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瑾即將十歲那一年,自這一日起,他便成了百花樓名義上的少主子。眾人對他的稱呼,除了兩位母親仍是叫他「阿瑾」,其他人等,都只敢稱他為「瑾公子」,因為媽媽曾發過狠話,誰敢對阿瑾不敬,便是不把她放在眼里,那她絕不會手軟。
眾人迫于媽媽平日的積威,再加上阿瑾漸漸冷峻的臉色,知道這少主子日後是會當家作主的,便一個個也都老實恭敬地認了這個新主子。偶而有個別不服氣的,也不敢稍有微詞。只因上次那多嘴的翠兒暗自嘀咕了幾句對阿瑾大不敬的話,被人傳到了媽媽耳中,便被媽媽狠狠教訓一頓,直接從姑娘的身份,貶到廚房做了粗使婆姨。
而象以前與他一起混的幾個小廝,阿瑾直接用拳頭解決了問題。男人只服有本事的人,對于他們這種粗莽漢子,拳頭無疑是最好的談話方式。
阿瑾身上的短褂,也已換作了長衫。連發髻也有丫頭給細細梳好。待眾人見了從頭到腳,煥然一新的阿瑾,才不得不承認,他果然是與自己不同的。那氣韻風度,乍一看,已頗能唬得住人。
可是,媽媽既已下了決心,把阿瑾當少主子培養,自是不想讓他沾染上半點那些樓里常客公子的惡習。所以,平素對他教管極嚴。若有背書不及時,或是功課沒有完成,哪項技藝長進不大,都被會嚴厲地責罰。還好,阿瑾自己也頗勤勉,自從知道了身世,心中一直憋著一股勁,並沒有因為一時的翻身就得意忘形。
待他長到十六歲那年,已是各方面都拿得出手的翩翩佳公子。樓里姑娘們瞧他的眼神越發炙熱。可已初通人事的他,已被兩位母親教導過數回,樓里的姑娘踫不得,酒色最是消磨意志。酒,媽媽雖不給他沉溺的機會,但酒量,卻已讓他慢慢練了出來。甚至連,媽媽也曾挑了個干淨的丫頭,蒙了臉,送進房中,負責教導他通曉男女之事。
事後,他還曾紅了臉向媽媽打探那丫頭是何人,媽媽卻淡淡道︰「昨夜,她只是教你如何用身體取樂。這樓里任何一個姑娘都可以給你這種快樂,但是你切不可沉溺于,否則將和樓里那些敗家子一般,一事無成。」畢竟是他第一次和女子親近,想起那女子仍顯青澀的手段,對自己百般討好,心中一時柔軟,還想再說什麼,媽媽的眼光已凌厲起來,「日後你會遇到更好的姑娘,切莫為那些不相干的人把心先佔滿了。」
他還有些不甘,便嘀咕道︰「我又怎知什麼才是真的喜歡?」媽媽這才將神色緩了下來,微微一笑,悠然道,「若是有朝一日,你遇到一個人,不為她的錢財家勢,不為她的身體容貌,卻仍是想和她相見,那你就是真的喜歡她了。」
他一時怔怔無語,越回味越覺得媽媽確是深不可測。在歡場中打拼了這些年,什麼人沒遇到過,什麼情事沒見過,她說的話定是有理的。
于是,他便漸漸放下了那不知名的丫頭。後來媽媽再要送丫頭過來給他暖被,他便婉言拒絕了。媽媽暗自驚嘆于他對的自制力,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是想將那干淨完整的身心,都留給日後他真正心儀的那個人。
書中有句話不是說︰出污泥而不染。他便要做那朵蓮花,讓自己卓然立于周遭的泥沼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