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翅膀。]
对于所有登记党员,一律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小组,这些小组有乡村小组、工人小组、青年小组、机关小组、城镇小组、山地小组等共3万余个。党小组每两个星期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进行思想学习,总结工作情况。对于不愿重新登记归队的党员一律撤销党籍。为扩充党员数量,改变党员构成,加强国民党在台湾的社会基础,国民党在整顿的同时,加大在普通民众中发展党员的力度,特别是在农民、工人和青年知识分子阶层中进行发展工作,吸收了一批本土党员。
第二,强化组织纪律建设。为改变国民党组织混乱、纪律松散的弊病,在改造过程中除严格执行党员登记、党员交费和党员定期学习的规定外,国民党还采取许多措施,加强组织纪律。
首先是改革监察制度,撤销形同虚设的各级监察委员会,在各级改造委员会中设立纪律委员会,负责监察党员行为、审核党的经费决算及审理各类违纪案件。对在党内搞小组织、违背上级政策与命令、不按时缴纳党费、不参加党小组活动、泄露党的秘密等行为,一律视为违反党纪而惩罚;将“变节通敌”、“跨党变节”、毁纪反党、贪污渎职、生活腐化且劣迹显著、放弃职守不负责任、信仰动摇、工作废弛、搞不正当经营以牟取暴利的党员皆视为腐恶分子,一经发现,当即清除。中央改造委员会号召各级党部、各个党员进行自身检讨,鼓励下级对上级的检举,党员之间相互检举。1951年7月,改造委员会颁布《本党各级党部业务设计执行考核办法》,定期考核各级党组织的工作。次年1月,又发起“自清运动”,要求所有党员对照“改造纲要”,进行自我反省。
其次是突出组织观念。中央改造委员会要求所有国民党员在党内要牺牲个人,服从组织,要按照“甲,一切通过组织,组织决定一切;乙,领袖采行组织的决议,干部贯彻领袖的意志;丙,以组织决定政策,以政策领导政治”的原则从事党的工作。凡不能执行党的政策、党的决议者,全部以违反党纪论处。此外,国民党在党政关系的确立、党营事业的管理、文化事业的鼓动、民众运动的开展、社会调查的举办、设计研究的进行等方面也采取了不少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