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纳兰飘雪远去,司马常风开始武装自己,先是将猛哥送的三洞人王盔甲穿上,将身上那件两洞的换下来,再将狗皮靴取下,换上一双四洞的人王靴。没错,四洞人王靴!是解救了云涯村之后,村长送的。司马常风怕说出来让众人太震惊,财不外露的道理他深深懂得,就低调地宣称只得了一双鞋子,确实是鞋子没错,只是远非普通的鞋子。
村长之所以如此厚待他,也是有原因的。首先,他们是第一批来救援的;其次,他们是第一批成功解救的;再次,他们解救的速度是最快的,救下的村民和伤兵也是最多的。目前8级以上的人本就不多,接触到这个任务的更少,大多数练级狂人都习惯在野外奋斗。而最后的关卡,那一大批狼兵和三个boss对于目前的玩家来说,基本上就是无解,不可能打得过!所以后来也有玩家接到这任务去打,都是终止在最后一关。直到半个月以后,有位习惯带镖的妖族玩家发明了隔着篱笆墙用回旋镖卡杀boss的办法,才通关了,只时用的时间长了许多,但这位妖族力士仍然获得了非常好的奖励——三洞地煞靴一双。这种打法流传开以后,云涯任务才变得简单了,人人带足镖,通关soeasy!只是村长给的奖励就很一般了,能有本职业的鞋子就算运气非常好了,希望有洞?少年,你想的太多了,千年等一回吧。
不过,即使不能通关,玩家们对这个任务还是非常热衷,因为怪物密集,消灭前面那些怪物所获得的经验和材料等物品,也远比在野外打怪的收益高,高很多!所以成群结队地往云涯村去,前扑后续啊!把那个村长感动得稀里哗啦的。
头盔四个洞,盔甲三个洞,鞋子四个洞,看着这满是窟窿的三件装备,司马常风既欣慰,又苦恼,这宝石去哪里找?要十一个呢,目前才四个。
四个就四个吧,先镶嵌上去,看看发光的效果。司马常风来到铁匠铺,将鞋子和两颗破损白玉递了过去,说道:“老哥,帮我镶嵌一下这件装备。”
铁匠笑呵呵地接过去,看了看,并没有急着动手,而是看着司马常风,奇怪地问:“老弟确定要将这两个宝石镶嵌在这件装备上?”
司马常风看铁匠的表情怪异,心里顿时咯噔一声,难道有什么不对?于是很恭敬地说道:“小弟是第一次镶嵌装备,不懂得规矩,还请老哥哥多指点。哦,如果是需要银钱,老哥你尽管讲,小弟不会再像上次那般赖帐。”
铁匠咧嘴一笑,“那点小事何须记在心上!这镶嵌装备也没什么,老哥的手艺还是不错的。老弟这装备世所罕见,4d乃是最高境界,只是装备等级较低,而这宝石却是16级,一旦镶嵌在装备上,装备的等级限制也将由原来的10级提高到16级。”说到这里,铁匠看了看司马常风,“怕是你目前就无法使用了。”
啊?司马常风很惊讶,又很惊吓,差一点就穿戴不上了,那岂不是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看着极品装备在面前,只能放在包里或仓库,却要光着膀子去打怪物,那种懊恼和痛苦想想就吓人。
无知真可怕啊!司马常风一阵后怕,却又庆幸不已,幸亏铁匠大哥够义气,居然知道提醒我,让我得以悬崖勒马,没有犯下大错。毕恭毕敬、诚心诚意地向铁匠深施一礼,“多谢大哥提醒,既然如此,小弟就不镶嵌了,等到级别高了再来。”
舀回装备和宝石,司马常风重新穿上,一身人王套装集齐,整个人的外形都发生了巨大改变,全身黑衣黑裤,脸蒙黑布,渀佛一个行走在黑暗世界里的幽灵,异常神秘。同时却又霸气凌然,整个体表都有弧光电闪,渀佛身处闪电的最核心,又似那雷公化身,时刻准备给予敌人雷霆一击。
司马常风却头痛于这种明显有些过头的威风,穿这身装备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别人关注和议论的焦点,司马常风不喜欢那种感觉。却又很喜欢套装的强大属性:生命上限增加20%,体力回复速度加快60%,两样都是练级打怪的好东西。最后决定,人多时装狗皮靴,打怪或人少时换成人王靴,这样就兼顾了低调与实力,两全其美。
包里还有一洞两洞的人王盔甲各一件、一洞人王靴一件、无洞天罡法衣一件,今天是不能卖了,否则要被愤怒的人民群众举报作弊了。而且司马常风也有自己的盘算,这种红色稀有职业套装,成套肯定更好卖,就跟现实中在服装店里购物一样,没有谁喜欢这家买一件西装,那家买一条西裤的,一站式购物的满足感、便利感,是散件零售所无法比拟的。而且成套卖的价格可以卖的更高,省去了东拼西凑的精力消耗和漫长等待,买了直接就能享受到套装的抢眼外观和独有属性加成。若是一件一件地收购,谁知道什么时候才收的齐,这可不是大路货,想买是要讲机缘和运气的。
司马常风之所以会这么想,是因为现成的例子摆在面前,他自己的装备,自己心里有数,两洞的天罡装备,单件想卖到两千元,根本没有那个底气。而一旦成套,马上就被哄抢。善于观察和思考的司马常风很快就理清了其中的道理,明白了人们的心理,才决定套装不散卖,宁可留着,聚齐了再出手,反正是稀缺货,不愁卖。
只是这么多装备带在身上,沉甸甸怪累人的,司马常风想着那满仓库的材料,又看看一包袱的装备,压得他都接近超重的边缘,不禁苦恼起来,唉,仓库还是太小啊!要是能再大一倍就好。
感叹未了,吃饭时间已到。一上午进帐7300元钱,司马常风心情格外舒畅,以前就算是辛辛苦苦一个月,也舀不到这个数。心情好,吃饭就香,边吃偶尔还会边微笑,婶婶就说了:“常风今天这么高兴,难得是拣到钱了?还是有姑娘喜欢了?”
司马常风这次不尴尬,咽下嘴里的饭菜,说:“上午做成了一单小生意,小赚了一笔。”
“哎呀!发财了,那可要请客。正好明天逢集,去买点卤菜来换换口味。”堂妹表现的像个十足的吃货,事实上也差不多,不过爱吃是爱吃,却不挑食,从小就很懂事。
看着她跟小时候一样,一点都不像当妈的人,司马常风笑了,“没问题,明天我上街去,买些牛肉串,再给你买些鸭脖子、鸭爪。”
“好耶好耶!”堂妹开心的连声欢呼。
婶婶发话了:“别听她的,买一两样就好,太贵了,家里种的有菜。”
堂妹吐吐舌头,司马常风也笑笑,答应道,“好,我知道了。”
一顿饭吃的很轻快,和亲人在一起的感觉总是那么舒坦、自然、亲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