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思念凝结成霜 第二十二章

作者 : 逍遥天涯1

天还没大亮,村子里的公鸡就已叫了起来,最后连老母鸡也跟着瞎起哄,吵得村子像炸开了锅,让人多睡一会儿也不行。村子里人都自然起得早,院子里都有脚步走动的声音了,可是白桦昨天晚上睡的有点晚,一时半会还起不来,被这叫声吵得也没法在睡下去。

因为晚上睡的早,爷爷早上起得也特别早,这不,院子里的脚步声一定是他老人家的。走到偏房里头,随手拿了一把锄,去房后头挖地去了。

吃完早饭,一家四口男丁都要上山去地里,这也是每个礼拜的惯例,对于白桦弟兄两个,放假两天,一天去地里劳动,一天看书休息,这是他们不变的主题,生长在农家的孩子都是这样,一点也没有让他们委屈。农村的孩子早当家,在地里干农活,就是他们长大的标志。

拿上干活的家当,祖孙四人就上路了。

走在崎岖的山路上,每一步走的都是那么陡峭,弟兄两个年轻,走在最前头。

早晨的空气是清新的,里头夹杂着一股草味儿,用鼻子细细闻去,还可以闻到花粉的味道。不过,最能感受到的算是土味儿,一阵风吹过来,泥土的芳香弥漫在了整个空气里。

爷爷最喜欢这样的味道,这个味道对于他来说也是最亲切,因为这是他身上的味道。他老人家在土地里劳作了一辈子,在泥土里写下了自己的一生,他把青春献给了土地,他把生命献给了这座大山。在土地里撒下种子,流进汗水,养活了一家子人,让自己的孩子吃饱穿暖,他的生命是无悔的。

白桦的爷爷九岁耕地,十一岁赶着毛驴进深山砍柴,小小年纪就扛起了家里的重担,一辈子吃了很多的苦。每每给孙儿讲起他老人家的这些故事,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他的一生吃了太多的苦,再不想看到自己的孩子这样过一辈子,所以鼓足了劲要把两个孙子培养成才,做个有知识,有文化的人。走出这大山,去城里头工作,吃上一门轻巧饭。

走惯了这样的山路,没过多长时间,他们已经来到了大路上,这路比较平坦,走起来一点也不吃力。

大路两边长满了野山花,多半都是黄颜色的小花朵,还有几朵红色的长在其中,看上去显眼很多,它们羞涩的长在路边,等着上下山的人们去欣赏它们。长在这里的花,它的味道比自家花园里的花还要香,白桦小的时候,总爱摘一朵放在鼻子跟前闻一闻,闻完之后夹在耳朵上,想闻了再拿到鼻子跟前。

在这里的山坡上,长满了各种各样的野山花,红的,黄的,白的,应有尽有,一点都不差乡镇府门前的大花园。在白桦小的时候,爷爷每次给牛割草回来,在一大捆的草垛里头,长满了这样的花,他都要把最好看的挑出来,在村子里跑来跑去,拿给小伙伴们看,好让他们羡慕。

不一会儿的时间,就走到了自家的自留地里,祖孙四人坐在一根树桩上歇息了起来,额头上的汗珠一颗颗的滴落在了脚下的土里。

此时,太阳的光已经偷偷照在了这片田地里,让人的身子不觉的暖和了许多。被阳光抚模的土地也温柔了起来,显得多少有些妩媚,长在悬崖边上的花朵看上去也更加鲜艳了。

阳光洒在玉米地里,立即变的一片金黄,在风的带动下,像吃了摇头丸,来回的摆动着,今年白桦爷爷在这三亩自留地里全都种上了玉米,庄稼也没有辜负他老人家的心意,长的可是喜人,注定又是一个大丰收。

爷爷和父亲已经收了两三天了,看上去地里的玉米没有少多少,看来这是一项大工程,得收大半个月,一家人有的忙了,不过,收获庄稼对他们来说是再幸福不过的了。

今年的雨水充沛,太阳光也足,都出现在了该出现的季节,长出来的玉米格外的好,颗粒实橙橙的,个头也大,拿在手里沉甸甸的,笑的爷爷皱纹也多了。

祖孙三代四个人在阳光的温暖下,在玉米地里扳着包谷,只听见嚓嚓的声音,一个接一个的玉米被扔到了篮子里,随着篮子的满起,背篓里也渐渐的充实了起来。

太阳越爬的高越是火辣,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直盯着大地,把大地考晒的有些沸腾,谁说已是秋天的天气,但玉米地里依旧是冒着热气,眼睛也是可以看的到的。走在里面扳包谷,还觉得热腾腾的,尤其是在一两点的时候,呆在玉米杆里还呆不住,就想出来透透气,可是扎实的白桦爷爷一旦干起来就不知道歇息了,总是埋头干个太阳落山。

在长长的山路上,那时候总是赶着一头老黄牛走,迈着八字步,吼着秦腔,独自一个人赶着晚霞回着家。

这一走就是几十年,一辈子,把一生的脚步都留在了山路上,连县城也没有去几趟,就是镇上的集市也一年去不了几回。爷爷的生活就是这样的简单和淳朴,但却感到踏实和厚重。每当在夜里躺下的时候,他都想着这一天的劳动,感到了一阵又一阵的满足,随后安然的熟睡在了梦里。

忙了一天,也没顾上多喝几口水,抬头一看,太阳已经在山头往下掉了。看见太阳下了山,爷爷就整理起了已经搬下来的包谷,正在往袋子,背篓里装,其他的人看见也随即装了起来,一会儿的功夫,所有的包谷都被打包捆了起来。

天色已经晚了下来,天边的晚霞把山头照的一片通红,几朵云彩在半空中漂浮着,看上去没有了那么的洁白,染上了一层灰蒙蒙的色彩。走在回家的山路上,脚下的花朵已经被整整一天的太阳晒的焉了下来,看上去一点精神也没有,更没有那种芬芳的花香,只有野草还是原来的那种姿势,把头抬得高高的,傲视着苍穹。

不过,山路并不是孤单的,你看匆匆走动的脚步和响动的铜铃声,让傍晚的大山充满了生气,下山时的热闹仿佛间超过了上山时的沸腾,一首首清脆的山歌在这里回荡着。唱歌的都是村里面的小孩子,一个比一个的嗓门高,最害怕别人比过他,现在白桦弟兄两个已经长大了,不怎么唱了,不过到了兴奋头上,也会高唱两嗓子。

站在这座高山上,放眼望去,村子就在脚底下,房子看上去一点点,像砖头一样大,因为是刚盖起来的新房,村里面一棵老树都没有,看过去光秃秃的。不过,令人慰藉的的是,铁路两旁的斜坡上全都长满着小槐树,绿意冉冉,弥补了这个缺憾,让村庄看上去温暖了许多。站在高山上,看着河对面的山峰,一层延绵着一层,层层叠加,望不到尽头。

站的这么高,唯一的好处就是看的远,能够看到刘希若的村子,白桦迫不及待的看着她的村子,看的入迷了,爷爷在前面叫都没听见,最后还是有人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他才反应过来,斜眼看着她村庄的方向,缓缓的下了山回了家,不时的能听到几声叹息从白桦的嘴角传出。

劳动了一天,白桦感觉到自己就像是功臣一样,母亲早已把饭菜做好放在了院子里的方桌上,等着他们洗完手来吃。每当白桦他们去山上劳动,母亲的饭菜就做的特别丰盛,所以不用他去细想,今晚又可以吃一顿好的。

夜是完全的黑了下来,月亮又重新占据了高空,明亮的光芒照的跟前的星星失去了它们的存在,都想跑得远一点。

此时白桦屋里的台灯已经亮了一会儿,灯光把屋子照的亮堂堂的,墙是白的,在灯光的照射下显得更白。他爬在桌子上做着作业,草草的做完之后,便靠在凳子的后背上,拿起路遥的《人生》美美的读了起来,又一次畅游在了文学的世界里。越看越有了味道,现在已经爱不释手,每看一遍都油然出了对路遥的一分尊敬,但最多的还是对小说的喜爱。他羡慕高加林和巧珍的那一份纯净感情,但也同时为他们深深的惋惜,惋惜他们最后的命运。如果他是高加林,他一定会把巧珍娶进门,让她做他的老婆,那是一个多么朴实执着的女孩,在今天的世界里哪里去寻的,高加林就是个傻帽,不懂得珍惜,吃的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最后遗恨终身的却是自己,白白糟蹋了这份感情。

让白桦最感叹的还是高加林的命运,他是那么一位有才华的人,为什么用自己的知识却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在城市的生活里被撞得头破血流,最后还是背着铺盖回到了农村,告别了他恋恋不舍的繁华里,从此生活在了城市和农村的边缘,那一头也进不去。

这究竟是他的错,还是时代的错?一直在他心里纠结着。

白桦完全的融入了小说的世界里,一点点地剖析着那个时代的点点滴滴。他将小说和现实联系在了一起,在他看来,在现实的生活里他也遇到了自己的巧珍,那就是刘希若。

此时,不知道她在干什么,也许,只有头顶的繁星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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