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狼窝的小羊 第四章

作者 : 初七

朗士阳在杨筱媚负气跑进屋内后,终于不再抑制的大笑出声。

“杨筱媚,你记着,听到我的名字,你就要知道自己的处境,你这只小羊注定是我这匹狼的。”这是他曾对她说的话。那年她才八岁。

杨筱媚反复思考一晚,在长辈面前,她已没有说不去龙氏工作的权利,不外乎是顾及朗士阳的面子,还有妈妈与朗妈妈的交情,都不是能够让她任性消耗的东西。

唉……去就去吧,要做就要努力做,她可不能又被朗士阳瞧扁了。

第二天一早,朗士阳卖力的将所有物品搬到后车箱,黑色的行李箱是他的,粉红色小羊图样行李箱是她的,一大一小并排在一起样子还颇为逗趣,周围堆着两家妈妈送上的爱心小物,他们就要出发前往台北了

“妈、杨妈妈,我们走了,到了台北的住处会再打电话给你们。”朗士阳满脸阳光笑意,活似掳获什么宝贝在手心那般欢喜。

“好。你爸这车挺好开的,不过也是老车了,以后有余力就换台新车,别委屈筱媚坐旧车,知道吗?”朗母趁着儿子还忙着整理时,悄声叮咛。

她是真心喜欢筱媚这孩子当她媳妇,儿子出国时她也认命地把未来媳妇顾条条,要是他们这一去台北没传回好消息,她可会呕死。

“知道了,下次买车要买空间大的休旅车,到时载你跟杨妈妈一家,我们两亲家一起出门旅游。”

朗母甚是欣慰也是欢喜的笑笑。“能不能结亲家那要看你本事了,别让我们失望啊!”

另一边,杨母也对着副驾驶座上的女儿说道,“记得,上班以后士阳就是你的上司,对他可要尊敬点,别还把自己当作妹妹,要知道分寸!”

“知道啦!我哪里对他不尊敬了?”她妈铁定不知道昨晚自己的女儿是怎么被人欺负的吧!尊敬?去对他说去!

“还顶嘴!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你五岁那年负气离家,还是士阳去哄你回来的。”

杨筱媚瞪大明眸。妈妈干嘛偏提起这件事!

“妈!你到现在还相信一个五岁小孩会闹离家出走?!我是还要不要吃、要不要喝?我有这么笨吗?”要是真的离家出走,谁养她?

杨母也略有疑惑。“可是那天是士阳看到你背“浪迹天涯小包包”出门去的啊。”

那是因为朗士阳骗她说妈妈工作到晚上,要她继续留在他家玩,她不愿意,就背着“浪迹天涯小包包”去找妈妈,而他以为她回家了,阴错阳差之下,她杨筱媚就上演了一出五岁妹妹逃家记,闹得整条巷子的邻居人仰马翻,最后是朗士阳在小学旁的公园捡到迷路的她。

真是丢脸死了!

当她背着“浪迹天涯小包包”回来以后,就从此对朗士阳这个人起了三分疑心,再加上其他小事,变成五分不信任,直到后来,就像现在的十分讨厌——不过这一切她都只敢藏于内心,对他半点违背都没有。

因为……对啦!除了他,谁能在最快的时间找到她,又耐心地哄她回家?

从小日夜相伴,她对他还是有着依赖。

“算了!别说了。”类似的事情发生过太多次,真要计较,三天也讲不完!“倒是妈妈自己在家要当心点,门窗要锁,每天打电话给我……”她再三叮咛。

杨母倍感窝心之余,仍不免想吐槽。“你是想省手机费才叫我打给你的吼?坏女儿!”

“妈!”厚,她妈能不能不要这么耍宝!

朗、杨两家比邻而居已超过二十载,看两家长辈对这块风水宝地的赞扬,没意外的话,他们应该会当一辈子的邻居。

所以,杨筱媚从小就有一个认知,就是绝对不能想不开与朗士阳闹翻。朋友当不成还无所谓,当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日子会有多难过啊!

据说朗父曾是一家中小企业的老板,家道中落以后,将剩余的财产与房产留给妻子与唯一的儿子,自己则从此消失在他们母子的世界。

杨筱媚的家庭背景就简单许多。杨父是个朝九晚五的公务员,人不多话,木讷老实;杨母是职业妇女,在家时最爱煮些料理让邻居品尝,而其中最有口福的,当然是朗士阳了。

正因两家相邻而居,小时杨筱媚就被托给朗家代为照看,她和朗士阳的感情自然也不同于一般。

两个年轻人好不容易上了路,朗士阳一手搭在杨筱媚的头顶,像在安抚小孩一般。“委屈你这么早起床,睡一下,到了再叫你。”

六点就被老妈挖起来去买早餐孝敬未来上司,杨筱媚真的没睡饱,哪像朗士阳,莫名其妙的精神抖擞。

“我们为什么要这么早出发?我的报到日明明还有三个礼拜。”

“傻瓜,因为我要上班。”

杨筱媚囧死了。他要上班关她什么事啊!

“早点去熟识环境对你有益无害。台北可不比乡下,你以后要放精明一点。”

她如果能够学会精明一点,会在六年后又被他摆一道吗?

不过经他一说,倒是让她想起他去纽约读书后第一次回来过年的情景。

他带了住在纽约时,寄宿家庭的小女儿来过节。

翠丝跟她一般年纪,容貌娇媚、活力充沛,就算半句中文都听不懂,照样逗得朗母与邻居们欢欣不已。

翠丝自然也对她十分热情,总是“girl、girl”地喊她。

Hey girl!You are so beautiful.

这是翠丝住在台湾七天中最常对她说的话,接下来就是一连串又快又艰深的词汇,炸得她脑袋空白,努力想听懂,却怎么也跟不上,她只好全程傻笑。

每当翠丝来找她时,朗士阳也会跟在她后面,这两人在她眼里,就好像一对离不开对方的小情侣。

她是无所谓,管他要交几个洋妞当女朋友,只要他别来欺负她,以前的暧昧,她都可以当作没发生过。

只是当他们在她面前进行英文激战,他们说的话她没半句听得懂,朗士阳争得面红耳赤,翠丝则是含羞带怯……这时候,她仿佛是隐形人,是与他们不同世界的人,这种隔阂,让她觉得被孤立。

后来,朗士阳拉着翠丝的手离开,翠丝回头用担心的眼神看她,再对朗士阳说了几句。

她永远记得朗士阳的回答,也第一次讨厌自己竟然听得懂英文,尤其是这句。

Never mind,she couldn-t

understand what wesaid.

没关系,她听不懂我们在说什么。

杨筱媚看向外边的街景,嘴角抿着,很勉强的开口,“我情愿做个十足十的笨蛋,也不要当个自以为聪明的傻瓜。”

朗士阳偏头。“什么意思?”

“没事。”

她这辈子没感受过如此强烈的自卑感,很自怜、很自怨,是很重很重的失落,连大学延毕一年都没那时难过。

这到底是为什么?

杨筱媚在车行在平稳的高速公路上时就睡着了,中途在休息区被叫起来吃午餐。

“狼哥哥,这里很多人,不要牵手啦,我又不是不会自己走。”

她无奈的被朗士阳牵进餐厅,擦身而过的路人都用一种疑惑的眼神看着他们,尤其是他们牵着的手。

也难怪啦,他身材好、样貌优、一双眼炯炯有神浑身是劲,还是刚喝过洋墨水回来的菁英分子,未来社经地位将节节高升,而她,穿着邋遢,散发素颜,分明就是个从乡下来的女孩,怎么堪配让他牵着手?

“你刚睡醒,头昏眼花的,我怕你走错路,跑进厕所说要吃饭,那我就丢人了

带着她就感觉丢人?那他可以不要带啊!吧嘛这么委屈。

“谁会去厕所说要吃饭!不怕吃到大便吗?”真让人无言以对。

朗士阳停下脚步,然后转头。“你想吃大便啊?”

杨筱媚懵了。

“羊小妹,好好把握你还能对我耍嘴皮的时光,到时候你要叫我一声朗部长,如果我要你去吃大便,你就真的要去吃给我看。”

“……”

这是下马威。

他正活生生、血淋淋的威吓她!

喃的!她不干了!之前说要乖乖的那些话,她全部都收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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