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愛麗絲 正文 第一章 解語之琴

作者 ︰ 黃王007

「要愛就愛他死去活來,要不愛就與他同歸于盡,否則活著還有什麼意義。」

我老僧參禪般腦子里整日思索著這句話,是,若不是愛得死去活來,根本不算是愛情,既愛不能在一起或者一方變心當然要與之同歸于盡,生不能在一起,死亦要同穴。梁山伯與祝英台已很好地闡釋不能同生但求同死的愛情偉大之處,否則,一個人孤憐憐傷痕累累懷著一顆破碎的心活著還有什麼味道。

這是大富豪夜總會坐台小姐貝絲的豪言壯語。貝絲是個英文名,所有的小姐都有一個假名,也就是所謂藝名,現在流行起英文名,帶點洋氣,不那麼老土。寫字樓所有女士都有一個英文名,夜總會坐台小姐們亦有英文名,獨獨我們這些男士,當初叫阿狗阿貓的,現在還叫阿狗阿貓,浪漫不起來,或者說,像我,本名叫鄭家和,若被人叫邁克或羅倫斯,一定紅臉,畢竟,女性可以叫阿曼達、安娜塔西雅皆無傷大雅,中國人,在中國本土,男人叫丹尼爾是一種叫人臉紅的事情,或者我很老土,像這種大企業,叫英文名也是稀松平常之事,不過我不能免俗,還是叫鄭家和好了,行不改名坐不改姓。

與相戀十年的女友分道揚鑣後,我整個人變得消沉,世界在一昔之間由彩色轉變成灰色,高二開始相戀,大學四年,工作四年,也算小有成就,工作有得升職,收入穩定,房子置好,戀愛已走十年,以為一切順其自順,瓜熟蒂落,興沖沖跑到香港周生生買結婚鑽戒,雖不大,但是小小一粒鑽石熠熠閃光,真愛不在乎戴在手指上的石頭大小,而在于兩顆相愛的心緊密地聯系在一起,鑽石恆久遠,一顆永留存。

十年相戀,一朝走至婚姻殿堂,確實使我有那麼一刻感動,流淚,真正的愛會笑更會哭,我笑了也哭了,應當是真愛。站在鏡子前鄭重地穿上西裝,平常約會從來不穿西裝,下了班似解放般,立馬解除全副武裝,換上休閑服,西裝對事業男人來說就是沙場上的盔甲,一天到晚穿在身上,真正是枷鎖。求婚不同,求婚是一件嚴肅的事情,我希望為將來留下美好的回憶,一絲不苟把求婚的整套禮儀做足,女友愛麗絲是一個浪漫的女人,讀書時有一個很中國文氣的名字,語琴,解語之琴。畢業工作後立馬隨潮流,改了個英文名愛麗絲,意為愛做夢的女孩。我不太喜歡叫她愛麗絲,依舊叫語琴,語琴,多美的一個中文名,巴巴的改個英文名,時尚嗎?不見得。語琴不愛我叫她語琴,只喜別人叫她的英文名,好似怕人覺得老土,我才不管她,干脆叫她老太婆,戀愛十年,也算是老夫老妻,語琴不依,追著我打,要我叫她小妞,否則不饒我。

我們是同學,自中學起一直到大學,我多大她多大,二十八歲對男人來說才算長大開始邁入成熟行列,不再青澀慌里慌張,男人非得要到三十歲後才能顯出男性魅力。女人卻不然,十六歲初長成的女子最具青春,二十一歲時渾身會發光發熱,不管多麼丑的女人,擁有青春的時候都是美麗的,青春逼人而來,自有動人心弦處,二十八歲後,青春的色彩開始慢慢一點一點不為人知地退色,三十歲後,請別相信什麼風韻猶存之瞎話,那都是安慰女人老掉牙的話,雖不至于人老珠黃,但是色衰是一定的,色既衰退,再風韻也沒有十幾二十歲時的亮麗可比。

二十五歲後,語琴常駐足鏡子前,盯著鏡子里的自己嘆息問︰「家和,我是不是老了?」

我忍住笑,搖頭,「不,不老。」

誰沒死過,當著女朋友的面跟她理論色相最不重要,至要緊的是人品好,學問好,出身好,色相只不過是臭皮囊,將來有一天,誰都會被時間腐爛,變成骷髏,誰敢說骷髏是美麗的,也曾有過皮包骨,最終你我皆成骷髏。嘿,男人千萬別天真,女人五十歲後,還不肯面對人老色衰這個問題,更加不會听從伴侶心里話,你若果告訴她真話,與你拼命的份都有。

語琴驚喜︰「真的,真的,和二十歲時比還一樣青春嗎?」

語琴還是大學生,讀書時期也算品學兼優,一肚子好學問,瞧,面對色相,和鄉下沒讀過書的婦人或者和都市中每一個膚淺婦人有何區別?她不是不明白青春一去不復返這個道理,而是不肯面對青春真的被時光流水沖涮成一片蒼白。

語琴俯下頭,慷慨地在我臉上吻一下,「家和,我愛你。」

男人,男人也就是在女友追問老不老時,說了「你真美,永遠像天使」此類假話後,才能得到一點點甜蜜的獎勵。

語琴還算是好的,皮膚白,眉目清秀,不面對自己紅顏老去的問題上,她是知性女子,但是職業女性自免不了要往臉上抹胭脂水粉,臉上一點點的色斑,非要用粉遮蔽,否則無面目示人,唉,可憐的現代職業女性,工作已經夠辛苦,干麼還把自己弄得神經過敏。化過妝的語琴確實色彩亮麗,青春復來,眼楮黑黑,眉毛彎而細,嘴唇紅紅,我記得當初追她的時候,嘴唇不描而紅,動人極了,現在,我看不清嘴唇原有的色彩,大概還紅,不過沒有少女時艷,非得要口紅才能彌補這一缺陷。

我怔怔地看著語琴,女人為什麼那麼愛化妝,都說女為已悅者容,那麼,化妝也是為了取悅異性,可是,男人有幾個真正喜歡女人化妝?或者我不知道,且看天下女子都愛化妝,且不為自己,她自己如何欣賞妝後的容顏呢?自然是為了取悅他人,可見男人是喜歡女人為其妝扮的漂漂亮亮的,但是,我實在不能很好地欣賞濃妝後的女友,所以我說︰「為了我,請別往臉上抹那麼多粉。」

語琴卻不干了,嬌嗔道︰「家和,你這人真古板,一點情趣都沒有,又不懂得欣賞女友,真是,你這個男朋友是做什麼用的。」

真冤枉,作為男朋友,難道我做得還不夠好?生病送她上醫院的是我,住院長夜守在身邊的是我,不高興時發脾氣的對象是我,工作遇到難題時安慰她的是我,在外遇上想要非禮她挺身而出的是我,情人節費盡心機給她驚喜的是我,遇到上班經期突然不期而至打的為她送衛生棉的人還是我。做男人真是累,家底要好,學問要好,工作要好,相貌要好,脾氣要好,情趣要好,否則,女友稍一不順,就把你判入地獄,永無翻身機會。

所以華哥唱「男人哭吧哭吧哭吧不是罪,再強的人也有權利去疲憊」,唱出了男人隱藏在心底的軟弱,做男人做到華哥的份上才有資格哭,似我要是流淚,語琴還不把我一腳踹進太平洋。

我討好地說︰「你天生麗質,不需要化妝品已艷壓群芳。」

然而,語琴已被得罪,依然嘟著嘴巴不理不睬,為了報復我「請別往臉上抹那麼多粉」那句話,又打開粉盒往臉上撲一層,一張臉白白的,像日本藝伎,眼角斜我,挑戰我的底限,我聰明地閉上嘴巴。這也不行,說話不行,不說話更加不行,做男人,歷史早已證明,左右為難,特別面對小女人的時候,孔子曰︰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

語琴忽然捂住臉,不可理喻叫道︰「我知道,你嫌棄我年老色衰。」

我趕緊把她擁在懷里,柔聲細氣勸慰︰「怎麼會,你還是一朵花般美麗,我卻未老先衰了。」語琴在我懷里扭啊扭,我用上賈二爺安慰林妹妹的溫柔款勁,打疊起千分精神,出盡法寶,搜索枯腸,把古來形容女子花容月貌的詩詞歌賦重新組合論證,證明女子不老的傳說而男人未老先衰的至理,語琴情緒才稍稍穩定下來,破涕而笑。賈二爺為消晴雯氣,把自家扇子讓晴雯撕,還要在旁笑著說︰「響的好,再撕響些!」那是何等的柔情似水,還好脾性道︰「古人雲,‘千金難買一笑’,幾把扇子能值幾何?」

何足道哉。

比起賈二爺對女性的忍讓、溫柔體貼,現代男人是望塵莫及。

想到那個追隨身邊十年的女友,我的心軟和了,十年,十年于女子來說是人生最美好的十年,十八歲至二十八歲,在這之後,不論多麼美麗的女子,都對付不了時光符咒,走向衰退,而語琴,居然毫無怨言地把她人生中最美好的十年奉獻給我,我十分感動,我是一個有始有終,從一而終的人,這輩子就語琴了,不會再有第二個女人,這種人生或許有一點點差強人意,太平凡,平凡也是一種福,許多人窮其一生還得不到平凡之福。

對著鏡子,我笑了笑,自己真不是一個胸懷大志的人,安于平凡,安于現狀,不作慵人自擾,大學畢業,一直在一家大公司上班,幾年來,也一步一步往上爬,至今日已坐至部門經理,也算事業有成,但一直是那種按部就班,毫無激情,毫無懸念,難怪語琴時常報怨,英文名都叫愛麗絲,愛做夢的女孩。我笑,語琴老埋怨我為人古板,是那種嬌滴滴甜蜜的報怨,心底覺得很幸福。

穿好西裝,打領結還是領帶,還是領帶莊重,又不穿燕尾服,不過穿燕尾服大概會惹語琴嘲笑,兩個人在一起太久,彼此熟悉,說話不太避忌,少年相識的情份總是最真最純,再露骨的話我都不會認為是污辱,我還是愛語琴的。珍重地把鑽戒放在西裝口袋里,帶上玫瑰花,在本區最高級的法國餐廳訂好位,本來要先接語琴,事先並沒有透露給她知道自己要求婚,想要給她一個驚喜,便托詞讓她打車過去,語琴握著電話曝出一句︰「家和,我有話與你說。」

我笑,溫柔地對著話筒說︰「晚餐說,我也有話對你說。」語琴有她的好處,性子直爽,有話直說,當然只是對我,在工作上她也是一個人精來的,進退自如,不需對牢我哭訴。

語琴爽朗地說︰「好,我們見面說,只是不需訂那麼高級的餐廳,說話而已,何必隆重。」

我笑,語琴總能使我笑,看來這輩子是非伊不娶。

模模西裝口袋,鑽戒安靜地貼心躺著,我想象著語琴收到求婚戒指時會是什麼表情,她一定會瞪大眼楮,盯著鑽戒咽口水,她時常嘲笑自己十足十是拜金主義者,並威脅利誘我︰「我告訴你,家和,求婚的時候鑽戒一定要大,最好能砸死人,別對我說戴著磚頭俗不可耐,我不怕俗,而且,諷喻鑽戒大而俗的人才真正俗不可耐呢。哼,我要戴著男朋友求婚磚頭般大的鑽戒在眾女同事女朋友面前一閃,包管一百個女人中一百零一個羨慕妒忌,哈哈,我非砸死平常那些想踩我的妞們不可。」

語琴有時候天真的還似十八歲,十八歲追她時,第一次請她吃哈根達斯雪糕,語琴得意洋洋地舉著哈根達斯,一手牽我,在整個校園每一個角落轉一圈後,才把快融化的雪糕放進嘴巴里美美地吃起來,我不解其意,當時語琴得意是敲一下他的腦袋,嘻嘻笑道︰「告訴所有女生啊,你已名草有主,是我的,誰也別想爭,瞧,雪糕都請我吃了。」

我幸福地笑,語琴,語琴,她是可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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