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第四章31.小華為小姨打官司(2)
31.小華為小姨打官司(2)
三天後,周老板接菊華到鎮政府,來到民政助理辦公室。周老板看到辦公室里,除了民政助理外,還有小華也在,心里就有些緊張起來。馬上強裝笑臉對小華說,外甥女你什麼時候回來的?
小華沒理他,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對他說,我現在劉菊華的法律顧問。然後,向周老板亮了一下她半年以前就獲得的律師資格證。小華說,按法律規定,夫妻一方身體有病,另一方不能提出離婚,這你懂不懂?
周老板說,這我懂,但我們離婚是你小姨自己先提出的。
小華說,你心里肯定清楚,為什麼我小姨同意首先提出離婚。見周老板說不出話來,小華又說,現在暫且不追究她為什麼首先提出離婚,但不管誰首先提出離婚,對財產的分割是同樣處理的。
周老板說,我不是答應給她一幢別墅,還給她100萬元錢了嗎?
小華說,你認為已經給了不少了吧,在常人眼里看也確實不少了,但這不符合法律規定,夫妻關系存在期間的財產是共同財產這你懂不懂?
周老板說,可我們結婚後,你小姨沒有工作,都是我創造的財富養活了她。
小華說,這不是理由,再說小姨還為你生養了莉莉呢。你們要離婚,你必須分割一半財產給小姨。
周老板說,我現在其實也沒有多少財產,我還有很銀行貸款,還有不少債務。
小華說,我已通過銀行對你的賬戶作了調查,你的公司注冊資金就有1000萬元,你的房產的固定資產有2500多萬元,去掉你的貸款1200萬元,你在上海的那幢別墅價值300萬元,你現在的資產至少還有2000萬元,你給小姨一套別墅在太倉本地價是100萬元,你至少還得給小姨900萬元,才能辦好離婚的財產分割。
周老板的臉黃了,他說,我現在的手頭也沒有那麼多現款,能不能緩一緩,等我把這批房子賣掉再給。
小華說,你如果現在就辦離婚手續,必須先辦好財產分割。
周老板手頭還有500萬元流動資金,他怕被小華查出來夜長夢多,還是同意給菊華一幢別墅和900萬元的現金支票,辦好了離婚手續。但他想想實在太心痛了,自己大半輩子的心血就被菊華分去了近一半。但他也只能這樣了,誰讓他踫上了這個懂法律的外甥女呢?
周老板與菊華結婚後,沒有和二女乃結婚,他接受了和菊華離婚分割財產的教訓,不想與二女乃結婚後,將來再離婚被分去自己的血汗錢。但二女乃也是個厲害人,因為她為周老板生了兒子,雖然同意暫時不結婚,但她想盡辦法,管住了周老板的經濟大權,並把上海別墅的戶主也偷偷改成了她的名字。兩年後,當他掌握了周老板的800萬元錢財,便瞞著周老板賣掉了價值300萬元的別墅,和周老板的年輕保鏢一起攜款私奔了。只給周老板留下了未滿3歲的兒子。
周老板從此把世事看穿了,他心灰意懶,把建築公司注銷了,將剩余的300多萬元錢在太倉城里買了幾處門面房,靠出租門面房收租金度日,雇人撫養兒子。他在鄉下又無所事事,成天混跡于賭場,又經常酗酒,跟人大賭。沒過兩年,他不但輸掉了鶴塘鎮上的別墅,還輸掉了太倉城里的門面房。走投無路之下,他一頭扎進了陽明河,結束了他富裕和風流的一生。可惜,5歲的兒子成了沒有父母親的孤兒。後來,還是病情有所好轉的菊華動了惻隱之心,收留了這個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