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看惯了荷里活娱乐大片的,这片子高分高在其内涵,其表达的东西,有一篇不错的影评,如下:
作者:阿拉丁@2008-4-18
《》
这该死的电影已经不是颠覆了,是摧毁。是把人世间所有神祗——金身的、泥塑的、大理石的、青铜的,所有的所有都砸个稀烂让你看,每一块碎片都直扎人心。是扎,不是佛陀的“直指人心”,是锐物在你心脏的没入,穿过心包、心室,瓣膜,然后血如井喷。你内心最澎湃、最激荡之时,就是死亡来临之时。死亡,不是生理学意义层面的死亡,是古往今来东方西方全部信仰的翘辫子。
一个35岁的历史系教授,在他辞职离开的最后一个晚上,他的教授朋友们来送行。场景简单,演员单调,像《幻影书》里海克特·曼的草率到无法更草率的黑白默片。一个不怎么敞亮的客厅,一壁炉火,一瓶古旧的威士忌,还有几个将要成为听众的人。故事的讲述者有一个最普通的西方名字,约翰。他解释了自己离开的原因,他说,每逢十年他就会离开,到一个新的地方继续生活。因为,十年足够一个35岁的人显现衰老的迹象,而他,是个不老的人,或者说,是一个衰老得极为缓慢,慢得让人感觉不出的人。
约翰说,他是穴居人,大概出生在石器时代。他活了14000年。他的听众起先是听了笑话的人应有的反应,然后是饶有兴趣地倾听,配合着讲述者,很绅士很淑女地倾听这个科幻故事。然后,有人坐不住了,当约翰讲到他经历了140个世纪,经历了人类历史上所有的,比如狩猎、战争、黑死病以及其他瘟疫而依然活着时,年迈的心理学教授掏出了手枪,对准了约翰——这确实是证实一个人活了14000年的方法之一,假如一个人经历了那么多的灾难而不死,一颗子弹自然不足以使他送命。看到这我有点怕,我说完了,又是一个俗套,液体金属机器人挨了一枪,伤口神奇愈合。没想到,老教授没开枪,导演没动用电脑特效,前者愤然离开,手枪是空的。约翰继续讲述,他讲到了古罗马,讲到了古印度,讲到他成为佛陀的信徒和弟子,然后**来临,锐物即将扎入每一个听众和观众的心脏——约翰说,其实呢,他就是耶稣。他说,有十字架,无钉进他身体的钉子,他说有耶稣,无怀孕的贞女,他说有门徒,无传道者,他说有文字,无现在尔等诵读的《新约·旧约》,他说他不是犹太人的王,他说更没有死亡和复活,他从未死去。他还说,他传的,是东方的佛学,而非产自西方的信仰。他没说上帝死了,他说根本就没有上帝,当然也没有什么末日审判。
他没说的话是:人类的任何宗教,都是人类自身不断粉饰修纂的产物。人类根据自己的内心需要,来打扮他们的宗教。
内心强大的人,是不需要宗教的。所有的宗教,都来源于远古时代人类对自然的恐惧和生存焦虑,就比如约翰迁徙到何地,都会在房间内生一壁炉火。我不认为这是一部杯葛宗教的片子,不过是告诉人们一个常识:任何宗教都月兑不去盲信的成分,是让人们警惕——任何宗教都可能嬗变为打击其他人的棍子。包括世间的一切世俗信仰,比如什么什么主义。
这时,女教授兼虔诚的基督徒发作了,她歇斯底里地哭,此时她心里的神祗坍圻了,被侮辱了,被兜头抹了屎撒了尿了,她的本能是转而侮辱讲述者,逼讲述者忏悔。接着,最好心的黑人教授,刚才还差点为约翰挡抢眼的义士,破口骂出了我熟悉的一个单词,,几个满月复经纶的大知识分子须臾间风度全无。去而复返的老教授道歉之后马上又为自己的道歉后悔,他说他将在精神病院见到约翰,恶狠狠——几乎所有的人都疯了,被这个故事摧毁了,摧毁之后的第一反应,我这观者浑身战栗……听众们表现各异,但在那一刻达成了共识:这是个疯子,快!快!一定得选择站在疯子的对立面,才是心智正常的人。
内心的极度不安,导致的结果中西相同——当信仰被摧毁时只有一种结局,那就是迅速做出判断:摧毁他们信仰的人百分百是疯子是骗子是无可救药的反动派。应对方法只有两种,一种是像叶公一样逃跑,一种是把疯子押送到该去的地方。“革命者”对张志新对林昭,教廷对布鲁诺斯大林对巴别尔,中西今古实无不同。
结尾不说。说了就是剧透。有兴趣者自己看。总之约翰的迁徙还在继续,他不知自己还要活多少个千年,也不知还要见识多少人类的无知。
推荐者兄弟阿顺说,编剧一定是个疯子。差不多是,该是一个相当清醒的疯子。这个疯子电影令人震撼的原因之一是,让我感受到的,强烈的,匪夷所思的,西方人的自省。甚于《达芬奇密码》,甚于《耶稣受难记》,至少作为一个中国人,作为一个最多还有几十年好活的中国人,我到死也看不到这样的电影,提起鞭子,抽打自己的内心,啪啪的,鞭鞭见血。
鞭过之处,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