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晌,他双眸透过她的身子,玲珑地曲线,该凸的地方凸,该翘的地方翘,十八岁,有这样的身材,是相当不容易的。
“我出钱救你母亲,你做我的小情人,怎么样?”明皓寺贴着她的耳朵,那样暧昧和轻声地说着,好似无关紧要,又似带着几分不羁,和无所谓的清冷。
“我才十八岁!”虽然还在病着,可是江以纯的声音依然很清脆。
她不想被老牛吃了女敕草。
“我现在还真是后悔了呢,那天,如果我没签协议书,你现在还是我的小妻子。”明皓寺的手缠过她一缕头发,灼热的气息喷洒向她的肌肤,让江以纯浑身一抖。
当初就是因为不想过受制于人的生活,才会和他离婚,而且,听闻他是个有名的花心浪子,习惯于玩女人,她又怎么可能再入虎口?
“如果不想的话,那就走吧,小东西,凭着你一个人的力量,是凑不齐医药费的。你父亲现在已经是自身难保,他根本不可能帮你。”明皓寺搂住她,又抱紧了一分。
言下之意,现在能帮她的只有他了!
江以纯很沮丧,双手下意识地环住身子的那一刻,心缓缓地在滴着血。
她自尊心太强,又倔强,当初,父亲知道她做了这件‘大逆不道’的事情后,就拿着鞭子抽打她。
他没有想到,她那时候还不到十四岁,竟然有这样的胆子离婚,母亲为了护她,也被抽了好几个鞭子。
从那之后,父亲就将她跟母亲扫地出门,母亲带着她四处颠沛流离的讨生活。
如果不是太过于辛苦,也不会累的得了癌症。
想到此,她全身颤抖,抿着唇,踌躇了一会儿。
最终咬咬牙:“如果你真的愿意出钱救我母亲,我答应你!”
江以纯闭着眼,咬咬唇,终于做出了妥协。
*
就这样,为了母亲巨额的医药费,她把自己卖了,卖给了她的前夫,大她十岁的男人——明皓寺。
明皓寺与她达成协议,她必须做他的情人三年,他把医药费一次性全额汇去了医院。
他们协议中的一条,就是不许她再住在那间破旧地屋里。
只是江以纯也不愿意搬去明家,尤其是再睡他们曾经新婚的卧房,与他同住。
于是明皓寺在城南专门购置了一套别墅,用来包养她。
豪华轿车行驶在又窄又颠破地小路上,
明皓寺停下车,脸色越来越差。“小东西,你确定你家是住在这儿?”
眼前地小屋,是用木头建成,没有门把,只是有一把小锁勉强能把门锁住,依稀还可以看到里面的景象。
“明皓寺,你可不可以不说话?”如果不是因为他非逼着让她住进他给她新买的别墅,她还很乐意在这里住。
这里至少是自由的,是她的小天地。
明皓寺猿臂一拉,将她抱在怀里,惩罚似地吻了她的脸颊。“以后不许这么和我说话,要是我生气了,惩罚可不止这些。”
江以纯身子颤抖了一下,发现他眼中闪过的戾气,他向来喜欢掌控别人,不喜欢被人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