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簾卷雨 第 三十六 章 無辜者押赴刑場

作者 ︰ 朱琦

風乍起,江州城里謠言飛。「9•28交通事故肇事者徐晨馬上要被槍斃」的消息在江州城傳得沸沸揚揚。

听到這一消息的徐夫人余曉蕙大吃一驚——龍爺說得好好的,絕對不會讓徐晨為龍鳳儀擔責。怎麼還是這樣的情況?余曉蕙本想再去龍府問個究竟,一想到兒子上次的責怪,只好忍著靜觀事態展。

「徐晨馬上要被槍斃」的消息也當然地傳到了龍府——龍爺聞訊大驚失色;龍鳳儀聞訊怒不遏——這個何文軒怎麼這麼不做人事,怎麼這麼心狠手辣呀?

怒沖冠的龍鳳儀正要去警察局找何文軒理論,卻被母親趙淑嫻一把拽住。

「鳳儀!你要去哪兒?」

「我要去警察局找何文軒理論,明明我是肇事者,他為什麼一定置徐晨于死地?」

「你要去警察局找何文軒理論?你理論什麼?‘9•28交通事故’一死一傷,總得有人償命,他不槍斃徐晨槍斃誰?」

「要槍斃也只有槍斃我,怎能槍斃徐晨?」

「槍斃徐晨,死的是徐晨。如果槍斃你,那死的就是你呀!」

「死就死!人是我撞的,應該我抵命。」

「常言道︰‘寧在世上挨,不往土里埋。’人活著多好哇!人一死就什麼都沒有了!你一朵花未開,怎能就去白白送死哩!」

「怎麼能說是白白送死呢?我撞死人我抵命,理所當然;怎麼能讓徐晨替我去死?」

「你說人是你撞死的,但徐晨本人和警察局都說是徐晨撞死的,就憑你一個人說了算嗎?」

「你簡直是胡攪蠻纏,我開車撞的人我自己知道,徐晨那是為了保護我,硬說是他撞的人;警察局何文軒那是別有用心,他想害死徐晨,以得到我。」

「好!我不跟你辯論誰是肇事者。既然何文軒是想得到你,那你就嫁給他不就結了?」

「我不嫁給這樣的衣冠**!」

「怎麼能說是衣冠**呢?人家也是喜歡你才出此策的呀!再說,何文軒本人是偵緝處處長;父親是法院院長,是法學界的泰斗;這樣的門戶不在我龍府之下;為何一定要拒人于千里之外呢?」

「我不嫁給這樣的齷齪小人,和這樣的人生活在一起,看到那張嘴臉就會作嘔。」龍鳳儀喜歡的是雷天恩、徐晨那樣的仁義、正直的英俊少年。

「別說傻話了!人是感情動物,上來沒有好感,接觸相處以後就會產生感情,就會彼此相愛,其融融了!」趙淑嫻之語,作為勸人之言不失為經典;但對照她自身的遭際就黯然失色了——龍在天上來不喜歡她,現在還不喜歡她,以後更不喜歡她,最後還跟她離婚了!

「那……」龍鳳儀說了一個「那」字以後,沒有再說下去。「那」字後面是什麼內容呢?不得而知!

「不要這個那個的,這事兒就這樣定了——徐行長那邊已經花了四千大洋給苦主,苦主也同意不再追究徐晨的任何責任。只要你肯答應嫁給何文軒,何文軒就不會將什麼‘調查報告’移送法院,王美光局長很快就會放了徐晨。而且也不會對你怎麼樣。這樣的事兒何而不為呢?何必二者必死其一呢?」

「這……」龍鳳儀說了一個「這」字以後,又無言了——她進退維谷——徐晨愛戀我多年,在我喜歡雷天恩的時候他仍然不離不棄,變著法兒討我的歡心。雷天恩的身世揭曉以後,徐晨不但沒有嘲笑我、厭嫌我,還想著法兒陪我玩,讓我擺月兌兄妹情的陰影。我開車撞了人以後,他又攬過受罰,狼鐺入獄,過著非人生活。就是要被槍決,他也視死如歸的保護我。這樣的人,有這樣胸懷的人,這樣的仁德君子,我怎能棄他于溝渠呢?這不讓他傷心死了嗎?這樣的傷心恐怕比冤枉坐牢更傷心。

還有,徐晨用生命保護我,我是不是就用葬送自己的終身幸福屈嫁何文軒,來拯救徐晨呢?用這這種方法救出來的徐晨看到我嫁給何文軒,這不讓他傷心死了嗎?這樣的傷心恐怕又比冤枉坐牢更傷心了!

龍鳳儀小姐左右尋思,反復考量,最終還是決定不能用嫁給何文軒的辦法來拯救徐晨——我答應嫁給何文軒就必定要拋棄徐晨——拋棄徐晨,徐晨傷心。嫁給何文軒,徐晨更傷心。因此我絕對不能嫁給何文軒。

但,不嫁給何文軒就救不了徐晨。那麼就只有自己把罪責擔過來,無辜的徐晨才能得救。

龍鳳儀想到此,便向母親趙淑嫻明朗表示︰一、她堅決不嫁給卑鄙小人何文軒。二、她要再次到警察局向何文軒和王美光局長自首——「9•28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是她龍鳳儀;請求立即釋放徐晨。趙淑嫻又氣又急又擔心,但怎麼也攔不住主意已定的龍鳳儀。

龍鳳儀到了江州警察局,再次探望徐晨後,便向何文軒處長和王美光局長重申︰「9•28交通事故」是她龍鳳儀撞的人,她龍鳳儀願意承擔一切罪責;並請求立即釋放無辜的徐晨。

龍鳳儀此舉,更加激怒了何文軒——我對你這麼用心你都不愛我,卻偏偏愛著徐晨,而且還以身拯救那小子。哼!你龍鳳儀要救徐晨,我就早點送徐晨上西天——何文軒的想法是︰釋放徐晨,龍鳳儀會更加愛戀能夠用生命保護她的徐晨——那他何文軒就絕對得不到龍鳳儀。如果讓徐晨消失,那他何文軒對龍鳳儀還有一線希望——兩者相權,還是讓徐晨消失的好。

何文軒想到這里,讓人把龍鳳儀連推帶勸的弄走以後,便主動去找王美光局長。

「王局長!‘9•28交通事故’已經調查清楚了!是不是把‘調查報告’盡早移交給江州法院?免得這些人老來瞎胡鬧。」

「這……你那份‘調查報告’我帶回家看了!什麼時候我仔細看一下再移送江州法院。」王美光局長想用緩兵之計救徐晨。

「那份‘調查報告’您丟在家里不要緊,我這里還有一份,請您審閱。」何文軒說著,從皮包里拿出「調查報告」呈放在王美光局長的案前。

「嗯!你先放在這里,我等會兒再看。」王美光局長對何文軒這種近乎「挾天子以令諸侯」的做法很為不滿。

「是!我先放在您這里,您等會兒再看,看好了我明天再移送江州法院。」何文軒明朗表示他「明天把‘調查報告’移送江州法院」。

第二天上午,何文軒再次來到王美光局長的辦公室逼宮。

「王局長!‘9•28交通事故’的‘調查報告’您看過了!?是不是移交給江州法院啊?」

「何處長!你的這份‘調查報告’與紀鵬飛副局長所了解的情況不一樣啊!」為了拯救徐晨,王美光局長不得不把派紀鵬飛副局長直接調查苦主的情況說了出來。

「哦!王局長!您又讓紀鵬飛副局長也調查這個案子呀?他調查的誰呀?哪里跟我調查的不一樣啊?王局長!您是警界的老前輩,辦案切忌政出多門、各行一套,這您一定是知道的。我現在也不管紀副局長調查了誰,我也不管他哪里跟我調查的不一樣。我現在請局長大人移駕到看守所去一趟,當面問一問犯罪嫌疑人徐晨,听听他怎麼說的好不好?請!」何文軒在「綁架」王美光局長。

當官的千萬不能吃人家的、拿人家的——你吃了人家的的就嘴軟;你拿了人家的就手短。對于何文軒這種「欺君犯上」的家伙,如果王美光局長沒有受收徐道豐行長的兩件寶貝,那他完全以不受何文軒的挾制,堂而皇之的為徐晨說公道話,反而會救出徐晨。然而,王美光受收了徐道豐的賄賂,他就不敢與何文軒較量,不敢制止何文軒的胡為,生怕「扯動荷花帶動藕」,「拔了蘿卜帶出泥」,把自己的事兒弄出來。因此只好听任何文軒擺布——和何文軒一起到看守所當面「審問」犯罪嫌疑人徐晨。

「徐晨!‘9•28交通事故’誰是肇事者?」何文軒當著王美光喝問道。

「何處長!‘9•28交通事故’我是肇事者啊!我一直都是這樣交待的呀!」徐晨一心想救龍鳳儀,而且他心中也指望父母親會救他,所以說話全攬全包。

「王局長!您都听到了吧!您要不要再親自審審這個徐晨?」

「走!回局里再說。」受人玩弄的王美光局長說完,轉身就走;何文軒只好緊隨其後跟著。

「何處長!這徐晨雖然是這麼交待的,但據紀鵬飛副局長說,徐道豐已經跟苦主達成經濟賠償的協議;苦主也不再追究徐晨的責任啊!」

「這個我不知道,我只听苦主說一定要槍決徐晨,以徐晨的命抵王斌的命。再說,這一死一傷的大案,也不能就用經濟補償來解決呀!」

「老何啊!我們辦案要認真嚴肅,但也要有點‘人情化’。尤其是對于名流要人,我們一定要從方方面面多考慮考慮。譬如‘9•28交通事故’,我們姑且不談徐晨是不是代人受過……」

「噯!王局長!我擋您的貴言,徐晨不是代人受過,他是真正的肇事者,您剛才已經當面听徐晨親口說了!這是毫無疑義的!另外,您剛才說辦案要有點‘人情化’,這我不敢苟同!辦案執法是非常嚴肅的事,絕對不能講情面、徇私情。」何文軒倚仗著老子的權勢,不等王美光局長把話說完,就一口截住。

「老何!你听我把話說完!關于‘9•28交通事故’,徐晨的父親徐道豐已經跟苦主達成經濟賠償的協議,四千大洋也給了;苦主也不再追究徐晨的責任。我看這事兒就此結案,不要移送法院了!」王美光局長看到何文軒一副狂妄不買賬的樣子,便提高嗓門,作出「不要移送法院」的決定。

「王局長!這恐怕不行啊!‘9•28交通事故’一死一傷,苦主很悲傷,一定要將肇事者繩之以法,昨天還來追問這事兒的哩!」何文軒無中生有。

「紀鵬飛副局長已經調查苦主杭桂蘭,得到經濟賠償的杭桂蘭已不再追究徐晨的責任,沒有說一定要將肇事者繩之以法。」王美光局長沉著臉說。

「王局長!我看這樣吧!我說苦主一定要將肇事者繩之以法;紀鵬飛副局長又說苦主不再追究徐晨的責任。我們不如把案件移送江州法院,由他們審理;一切就真相大白了!」何文軒還是要將「9•28交通事故案」移送江州法院審理。

「不行!這案子不要移送江州法院。」王美光局長決然地說。

「不行!這案子一定要移送江州法院。」何文軒也決然地說。

「你要送你送!我不送!」王美光局長又憤然地說。

「是!遵照局長指示,這案子由我移送江州法院。」奸滑的何文軒把王美光局長的氣話當指示。

「你……」王美光局長氣得怒目圓睜。

「我……我這就去辦!」何文軒抓起「調查報告」就走。

何文軒把「調查報告」帶回家呈交給當法院院長的何炳賢,幾乎明朗地向父親表示︰他喜歡龍鳳儀,徐晨也喜歡龍鳳儀。現在徐晨開車撞了人,一死一傷;徐晨對事故供認不諱;請法院根據苦主的要求,將肇事者徐晨繩之以法,以平苦主喪夫傷己之憤。

「公門之中好行事」。不管是官場還是公檢法,不管是當權者還是執法人,利用手中職權為己、為關系人、為某種目的而枉法者比比皆是,而且很容易達到目的;亂世之中更是如此。身為江州法院院長的何炳賢,接到兒子的「調查報告」,听了兒子的「心里願望」,也就「心中有數」了!

次日,何炳賢帶著兒子何文軒在家里呈報的「調查報告」,到法院院長室坐定以後,便一個電話招來二庭庭長侯岳,將「9•28交通事故案」交由他審理;並明示和暗示的告之侯岳所要的「判決結果」——將一死一傷的肇事者徐晨判處死刑,以平苦主之憤。

侯岳庭長接過「調查報告」,回到庭長室仔細閱覽了一番,便著手準備開庭的一切事宜。

一九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江州法院突然開庭審理「9•28交通事故案」。由于「肇事者」徐晨對事故經過供認不諱,侯岳庭長毫無懸念地當場宣布︰徐晨于一九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開車在新京口撞了人,造成一死一傷。苦主一定要肇事者償命,因此判處徐晨死刑,立即執行!

這權力啊!是愛的,又是怕的!「9•28事故」本是交通事故,賠了錢就算事。但被幾個當權者一弄,就把一個無辜青年判處死刑,且立即執行!哎!古往今來,司法機關造成的冤假錯案太多了!

江州法院二庭庭長侯岳這樣的審理宣判,在江州引起很大的轟動。而對涉事的徐府、龍府震動最大。

首先是徐道豐行長和夫人余曉蕙最是驚愕和惱怒——王美光局長不是答應很快放人的嗎?杭桂蘭不是收了四千大洋,不再追究徐晨的責任嗎?龍爺龍在天不是保證不會讓徐晨為龍鳳儀頂罪的嗎?怎麼江州法院就突然開庭,竟然還判處晨兒死刑,立即執行?

徐行長夫婦一頓氣憤以後,便兵分兩路︰徐道豐去找王美光局長問個究竟;余曉蕙去龍府問個究竟。

徐道豐行長去找王美光局長問個究竟,王美光局長便把何文軒強行將「調查報告」私呈他的老子、江州法院院長何炳賢,能是何炳賢「舞弊」,讓二庭庭長侯岳如此判決的。徐道豐行長听了這番話,只氣得長吁短嘆的回來了!

余曉蕙听了徐道豐的一番話,心知王美光「難挽狂瀾」;便氣咻咻地去龍府問個究竟。

「龍爺!您不是說絕對不會讓我家晨兒擔責的麼?」余曉蕙剛剛落座,便直搗主題。

「徐夫人!您听我說……」龍爺龍在天便把他找龍鳳儀談心,說明何文軒是因為想得到她才這樣要置徐晨死地的。以及他和龍鳳儀去看守所探望徐晨後,便找何文軒和王美光局長自首;何文軒不想讓龍鳳儀頂罪,趙淑嫻便勸龍鳳儀嫁給何文軒,以救徐晨。龍鳳儀生怕徐晨看到她嫁給何文軒而傷心;因此決意不嫁給齷齪小人何文軒;又第二次到警察局自首的一應情況告之徐夫人余曉蕙。

余曉蕙听了龍爺一番訴說,心知龍府已經盡力,實是何文軒從中作梗所致;也就無話說。但徐晨命在旦夕,這事如何是好?

「伯母請放心!我就是拼了這條命,也會把徐晨救回來的。」在門外听了父親和徐夫人談話的龍鳳儀,遽然走進大廳,向徐夫人許下如此重諾。

「鳳儀!你有何辦法救徐公子?」龍爺和徐夫人不解地問道。

「你們盡管放心,我一定會救出徐公子的。」龍鳳儀一副成竹在胸的樣子。

「徐夫人!這您就放心回去吧!小女從來不說誑語,她能有她的主意。」

「好!那我就先回去了!還請龍小姐多多費心。」徐夫人說罷,便起身告辭;父女倆將她送至門外。

一九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一死一傷的交通事故肇事者徐晨被押赴刑場,驗明正身,等候午時三刻執行槍決。

為什麼一定要等到午時三刻才執行槍決呢?這是我國幾千年來流傳下來的「規矩」︰因為午時三刻,差不多是中午十二點鐘的光景,此時太陽高懸在天空中央,地面上的陰影最短。這在過去的人們看來,這是一天當中「陽氣」最盛的時候。中國古代人相信迷信,認為殺人是「陰事」,無論被殺的人是否罪有應得,他的鬼魂總會來糾纏判決的法官、監斬的官員、行刑的劊子手以及和他被處死有關聯的人。所以在陽氣最盛的時候行刑,以抑制鬼魂不敢出現。這就是古人習慣在「午時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這種「規矩」一直相傳至民國期間。

時間慢慢推移,監斬官侯岳、何文軒的懷表指針指向了十二點。

「時間到!」

「準備!」

「舉槍!」

「射……」

「槍下留人!」何文軒「射擊」的「擊」字還沒有喊出口,突然有人一聲斷喝,要求「槍下留人」。

「刀下留人!」和「槍下留人!」,是為了營救即將被斬首或槍決的人而向主持或執行斬首、槍決的人出的留人一命的緊急呼吁。主持或執行斬首、槍決的人听到這一聲喊,都必須停止行刑。這也是中國幾千年來形成的「規矩」。

隨著「槍下留人!」一聲斷喝,只見龍鳳儀邁步走上行刑台。

「各位父老鄉親!這個被判處死刑,並即將行刑的所謂死囚是冤枉的!」

「啊……」

「什麼……」

「這個死囚是冤枉的……」

「……」

刑場上一片嘩然,千萬雙眼楮都聚焦在龍鳳儀的身上。

「父老鄉親們!這個被判處死刑,並即將行刑的所謂死囚叫徐晨,今年九月二十八日下午四點多鐘,我和他一起開著小轎車進入市區。當我握著方向盤聚精會神把小轎車開到新京口的時候,突然斜刺里閃出一輛自行車,我慌忙剎車,但已經撞到自行車,並把自行車上的兩個人撞倒……

「我和這位徐晨趕緊下車,扶起傷者,抬上小轎車,急急忙忙地駛往江州醫院。經醫生及時搶救,騎車的王斌不治身亡,坐在後邊的王斌的妻子杭桂蘭月兌離危險。

「當杭桂蘭蘇醒過來的時候,我就主動地、誠懇地向她認罪,並表示願意以經濟賠償來彌補她;但杭桂蘭當時沒有答應,要我償命;我都嚇得哭了。

「這位徐晨見到我哭了!便把責任攬過去,一再向杭桂蘭說是他撞的人。後來警察局偵緝處處長何文軒到江州醫院抓人;我和徐晨都說自己是肇事者;何文軒就把徐晨抓走了!

「徐晨被抓走後,他的父親徐道豐和警察局紀鵬飛副局長出面找苦主杭桂蘭協商。杭桂蘭念及徐晨是代人受過,便妥協了!最後以徐道豐給杭桂蘭四千大洋作補償,杭桂蘭不再追究徐晨任何責任為結。

「本來這起交通事故至此已經了結,但不知警察局何大處長出于何種目的,一定要置這位徐晨于死地;硬說是苦主要求槍決肇事者。無奈何,我只得到警察局自首,說明人是我撞的;請求何大處長立即釋放徐晨,將我收監;但這位何處長就是不同意。後來我又第二次到警察局自首,要求釋放徐晨,我來坐牢;何處長還是不同意。

「我再說一句不知是真是假的‘小道消息’。據說,‘9•28交通事故的調查報告’不是警察局領導移送江州法院的,而是這位何大處長強行將‘調查報告’帶回家私呈他的父親、江州法院何院長的。也能是何院長受了兒子的蒙蔽和蠱惑,也能是這位侯庭長受了何院長的指示或暗示,竟然不調查、不取證,連苦主都沒有傳喚到場就開庭,就作出‘苦主一定要肇事者償命,因此判處徐晨死刑,立即執行’的荒唐判決。

「各位父老鄉親們!西哲培根有言︰‘一次不公正的判決,其惡果相當于十次犯罪’。‘9•28事故’是一起交通事故,不是故意殺人,而且苦主已經接受了四千大洋的經濟賠償,保證不再追究代我受過的徐晨的責任,法院憑什麼還要判處徐晨死刑,並立即執行呢?你們說這樣的判決是不是犯罪呀?這樣的判決公平不公平啊?」龍鳳儀慷慨激昂,有理有據,痛陳何文軒的卑鄙手段和丑惡嘴臉。

「這樣的判決等于犯罪!這樣的判決不公平!不公平!」刑場上群情激憤,大嘩不已;監斬官何文軒與侯岳面面相覷。

「各位父老鄉親們!你們不要听她胡言亂語,徐晨是‘9•28交通事故’的肇事者,造成一死一傷,苦主一定要肇事者償命,杭桂蘭前幾天還敦促我早點將徐晨槍決。因此法院判處徐晨死刑,立即執行沒有錯!」

「我胡言亂語?我看你才是胡言亂語呢!你說苦主杭桂蘭前幾天還敦促你早點將徐晨槍決。現在我把杭桂蘭請來了!你問問她有沒有敦促你早點槍決徐晨?」

「我沒有敦促何處長早點槍決徐晨!冤仇宜解不宜結!我已經接受他父親四千大洋的經濟補償,決定不再追究徐晨的任何責任!」不等何文軒詢問,被龍鳳儀請來的杭桂蘭便主動跳到台上慷慨直言,澄清事實。

「釋放徐晨!」

「立即釋放徐晨!」

「立即釋放無辜的徐晨!」

「徐晨不是故意殺人,應該立即釋放!」

「何文軒陷害無辜,卑鄙恥!」

「江州法院草菅人命,令人不齒!」

「……」

刑場上呼聲雷動,此起彼伏;槍決徐晨的大會變成聲討何文軒和侯岳的大會。

「給徐晨松綁!」龍鳳儀看到火候已到,一聲令下,龍府護院隊長劉克凡等幾個彪開大漢一擁而上,把插在徐晨衣領後的「死囚標」拔掉,甩出好遠;隨即便解開捆在徐晨身上的繩索。

「晨!」龍鳳儀情不自禁的撲向受了幾個月牢獄之苦的徐晨。

「鳳儀!」槍下余生的徐晨更是情不自禁地緊緊擁住龍鳳儀。

徐家的小轎車,龍家的小轎車把徐晨和龍鳳儀接上車,駛離刑場。當日晚上,龍爺龍在天在府上大擺宴席,特地宴請了徐道豐一家子和王美光局長等人,為大難不死的徐晨壓驚慶賀;詳情在此不具細論。

因徐晨代龍鳳儀受過,身陷囹圄數月;徐道豐行長為救徐晨又花去四千多大洋。因此,在散席之後,龍爺龍在天向徐道豐行長贈送了一幅價值不菲的《洛神賦圖》——這幅畫是東晉著名畫家顧愷之根據曹植著名的《洛神賦》而作。畫中曲折細致而又層次分明地描繪了曹植與洛神真摯純潔的愛情故事。人物安排疏密得宜,在不同的時空中自然地交替、重疊、交換,而在山川景物描繪上,無不展現一種空間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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