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們 第二十二章

作者 ︰ 艾偉

我開始感到,就像我兒子說的,時代已經變啦。♀不是所有站都是第一言情首發,搜索+你就知道了。更要命的是,我也開始想那事啦。看到女的我就有下流念頭。我就想同我老婆來一下。我已經好久沒和我老婆弄了,生疏了。我老婆對我的要求很吃驚,還罵我老了怎麼不要臉了。第一次我老婆勉強同意了,後來她死活不肯了。這臭娘們外面有男人了,對我當然沒興趣了。

我老婆不肯,我也沒辦法。我當時覺得自己很下流,很丑惡,我老婆不肯是正常的。我就晚上出門逛街去。可街上的事情更讓我生氣。他娘的,他們現在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這樣弄。我去公園,公園的草地上有人在弄;我去電影院,電影院包廂里也有人在弄。我這個人太下流了,我告訴自己不要看他們,可我還是忍不住想看。有幾回,我還讓人家發現啦,結果被別人打了一頓。他們還叫我花痴。

我當然很生氣,生自己的氣,也生他們的氣。後來我不生自己的氣了,我認為我這個樣子主要是他們太流氓,道德敗壞。這樣,我就開始恨他們了。你想想,他們竟這樣干,從前是這個樣子嗎?從前要是這個樣子就得把頭發剃光游街示眾去。可現在他們這樣也沒人管。

我還發現了更加流氓的地方。就是歌舞廳。我偷偷地溜進去。♀不得了啊,比資本主義還黃啊。里面暗得根本看不見任何東西。我當然看得見,我在礁島上呆了那麼多年,再黑暗我也看得見。小姐,他們這樣叫陪舞的女人,他們坐成一排,供客人挑選,客人挑了後就同她們胡搞。你們可要教育一下我兒子,我對他不放心。我又不能管他,我一管他,他就把我送進醫院里。

最流氓的就是舞廳的保安,他們總是把我抓起來,把我送到派出所。但從派出所里出來,我還是去。這樣他們就不送我去了,他們就打我,又罵我花痴。他們才他娘的是花痴。我後來就進不了跳舞廳了,我買票他們也不讓我進去。不知怎麼的,我一看人家胡搞我心里就恨。我就恨不得把人家抓起來。我也恨那些小姐,他們怎麼那麼賤,怎麼會願意給男人玩。我進不去,我就站在跳舞廳前,小姐們想進去,我就攔住她們,不讓她們進去。我已交待過了,我也恨自己啊,我攔小姐們的時候,也忍不住要去模她們一下。她們他娘的就假正經地大叫,罵我耍流氓。就這樣,我老婆,我兒子就把我送進了醫院。可我根本沒病,我罵我老婆我兒子,我罵得越多,他倆送我去醫院的次數越多。我就不敢罵啦。

我告訴你們,醫生們比國民黨還凶啊。國民黨對付**用電椅,醫生也這樣對付我啊。我一進去,一個男醫生就電我。可他娘的,這個國民黨自己也不正經啊。他同一個女護士胡搞。我親眼看見的。只要有人搞腐化就逃不過我的眼楮。這個國民黨是個老男人啊,人家護士還不到二十呢,可他們在值夜班時在值班室里胡搞。我就喊,有人搞流氓啊,男醫生和女護士搞腐化啊。我這樣一喊,那男醫生又拿電棍來擊我。他罵我,你這個花痴,你又做桃花夢了。你們評評理,他胡搞,他是花痴才對,他卻來罵我。我見他來電我,我就跑,一邊跑一邊喊,從醫院的這一頭,跑到醫院的那一頭。一路上,那些神經病,真正的神經病就流著口水看著我笑。我恨不得打他們一個耳光。

我在醫院里吃了不少苦啊,等我出來的時候,我果然不想那些事了。我不想那事,我就去苗圃。這我已經同你們說過了。可就是在苗圃也不安靜啊。有一天晚上,我在苗圃睡著了,這時,我听到申吟聲。我沒想到有人竟到這里來亂搞。我生氣啊,我就拿起一塊石頭朝他們走去。我大吼一聲,把那大石頭擲過去。他倆看到有人要抓他們,拚命地跑。我追了會兒,追不上,就放了他們。可是,自從我踫到這樣的事情,我又想那事了。我又想去那些跳舞廳看看了。結果,我他娘的又被他們送進了醫院,又坐上了電椅。

可說出來羞人啊,坐了電椅也沒用,我還是想那事情。後來,你們也知道了,我干了見不得人的事。為什麼要和那女的干?我已經同你們說了啊。她是我兒子是女朋友啊,可她竟然去做「雞」。我當然對她很生氣。既然別人可以玩她,我也可能玩她。羞死人了啊,我從來沒想過我會干這種事,但我確實干了。我心里恨啊,我認為這都要怪她們,是她們使我變壞了。我為什麼後來又殺了她?怪,我難道不殺她讓她繼續騙我兒子?

羞死人了啊,你們不會因為這事把我送進醫院吧?我可不想他們電我,我已被他們電了一百回了。我受夠啦。

9.晚報報道了這起凶殺案

我和老王在審顧信仰時,感到顧信仰確實是個怪物。他說話時,除了思維有點偏激,他述說某個事實還算一清二楚。因此,很難判別他的精神是否失控。我問老王,你說說看,他是不是有病。老王說,我不知道,有病的吧,他去過精神病院的。我說,他是個怪物。

我的查訪工作暫告一段落。我開始整理我的報告。我想,我應該盡可能地寫得客觀真實,至于顧信仰是否精神失控,由心理專家去判斷。但就在我整理報告的時候,晚報對這起凶殺案做了詳細的報道。報道有一個嚇人的標題《變態殺手神秘出擊,光天化日連殺兩人》。我看了標題就知道這是那個女圭女圭臉記者寫的。我開始讀報。

(本報訊)幾天之前,發生在本市宿盛街2號和南站出租房的連環殺人案,目前警方正在全力偵破,偵破工作進展順利。殺人犯已浮出水面,原來是一性無能的變態狂。

經記者多方了解,殺人者系一個叫顧信仰的五十多歲的男性。此人長期以來,愛好窺探別人**,曾多次在公園偷窺戀人談情,在舞廳胡鬧,跟蹤服務小姐,丑態百出。

…………

我沒想到,那個女圭女圭臉把凶犯描述成這個樣子。我知道,這樣寫是很能挑逗讀者的,是能讓讀者憤怒並激發出強烈的正義感的。這當然會給我們的工作帶來被動。

果然,晚報的報道引起了市民強烈的反應。我們局里的電話成了名符其實的熱線。許多人強烈要求給顧信仰以重刑,甚至有人要求立即斃了顧信仰。在這種情況下,我前面所做的工作突然變得毫無意義。我的上司不再對我的心理報告感興趣。這也是我們的傳統,我前面說過,我們辦案很大程度上要顧及「情勢」這個東西。現在的情勢是顧信仰成了眾矢之的。

但我還是認認真真地把這幾天了解到的情況整理了出來。我整理完報告後問老王,是不是有可能開會研討一下這個案子。老王說,估計上面沒有這樣的打算了,恐怕凶犯的命運早已定了。老王說,你既然做完了,交上去得了。于是我就把報告交到上司那兒。上司頭也沒抬,說,你放那兒吧。

要說怎樣處置顧信仰我心里也很矛盾。如果把這個人送進醫院,那很難保證這個人從醫院里出來後不再攻擊他人;如果把他送到牢里,也不合適,很明顯他的精神是不正常的,根據的法律不應該追究他的責任。那麼怎樣處置他呢,總不能再把他流放到礁島上去吧。我想來想去真還想不出好辦法來,也許還是斃了這個怪物來得干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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