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挥洒大地,暖意盎然,虽然将近一宿未睡,但封怡的心情格外轻松,野人的表现给与她极大的安全感,回家的心情更加的迫切。
“你在做什么呢?”封怡向躲入草丛中的野人喊道。
“唔唔!”野人仿佛明白封怡的意思,不大功夫从草丛中钻了出来,指了指自己的。
“咦,你的怎么了?”这几天来,封怡时不时的就发现,野人每天几乎都要往树林中,草丛中跑上那么一两次,由于两人沟通还存在着障碍,封怡始终也没弄明白原因。
看见封怡一脸的茫然,野人蓦地扭扭,身子一躬,身体形成九十度,在那摇摆。
封怡看了半天,也没明白到底是什么意思,一个劲的摇头表示不懂,野人急了,四肢着地,一只腿揣在一棵大树上,同时伸出舌头,哈哈喘气,摆出一个新的造型。
这个动作,封怡相当明白,这种动物自己家中可有不少,全是自己精心饲养的,哪条看见自己不汪汪汪过来舌忝自己的手心。微微一笑,来到野人身边,闻到他身上有点臭臭的味道,折了一根树枝,将野人衣服的后襟撩起,忍不住“扑哧”一笑,但见野人,将好好的一条裤子后面扯开一条缝隙,上面还挂着些黄物,心中雪亮,果然如此,野人长期生活在深山峻岭之中,长期赤身露体,现在有了遮体的衣衫,到了每日正常排泄的时候成了他的一大难题,只好将裤子扯开一条大缝,用来方便粪便的出户,由于野人压根就没同人类交往过,出恭的方式无不选择各种动物的方式,因此不免有些粪便挂在衣衫上,难怪这几天感觉野人身上的臭味越来越大,幸好现在不是三伏天,若是三伏天,野人的身上不知道该是怎样的气味!
野人对封怡看他的*极为不满,百兽之中,如果一个动物,让另一个动物察看或嗅舌忝自己的*,那表示这个动物对另一种的臣服,封怡的这般举动恰好触动了他的逆鳞,山林之间,百兽之中,只有自己察看其它动物*的权利,怎可允许自己的*让别人观看。
“嘶——!”野人向封怡猛一呲牙,骇得封怡忙不迭地扔掉树枝,躲在一边,再也不敢轻举妄动,现在野人野性未除,这要是惹恼于他,保不准做出什么事来。
待见封怡温顺地躲在一边,野人换了副面容,也就是眼前这个雌性动物,若换成其它动物,野人早就用嘴将她的咽喉咔嚓掉。
待见野人温顺下来,封怡凑了过去,明知道野人听不明白,还是小心翼翼带着笑容道:“前方就是枫杨镇了,枫杨镇的西城口就是卖马的集市,我们到那里买两匹快马,就能早点回家了。”
走了半日,前方的地平线上终于出现一座城镇,枫杨镇终于赶到了,城墙不是很高,落在野人的眼里,宛若庞然大物,忍不住停下脚步,驻足瞭望。但见城门口人群熙熙攘攘,穿插在足有千匹的群马中间,那城门对他老说是那么高大,心中对自己这个种族大感诧异,没想到人类竟然能做出如此恢宏的工程。
二人加快行走,步入马群人流之中,野人东瞧瞧,西望望,但见不少雄性动物,在那高声吆喝,那些马匹,三五十匹一堆,被一些雄性动物圈在一起,有不少雄性动物牵着马头,高声喊叫,有不少雄性动物骑在马上在一个空场上来回奔跑,而绝大多数雄性动物,凑在一起,一手把着一个袋子,一手抓着大块的牛腿肉或是羊排,他嗅得出来,那袋子里装的就是前几日封怡在饭馆里喝的那种液体。而不少体形彪悍的猛犬,则挤在一起,眼巴巴地看着那些雄性动物手中的骨头,只要抛出一块骨头来,立刻蜂拥而上。
野人曾经在饭馆门前,享受过骨头的美味,看到群狗正盯着那肉骨头,只感到双腿迈不动路,也跟着眼巴巴地在群狗的后面盯着肉骨头。
“嗖——!”一块肉骨头扔了过来,群狗汪汪一顿乱叫,向那肉骨头冲去,但在快怎么能够快过野人,身体一冲,贴在身边的两头猛犬,飞了出去,当真是一马当先,一把将那骨头抓住,放在嘴边狂啃。骨头汁水淋漓,滑滑腻腻,当真是美味,没等这块骨头啃完,又一块骨头飞了过来,野人又是一马当先的冲了过去,扔下口中的骨头,将那块骨头抢了过来。
周围的百姓发现了这个有趣的场面,野人在他们眼里就像一个小乞丐,不过他们以前见过的讨饭乞丐,都是让狗撵的直跑,很少见到乞丐与狗抢夺骨头的,只见那些马客扔出来一块骨头,野人就抢过来一块骨头,刚开始那些群狗还与野人争抢,争抢了几次不但没抢到骨头,有的还让野人给撞的一瘸一拐,群狗精明起来,将目标对准野人抛下的骨头,虽然没有那些马客扔的骨头肉肥汁厚,但也有着不错的口感。
百姓们,哈哈大笑,有的当场就以野人做了范例,教育起身边的子女来,“看见没,只要你不努力,眼前的小乞丐就是你的榜样,最后只能落得个与狗抢骨头吃。”“小子,现在你身边,有爹有妈的多幸福,你应该好好珍惜,知道吗,你看那小乞丐,多可怜,没爹没妈,只能与狗抢骨头吃。”
封怡在一旁见野人糗相百出,周围的百姓都用异样的目光看着自己,浑身上下颇感不自在,忙向不远处的一匹马走去,那马高高大大,鞍韂齐全,还算是匹骏马,当下扔了十两银子,买下马匹。正要再寻一匹马时,人群忽地向马场中间的空地涌去。
马场中间空地人群越来越多,封怡好奇地凑了过去,但见一个马客用死死抓住一个绳套,勉强将这匹马系在一个木桩上。绳套另一头,一匹骨瘦如柴的黑马,上下跳跃,不停挣扎,那马浑身上下,满是凌乱不堪长短不一的体毛,此马本就骨瘦如柴,再加上如此破败的体毛,只增添此马的丑陋,哪里谈的上神骏。
“哈哈,老胡,你哪里弄来的这匹丑马,性子如此得暴躁。”
“老胡,你快将马牵开,别让它踢伤了我的马。”
“老胡,老贺的马可都是好马,若是给踢伤了,你可包赔不起!”
老胡一脸苦相,“这是我家那女圭女圭,从深山里套的一匹野种,哪知道性子这么烈!连我家的马厩都给踢断了。”
“老胡,你这马多长时间没喂了,怎么这么瘦。”
“哪天都喂,可它不但不吃,还不肯与别的马同厩,刚逮住的时候还挺壮实,现在眼瞅着一天天消瘦下来,我生怕它饿死了,寻思在马场找个买主,出手算了。”
“嘿嘿,这样一匹马,你想找个什么养的买主啊?”
“呵呵,叫何伯过来瞧瞧,这匹马性子这么烈,没准是匹好马也说不定。”
“何伯——!何伯——!”人群中有人嚷了起来。
喊了半天,一个身材不高,长相猥琐,满脸胡须的老者,被众人推了过来,与其是推,还不如说成是抬的好。
“你们……干……什……什么?我的……酒……酒还……没……没喝好……呢”何伯满脸酒气,对众人的行为极为不满。
“何伯,你来看看这马,到底是不是一匹好马。”
枫杨城的马客听说何伯要相马,呼啦一下全拥过来,何伯相马的水平,不要说是枫杨城,就是在青河一带都有很大的名声。不管什么样的马匹,只要到了何伯跟前,用眼一看,就能清楚这匹马是好是赖。
何伯被抬到马前,身子左右摇晃,勉勉强强睁开眯缝的醉眼,向那瘦马看去,但觉他身体一颤,顷刻间酒醒了大半,用手指着那马,颤颤巍巍地道:“这是……谁……谁牵来的马。”
“何伯,这马到底如何?”众人心急何伯的答案。
何伯仿佛看到什么可怕的事物一般,抖如筛糠,好半天才平复下来,好像陷入了某种回忆,众人心中猫抓般的难受,“何伯,你快评价评价啊!”
好半晌,何伯终于吐了口气,道:“好马,确实是匹好马,多少年了没见过这样的马了。”
老胡一听,顿时眉飞色舞起来,嚷道:“大伙听见没,何伯说了这是匹好马,有给价的没有。”
“五百两。”“七百两。”“别废话,我出一千两。”何伯一吐口,人群中当时就有人喊出价来。
“我出两千两。”财大气粗的城南李员外人群中伸出两个手指。
眼看着价格越来越高,老胡心花怒放,心中暗付,‘这臭小子,不知哪捕来的这匹马,以后若是抓上这么十匹八匹,枫杨镇的首富非我胡家莫属了。’“你们都不用给价了,这匹马不是你,你,你们任何一人能配拥有的,老胡,我劝你还是放了吧!”何伯用手指了一圈,说完这句话,头也不回,转身走了,人群中顿时炸开了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