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我到意大利已經快一個月了。其實不是不知不覺,只是我刻意讓自己非常忙碌,忙碌的忘了時間。
第一天我是當地時間下午抵達的羅馬。
那天我早上打電話給羅喬,我突然的告訴他公司有個緊急的團隊在北京遇到問題,我要趕去處理一下。
羅喬听了說要去機場送我。有時候,我大而化之,可是這次我卻經過了精心的計劃,我一步一步,算的靜靜細細,羅喬真的來機場送我,所以我事先買了去上海去北京機票,羅喬送我的時候囑咐我到了一定要給他打電話。
我也打了,這是我最後一次听到羅喬的聲音,電話里他的聲音輕沉,帶著磁性,像要把我吸進去。我收回我的不舍,還是堅決的掛了電話,我拔掉了電話的電池,把電話卡扔進了最近的垃圾桶,對著垃圾桶發了一陣呆,撿破爛的老太看了我很久。
然後我搭乘北京去羅馬的機票,飛機上,我不顧周圍的旅客奇怪的眼光,空姐不停的到我身邊關照我,可是我還是忍不住,在位子上一直流淚。像是要把一輩子的眼淚都流盡了。
開始的幾天,我忙碌找房子和倒時差。不得不說很多事情都安排的很好。
我的同事是一個四十幾的意大利帥哥,我一直不會念他的名字,到嘴里就不知道怎麼發音,最後他和善的說,就讓我叫他JIN,我說這個發音在中文的意思是GOLD,他說這也不錯。
意大利出帥哥可是世界有名的,走在馬路上到處都是英姿挺拔的漂亮小伙子,分明的五官,湛藍的眼楮,金黃的頭發,白皙的皮膚。可能是因為我看羅喬看多了,這些帥哥們在我身邊走過,我總習慣于比較,最後發現還是羅喬比較耐看。
GOLD說,怎樣區分意大利男人和其他國家男人。
我看著他,在黃色人種眼中的白人,我感覺都差不多。
他說只要看,那些頭發少的就是意大利人,然後他指了指自己半禿的頭頂。我笑著。
在這里的辦事處,其實一切已經開始正常運作。開始的一段時間我在搜集網上的資料做線路規劃的草稿,然後我帶著我的旅游路線計劃,走遍了整個意大利,這算不算假公濟私。我這一路的旅程,讓我心境平和。
我去了斗獸場,萬神廟,走來羅馬的路上,每條街道,每座橋梁都留有當年文藝復興的味道。
我去了奇跡廣場,看著比薩斜塔,想著當年的伽利略就是在這里推翻了亞里士多德的自由落體論。
我去了COMO湖,沿湖經過一個一個小鎮,看著岸邊的中古建築,還留有當年西班牙人留有的氣息。在阿爾卑斯山脈流下的冰涼清澈的湖水映襯下,在一路的花香鳥語的襯托下,讓人感慨萬分。
每當我一個人舉著照相機,在這些景色中留戀的時候,我都感覺是羅喬陪我走著這一路。當晚上我回賓館,或者結束一段旅程回到家里我都會再一次整理我的照片,照片中沒有我,有的只是我一路下對羅喬的思念,延綿流長,從來沒有停息過。
旅游線路的規劃做的相當順利,我把計劃書發到國內,不久我們的第一個團隊就順利出發了。這是我離開中國後的三個月,再一次親切的見到一大批老鄉。雖然說現在中國人的腳印已經踏遍了世界各地的每個角落,但是團隊的人卻不一樣,我會陪他們聊家常,幫他們看行李,帶他們參觀,陪他們整個行程,像是我又走過一遍一樣。
有一天,我又翻開我的旅游日記,看著這些照片中的人,物,景,我一時的感觸,開了一個博客。從那天起,我的夜晚不再寂寞。
每上傳一張照片,我都會留下一段短小的留言,一些只字片語寫著我所感觸的人,物,景。
我時不時的上傳照片,後來還會上傳一些帶團的照片,那些情侶,夫妻,玩伴的笑臉,讓我的博客豐富多彩。
不知什麼時候的我的博客竟然已經有很多粉絲,好像快沖破了百萬,我對這些都不得而知,直到有一天我接到一個陌生的電話,我看著我的來電顯示,竟然來自中國。上海。我猶豫著是不是要接這電話,可是電話不停響,最後是GOLD幫我接的。
原來是一家旅游雜志的編輯,他想給我做個訪問,有關我旅游博客上的故事,那是我才知,原來我的博客在國內已經有了一點知名度了。
那天距離我離國已經快兩年了。
為此,我專門開了個微博,那天的訪問在晚上,吃完晚飯,我坐在電腦面前,我整理一些往日的照片。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習慣了自己整理筆記,想到以前我是從來不屑于做這些事情,覺得特別麻煩。我現在似乎在按照羅喬的方式這樣生活著,我感覺另一個羅喬在我身體中慢慢生長。
「蕎麥?你好。」對方問我。
我的博客名字叫蕎麥,這個意思只有我自己知道,喬是羅喬的喬,麥是MY。我也和他回了一句問好。
當天的在線采訪,還有很多粉絲在一邊觀看,也有提問,我的手不停的敲擊著鍵盤,參訪一直持續了將近四個小時。
後來他問我,「為什麼你微博里沒有自己的照片呢?」
我笑了一下,「每張照片都是我自己,都有我的影子。」于是我上傳了一張影子的照片。
有一天下午在自己門口前拍的人影的照片,對著我住的公寓,那天陽光非常好,我看見我的人影正好倒影在白色門欄上,一道一道,非常有感覺,就照了下來,
「這個人影是你嗎?」
「是的。」
「正如我們所猜測的,蕎麥是個美女啊!」我想他是想跟我套近乎才這麼說的,我活了35年,可從沒人說過我漂亮。羅喬呢,他也沒有對我的外表有過什麼評價。他就說喜歡了就喜歡了,無論美丑,就是喜歡了。
「呵呵。」我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
「問一個私人的問題,蕎麥結婚了嗎?或者有沒有戀人呢?」
我停頓在那里,不知道怎麼回答,可是微博里的回復卻不斷的催促著,有粉絲在哪里回復,「麥麥的男朋友帥嗎。」我不知道原來他們給我取了這樣一個昵稱,「麥麥有小孩了嗎?」「好想看看麥麥的男朋友長什麼樣。」
我想如果我傳張羅喬的照片給你們肯定讓你們當場嚇暈,不是,是當場迷暈,不過羅喬是我一個人的羅喬,我怎麼能讓把他和別人分享呢。
我低頭看著我無名指上的戒指,微微的笑著。開始點擊鍵盤。
「嗯,我結婚了,在兩年前的一個晚上,他牽著我的手,我穿著白紗,頭戴白色花環,上面是一朵朵綻放的美麗白玫瑰。我們握著手,站在城市的最高點,只有我們兩個人的婚禮。」
頓時一片嘩然,有人發出笑臉,有人送出祝福,還有人發了張哭臉,「好浪漫,我要哭了。」
那個編輯也回復了,作為媒體人的他當然不會像那些粉絲們這麼激動了,他需要的抓住要點,「那蕎麥,如果這個時候分享一張你們的結婚照,好嗎?」
我看著屏幕發了會兒,或許我受著熱情的誘惑,或許我真的寂寞太久了,或許我太想羅喬,我此時覺得可以和人分享,真的很高興,雖然很多事情不能明說,但是,積壓在心里多年的想念,我在猶豫很久以後,上傳一張照片。
照片中沒有人,只是我的左手,是我剛才走到窗前,透著陽光,對著自己的手拍的,無名指中的戒指,雖然只是簡單的鉑金戒指,沒有任何花俏的花紋,這只戒指在我手上戴了兩年,已經被磨的非常圓滑。照片中的戒指在我的手上閃著幸福光芒。
"哇,麥麥,你真是。"「麥麥啊麥麥,我們愛你。」
最後編輯在一大串祝福和驚嘆中被淹沒了,我們的采訪也在凌晨時分結束了,我在打開我的博客,留言飛的漫天。我回憶我在意大利的兩年,我再一一瀏覽我這兩年走過的旅程,沒有羅喬的兩年,在這個虛擬的空間,豐富多彩的旁邊是我空蕩蕩的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