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造型师们一个个捂着小嘴睁大眼睛,不敢相信这是自己的杰作。
“准备好了没有,怎么这么久……”夏如嫣推门进来,看到面前的男人时,微微讶异,脸忽然红了红,语声也弱了:“叶先生,大家都准备好了,让我来……来请你过去。”
海风卷着细浪轻柔的抚模着铺满细沙的海岸,沙滩上已搭起一座圆顶的幔帐,林佩珊身着雪白的婚纱,如瀑的乌亮秀发挽着长长的头纱,垂在的香肩美背上,恬淡的坐在铺满玫瑰的幔帐里,美人鱼一般温婉安静。
“林小姐,叶先生,可不可以靠近一些。”摄像师一边打着手势一边对着镜头指导着。
叶承欢听话的环过林佩珊的纤腰,握住她温软滑腻的小手,脸颊轻轻贴在她耳边,嘴角噙着一丝淡淡的笑意,“老婆,今天是咱们大喜的日子,你应该笑一笑才对。”
林佩珊心里气苦,没想到这家伙拍婚纱照也来吃自己的豆腐,全身都像爬满了蚂蚁似的不自在,但这种场合又不便说什么,只好暗自隐忍了。
见叶承欢摆出一个剪刀手的姿势,配合他独有的下流表情,让林佩珊忽然有种想抽人的冲动,她忍无可忍,终于开口:“你可不可以不要摆剪刀手?”
“怎么了,拍照片不是都喜欢这个姿势吗,看起来多有爱心啊。”
“你知不知道这个姿势拍照显得很傻。”
“傻么,你不觉得我很萌么。”
林佩珊怔怔的看他半晌,终于淡淡的说了声:“人类已经无法阻止你了。”
叶承欢很傻很天真的一笑,终于收起了他的剪刀手。
“好的,保持这个状态,我要拍了……”摄影师对着取景器叫了一声。
随着一声清脆的快门响起,叶承欢迅速的亮出了他的剪刀手,被相机忠实的定格。
摄影师看着取景器里的照片摇了摇头,一个宛若女神,一个很傻很天真,两人的风格气质完全不搭,但也没办法,气质这种东西不是摄影师能打磨出来的。
“咔嚓”“咔嚓”……
叶承欢一只手吃着女神老婆的豆腐,另只手上上下下,摆出各种各样的剪刀手造型,最后还给林佩珊来了两只可爱的兔耳。
林佩珊一面要应付镜头,一面还要忍受他的咸猪手和剪刀手,这种滋味简直糟透了。
拍了几张后,摄像师和夏如嫣耳语了几声,夏如嫣点点头走了过来,“林总,摄像师想请您笑一笑,这样拍出来的效果会更好。”
林佩珊平时就不苟言笑,况且现在又被身旁的男人吃着豆腐,她真是有苦难言怎么能笑得出来,蹙了蹙青黛,勉强挤出一丝笑意。
望着她优美的侧脸,叶承欢有些失魂:“老婆,你好美!”
林佩珊娇颜一红,不动声色的在他手背上掐了一下。
咔嚓,咔嚓……
相机忠实的记录下这组甜蜜的画面。
“太棒了!这是我有史以来最满意的作品。”摄像师看着取景器里的照片赞不绝口,“下面,我们来拍一组接吻的镜头……”
“不拍了!”林佩珊气鼓鼓的起身要走,忽然臂弯一紧,整个人向后倒在叶承欢温暖的胸膛里,她怔怔的看着男人斜勾的嘴角,微拧的眉梢,星辰般闪亮的眼眸……一起压了下来,她的嘴角忽然尝到一丝淡淡的烟草味道。
一瞬间,她的身子竟有些发软,眼前发黑,仿佛有团烈火在胸膛里翻滚,她很快惊醒,马上意识到什么,想要挣扎却怎么也挣不开这个可恶的男人。
一连串快门声中,她再也使不出一丝力气,任命的闭上眼睛,身体仿佛在慢慢融化。
也不知过了多久,四片唇瓣终于分开,林佩珊模着自己滚烫的脸颊,失魂落魄的站在风中,海风吹散了她的发丝,在冰火交融的脸上飞扬跳动着……
拍完了婚纱照,林佩珊再没和叶承欢说过一句话,便跟着夏如嫣匆匆去了公司。
叶承欢模着嘴角,似乎还保留着林佩珊留下的唇香,他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换上自己平时穿得那套旧衣服,悄无声息的出了维多利亚,望着苍茫的大海,一对暗淡的眸子忽然宛若寒星!
他打了辆出租车来到春湖畔的意乱情迷酒吧,这个时间酒吧还在打烊,只有寥寥几个工作人员坐在那里闲聊。
见叶承欢进来,调酒师马上起身问候,叶承欢随便扫了一眼,问道:“你们老板呢?”
“这个时间她是不过来的。”
话音刚落,丁香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道:“谁说我不过来。”
“老板,你不是去参加品酒会了么?”
“品酒会很早就结束了,我刚好路过这里就进来看看。只能说明我和叶先生有缘。哈哈哈……”
剔透的酒液盛在水晶杯里,丁香慢条斯理的摇着酒杯,深深嗅了一口酒香,然后淡淡的笑道:“叶先生找我肯定不是为了喝酒吧?”
“你是酒吧老板,见闻一定很广,所以我想向你打听一个人。”
“谁?”
“龙彪!”
丁香的笑容凝固了,酒到唇边却喝不下去了,“你找他干什么?”这个人她显然是认识的,至少对这个名字很熟悉。
“讨债。”叶承欢表情轻松自如,一点也不像要讨债的样子。
“他是做什么的你应该知道吧,他的债可不好讨,搞不好会丢了性命。”
“是吗?谢谢你滇醒,不过我想试一试。”
丁香凝神思索了片刻:“我认识他,而且还是合作伙伴。”
“这么说我是找错人了。”
“不!我们是合作伙伴不假,却不是朋友,甚至某种程度上还是敌人。但我和你却是朋友。”
“我想知道他的住址。”
“九龙塘别墅1号公馆。”
叶承欢端起酒杯:“敬你一杯,美丽的老板。”
喝了酒,他起身走到门口,却听丁香在背后说道:“朋友,我希望以后还能在酒吧看到你。”
叶承欢当然明白她的意思,扬了扬手指,淡淡的道:“我保证你还可以看到我,但再也看不到他了。”
华灯初上,霓虹交错,透过车窗在他的墨镜上投下点点流光,隐藏在墨镜背后的眼神,却越发不明显。
他在脑子里默默翻阅着龙彪的资料……
在龙都这个千万人口的国际化大都市,明暗交错着各种势力,但只有两种势力才是这个城市的主宰:
一是法律秩序,另一个则是地下势力。
没人统计过龙都的地下势力有多大,但只要稍微有点见识的人就一定听过青红帮这个名字。
虽然没有多少人真正了解这个组织,但往往认为青红帮就是暴力、恐怖、死亡的代名词。
只要知道青红帮的人,就一定知道龙彪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
甚至有人认为他在龙都说一,没人敢说二。
龙彪,十四岁出道,据说那天刚好是他生日。
斩过鸡头喝过血酒后,用一把五寸长的开山刀带回帮会仇家的脑袋,提前完成了自己的成人礼。
正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他用十年时间,从一名小喽坐上整整一条街的老大,靠的是四个字:心黑手狠。
又用十年时间招兵买马,扩充地盘,最后干掉带自己出道的大哥,一举坐上了青红帮北堂堂主的位子,靠的还是四个字:不择手段。
有人说这个人是天生的反骨仔,二十年来暗地里干掉三个大哥就是最好的证明,照片上的龙彪鹰鼻、狼眼、后脑微凸,正是杀妻弑父的相貌。
但没有龙彪,北堂就不可能有今天的辉煌。
这,却是不争的事实。
最近几年,龙都黑道最火的头牌非龙彪莫属,兄弟多,钱多,场子多,只要有了这三样,混黑就算混出了名堂。
兄弟多是因为钱多,钱多是因为场子多,龙彪赚钱就和杀人一样不择手段,专干捞偏门的买卖,黑道上有句暗语“黄赌毒一条龙”说的就是龙彪。
就连青红帮老大都不能小看,想拿掉他的时候,北堂堂主的位子已固若精汤。
叶承欢对他那些往事并不敢兴趣,他感兴趣的是这个债要让龙彪怎么还的问题。
这天并没什么特别,有钱人照样一窝蜂的涌进销金窟,用金钱购买快乐。普通人还是照常下班,买菜,做饭,和家人享受天伦之乐。
一切都显得那么平和,那么自然。
东江的一条支脉分出条溪流,环绕着一片地势较高的地带,过去曾是个水塘,至于为什么叫九龙塘,已经没人考证了,现在则是一片高档住宅区,面积最大,格局最气派的那片白色建筑就是一号公馆。
叶承欢把汽车停在河对岸的普通小区里,为的是不露马脚,下了车一个人顺着石桥走向九龙塘。
来到九龙塘,他拿出一支香烟,用手捂着慢慢点燃,深深吸了一口,竖起领子,扶了扶鼻梁上的墨镜,缓缓走过幽静的街心公园。
迎面看到一个少妇带着一个三四岁大的小男孩迎面走来,小男孩看到叶承欢时嘻嘻一笑,丢掉手里的玩具,张着小手跑过来,一把抱住他的大腿,欢叫道:“爸爸,爸爸……”
叶承欢起初并没在意,小孩子乱叫爸爸这种事并不稀罕,尤其是少妇此时的表情十分有趣。
但当他看清这孩子的面目时,竟微微一怔。
因为小男孩眉目间和龙彪竟十分相似。
“小朋友,你姓什么?”
“我姓龙,爸爸,你姓什么……”小男孩咬着指头,童言无忌的道。
叶承欢的血管一阵收缩,他并不觉得有多好笑。因为,宿命的错乱在这一刻无限放大,暗藏的杀机陡然升起,只不过大部分被墨镜过滤成温和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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