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的百姓皆范了傻,一时间呆在那里,没见过这样的人,按他的口技本领,应该是衣食无忧,可是竟是乞丐打扮,就算是乞丐打扮吧,可是也没见过与狗抢食的乞丐,更惊诧的是,野人刚才用四肢着地的动作奔跑,但令人咂舌的是,这种奔跑的动作,竟然超过了狗的速度。
小二愣愣地看着二人,那小姐到好说,是个养眼的美女,可那野人形象就差了许多,其实也没看清野人的形象,那野人乱蓬蓬地长发,将脸挡了个严严实实,偶尔露出来的面容还是铁一般的颜色。尤其是那野人身上有股子动物才有的臭味,实在难闻,不禁歪着身子,捂着鼻子,躲开野人的位置,“小姐有何吩咐?”
封怡掏了锭银子扔了过去,“按我俩的身材买套衣服,剩下的钱两就归你了。”
店小二拿起银子,掂了掂量,这锭银子怕不有三两之多,心中大喜,顿时忘了野人身上的臭味,处在这个偏僻的小村镇,能见到一口气拿出这么多银子的主可不多,尤其还是个美女大款,顿时眉开眼笑,“谢了,小姐,这事包小的身上,一定给您办得妥当。”
封怡迈步进店,野人则在嘴上咬着骨头也跟着走了进来。二人的形象实在怪异,封怡一个女子,却穿了一件男子的衣衫,那衣衫松松垮垮,明显是肥大不少,若不是腰间有条布带系着,非掉下来不可,最吸引眼球的是里面的大腿光溜溜地时隐时现,看来是再别无它物了。
那男子更是奇怪,放着好好的人不做,完全是野人一般的打扮,腰间松松垮垮,男人那个东西比那女子光溜溜的大腿还要来的清楚,浑身充满了野性,现在他趾高气昂,刚刚从一群狗嘴中抢得一块骨头,让他特别的优越,用一种傲慢的眼神看着屋里的众食客。
封怡糗着眉头,领野人在一个空桌坐下。
‘呼啦’那些离二人座位近的食客,像躲避瘟疫一样,躲了开去,饭馆的中心地带,完全让给二人。食客中不泛一些走南闯北的人物,见二人,男的野蛮怪异,女的身配长剑,一看都不是一般的人物,最好还是莫招惹的好。
封怡皱着眉,用手将野人咬在嘴里的骨头扣了出来,扔到了门外,那些野狗大喜,本来眼巴巴地看着骨头被野人抢走,虽有心抢回来,但一触到野人那如狼似虎的眼神,立刻蔫了下去,没想到现在又飞了出来,顿时一拥而上,啃了起来。
“以后不要吃这些东西,我们已经点新的了。”看了看还在恋恋不舍望着门外那些野狗进行争抢的野人,封怡道。
野人从深山之中哪吃过煮熟的骨头,这个骨头的香气深深印在脑海里,嘴里流出了口水,如小狗一样眼巴巴望着那块骨头,并没有听到封怡说的话。
封怡心中一叹,满嘴苦笑,明知道野人听不懂,还跟他废话什么。
小二上街,老板颤颤巍巍端着酒菜上桌,他心中那是一点不喜二人进入他的小店,不过他这小店经常来一些各色人物,也养成了他独到的眼光,看二人气势,那女子虽然狼狈,但身上透露出的气质自由一种高贵的气息,而那野人更不用说,一看就是个蛮人,不过那野人身上的气味实在不太好闻,这要是他用过的餐具,肯定是不能再用了,菜的品种不多,一只鸡,一条鱼,还有两样炒菜,老板放下饭菜,掩着鼻子立马离开饭桌。
封怡稳定稳定情绪,抿嘴喝了一口压惊酒,胃内火烧起来,她平时很少喝酒,只有过年过节的时候才喝上一口,可是这次受到的打击与惊吓实在太大,若不喝上一口,肯定平复不了心中的翻滚,也平复不了挤在饭馆门口窗口那些看热闹百姓的目光。
定了定神,封怡拿起筷子每样菜都夹了一口,示意野人按她的动作做。
野人诧异地紧盯盘子中菜肴,这些年自己竟是生吃冷咬,没想到,野鸡(其实是家鸡)和野鱼还有这样的作法,他学着封怡的样子,用手抓起筷子,去夹那鱼肉,没想到看起来简简单单的动作,搞得他把筷子一下叉进鱼身里,夹了半天,也没吃到嘴一口,反倒把鱼汁淋得满地都是。
“扑哧!”“哈哈!”“嘿嘿!”
野人的动作逗得四周食客与百姓哈哈大笑。
野人气得把筷子一甩,身上那种神秘力量又体现出来,两根筷子好像两只羽箭,发出‘嘭嘭’两声,没入头上的房梁之中,还在看笑的观众,立刻没了声息,全都不自禁地模了模自己的脑门,这怪人如此腕力,若是惹怒于他,一筷子甩了过来,自己的脑袋上非得多个窟窿不可,有些胆小的观众悄悄溜出人群,退了出去,天知道那怪人什么时候发疯,别为了看一眼热闹,丢了自己的小命。
野人换了一种方式,先用手指戳进鱼汁,然后放在嘴里吸允了一下,‘刷’双目顿时亮了起来,敢情这样做鱼真是美味异常,比刚才咬的那块骨头好吃多了,立刻放开双手,抓起鱼来连刺带肉拼命地塞进嘴里。
野人狼吞虎咽的样子,逗得封怡轻声含笑,她指了指自己吐在桌上的鱼刺,道:“小心点,别扎了嗓子?”
野人好像明白她的意思,嘿嘿一笑,看来这个雌性动物还是挺关心自己的,自己一定要表现表现,证明自己吃鱼有多么厉害,将嘴一努,吃进去的鱼刺,仿佛连珠箭一般,一根接着一根被他吐到桌子上,一些较小的鱼刺却让他生生地咽了下去,仿佛他的嗓子是铁铸得一般,如此吃鱼的功夫,真是闻所未闻。
封怡皆同四周的百姓瞠目结舌,他们哪里知道,野人自小就下河抓鱼,对吃鱼的经验老道异常,别说这种刺少的鱼,就是那些鱼刺再多的鱼也难不倒他,什么大刺小刺全难不倒他,这一招是他和山中的棕熊苦练了多年才练成的,不过就是现在他也比不过棕熊吃鱼时的速度。
那条鱼封怡只不过伸了一筷,就全到了野人的肚中,消灭了这条鱼,野人的眼睛又瞄上了另一道菜——白斩鸡。这吃鸡可比吃鱼容易的多,整只鸡让他捧了起来,放在嘴边,‘吭哧!吭哧!’两只翅膀被他咬紧嘴里,翅膀上的骨头也被他生生咬断,山里的动物,他接触多了,不管哪个种类的食肉动物,若是连鸡翅骨都吐出来,那真是一种浪费,这只鸡若是将老虎来吃,恐怕会整只吞进,连个骨头都不会吐出来。
挤在门口看热闹的百姓,悄声地替他数着,“一口、两口、三口……”“哇!真是厉害,这么大的一只鸡,只用了七口就剩下一只鸡腿了。”“这怪物,不会从小就和野兽在一起吧,这吃东西的架势,跟猛兽差不许多。”
捧着鸡腿,野人的眼光又瞄向剩下的两道菜。两道很简单的清炒菜,目光瞟向封怡,她清雅的用两根竹子做成的小棍轻轻一夹,碟子里的菜就被夹入口中,不由抬头望望横梁,刚才的那两只竹筷还插在房梁上,深没入柄,只露了两个浅浅的筷头在外面,看那封怡潇洒无比的夹着菜,细嚼慢咽,好像很是美味,一种享受的样子,野人控制不住自己的食欲,猛地将头低了下去,伸出舌头在那盘碟上一顿乱舌忝,盘中的青菜横飞四溅,好像一只饿了三四天的比熊犬猛地看见满盆的肉骨头一般。真是吃的无比狼狈,弄的嘴上、脸上、头发上到处都是青菜的菜汁。
封怡敲了敲桌子,也不管野人听懂还是听不懂,轻声道:“慢点吃,别噎着!”
野人抬起头来,疑惑地看着她,有所领悟,伸出舌头如蜥蜴掠食一般,不可思议地将挂在脸上的青菜卷进嘴里,就连挂在耳边的青菜也被他卷了进来。
封怡指了指桌子上的饭菜,示意他慢点吃,野人哪里领会得了,以为封怡要自己用手来吃,不要舌忝得自己满脸都是,双手一顿猛抓,片刻功夫,桌子上饭菜给消灭的干干净净,这是他这辈子吃得最好吃的饭菜了,用手一抹嘴边的油腻,看见了摆在封怡身前的酒壶,好奇地抄起酒壶,寻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出口,仰脖猛灌了一口,火辣一般的感觉自胃中升起,一股辛辣呛得他一阵猛咳。
野人将那酒壶中的液体倒在桌面上,一种水一样的液体,稍微伴着点浑浊,心里搞不清这是什么液体,怎么比秦川里最差的雪水还要难喝,‘啪’的一声,将杯子摔过一边。
“唉——!”一旁的老板在一旁心疼的直跺脚,这两个怪人,扰了生意也就算了,这会还摔起东西来了,这可如何是好。
封怡看着他如此有趣,忍不住呵呵轻笑起来,周围的百姓也被野人的动作搞得大笑起来。
野人看见封怡大笑,也跟着嘿嘿傻乐起来,看来这摔酒壶能使眼前的雌性动物高兴,一下跳到其他食客的桌子旁,把所有的酒壶都抓在手里,‘噼里啪啦’地摔了一地,那些还在大笑的食客骇了一跳,可是那会儿看了他一手筷子穿房梁的功夫,没有一个敢出面来鸣不平。
旁边老板眼看着酒壶一个接着一个落在地上,不禁一脸苦相,心里一顿哭求,‘老天爷啊!哪来的这么两个东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