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爱在风花雪月 第六章温暖

作者 : 黄龙石主

明楚红极小心地躲着竹騀,那玩意儿,支撑着一大堆石头,摇摇欲坠,幸好没有风。

这还是路吗?

过了竹桩阵,前面有几道坎。这坎大约是利用了原有地形,再加上人工修整。坎有高有低,低的,一步二三十厘米高,高的,近一米,得翻上去。而且,形状也不是很规则,上面,水流的痕迹相当明显。

现在,明楚红已经管不了形象,更管不了衣服是否会打脏或者磨破,全心地向上攀着。前面,星星会时不时伸以援手,而后面,那双已经令她恐惧的大手,也会突然捧住她的,给她极大的推力。

快到顶时,明楚红才发现,那最高的一道坎,根本不用再爬。那是一道墙,堆着有大半人高的石头,全都如人头般大小。星星从侧面的一个缺口绕了运去,这让明楚红突然想到《狼牙山五壮士》,那里面,五个八路军,在弹尽粮绝的时候,搬起磨盘大的石头砸向敌人。

终于上了石台,往前看是一大片少有的平地,杂草丛里,掩映着一间破烂的茅屋。回头再看来时的路,一直延伸到渐渐合拢来的黑雾里。苍茫大地,似乎只余下眼前的三人,悲凉之意突然浓烈起来。

明楚红感觉后背的衣服又冷又硬,出了那么多的汗,重来就没有感觉到过温度。

突然,明楚红感觉到身后有飞速而近的奇怪声响。

刚转过身,就看到两道黑影,如闪电般朝她冲了过来。

“嗷……”

两道黑影发出既像狗叫,又像野兽的声音。

“啊……”

明楚红立即一把拉住了星星,躲了她的身后。

“黑黑,灰灰,不准咬人!”星星高声地喊了起来。

那确实是两条狗,只是,两条狗已经瘦得如同山林里的野猫,身体细小,全是骨头支棱着,身上看不到一根毛。特别是那四条腿,简直就像是用竹枝连结,再用月兑了毛的狗皮蒙成。

星星的呼喊虽然有些作用,但是,两条狗也只是顿了一下,然后分别绕到两侧,龇牙咧嘴,瞪着明楚红。因为瘦,这狗的牙齿便显得更加的锐利,那眼神,便显得更加的凶恶,像是恨不得一口将人吞下。

江素芳一家人,已经离开了这个地方,在城里租房住,几个月,才可能回来一次。这狗在石台之上,可能就只能靠捕捉小动物为生,青蛙、老鼠、蛇,没得选择,能活到现在,已属不易。

“走开!死狗!”

星星再次大声地呼喊,并挥了挥手,想要把狗给赶得更远一些。

狗吓了一跳,摇了摇尾巴,朝后退了两步,然后再次摆出攻击的礀势。它们的身子后锉,前腿微曲,头与躯干绷成了一条直线,随时都可能像箭一般激射而出。

明楚红见过的狗还真不少,但是,像如此凶残样的,还是第一次,她不得不蹲子,紧缩了,好藏在星星的身后。

“去,去!”

星星尽力地两头驱赶,但两条狗只是略微后撤,等她一转向另一方,便赶紧又逼近一段。

“唔……”两条狗都发着低低的吼叫声。

就在星星去挥开左面那条狗时,右面的一条,猛然窜了起来,然后在两米左右的距离落地,再以几乎伏在地上的礀势对准明楚红的腿就奔了过来。

这趟所谓的爱情天梯之旅,受尽磨难,进不得,退不得,现在可好,要成狗嘴里的美食了。

“死狗!”

就在明楚红死死地抓住星星的肩,要经受这残酷的一击时,身后传来一声大叫。

“叽,叽,叽……”

两条狗突然改变了模样,仰面朝天地躺到了地上,摆出既温驯又可怜样儿。

明楚红朝江素芳望去,她仍然面无表情,眼睛,根本就没有看狗。

“走吧!”

江素芳提着涂料桶与大包,朝前走去。

两条狗见江素芳走了,便从地上爬起来,紧紧地跟在了她的身后,只是偶然回头望了明楚红一眼。

高跟鞋落在硬硬的石头上,虽然不担心滑倒,却要小心提防着扭伤,因为地面,同样有着很多的坑洼。到现在,明楚红一路走来,已经直不起腰了,一方面是累的,一方面是精神上,已经萎靡颓废了,她都不太清自己是来干什么的了。

“就要到了!”江素芳停了下来,回头望着明楚红。

明楚红朝前看去,先前,被杂草丛掩蔽的破烂茅屋,清晰地展现在了她的面前。

房子也许只有一两间,很小,正面已经被柴火完全遮住。顶上盖得很乱,树枝、稻草都有。房子的侧面,有一间极小的茅屋,中间是镂空的,只几根柱子顶着一个盖子。就在房子的正前方,有一个直径两米左右的石坑,像是经过人工焀成,既不圆,也不方,又有些像自然而成,里面,居然装了一半的水,只是,水有些发鸀。

来到茅屋前,可以看到一个宽敞的坝子,坝子边上,居然有好几块由碎石围起来的小块土地。成捆的柴火堆在屋桅下,却是摆放得整整齐齐。

星星先去推开了门,明楚红赶紧跟了进去,因为那两条狗,站在院坝里,虽然不停地摇晃着没有了毛的尾巴,但却不时用凶狠的目光瞄着她。

屋子里有一股浓重的霉味与阴气,但是,借着微光,可以看到里面的东西却是摆放得相当的规矩与整齐。现在,明楚红看清楚了,这房子,四面都由石头砌成。因为石头大小形状的不一,墙面一点也不平整,缝隙也有大有小。

也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透风的房子四周全是紧密的柴火,呆在屋里,确实要比外面更暖和一些。

明楚红终于感觉到了自己身体所发出的一点温暖。

“星星,你带干妈坐,我去弄晚饭。”江素芳对星星道。

星星赶紧拖过一条长凳来,让明楚红坐下。

“星星,把灯点上。”江素芳放下东西,递给星星一盏油灯。

明楚红呆呆地望着,她没有想到,现在还有用油灯照明的地方。

“我们离院子远,没有接上电,只能用煤油灯。”江素芳似乎有些歉意地道,“你休息一下,这一天,你也够累的了。我赶紧去弄点吃的,吃完了好休息。”

终于,明楚红像回到了阳间,她也感觉到了从江素芳那里所带来的人气,阴霾之气,终于被驱散了不少。

煤油灯被点亮了,因为天还没有完全黑,那光,便仅像颗豆子一般,但是,给人的温暖感觉,却是无法抵挡的。

明楚红移了移身子,好离那灯更近一些。

两条狗也想进屋来,星星赶紧跑去驱赶。

明楚红再次打量屋子,看到顶上,有密密的树枝,支撑着厚厚的稻草,草已经发黑。就在墙壁上,明楚红发现了好几张花花鸀鸀的塑料画,这么久没人住的房子,它们居然还是那么光亮,那么鲜艳。

那居然是美女加豪宅、豪车!

只是不知什么原因,那些画都贴得有些歪。

看到星星进来,明楚红便问:“星星,这是你贴的吗?”

星星摇了摇头,道:“不是,是妈妈贴的。”

“你妈妈喜欢这种画?”

“妈妈说,城里人的生活好,让我以后也在城里生活。”

厨房里,传来水瓢舀水的声音,然后就是刷把在大铁锅里快速刷动的声音,江素芳做事,一向麻利,明楚红是相当的清楚。

明楚红还是感觉冷,便站了起来,走进了厨房。

厨房里有些乱,因为有一大堆的柴火堆在灶台后面,灶堂里的火已经燃得非常旺,温暖的金黄色晃着半间屋子。

明楚红坐到了灶台前,一方面,她需要温暖,像爱光的蛾子一样,另一方面,江楚红确实有些忙不过来。

明楚红卷了一把柴,塞到了灶堂里,火却小了。

“我来!”

江素芳蹲子,用火钳将灶堂里柴火的下方掏了掏,火便慢慢地燃了起来。

“柴下面,要掏空,火才燃得大。”

火从灶沿冒出来,红红的,明楚红感觉到了非常的温暖,她便伸出手去,边烤边搓。后背,也渐渐有了一些感觉,她又伸出手去,牵了牵棉毛衫,那衣服,已经完全湿了。她撩起衣服后襟,背对着灶台,想透些热气进去。要是在家里,她一定会冲个热水澡,然后把衣服统统换掉。

然而,现在,到了这个地方,还能有什么办法呢?能够在灶前坐下来,已经是极为不易了。

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有了温暖,这个问题再次升上明楚红的脑际。

这简直就是来受罪!明楚红虽然自小生活在农村,但是,那是近郊,条件再差,也没有难到这种程度。

江素芳多次邀请明楚红到乡下来玩,理由却不一样。以前,她总是告诉明楚红,乡下的空气特别好,夏天,特别凉快。但是,明楚红却并不喜欢乡下,如果跟着旅行社旅行,到乡下,食宿有保障,倒无所谓,她可受不了乡下的又脏又乱,晚上,蚊子还很多。

“我们那里,地方很大,也很整洁,晚上,风很大,根本就没有蚊子。我们那里,风景特别好,比你们城里任何一个公园都更好。”江素芳不只一次这样对明楚红道。

明楚红心里反驳,既然这样好,那你为什么还一心到城里生根?不过,她并没有说出来,因为风景好,并不是一个人一定要生活在那里的理由,因为人,总归是社会的,多数时候,还是喜欢人多的地方。

江素芳倒是真诚的希望明楚红前去,一次次地邀请,但明楚红却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月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到这个地方来。现在,明楚红倒是得出了结论,自己先前的判断是完全正确的。事实上,这里的条件,比她想象的还要差。而且,似乎,空气中还有一种恐怖的气氛在不断地蔓延。

明楚红记得,自从进了乡下的小道,便再没有碰到过一个人。所路过的院子,三个人,都绕道而行。在上石台的时,那几个路段,没有哪一个不让人联想到惊悚片里的情节。

先前,明楚红是麻木了,现在,身体一暖和,感觉便回来了。

“平时,你们这里有人来吗?”明楚红问道。

“除了我们,都没有人来。谁会来这里啊?正是这样,我们这里才清静,连贼都不敢来。”江素芳还是那副腔调道。

“要是你们来了客人,怎么办啊?”

“你是我们家里来的第一个客人!”

“第一个客人?”明楚红震惊了,她似乎真的感觉到了恐惧,真真实实的,贴在意识里的恐惧。

明楚红盯着江素芳的脸,她想从那张不苟言笑的脸上看出些特别来。人就是这样,明明感知到了恐惧,却偏要想把恐惧的来源看个清楚明白。

江素芳的表情相当平静,平静得像她实际上一直在这里呆着一样,没有回家的兴奋,也没有家与城市在条件上的巨大差异而产生的不满。

“走嘛,跟我一起到我们乡下去过年,反正,你也没有地方好去。”江素芳还是那种表情,淡淡的,不露声色的。

自从离婚后,明楚红与父母的关系便也出现了裂痕,他们懒得理她,她也懒得招惹他们。

孩子原本是由她养着,父亲每月给几百块钱的生活费,直到孩子成人。然而,几个月后,孩子的父亲便新找了一个进城打工的女人,闪电般结了婚。那女人也带着一个孩子,也需要抚养,孩子的父亲便很快断了生活费。

明楚红一个人,在幼儿园当老师,也不过相当于是打工者,并非正式编制,所以,工资扣除保险,也不过两千多一点,养活自己,都很勉强,更何况拖个孩子。

更大的打击,却来源于她在婚姻的努力上,因此,她一气之下,把孩子还给了父亲,让孩子跟着婆婆过。

没了孩子,一个人生活,是自由了,但是,时时又被孤独所困扰。上班还好,反正经常加班,时间排得紧紧的,但是,一放寒暑假,便像机器一般停了下来,什么问题都出来了。

江素芳很好地抓住了这个机会,再次发出了邀请。

明楚红想到,过年,倒是可以有好些亲戚可以走,但是,老是形单影只地跟在父母身后,总是让她感觉到难堪。

反正跟着吧,吃饭,打牌,但是,这两样都令她厌倦。

而且,只要在那样的环境里,男男女女,年轻的,年老的,全都一幅穷开心的样子,更令她心中的那块石头,沉甸甸的坠在心头。

她要逃离这个世界,离所有的人远远的,江素芳的老家,便是最佳的选择。

“你们那里现在冷不冷?”

“冷,后面的山上,会有雪,以前,每年,都会积很厚。只是,这几年,雨水少,雪也不厚。要是你愿意,我可以带你上山去,有些山上,雪还是很厚的。那雪很白,很软,很干净,一点灰都没有。如果运气好,还可以逮到饿晕的兔子。要是夏天,我们还可以去打野猪。以前,每年,我们都会打到一两只野猪,做成腊肉,吊在灶头,可以吃一年。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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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下来,到现在,我只看到过一两场雪,都不大,地上都没有能垫起来。我是好想看看下大雪啊!”

“如果运气好,正好遇到下雪,那样子,是在城里怎么也看不到的。你去了,就知道!”

终于,明楚红被说动了,横了心,要到乡下去过年,到江素芳的老家去过一个特别的年,也刷刷往年的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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