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无药可医 005 似曾相识故人来

作者 : 清婉

林恒这人没心眼,我不知道男生是不是都是这样子,说话的时候心直口快,也不去想自己说出来的话会让别人难受。更或许,是我自己心眼太多,太敏感,他随便一句话就能刺痛我的心。

后半夜他抱着电脑打游戏,我在房间想着往事,眼泪连连。

以前也是这样,晚上打游戏,上班就打瞌睡。他说他不在乎,工作就是个混日子的,他们家给他找来浑天度日的。

他们家有钱,养得起他。只是他爸爸说男人不能整天无所事事,得有个正经工作。

他游戏打得非常好,每次我说他不务正业的时候他都会反驳我,“你知道什么呀,你看我昨天那魔兽的账号不也卖了钱吗?可见我还是有能力的,你别这么鄙视我,不行你来试试,这也是需要技术内涵的!”

后来我再也不说他,因为我怎么说,都是做无用功,徒劳。

日子就这么过着,不痛不痒的。他住在我家客厅里,我们过着像恋人一样的生活,却不是恋人。

有时候我下班很晚,林恒心情好的话会去接我,可是很少,因为他离不开他的游戏,恨不得整天钻进游戏里不出来。一般我回来的时候,他还没吃完饭,我还得在路边摊给这祖宗带点吃的。对于吃的这点,林恒倒是没有公子哥的脾气,我买什么他吃什么,也不在意是不是路边摊。毕竟念高中那会儿,我们也是经常一起吃路边摊的。

我们再也没有提过有关于宋念青,我和他之间的话题,永远都没有宋念青,尽管我知道他这次回来找我,是因为和宋念青分手了。

我知道,但是我什么都不问。

因为我工作性质的缘故,我一般早上会起床很迟,但林恒住在我家过后,我每天都订好闹钟起床给他煮早餐。他找了份工作,算是合他心意的,在一家络游戏公司做游戏策划,每天他都很亢奋,找到工作那天,他喜滋滋地告诉我,“莫林啊,我觉得这才是我应该做的事儿!”

不知不觉,他住在我家已经半个多月。

他早出晚归,过了一段时间,回来终于不再抱着电脑打游戏,而是帮我做点家务,比如洗洗衣服,拖拖地,或者晚上去接我下班。

刚好碰到是周五,从台里出来,看见他过着黑色的羽绒服站在门口和保安抽烟聊天,有说有笑的。他这人就是这样,很容易和别人打成一片,不一会儿就熟络起来。

看见我出来,林恒把他脖子上的围巾摘下来,他的围巾可长了,挂在我脖子上已经掉到地下,我手里拎着包不方便,他赶紧帮我把围巾在我脖子上绕了几圈,还可以扯了一点上来,遮住我的脸,以防寒风吹伤。有些时候,林恒还是很贴心的。

帮我整理好围巾,他自己缩了缩,朝保安室的大叔招手,很礼貌地说,“那我们先走了!”

陈叔在台里做保安做了十多年,是老前辈,每次下班我都跟他打招呼,他跟我算是很熟络的。

“那陈叔我们先走了。”我礼貌地说。

到门口,我想打车走的,因为下午来的时候我没开车来,林恒忽地抓住我拦车的手,我一惊,赶紧伸了回来,心怦怦地跳着,他倒是镇定自若地说,“别打车了,我们走走吧,来的时候我看见前面有条街,好多吃的,我们去吃点东西再回去吧。”

我点点头,默默地跟在他身后朝那条小街走去。

他嫌我走得有点慢,停下来数落我,“我以前说你什么来着,腿短吧,走得也慢。”他身后有一盏路灯,散发着昏黄的光,林恒仿佛站在光圈中,整个人都镀上了一层昏黄的光芒。

他脸上打趣的表情,和高中那会儿一般无二。我的少年,他笑的时候明眸皓齿。

我出神,愣愣地看着林恒,往事席卷而来,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他忽然跑到我后面,一把拽走了我手里的包拎过去,然后从后面推着我的肩膀说,“走啦走啦,我快要饿死了。”

然后我就笑了。

你看,他还是那么孩子气,和高中那会儿一模一样。以前我走得慢,他也经常这样子推我,那会儿我还很胖,但当时少女的心沉浸在爱慕里,其他的竟然丝毫察觉也无。

过马路的时间,林恒很谨慎地看车子,然后走在我身边,他的手不小心碰到我的,两只手接触到的一瞬间,冰凉的触感让我一下子闪开了。你知道吗?其实那一瞬间,我感觉林恒是想牵我的手。

我微微抬头看他,他镇定自若地看着前方,脸上看不出任何破绽,我只能安慰我自己,莫林啊,你真的想太多了。

到了目的地,林恒问我吃什么,我微笑说,“随你吧,找你喜欢吃的。”

以前我这么说,他二话不说就直奔他想去的吃的摊位,可今天,他竟然说,“别了,你以前老是随我,我想吃什么吃什么,今天还是吃你想吃的吧。”他看了看身后的摊位,又回头看我,“快,你想吃什么?”

心里忽然升起一股暖流,缓缓流过我心尖。

按常理来说,一对男女出来吃东西,男生将就女生那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可在我这里,我却觉得开心无比,因为,这是第一次,第一次林恒说,莫林啊,选你喜欢的吧。

我终于觉得,林恒懂得照顾我的感受,不再是理所应当地享受我对他的好,我对他的迁就。

看着面前高大的林恒,我忽然觉得,他不再是以前那个自大的没心眼的少年。他终于成熟了一点。

最终,我选了一家冒菜摊一起吃冒菜,林恒在隔壁又点了一碗我们都很喜欢的酒酿元宵,一个碗,我们两个一起吃。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我有点小尴尬,他却很淡然,看我拿着勺子不动,催促说,“还等什么呢?一会儿我吃完了你没得吃不要怪我。”

北风吹拂的冬天,一碗酒酿元宵,圆了我十二年的梦。

心里干感触一上来,我竟然落下滚烫的泪水,林恒看了笑我说,“你怎么了?吃东西还能哭啊?”

我抹了眼泪,笑着说,“不是,就是太想念这个味道了。”

“哈哈哈哈,那你多吃点吧,我不跟你抢。”林恒笑说。

一碗冒菜,吃得我们俩大汗淋漓,我把林恒的围巾摘下来拿在手里把玩,他拎着我的包慢慢走在我身边,我第一次觉得,我们之间好像和从前有些不一样。

可我又说不上来哪里不一样。

“下个月同学会,去吗?班长他们从北京回来,说是要办个聚会,大家好久不见。”走着走着,林恒忽然停下来问我。

“去吧,大家天各一方,难得见面,为什么不去。”我淡淡地说。高中毕业过后,除了孟之柔和林恒,其他人我也没见过几次,难得聚会,去也没所谓。

林恒笑了笑,说,“我以为你不愿意去呢,还小心翼翼的问你。”

我转过连看着林恒,“为什么觉得我不愿去?”

“没什么,走吧,打车回家。”林恒只是笑笑,迅速转移了话题,停下了脚步在路边拦车。

其实我哪里不知道他的心思?他以为我不想看见宋念青。

每次这种时候,我都怀疑林恒,多年钱宋念青对我做的事情,林恒是不是都知道,只是,他装作不知道。

每当我有这种想法的时候,我都极力地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不要去在意这个问题,我怕,我怕答案会让我失望。

倘若林恒分明知道当年的事儿,他作何感想?他现在回来找我,又有什么意思?

回到家已经是两三点,各自洗洗睡了,再无多言。

第二天是周六,我们都不上班,孟之柔约我和陆芸出去逛街,我欣然答应,留了林恒一个人在家里睡觉,饿了他知道叫外卖。

我先到商场,昨晚睡太迟,有点精神不济,到星巴克买了巴克坐下来等孟之柔和陆芸,她们俩姗姗来迟,来就是一番斗嘴,谁都不消停。孟之柔还带了陈晋庭的女儿来,不对,现在也是她女儿。

那小姑娘可爱得很,跟孟之柔关系也不错,虽然还是叫她阿姨,陆芸私底下问过孟之柔,可她说,孩子大了,爱叫什么叫什么吧,关系好才是硬道理。

和陈晋庭结婚过后,孟之柔改变了很多,比以前有魅力太多,加上她现在在杂志社独当一面,越来越有新时代女性的味道,独立,魅力,漂亮。

她们寒暄的时候,小姑娘坐在一边,静静的听着,我越看她越觉得像初中时候的孟之柔,安静,温柔,端庄。

她们俩八婆扯完工作上的事儿,话题转到我身上来,陆芸一脸嫌弃地看着我,问,“哎,你现在是怎么回事儿啊?这免费的房东加保姆,还当真做的舒坦?”

孟之柔朝她使了个眼色,叫她嘴下留情,可陆芸哪里是留情的人,劈头盖脸的给我骂过来,你说说,你想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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