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犬这条路 第三章

作者 : 香多拉

第二章

九年前——

甫自大学毕业的谷雁安,顺理成章进入家族企业下的百货公司工作,身为大小姐的她,挂了个行销主任的名,却没得到周围同事或部下的信任,不敢轻易将工作交给她接手。

镇日无所事事的她,上班除了穿得漂漂亮亮外,就是每日进补,早餐午餐下午茶,助理为了讨好她,从公司楼下的早午餐轻食买到网购远在高雄的手工饼干,谷雁安整天被喂饱饱,偶尔晃出办公室跟同仁口头嘉奖,却未握有实权,生活轻松惬意。

胸无大志的她,直到某日发现牛仔裤拉起来得深呼吸时,狐疑地踏上体重计,随即发出尖叫——

“三……公斤!”

她怔望体重计上数字将近一分钟,才跳**重计,深吸一口气后,再次站上去,看着一模一样的数字,痛苦地闭上眼睛。

万恶的办公室下午茶派对,让她发胖了!

身高一五七点五却无耻号称一六零的她,三公斤可不是小菜一碟,就算再怎么平均胖,也是会大上一圈,谷雁安握紧拳头,下定决心——

她要减肥!

于是每天早晨六点钟,谷雁安在住家附近慢跑,足足跑了一小时后,才回家梳洗上班。

在她的慢跑路线中,会经过一家便利商店,她在那里遇见了曲东宇。

他总是坐在便利商店外的椅子上,一个人发呆,目光很淡,身影虽融于城市街景中,却又清晰特立,谷雁安很难不注意到他。

俊秀的面貌以及偏白的肌肤,让他看起来有些透明,走过他身边,她发现他有一双修长的手,犹如艺术家,这样的手该用来绘画或弹琴,他脚边放着的却不是琴谱袋,而是写着《XX日报》的绿色帆布袋。

谷雁安没有注意到,她有太多目光停在他身上,已经变成一种习惯,两个礼拜过去,她也习惯跑完步后在便利商店买个豆浆,坐在他附近,偷偷注意他。

某天,下起大雨。

无法跑步的她,仍像被下蛊一样撑伞出门,步行到便利商店,带着莫名的执着等他到来。

那天,曲东宇穿着便利商店卖的十元黄色薄雨衣出现,他浑身湿透,将大迭报纸交给便利商店店员,工作完成后,他困扰地看着下不停的雨,接着步入雨中。

只是一瞬间的事情而已,他昏倒在便利商店门外不远处,第一时间只有谷雁安发现,她跑到他旁边,紧张地拍了拍他的脸。

“喂!喂!”

触手而及的烫,让她的心颤了下,她跑回便利商店找店员帮忙,叫了救护车后,送曲东宇到医院急诊室……

当曲东宇缓缓清醒时,感觉自己轻飘飘的,脑袋昏沈且恍惚,然后,他看见一张明媚美丽的脸。

“你……”

“你在便利商店前面昏倒了,还记得吗?医生说你重感冒还过度疲劳、营养不良,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还是很饿?我去买东西给你吃!”

她拉哩拉杂说了一堆,一点也不觉得应该先自我介绍——好吧,其实她忘了,毕竟在她的世界里,她注意他那么久,感觉、好像……有点像熟人了。

她的嗓音轻软,带点娇娇的语调,莫名让曲东宇一阵放松。“我认得你。”

他习惯送完报纸后在便利商店休息一下,这是他整天唯一的放空时间,但今天因为大雨有点迟了,拖到刚刚才送完报纸。

其实每天在便利商店巧遇的路人,他也不是每个都记得,是她外放如玫瑰的美丽成为一道风景,自然而然便记得了。

“我叫谷雁安,山谷的谷,雁……”她想了一秒。“雁门关的雁,你知道雁门关吧?”不等他点头,她笑着续说:“平安的安。”

他听进去了,接触到她的眼神,美丽大眼凝视着他,似在等他回话,他皱了下眉,始终没再开口,终究逼得她问:“你呢?”不该自我介绍一下吗?

“曲东宇。”

她拍了下手。“我弟叫谷乐冬,冬天的冬,好巧喔!”好吧,她也知道这巧得很牵强,但他不主动细说的情况下,她也只能这样“循循善诱”吧?

曲东宇没那么容易被钓上,他懒懒地闭上眼睛,微皱的眉头显示他的不舒服,都怪身体太虚弱,他很想睡一觉——绝对不是这个初识的谷雁安在旁边的关系,莫名让他放松下来……

“要不要帮你联络……”家人?

她收住口,见他闭着眼睛,忽想若是他家人来了,她就没有留下的理由了,还是算了吧?她很热心,给她照顾也是一样。

“现在还有人营养不良喔……”她咕哝着,望着他偏瘦的手腕,一股不舍袭来。“那么瘦……如果交给我,一定把你补成大猪公……”

以为曲东宇已经熟睡的谷雁安,没有注意到,他的唇角浅浅勾起笑弧。

那日后,谷雁安真的进行起养猪公计划,每日带了自制爱心早餐到便利商店,一开始她以为要用骗的,还想好了说词,假装是自己带太多吃不下,才拜托曲东宇吃,但没想到他完全不拒绝,一看到她带着一堆明显吃不完的早餐坐在那边时,就自己过去问:“有我的分?”

被吓到的反而是她,他的直接让她省去很多内心戏,点了点头后,也打开天窗说亮话。“你太瘦了,我看不下去。”

“那又关你什么事?”他边说边很不客气地吃着,虽然嘴上很毒很直接,但有白吃白喝的机会,放过他就不姓曲!

“我天生善良有爱心,就是看不下去咩,不然你不要吃啊!”她嘴上企图扳回一城,却没有夺走他手中的食物,反而笑咪咪地撑着下巴,看着他吃早餐,优雅地像欣赏一幅画。

啊,他吃东西的样子不像外表俊挺优雅,反而很野性,喏,三两下收拾了一个三明治,东西还没咽下就急急喝女乃茶,这样粗野到像饿死鬼投胎的模样,怎么在她眼里就是特别养眼?

可怜的谷雁安,对曲东宇的好感已经到了抹灭理智的地步,她走火入魔地维持了早餐约会近两个月——好吧,她自觉这是“约会”,旁敲侧击地知道一些关于他的事情。

曲东宇,今年二十五岁,天蝎座,白天有正职,清晨兼送报纸,由此推测他并不富裕,最重要的是他没有女朋友!

嘿嘿,这很重要滴,但还有更重要滴,望着他俊秀的容颜,她不得不问出口——“你应该不是同性恋吧?”

“噗——”正在喝女乃茶的曲东宇,很戏剧化地把女乃茶喷了出来,她递上面纸,趁他忙着擦拭桌面时,凑近脸,细看他五官。

“因为你长得白白净净,为了以防万一,我就问看看,其实我觉得你动作很man不太像gay,可还是怕在你身上浪费太多时间,你知道,女人的时间是很宝贵的,像我这么完美的女人,时间更宝贵。”

曲东宇已经习惯她自恋的发言,连眉头也没有挑起,站起来把面纸丢到旁边垃圾桶。

两个月来,谷雁安像阵突如其来的风吹入他的生命,她是那样难以忽视的存在,除了教人惊艳的外表以外,如火般热情直接的个性,更是让他相处起来很自在,不需要小心翼翼斟酌用词——其实他也从来不小心翼翼斟酌用词,可是当他说话太直接时,有时会惹人不快,但谷雁安不计较这些,甚至会幽默回应,让他渐渐喜欢上她的爽朗。

和她相处很快乐,曲东宇什么也不多想,仿佛可以忘掉现实带给他的压力,送完报纸后的早餐时光,成了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刻。

当他回座时,谷雁安的目光热络地粘在他身上,她抚了抚有些发烫的脸颊。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我问你问题你都不回答,知不知道我鼓起多大的勇气?”

曲东宇耸耸肩。“这种没营养的问题需要鼓起多大勇气?”

“我懒得跟你做口舌之争,你只要跟我讲你不是喜欢男生吧?”她咬了咬唇,目光灿烂中带着紧张。“如果你不喜欢男生,我是想说你应该也看得出来驹,我满喜欢你的,你能不能跟我交往啊?”唉唷,丢脸死了,心脏从没跳那么快过,她性子急,感情上喜欢主动,能跟曲东宇磨了两个月已经超乎她的预期。

这是她第一次主动告白,以前也曾交过男友,但都是接受别人告白,生平第一次倒追男人,当然紧张喽。

“好。”

还在胡思乱想的她,没注意到他的回答。“好什么啊?问你喜不喜欢男生你回好不好……”忽地瞠大眸,望向笑看自己的他,她呆住好几秒,才找回失去的声音。“你真的愿意跟我交往?!”

“不要就算了。”他懒洋洋的口气,像在讨论今天中午吃什么。

“谁说不要!我要!”她笑了,脸蛋红扑扑的。“那那那……我就是你女朋友喽?”

他沉默很久,吊足她胃口后,才很轻的点了个头。

后来曲东宇回想,想清楚了自己答应她的原因。

他二十四岁时刚退伍不久,父母就出了车祸双双过世,他带着妹妹自立自强,挺着腰杆办妥父母的后事。虽然已经长大成人,但顿失父母的他们,凭着微薄薪水,还是过得比以前辛苦。在经济压力与痛失至亲的夹杀下,家中一片愁云惨雾让他心情好不起来。

然而谷雁安却像一束阳光,温暖地晕染了他。

因为渴望暖阳,驱使他忘记两人身分的鸿沟,接受她的告白,看见她大眼里甜蜜的惊喜后,他竟也跟着感到平和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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