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斥神罚3之宇... 第十章 梦碎人醒

作者 : 夜碎无痕

除了韩振男这个最好的朋友之外,林穹晔还有三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刘璐,代亮,杨冬冬。这三个人也是林穹晔当初在鸿业国际大酒店认识的,他们平均每个月都会在离林穹晔家不远处的建和拉面馆与林穹晔开怀畅饮,探讨人生。因为此四人都年近三十,林穹晔也常常笑称他们为老男人部落。

当天晚上,他们四人又在建和拉面馆的一包间吃喝闲谈起来。

“哎,我说我怎么就这么命苦呢?为什么现在的女人都不喜欢我这样的老男人呢?难道我不优秀么?可不可以给个解释啊!”林穹晔略带抱怨的说道。

“我说兄弟,别唉声叹气了,这也不能全怪你的,怪就怪现在的女人都他妈的太现实了!说什么我只要一心一意只在乎我一个人永远只对我一个人好的男人。放屁!如果真的碰到了一个有钱有地位的,还不是一样把那个苦命的**丝给抛弃?现在的女人,有几个不现实的。”杨冬冬说完就点燃一根烟闷闷的抽了起来。

除林穹晔之外,杨冬冬也是他们四人中的第二个单身者。他之所以这么痛恨女人,是因为他那相处近乎三年的女友上个月和一个大款跑了,就连电话号码也都换了。

于是,林穹晔情不自禁的想起自己曾为王潇潇辛辛苦苦绞尽脑汁的创作了近乎三十五万字的小说。连续半年的创作,却也未能赢得她的丝毫感动与赞赏。然而,那个高富帅**仅仅为她买了一件价值一千元的皮草就瞬间将其打动得一塌糊涂。这么看来,女人还是更加重物质的。当然,并非所有的女人都是像王潇潇这样的。比如唐欣,她在林穹晔心中就是近乎完美的存在。

“言之有理,来吧猴子,喝一个!”说着,林穹晔就颇为洒月兑的将半杯白酒一饮而尽。接着,他就拿起酒瓶将杯子斟满。

林穹晔的酒量相当不错,他的极限大约是三斤,半杯酒对他而言根本就是小菜一碟。他们几个在一起喝酒,经常出现的一个结果就是除林穹晔之外,刘璐等人早已醉得呼呼大睡,而林穹晔却醉醺醺的嚷着再来再来。然后,他就充当起了护送使者。♀

“靠,搞什么搞!明知道我们几个都不是你的对手还这样,不来这样的啊,我今天可不想再醉得不省人事,只能先喝点啤酒了。”说完,杨冬冬就将一杯啤酒一口气喝个精光。

喝酒,喝的就是个心情,如果喝到最后看着自己的朋友们一个个倒在了桌子上,那还能喝出个什么心情来。所以,林穹晔自然不会介意杨冬冬以啤酒代白酒。

刘璐的神情陡然间变得相当怪异:“记住我以前和你说的话。如果想讨得一个女人的欢心,不外乎四点。第一,有钱。第二,有权。第三,长得帅。第四,下面的那家伙够大够硬。”

林穹晔顿时乐了起来:“哈哈,璐哥的这番理论我都已经听了很多遍了,真是百听不厌啊!好啦,我先干为敬!”于是乎,林穹晔便将这大杯白酒倒入了口中:“哈哈,真他妈的爽!”

刘璐知道林穹晔是他们之中的酒神,自然不敢和他硬碰,仅仅喝下小半杯而已。自然,林穹晔也不会在乎刘璐喝多喝少。

“林穹晔,你知不知道当初你为什么会被王潇潇给justbeat了?”代亮点燃了一根烟,颇为享受的抽了起来:“就是因为你始终没有把她给推倒,说不定她就是怀疑你在那方面有问题。在这点上,你就应该和我多学着点。”

justbeatit是林穹晔的一句口头禅,因为他极其崇拜迈克尔杰克逊,所以每当他心情过于压抑或激动之时,他就会用假音尖叫道:“justbeatit!”

代亮被林穹晔称之为女杀手。因为他长得相当之帅,使得他的很多女网友都愿意主动投怀送抱。尽管代亮现在已经结婚生子,但他那放荡的个性却并未改变。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人的性格一旦形成,就很难更改。比如唐欣,若是让她突然间变成王潇潇那般的大大咧咧没心没肺,这可能么?

林穹晔眉毛一掀,无奈叹道:“哎,你以为每个男人都像你长得这么帅么,俺虽然很丑,却很温柔,只是还没碰到懂得欣赏我的女生而已。♀”

代亮咧嘴一笑道:“哈哈,等你碰到了,黄瓜菜都凉了。来,送你点礼物。以后看到合适的,别他妈扭扭捏捏像个女人似的,戴上了直接justbeatit!”代亮将一把安全套随手扔到桌子上:“看看我多大方,这些套子可是要质量有质量要体感有体感。”

代亮是一家旅馆的经理,最近做起了卖套子这个副业。所以,这家伙的套子自然不会少。

林穹晔先是一怔,随之笑道:“哈哈,开什么玩笑啊,难道你不知道我要为我的上帝老爹守身如玉的嘛。那些个庸脂俗粉,想破我的金身,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嘛!”

“所以说,你到现在还没有女人。我只能说,你那方面真的有些问题。”代亮的面目略带一丝不屑。

…………

吃完饭后,杨冬冬心血来潮要请唱歌,接着就带着众人来到对面的黄庭ktv开了房间,他们四个唱得不亦乐乎。只是,当林穹晔唱到这首歌的时候,脑海中不禁又想到了昔日伤他颇深的王潇潇来。于是,他瞬间就没了什么雅兴,独自一人向外走去。

总有些歌,会让你想起某人,想起某事。

当初,林穹晔视王潇潇为自己的唯一,每次与王潇潇去ktv必点这首歌,然后相当兴奋的与王潇潇同唱这首歌。可是现在呢?王潇潇再也不可能与他一同合唱这首歌了,因为有一个比他好百倍的男人深深的走进了她的心里。

尽管王潇潇还是王潇潇,林穹晔还是林穹晔。但,此时他们的心境早已改变,最为可悲的是他们不但做不了恋人,连朋友也做不成了。

断了的桥可以再搭,毁了的房屋可以再建,砍掉的树木可以再种。但,变了的人心又将如何回到以往?

雪在一小时前便停了。不知不觉之间,林穹晔居然已经踏着薄薄的积雪来到了昔日的工作地鸿业国际大酒店。

“啊?我……我怎么会来到这里的?”林穹晔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或许,是他此时内心最真实的指引吧。

与此同时,王潇潇房屋内的床上。

穿着睡衣的王潇潇如同一只小鸟般的温柔的偎依在**那暖暖的怀中:“**,你会永远爱我的是吧?”

**刷的一下点燃了一根烟,狠狠的抽了一口:“说什么傻话,我当然会。不过,你为什么会这么问?”

**确实很爱王潇潇,但,他并没有林穹晔那般的懂王潇潇。林穹晔曾常常自称自己是全天下最懂王潇潇的男人。甚至于,他有时候可以把王潇潇下一句要说的话以及说话的语气神情都预测出来。值得一提的是,林穹晔必须是要在脑袋没有发热的情况下。脑袋一发热,就变得不再理智,自然也就不会懂王潇潇了。

如果是林穹晔,他立刻就会想到王潇潇为什么会这么问。因为,他深知:自从王潇潇经历了上一段犹如噩梦般的婚姻后,她就变得不敢轻易去爱。但同时,她的心底深处却是极其渴望得到爱的。她怕爱,怕爱本身就是一种伤害。当初王潇潇之所以对自己说了那么多的狠话,本质上无非就是希望林穹晔能对她再好些,并没有恶意。

可是,对于没有什么感情阅历而又处于热恋中的林穹晔而言,智商情商都会呈直线下降。既然头脑发热,自然就缺乏理性的思考,也就根本想不到这些了。

你侮辱我的人格,我践踏你的灵魂!想让我对你好些,不可能!反正我无论怎样也是比不上你的青哥了。有一段时间,林穹晔就是抱着这样一个比较消极的心态和王潇潇交往的。

自从和王潇潇分手后,林穹晔就不敢轻易喝多。因为每当他喝得烂醉如泥之时,必然会想到一个人,而那人自然就是王潇潇。很多人也都有这样的经历,一旦喝多了酒,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以前那些不愿想到的人或事来,因那些事那些人想了就会让自己心很痛。可是今天晚上,林穹晔着实喝得不少。

既来之则安之。林穹晔走入了前厅,顿时感到整个前厅相当冷清,前台只有一个昏昏欲睡的接待员。一眼向鱼池瞥去,里面的金鱼已少了大半。这些金鱼都是林穹晔从小养大的,因此林穹晔对它们有着一种特殊的情感。

林穹晔缓缓走到鱼池旁,心头不禁一阵酸痛,轻声叹道:“哎,鱼儿啊,你们的鱼老大回来看你们了,才一年多不见,你们怎么就少了这么多呢?这也许都怪我,怪我没有好好照顾你们吧。”

刹那间,林穹晔又想到王潇潇曾说过的一句话:“有时候真想变成一只金鱼,尽管只有七秒钟的记忆,却不会再有丝毫的伤痛。”

不料,就在这时,身穿昔日文员制服的王潇潇面带微笑的走到他身旁:“怎么,你这家伙终于想起自己还是鸿业的一份子了吗?”

“啊!潇潇!你……你……”然而,就在林穹晔准备伸出手以作回应之时,王潇潇的身影却犹如一阵风似的消失得无影无踪。

原来,只是幻象!

梦碎了。人,也该醒了。

林穹晔曾送给王潇潇一只金色的金鱼,谁知不到一个星期,却被没心没肺丢三落四的王潇潇给养死了。林穹晔因此可是难过了很长时间,他认为那鱼儿并不仅仅是一条鱼儿,而是蕴含着自己对王潇潇的一份深情厚谊。

而现在呢?鱼儿逝去,故人远离……

林穹晔百感交集的走出了前厅,仰起脑袋望了望这漆黑到人心底深处的夜空。一望无际的夜空上挂着几颗若隐若现的星星,那星光是如此的暗淡,而星星的眼睛则对着林穹晔轻微的一眨一眨,似乎也在为此时颇为感伤的林穹晔而深感怜悯。一阵寒风吹来,林穹晔却感受不到丝毫的寒意。他的身体很强壮,自然不会感到些许寒冷。但,他的心好冷,真的好冷。

陡然之间,他又感到一阵撕心裂肺的痛,因为他想起自己姐姐林琼临终前说起的一段话:“穹晔,不要为我而感到难过,也不要悲伤。再深挚的感情,再难舍的人儿,也终有离别的一天。”

再深挚的感情,再难舍的人儿,也终有离别的一天!

想到这里,林穹晔终于控制不住内心的伤痛之感,那犹如珍珠般的泪水从眼角哗哗的流淌下来,对着夜空撕心裂肺的大喊道:“姐……姐姐!你在哪,我好想你!我真的好想你!你怎么忍心就这样丢下我一个人?你……你在天堂里过得还快乐么?你……你也会想我么?”

好在林穹晔的附近并没有什么人,否则他一定会被别人从心里骂成神经病的。

随之,林穹晔猛然坐在了地上,如同一个迷了路的孩子般无助的蜷缩着身子,回忆起他的姐姐林琼曾带给他那一段短暂而美好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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