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大宋帝國 正文 第四十二回 戊子更制

作者 ︰ 婺州客

第四十二回戊子更制

經過在皇帝位置上的數年辛苦經營,從淪為傀儡到突然反擊,從失敗的廉政風暴到後來的小刀子割肉,我一點點把一些不配合的大臣、地方大員逐個挪窩,或者明升暗降慢慢架空,再到前不久用雷霆手段鏟除漸生異心的真德秀等人,我終于在皇帝位置上坐穩了。現在還在朝廷中的基本都是那些願意了解改革理念,配合執行改革的大臣。而經過數年的深思熟慮,參照未來和目前的各種政治制度和政府框架,一個變種的君主立憲制度逐步在我腦海中成熟起來。之所以說變種,是因為這種制度看起來形式上象是君主立憲制,其實也只是形似,骨子里還是封建君主制,只是變得稍微開放些而已。我還沒瘋到現在就去實行所謂的民主政治,那和找死沒什麼兩樣。

寶慶四年三月底,整個京城四品以上官員,分封到各地的宗室貴冑全部被召集到大慶殿中,我讓小太監把印刷好精美,裝訂成冊的改制方案到每個人手中。讓他們暢所欲言,大膽提出意見和建議,當然,在這之前我已經安排了幾個「托」。等大家看完手中的方案,開始面面相覷的時候,那幾個「托」就開始表演了,他們紛紛表示了對這項改制計劃的佩服和擁護,並提出了一些修改的意見和建議。在他們的帶動下,其他大臣也開始提出自己的看法,最普遍的是,改制過于重大,有悖逆太祖之嫌,希望我慎重。而宗室貴冑則紛紛表示擁護,因為這次改制明顯對他們極為有利。反正大家都表示了自己的看法,但總體上擁護的多反對的少。于是,我耐心地和他們繼續磨了幾次嘴皮子,四月底,改制方案定了下來,改制行動迅展開。

這一年是戊子年,因此後世把這次改制稱為「戊子更制」。

先,原「三省六部制」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經過美化、包裝的山寨版「君主立憲制」,把太祖的遺訓進行斷章取義,綜合後世的一些國家憲法,制定了一部大宋憲章。憲章的第一句就是:皇帝是大宋帝國唯一的最高國家元。然後就是諸如大宋的子民必須效忠大宋帝國,大宋政府要愛護自己的子民等等內容,憲章中取消了朝廷一詞,取而代之的是政府這個詞。接下來就是政府機構的組成,政府由兩院和兩議會組成,兩院為國務院和監察院,兩議會為貴族議會和大臣議會。

先說大臣議會,大臣議會的組**員極少,只有兩院和貴族議會的腦和幾個重要部會的大臣組成。大臣議會是整個大宋的權利核心,是皇帝的小內閣,主要職責是對重大國家事務做出決策,同時也是國家所有軍隊的最高指揮機構。大臣會議最高腦就是皇帝,其他人人平等。

而貴族議會是由那些沒有在政府機構擔任任何職務的宗室子弟,有封爵但無政府職務的貴族,知名的社會賢達,實力雄厚的富商大賈大地主組成。他們負責監督政府機構的政策制訂和實施情況,但貴族議會的決議只起參考作用,也就是貴族議會只有建議權而沒有否決權。貴族議會唯一有權力的只有一個人,那就是能參與到大臣議會中去的議會腦—貴族議會議長。議長經所有組**員共同推選產生,每兩年輪換一次,可以連任三次。雖然議會成員不是政府的工作人員,因此朝廷不薪俸,但這並不影響那些宗室、貴冑們進入貴族議會的熱情,他們不在乎錢,而是在乎能在政治上出聲音,而且他們還有爵位的俸祿。而富商大賈們盡管連俸祿也沒,當議員還要貼錢,但他們就是願意擠破頭進去,他們盡管富有,但極少能有機會在政治上出自己的聲音,現在好不容易有如此機會,自然貼錢也干。盡管他們的決議沒有否決權,但這些人無不和朝廷官員們有著盤根錯節的關系,他們的意願仍然能夠對政府決策產生影響。第一任議長在我的建議下,由蟄居揚州多年的梁王擔任,他算是我的叔叔輩人物。

監察院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監督政府各級官吏,對他們的廉潔、品行等進行評估、監管,最終向皇帝提供評估報告,而且他們有權對皇帝的言行進行道德監督。還有一個功能就是,全國每年死刑、流一千里以上的重大案件必須報請監察院復核,根據監察院的復核意見方能決定是否可以執行。這樣,大理寺就順理成章被裁撤了,而第一任監察大臣自然是由魏了翁來擔任。

國務院是最高行政單位,由鄭清之擔任第一任總理大臣,還下設四位協理大臣,協助他分管行政、法律、經濟、糧食等方面。國務院下設十三個部︰政務部、財政部、工貿部、農林部、教育部、特別資源部、戶政部、法務部、內務部、醫藥部、皇家事務部、建設部、國防部。

其中的財政部、工貿部、農林部、教育部建設部、戶政部已經在前文有所交代,就不再重復。新成立的政務部整合了吏部的功能,主要負責對各級官員的政績進行評估,對施政能力進行考核,以次來決定各級官吏的升遷、任免,並對官員進行培訓、培養,並對全國的行政資源進行劃分、整合、規劃、調整。任政務大臣是洪咨夔。

特別資源部是專門為橡膠、長絨棉、鹽、金屬等戰略資源的種植、采收、生產、後期利用等進行統一規劃而成立的,下屬還有一支軍隊為其服務,就是原來的「膠軍」,現改為「特建軍」。不過軍隊性質和建設部的「工程軍」一樣,雖進行軍事化管理,但不專門配武器,只有少量維持紀律的憲兵有武器,也不用參加戰爭,他們只負責勞動。成員除了部分各地裁撤下來的舊軍人,還有一部分來自戰俘和罪犯,不過兩者待遇可相差很遠,而且危重的勞動都是後者在干,沈帶回的那些印加人由于掌握一定的種植技術,待遇雖說比不上舊軍人,但比起戰俘可是好太多了。沈擔任第一任特別資源大臣是再理想不過的人選。

皇家事務部是合並了皇宮內部一些機構,並整合了太常寺、宗正寺、光祿寺、鴻臚寺的諸多功能,專門負責皇家事務的部門,主要有皇家祭祀、宗室族譜編修、宗室子弟的培養、教育、婚姻等皇家事務,權利可是不小。我把第一任皇家事務大臣的位置給當年因「慶元黨禁」冤死的趙汝愚的孫子趙崇惠,並把趙汝愚死後追封的福王封號也一並給他。他可是我叔叔輩的人物。而且他老子和史彌遠不對付,一直被史彌遠壓得抬不起頭。如今我把他扶了起來,自然對我感激涕淋。但我也個他找了個小麻煩,把楊谷、楊石兩兄弟安排到皇家事務部做他的副手。這樣,既能讓他們互相監視,也討好了楊太後。果然,得到消息的楊太後非常高興,對改制極度支持,兩兄弟更是感恩戴德。他們三個雖然沒什麼才干,但皇家事務大多有嚴格規制,又有原來太常寺、宗正寺、光祿寺、鴻臚寺一干得力官員協助,出不了什麼岔子。

醫藥部從原來太醫局升格而成,主要負責完善全國醫療、防疫體系,培養、訓練各種醫藥人才,建立、完善各醫藥人員的培養、訓練機制。醫藥大臣是原太醫院主事章霈冉。

法務部是執法單位,負責各地治安及各類案件的偵辦、審理工作,鄧若水成為第一任的法務大臣,他手里名義上還是治安軍的最高指揮官,實際上治安軍基本由各地地方長官直接掌管,治安軍只配備冷兵器,只有少量人員能裝備火槍,他們一般不直接參加戰爭,除非國家淪陷,全民參戰。功能類似後世的警察。法務部另一個功能如同高級法院,地方長官在案件審理之後,要上報法務部,法務部批復後即可結案,如有疑問則打回重審,或交給法務部直屬刑偵局進行重新偵察,任刑偵局長就是大名鼎鼎的宋慈,他上任後立即赴各地抽查各類案件,查察冤獄。

內務部是針對內部安定的部門,手里掌握各路警備軍的調動、指揮權利,維持國內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說白了就是鎮壓反叛。警備軍從國防軍中剝離出來,原則上不參加國家間的戰爭,如果戰爭需要,須經大臣議會批準,才能將其劃入國防部的戰斗序列。而平時內務部對警備軍也沒有調動的權利,只有經大臣議會授權才能調動。他下屬還有一個調查單位—國家事務統計局,不用我說大家也知道這個單位是干什麼的。這麼緊要的部門當然非親信莫屬,榮王自是理想人選。

國防部前身就是兵部,只是把警備軍的管轄權剝離,但把軍校劃入其管轄範圍,其他沒變,任務為國土防御和擴張(目前只能說是收復失地),戰時國防部可以調動師以下單位,師以上的調動權在大臣議會,皇家近衛軍只有皇帝可以調動。

還有個專業直屬部門被保留了下來,就是欽天監,原來叫太史局,現在被獨立出來,專門負責制定歷法,天氣、星象研究。設備和人員得到大幅改進和補充。我決定在明年改元,然後實施根據《十二氣歷》和《統天歷》重新編修的歷法,只保留原來的二十四節氣部分。寧宗時,楊忠輔主持修成的《統天歷》所測定的回歸年長度為這和後世的日歷完全一致。欽天監總監是宗亮的老丈人孫輔正,這也是個多年郁郁不得志的牛人,以後會提到。

全國十六個行政區塊由原來的路改為省,省以下分別為府市(三千戶以下)、鄉(二千戶以下)、鎮(一千戶以下)、村(五百戶以下)、里(二百戶以下),保(不足一百戶),臨安府為直隸府,級別與省相同。各省最高主官為省長,各省依照當地情況按各部要求配備相應的省局,在省政府管理下治理地方事務,如財政局、教育局、工貿局等。政府稅收不再收取金屬貨幣,只收取寶鈔,各省銀行負責各類貨幣及資金與中央銀行進行匯兌,避免因金屬貨幣的火耗加重民間負擔。各省的警備軍由內務部直接指揮,治安軍由省政府設立治安局管轄。

省以下的府、州、縣均按以上配置,市以下的按當地實際情況予以簡化。里以下只設里長全面負責,里、保長由當地居民直接選出,無特殊情況政府不直接任命,也無任期制度,優秀者政府將酌情提升。

另外對封爵體制也進行了簡化,設立了王伯爵士六等爵位,被封爵就意味著成為所謂的貴族,才有資格進入貴族議會,只有大臣議會才能授予他人爵位。王爵則被取消,已經封王的不受影響。後來由于沈功勞極大,而且沈家一直以來忠心耿耿,我破例給了他王的爵位,以表彰他們一家。所有爵位只能世襲一代,而且還要降一級,後代自己有功勛的除外。

軍隊中一般用勛章表彰其獲得的功績和榮譽,設帝國金龍勛章、帝國銀龍勛章、帝國金炙勛章、帝國銀質勛章、帝國金龍獎章、帝國金質獎章六級。後來還有一些因當時特殊情況設立的勛章,比如滅了金國後的光復勛章、將蒙古趕回漠北並征服吐蕃各部後的解放勛章等。

官員品級依然保留原來正、從一到九品這樣的十八級。而學術和技術等級則按學科加以區分,文科、醫科、農科設學生、秀才(鄉試通過)、太學生(會試通過進入太學的)、進士(殿試通過)、學士(有學術文章表者)、博士(有特殊學術地位和權威者)。工科則設學徒、技工(鄉試通過)、技師(會試通過)、高級技師(殿試通過)、工程師(有學術文章表者)、高級工程師(有特殊明和特殊技術貢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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