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特种兵 第十章 难耐寂寞的刺客

作者 : 塞外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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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天启五年。地点,大明重镇山海关。

多尔衮派出的执行特殊刺杀任务的副将哈巴赤已经在山海关城内待了整整五天了。他想找一个绝佳的机会。一次性干掉刘鸿,不留后患。

这几天刘鸿也很愁,为了军粮的事情和退敌的事情,几乎每天都要召开军事会议来研究。也没有时间去别院看弟弟。所以无从下手。

俗话说双拳不敌四手,好汉也不过人多。刘总兵在前厅大帐有多少亲兵护卫,加上一些明军的将领。硬闯进去别说刺杀,死于乱刃的几率是非常大的。

然而每天呆在院子里实在是太闷了。老哈决定出去转转。正好这几天是有个小庙会。他也想出去散散心。

进了明军的地盘,本不该四处走动,以免引起什么怀疑。可是老哈看起来,明朝从将领到士兵,都是愚不可及的。没有什么真正的可以值得提防的事情或者人物。

自己身带任务来此,十四爷每天应该都在等待自己的消息。一连五天过去了,自己也得不到什么机会。真的是太憋屈。不如出去转转。

早上起来,洗漱完毕。刘鸢还没有起来,他叹口气。让人告诉刘鸢自己要出门逛逛。随即换了一身衣服,就要出门。

刚刚走出院子,忽听身后有所动静。回头一看,是刘鸢。披散着头发,上身批了个披风,啥也没穿,光着脚就追出来了。一边跑还一边喊“我的哈老哥,我的哈将军啊……”。

看着哈巴赤回头站住了,他才稳了稳心神,上气不接下气的大口大口喘着粗气。一把拽过哈巴赤来,“我说哈老兄啊,你怎么这么冒失啊,这里是山海关不是咱们大金国啊。你可不能轻易到外面出头露面啊”。

哈巴赤看看刘鸢,轻轻一笑。说,“刘兄,你还是先到屋里把裤子穿上吧,这样实在是有碍观瞻啊”。

刘鸢自己也才注意到自己的狼狈样子。有些不好意思,不过他暂时还顾不上这些。一定要把这个家伙留在自己的院子里,别让他出去乱跑,万一惹出祸来,我也就暴露了,官当不成,命也得搭进去。

“穿裤子是小事,哈兄。稍安勿躁,稍安勿躁啊。您想看什么玩意咱叫堂会都行,庙会那地方,太杂乱,去不得啊”。

哈巴赤实在看不上眼前这个人。可是也不便表露。只好敷衍说,“刘兄不要太紧张。我也没打算去招谁惹谁嘛。就是出去转转,一个时辰内必然回来,你看如何”。

看着眼前这个二百五,刘鸢也来气。心说我看如何,我就不能让你出去,你能听我的吗。

不能说什么硬话。自己也不能左右他的行动,去就去吧。千万千万别出什么情况啊。

“好吧,就一个时辰!”。刘鸢真有些无可奈何。

哈巴赤转身出门,又不忘回头说一句,“刘兄,不一起出去吗?”。

刘鸢挠挠头,心说我还是先回去穿裤子吧。

战争时期,万业萧条。大明朝经历了这样那样的大灾小难,多数是挺过去了。但是到了现在,持续了二百余年的统治,终于出现了真正的危机状态。

川陕一带的旱灾,后金方面的军事威胁,让大明的国库开销激增。这就像是过日子一样,老百姓口袋里有钱,就可以吃好喝好,偶尔还能请客吃饭,看个电影什么的。国家也如此,国库充盈,就能修点工程,赈个灾什么的。但是国库没钱,就只能加赋加税。

这似乎是个无可奈何的问题,但是真的没办法。而此刻,又恰巧是那位后世看来非常著名且有研究价值的魏忠贤魏公公把持朝政。

说这么多,就是说明一点,天灾,外患,都够喝一壶的了,偏偏这个人妖魏公公还跟着捣乱。吃亏受苦的只能是老百姓。

所以哈巴赤将军应该会失望了,他怀着散心的心情去看庙会。结果看到的远远不如现在的村镇赶集热闹。一点新鲜的东西都没有。只有一些米面的交易,还多数是杂粮。

这很正常,这个年头,能每顿有杂粮吃。也是一个想起来就值得美滋滋的事情。这些心理。纵使文韬武略,纵使身经百战,但是哈巴赤永远不能懂,因为至今为止,他都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

没有一个时辰,连半个时辰都没有,哈巴赤扫兴的回去了。刘鸢正在盼星星盼月亮的翘首期待他的回来。真想不到这么快就溜达够了。赶快把他让进屋里,把院子的门关上。

办完这些,刘鸢的一颗心才算是回到肚子里。

当哈巴赤扫兴归来的时候,他不知道,虽然他在这个集市上溜达了一圈,没见到什么有价值的感兴趣的东西。却有人看到了他,并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虽然那个人也一时间没有想起来他是谁。

再来说说这本书的主人公凌云吧,我们把他放在后台很长时间了。也该让他出来亮亮相了。之所以五天也没提到他,是因为他比较忙。

不久前,凌云因为在战场上的出色表现,被刘总兵破格提拔为百户军职。有了自己的亲兵和部队。

而借此,凌云向刘鸿表示,自己这支百人的小部队,将为包围山海关做出更大的贡献。但是自己的部队从训练到指挥,以及行动,都直属刘总兵,不归上面千户和指挥们的制约。

刘鸿考虑良久,答应了他的要求。从之前的谈话中,刘鸿对凌云的战局分析能力是大为赞赏的。而且这个小伙子初生牛犊,就能射伤敌将,也可见射术了得。之所以只给他个百户,就是让他不要骄傲,要继续进取。还有就是骤然升的太快,会怕有人嫉妒,对其掣肘。

总兵大人相信,是金子总会闪烁光芒。他把这支精挑细选的精锐小部队交给凌云的时候,也是希望这个后起之秀能凭借自己的本事真正建立属于自己的功勋。

事后的事实证明,凌云没有让刘鸿失望。虽然那个时候,刘鸿已辞世多年了。这是后话了。

凌云并不会武功,这很正常,因为他来自几百年之后。那个时候,冷兵器时代早已经过去了。武功已经不是主流。虽然跆拳道和一些如散打之类的功夫还是有不少人学。但那和古人所说的武功终究还是有所不同的。

而他之所以能在一瞬间射中目标,不是因为什么神射,仅仅是因为,他小时候最爱玩的就是弹弓。后来练得打鸟百发百中。相对来说。一个人作为目标比鸟是大太多了,能射中也就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了。

凌云给自己部队上的第一课就是,“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当然在明代,这句话要以另外的表达方式说。

对于这位百夫长,大部分的士兵都是敬服的。有些许人不服,却也不说什么,我倒看看你这小娃子能折腾出什么花样,跟着你能露脸,我才服你呢。

想什么的都有。

凌云不管这些,他给自己的部下开始分配任务。

他就不相信,这群后金兵退去了就不来了。这样的仇,一定会报。再说,山海关城也是他们进军京城的最后一座坚城了。如果他们拿下了这座城,京城就等于门户洞开了。当然,即使首都被兵临城下,也并非没有翻盘的可能。当年的于谦就是以绝对的劣势兵力,击败了向京城进犯的瓦剌大哥级人物也先。

不过,今时不比以往。君昏臣暗。士兵连军饷都发不出来,哪有保卫京城的心。如果山海关城池被攻破,估计不等后金喊话劝降,早就有人干掉天启皇帝和魏公公去投诚了。

山海关必须守住!

守住了山海关,才能收复山海关外围的防线。把宁锦防线修好。然后就是收复整个辽东地区,把努尔哈赤赶回老家沈阳去数星星。如果沈阳他也不愿意住了,就把他就进扔进鸭绿江喂鱼。

想的太多了,眼前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固守山海关。

粮草的问题,要刘总兵最后定决策。自己每天考虑的,是如何防止突发情况出现。努尔哈赤喜欢使阴招,攻旅顺的时候,就是使用奸细混进城内,制造混乱,打开城门,导致旅顺军民的大劫难。

多尔衮这个家伙,估计也玩不出来和他爹不一样的花招了。

他命令自己的部下,划出五十人,分为五个小组。在城门口和城内排查外来人员。一旦发现有奸细嫌疑,迅速报告,能确定的,当场除掉。以防不测。

城门那一关,被哈巴赤躲过去了。如果他不出去转悠,不会被人发现的。

一个士兵捅捅另外一个同伴。指着哈巴赤说,“我好像在哪见过这个人,在哪呢?”。另一个也说“看他穿的破破烂烂的,但是红光满面的,不正常。你跟着他,我去向老大报告”。

凌云的手下习惯称呼他为“老大”。

哈将军的半日游就这么扫兴的回来了,他不知道,他不是一个人回来的,不到百米的距离,一双眼睛一直盯着他,直到他进了院子。

凌云第一时间得到了这个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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