在夹缝中生存的族人便会得到庇佑。”
他颔首,看着她,脸上的笑意一如往昔。“小姐,你做得到的。”
她高兴起来,转身轻轻拥了拥面前的男子。“亚迷,你是个好奴隶。这里能成为你的记忆,多好。”
只见女子伸手,与他十指相握。手中传来滚烫的刺痛感,抽离之时,一朵黑色蓓蕾的纹路刻印在掌心,如同与生俱来的印记。
“留下来吧。”她说。
男子一愣,一时如孩子般无措,他看了看怀中的人,终展开一抹淡淡的微笑。
“谢谢你,小姐。”
你将路边那个落魄不堪的我收留,你让我慢慢领略这场起伏的重生,你教会我,看到了我不曾看到的世界。
这场不明过往的失忆,是不是恰到好处,恰到好处地变成了幸福。
那个奴隶不明白,这样的念头即是奢望。然而奢望不能守护,戏散曲终之时,所有平衡将破碎。
时间如水逝去,短暂的平静划破,西北域银昼一族发生一场史无前例的内乱,听闻西部落之子弑父篡位,笼络族人,自成一派与本族公然分裂对抗,眼看整个哥斯达纳化作血场一片。现西部落首领提出,若双方联婚互示友好,愿维持对立现状,停止干戈。
首领的名字,叫达都。
没有人在草原上再见到那两个身影,只是传言,族长之女听到开战的消息后,面色镇定沉静,一口向父亲答应了婚事。
而她身边那个奴隶,在草原上等了数天后却不见主人踪影,也就再也未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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