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狼孩的爱情复仇故事 第十章 狼孩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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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九年的冬天,贵州省高山地区东风(九九井)县下凌夹雪已经有半个多月。贵州山区的老话说:凌夹雪,半个月。意思就是说下一天的凌夹雪,就要冻半个月,何况下了半个月的凌夹雪。而是高山地区中的高山地区,红旗(氐艽旮)公社更是银装素裹,茅草屋檐结的凌冰有小孩的手臂粗,有些低矮的茅屋凌冰从屋檐结到地上。简易泥石公路上的桐油凌有一寸多厚,如果是穿布鞋、胶鞋或皮鞋(基本没有,大多数人都穿草鞋)人出门得在鞋外再套一双草鞋,不然一走一梭斗(摔跤),偶尔路过公社的汽车车轮都套满铁链,连驮煤的马也穿着马草鞋。

腊月初的一天,在公社小伙房做饭的马老头去向阳公社看望老友,庆贺老友满五十五岁的生日。

生日宴从晚上八点吃到第二天临晨一点才结束,一坛子自家酿的苞谷酒被他们捣光,看着那几个被他灌醉的老伙伴东倒西歪躺在床上,马老头心满意足,沾沾自喜自己酒量的高深和拳术的深奥。乘着醉意,马老头背起双管猎枪就从老友家步履满姗出发,因为他要在七点之前赶回公社,为单身住在公社的干部们烧洗脸水和做早餐,(他已经忘记请保管员老卫今早帮他料理)。

向阳公社离红旗公社七十多里路,走小路要近一些,但中间要走四十来里荒无人烟、豺狼虎豹经常出没的深山老林――箐粱子。

马老头是本地苗族,三八年跟人去四川背盐巴被抓壮丁当了国民党的兵,后来被八路军俘虏参加了八路军。他参加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受伤五次,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二次,是一个三八式的老革命。解放后他坚决要求复员回到地方,这时他已经四十多岁,没有成家,在家乡也没有一个亲人,组织上为了照顾他,便把他安排在公社小伙房干他在部队上的老本行——炊事员。

昨夜下了一夜的雪米,映衬得晨光很明朗。路上的雪米堆有一寸多厚,踩着“喳喳”作响,路不很滑,乘着酒劲,马老头的脚程便很快,才六点过就快走出箐粱子。马老头这时全身燥热,放下猎枪,准备解开披的羊毡,突然从远处雪沟里传来几声小孩的咿呀声和狼的嗥叫。马老头的酒意顿时全无,心想:坏了!谁家的小孩被狼叼了。寒冬腊月的,狼在山上没有吃食,已经下山觅食。

马老头拿起双管猎枪,轻脚轻手地模过去。

“啪”一声枪响,马老头将一头母狼击毙在狼窝前,他屏住呼吸,紧盯着狼窝,等待着公狼的出现,这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突然从狼窝里跑出一个衣服烂搂、披头散发、乌眉皂眼,大约有一岁多大的孩子。只见他扑向母狼,用嘴巴含住母狼的**,吮吸狼乳。马老头简直看傻了,他不相信人世间还有这等奇事――人、狼一家。这时在附近守猎的猎户听到枪声已经赶来,也被眼前的情景唬得目瞪口呆。稍后,大家清醒过来,确定狼窝没有其它狼,才向母狼围过去。马老头伸手抱起孩子,孩子挣扎着,发出一声声稚女敕的狼嗥,大家的心都紧缩了一下。马老头把披的羊毡解下来抱裹孩子,发觉还是一个男孩。大家都在想,这方园几十里没有听说那家的孩子被狼叼?突然,李老栓猎户想起三个月前一对外乡苗族夫妻在箐粱子遭遇豹子的事情。丈夫被咬伤,妻子被豹子拖走,才满一岁的儿子失踪。等李老栓几个猎户赶到现场打死在撕咬苗族男子的母豹,苗族男子只剩下一口气,救不活了。苗族男子最后的一句话是请李老栓救救他被狼叼走的儿子。当时现场还有一头公狼和几个狼崽的死体,显然是豹、狼为争夺食物展开过搏斗。猎户们分开寻找苗族妇女和小孩,在不远处找到苗族妇女零零碎碎的尸体,小孩却没有找到。

马老头掀开羊毡,孩子穿的衣服虽然很烂,还是看得出是苗族服饰,揭开衣服,腰上明显有狼咬的牙印。看来这个孩子是苗族夫妻的儿子,只是他为什么没有死?母狼反而哺乳喂养他。大家猜谜语似的七嘴八舌,唯一让人可信的理由是:这头母狼刚下了崽,但崽被豹子咬死。它叼走孩子还没有来得及吃,ru房涨痛得难受,机缘巧合,母狼的**碰到了孩子的嘴巴,被孩子一口含住吮吸,问题就是这样简单。现在摆在大家面前的问题是不知道该怎样处理这个无名无姓、父母双亡,又被母狼喂养了三个月的孩子?因为在那个年代多一个人,就多一张嘴,每家的粮食都不够吃,谁也不想把孩子抱回家。

马老头知道大家都困难,决定把孩子抱回家自己抚养,就这样孩子和马老头成了爷孙俩。孩子很挣气,晚上不哭不闹,从不生病,很好带。只是食量很大,是同龄孩子的一倍,而且喜欢吃生肉。大家知道孩子因为跟母狼生活了三个月,沾染了一些狼习,好在他还小,相信他慢慢地就会改变的。

一转眼七年过去。

一九六六年秋,狼孩已经八岁(乡亲们都习惯叫他阿狼,这成了他的名字),和同龄孩子相比他的与众不同之处太多了,狼性更加明显。

首先他比同龄人高出一个头,已经快1.4m,体格粗壮结实,性格粗野,食量惊人。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他沾了爷爷的光,也在公社小伙房吃饭。在那年代,公社干部们的特权和优越性就体现在他们粮食的富裕上。他们除开国家给的定量粮食外,每年由公社另外供给每月每人十斤粮食。在公社小伙房吃饭的公社干部们由马老头统一领取这批粮食,所以公社小伙房的薽盖永远都是敞开的,自行添舀,淘水拉的苞谷饭尽饱。

阿狼总是等公社干部们吃完饭后他才开始干“革命”。薽子里往往还剩小半薽淘水拉的苞谷羼米饭,他就把饭全倒进吃剩的酸菜豆汤沙锅里,就着木瓢舀送着,大半锅汤饭几分钟就了帐。他常常是十二点才吃饭,二点钟就饥肠辘辘,还特别爱吃生肉,仿佛是他身体需要。他偷社员家的鸡、猫、鸭、鹅等吃,经常从山上抓来野兔、山鸡、毒蛇什么的,常常血淋淋整只生吃,甚至在挖土时捉到田鼠之类也照吃不误。

就这样,阿狼在深山老林里疯长大,精力旺盛从不知道疲倦,每天不是上房揭瓦就是骑猪踢马,几乎天天都要把公社大院翻个过儿,闹得鸡飞狗跳墙;他从不穿鞋,也没有鞋穿,即使在寒冬腊月里也是赤脚,翻山越岭,上树爬墙比猴子还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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