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凶快跑 第一章

作者 : 王界

第一章我和邵幼萍

当年我偷过一本书。♀友情提示这本书第一更新网站,百度请搜索+常言道窃书不算偷。尽管没有相关的统计,但是我认为偷书的人不但不是坏人,而且将来极有可能学有所成。然而如果偷了一本诲婬诲盗的书,而且读了这本书后产生一种醍醐灌顶的感悟,这就叫中毒了,后果一定非常严重。谁能告诉我,希特勒看了哪一本哲学著作后,变成了大恶魔?我无意中偷了那么一本书,可以说我由此陷入了无法自拔的境地。

十多年前我还待在大学校园里,是一个有梦的四年级学生。我念的是医科,知道有一本名著叫《日瓦戈医生》,但是我始终没有兴趣拜读它,何况我根本不喜欢看小说。我幻想自己能够在心脏移植课题上大功告成。要说明的是,当年克隆这个词汇尚未出现。

在一个婬雨不绝的礼拜天上午,因为没有雨伞,我被困在阶梯教室里。饥肠辘辘的我对看书早已厌倦,一心想要以最快的速度赶到食堂饱餐一顿。这天还有一件事让我闷闷不乐,就是我那副六百度的近视眼镜不翼而飞,整个世界在我眼里迷茫一片。

如果一个人在这天上午丢掉一百块钱,那么他就千万不要指望在下午捡到一张十元的钞票。♀倒霉连连就是这个意思。我是这么想的。

我知道在阶梯教室里还有一个人,这个让我感觉到是一个漂亮女孩的低年级同学,就坐在我身后不远处。猜想她是低年级同学的依据,是她不时地低声背诵英语单词。我念大一的时候,也是这么干的。

我当然想结识她,更想让她当我的女朋友,可是人家愿意吗?我的眼镜丢了,我那模样即使算不上狼狈不堪,也会大打折扣。这天我干脆自认倒霉,不愿意冒触怒一个美丽高贵的女孩的风险。

“你好!”一副银铃似的嗓音从我身后飘过来。

我的身子竟然为之一震。这一震好像蓄谋已久似的,一直处在闻声而动的状态中。由于我对结识这个女孩并不抱有希望,此刻她主动向我打招呼,导致我因神经过敏而语无伦次。

一回头我就急巴巴地说:“对不起,我也没有雨伞。”

“我没找你借雨伞。”对方噗哧一笑,“这雨怎么下得这么大!”

即使看不清对方,我也可以感觉到她的美丽遥不可及。

我强作镇定,像绅士—样大包大揽,“sorry,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吗?”

“太无聊了,我想考你一个问题。”

“深奥吗?”

“也许不。你喜欢看侦探小说吗?”

我不知深浅地说:“我不喜欢看小说,那叫浪费时间。”

“不见得吧,”她说,“煞费苦心踏破铁鞋找到凶手那绝对不是浪费时间!”

看来她颇有心得。

但是我无法把一个漂亮的女孩和一宗凶杀案联系起来。

我问:“请问你是哪个系的?我们学校应该没有刑侦专业吧?”

“考你一下吧,仔细听好了!”

她不再赘言,立即开始讲述一个关于谁是凶手的故事。

a1、b2、c3和d4四个人同在沙漠里探险。a1、b2和c3向东出发,d4留守大本营。d4告诉其他三个人,第二天下午五时后大本营向西搬迁二十公里,所有的人必须在五时前返回。b2对a1早已怀恨在心,一直寻找机会干掉他,就人不知鬼不觉地往a1的水壶里投放毒药。c3也想置a1于死地,偷偷地在a1的水壶底部钻了一个小孔,把水壶里的水慢慢放掉,让a1因缺水虚月兑而毙命。b2和c3各自先后布下杀机后,立即寻找机会远离a1。由于a1水壶里含有剧毒的水泄漏得一干二净,a1没有因喝水而中毒身亡。他拼命强撑着回到大本营原址时,已是第二天晚上九时。因为两个小时之前,也就是当天晚上七时,d4苦候不到a1、b2和c3,在推迟了两个小时后,不得不按原计划把大本营向西搬迁二十公里。a1无法到达大本营新址,体内严重缺水,心力衰竭而亡。

漂亮女孩问:“你说,凶手到底是谁呢?”

我对这个问题也颇感兴趣,特别是由一个漂亮女孩提出来的。

我说:“b2和c3都有杀害a1的动机,并付诸行动……”

她当即做了一个手势打断我的话,提出她的见解:“b2确实有杀人动机,也投毒于水壶里。但是事实上,a1并非死于中毒,a1之死与b2无关,由此判定b2不是真正的凶手。c3在水壶上打了一个几乎看不见的小孔,把里面有毒的水放掉,反而救了a1一命。这么一来,c3就更不是凶手了。d4把大本营搬迁了,导致a1失去被营救的机会,d4倒像是凶手。”

我终于明白,这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

我不敢说话了,感觉到对方似乎在得意地笑着。

她很快就低头看书,不再跟我说话。

我不甘心我和她的事儿就此结束了,遂无话找话地说:“可是,我想了又想,d4这家伙也不是真正的凶手啊,至少他没有杀害a1的动机。甚至,他连过失杀人也不沾边。”

她没有搭讪。

我搜索枯肠,实在找不到独辟蹊径式的见解,只好闭口不言,以免自讨没趣。

我觉得这个漂亮的女孩实在太高傲了,简直是可望而不可及。我的眼镜丢了,我的眼前一片模糊,我甚至不能欣赏并记住她的芳容。她的名字我也无从得知。

她走出阶梯教室。她穿着高跟鞋,那种走路的声音非常动听。

我顿时有了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我马上站起来,走向她刚才坐过的地方。我看到她的书本仍然留在课桌上,知道她只是暂时离开一会儿,还会回来的,竟然欣喜若狂。

但是我也清楚地知道,我和她是不会发生任何故事的。

一种奇怪的感觉不知道从何而来,可能是受到对方的美丽和高傲的言行刺激的缘故,这种感觉驱使我贸然决定偷走一件属于她的东西,留作长久珍藏的纪念品。

我随手拿走了她的一本书。

当时我并不在乎那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哪怕是令人讨厌的教科书。

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油然而生,在她返回之前我迅速地离开了阶梯教室。

这本书的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觉得运气还不错,偷了一本可读性颇强的书。不久后我读了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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