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哥,班主,我这边的事情都忙完了,可以走了吧?”
杨柳笑道:“阿云不是还没从凌城回来呢吗,你小子怎么还这么按时按点的回去?”
唐云卓模模肚子道:“肚子饿了,当然得回家吃饭了~”
“哈哈。”杨松朗声笑道:“还说回家吃饭呢,我怎么瞧着阿云走的这些天你看着瘦了不少?不会是想阿云想的吃不下饭吧?”
“哪儿能啊,我每天都能吃下两大碗饭!天天练武可是很消耗体力的。”唐云卓拍拍自己的胸膛,扬着下巴得意道:“我可没瘦,只不过以前那软趴趴的肉都变成肌肉了!”
“噗。”杨松杨柳被唐云卓的小模样逗笑了,连连冲他摆手,“得了得了,忙完了就赶紧回去吧,明早记得早点过来排新戏。”
“好嘞!保证第一个到!那我走了,明儿见!”
等唐云卓走后,杨松才叹道:“说起来云卓的进步在咱们戏班子算是最大的了,看他现在这副样子,真看不出来刚来的时候只能给我们打打杂。”
杨柳道:“可不是,以前的小打杂如今也是咱们戏班子的小台柱子了。”这话说得并不夸张,杨家班会演戏的角儿不少,但是身手好,能把打戏排好的却不多,教唐云卓学武的张大哥就是戏班子里最能的了,可现在,唐云卓和张大哥打,十有**都是张大哥落下风,这还是唐云卓年纪摆在那里,实战经验不足的关系,若是等再过上一两年,张大哥也得靠边站了。
而现在杨家班开场的唐云瑾写的新戏,但凡是有需要比较能打的角色,都是唐云卓来演,这小子不但身手练得好,演技也相当不错,假以时日真正成为杨家班的台柱子也不成问题。
杨松道:“云卓这小子有定性,够努力,性子也很沉稳,天赋更是不错,以后肯定大有作为!而且,我估模着他是不可能一辈子一直待在戏班子里混着,肯定要往外走。”要是说一开始唐云卓跟着张大哥学武只是为了让自己有一技傍身,有自己养活自己的能力,那么如今身手练好了,又在杨家班长了见识,开拓了眼界,想法也逐渐有了改变。
真应了那句,好男儿志在四方,唐云卓早晚是要离开戏班子去闯他自己的天下,不管那天下是大是小。杨柳自然也感觉出这一点,单是看唐云瑾的云记很快就要往凌城发展,未来可能还会拓展得更远就知道,唐云卓也会跟着走的更远,谁让云卓这小子表面看着很沉稳,面对一些对他表示好感的女子都臭着一张脸,可骨子里却是个极为重视姐姐的好弟弟呢?要是杨柳生于现代,就会找到一个极为贴切的形容词——姐控。只不过唐云卓的姐控非常隐形,很少表现出来。
看着自家戏班子大院里忙里忙外的人,杨柳轻笑:“云卓以后会大有作为,我们也不能落在他后面。杨家班也不会永远局限在洛水镇,不是吗。”
如今杨家班已经是洛水镇名符其实的第一大班子,不只是名气,人员也增加到了最初来到这里时的两倍,也可以说,洛水镇已经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了。喜欢杨家班戏的人越来越多,可就算他们的戏再好,洛水镇的人数有限,总会有那么一个明确的界线让他们没办法更上一层楼,所以,他们也必须往前走。
杨松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唐云瑾走之前与他们深谈的那一次他就已经深刻地明白了这个道理。
“阿云不是说云记最快去凌城开分号也要年后吗,到时候若是时机合适,我们也准备换地方。”杨松眼神中透出几分深沉,“回凌城!”
想到当初被安家班打压,被迫离开,杨柳眸色一暗,但很快又重新恢复过来,双目充满神采道:“嗯,回凌城。当初我们走的灰头土脸,这一次,我们要挺起胸膛,带着不比安家班差上分毫的杨家班光明正大地回去。”
杨松咬牙道:“安家班欠了我们的,欠了小喜的,早晚有一天我们要向他们讨回来!”
……
另一头,唐云卓是完全不知道杨家兄弟俩的想法,急匆匆地赶回家里不由分说地就往里院走。
刚拐进去就闻到了一股菜香,肚子适时地咕噜噜叫起来,唐云卓模模干瘪的肚子,用鼻子闻了闻,无声叹了口气走进厅里。
云霄刚摆好碗筷,听见脚步声,抬起头:“回来了,正好可以吃饭了。”
唐云卓看着饭桌上色香味俱全的荤素搭配的四菜一汤,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云霄和他隔开一个位置,空着的位置是唐云瑾平时坐的地方。
二人都不是多话的人,所以饭间也比较沉默,只有筷子碰到饭碗和咀嚼饭菜的声响。
唐云卓边吃边在心里暗自感叹。
自从唐云瑾离开以后,他们的伙食就变差了。也不是说他们不会做所以要饿肚子,嗯……不会做是真的,但也可以直接买来吃,就像现在,四菜一汤都是云霄回来时顺路从酒楼打包回来的人家酒楼的招牌菜,味道相当不错。
可这个所谓的不错,也只是对其他人而言,换做唐云卓和云霄这两个吃惯了唐云瑾亲手做的饭菜的人,就怎么吃怎么不是味儿了。
他们不知道唐云瑾做的饭菜用的材料都是从空间里拿出来的,手艺再好的大厨也做不出一样的味道来,只是觉得自己的味道彻底被唐云瑾养刁了,无法习惯外面做的饭菜。
唐云卓对杨家兄弟说他每顿能吃两大碗饭也不是骗他们,毕竟他每天消耗的体力需要补充,两大碗是肯定必须的,只不过,如果是唐云瑾做的,他能足足吃下三碗饭啊!这少了一碗,差距仍是很明显。
吃完饭,唐云卓擦擦嘴,看向比他更早吃完,正喝着茶水消食的云霄,苦哈哈道:“云大哥,她什么时候能回来啊,这都十多天了。”
云霄道:“今天收到了凌城送来的信。”
唐云卓心里一喜,“都说了什么?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
云霄道:“要回来可能还要再等些日子,她要给景家作坊再酿一批酒,比上次的还要多出一倍,花的时间也会更久一些,加上还要看那边的铺面,没说具体何时会回来,但至少可以肯定这几天是回不来的。”
唐云卓烈塌下肩膀,揪着一张脸道:“我快要受不了外面的饭菜了。”
云霄没说话,不过不经意地看向只剩下一些底的菜色,也微微皱起了眉头。吃,他是吃得下,曾经饿肚子的人自然不会浪费食物,在这方面,唐云卓也不例外,只是……他们对外面的饭菜的口味无法习惯也是事实。
云霄给唐云卓递了一杯茶,见他仍然垂头丧气很没精神的样子,想到信里提到的另一件事,道:“她还说上辉云山游玩时无意中得了一只宠物。”
唐云卓的耳朵动了动,眼底浮上几分兴趣,“什么宠物?不会又是小猪崽吧?”
云霄想起那只一天都不能少了酒的酒鬼猪,嘴角抽搐了两下,道:“不是,是一只成年的黑豹。”
“豹子!?”唐云卓震惊地瞪圆了眼睛,“那,那不是很凶残的野兽吗?她怎么找到的?对了,你说辉云山?是凌城附近的山?山上有野兽倒也说得过去,可是那根本不能算是宠物吧!?她也不怕那野兽会伤了自己!?”
云霄神色平静道:“看信里写的意思,那只豹子对她没有恶意,她打算让黑豹给她当保镖保护她。”本来他看见她得了一只黑豹时也很不理解,但转念想到秦枭应该也知道这回事,而他却没反对,以秦枭对她的在意,若那只豹子对她有威胁性,肯定不会由着她乱来的。
另一方面,他也相信唐云瑾从来不是个乱来的人,肯定有她自己的打算。
“比起唐唐来说,黑豹的确更让人放心,也能带给别人足够的威慑感。”找麻烦的人多了,总不能一一对付吧?换个角度讲,身边随时有一只凶残得随时可能把人咬死的野兽护着,起到的震慑作用一定非常明显,也能避开很多乱七八糟的人。
唐云卓在脑子里假象了一下那种画面,似乎……的确很带感?比起带着一只小猪崽上街,前面有一只威猛凶悍的豹子左护卫,的确威风的多,也更让人有安全感。
至于唐唐,保护唐云瑾的时候的确一点都不含糊,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那只小猪,最先浮现出来的画面总是它抱着酒坛子不放手,醉醺醺地耍酒疯的模样,啧,怎么想怎么觉得靠不住啊。
“被你这么一说,我忽然也很想快点见见这只黑豹了。”唐云卓神情有些纠结,“不过,怎么她每次找的宠物都这么奇怪?一般女子不都是养一些小猫小狗的吗?”养猪已经很奇怪了,如今还养一只怕是任何人见了都要躲得远远的豹子……
云霄道:“她不是一般女子。”一般女子能够年仅十三岁就自己开铺子,还开的有声有色,生意红红火火,日赚斗金吗?若不是唐云瑾,他这辈子都不相信女子也能有这样的能耐。
正如唐云瑾写的一本戏本里的一句话,谁说女子不如男?也唯有唐云瑾用行动证明了这一点。
洛水镇还仅仅只是一个起步点,当她从凌城回来以后,当云记在凌城站稳脚步之时,才是云记,才是她唐云瑾的名字真正名扬天下的开始。
云霄模了模剧烈跳动起来的心脏,只要想到日后他会跟着唐云瑾见证更多辉煌,他就几乎克制不住地热血沸腾起来,这种感觉他已经许久不曾有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