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国野史 第三部 恨海情天 06 阶级本性

作者 : 分局老油条

()我带着慕容送给我的日记本进入了大学校园。不是所有小说网站都是第一言情首发,搜索151+看书网你就知道了。这是一九八0年。

我在6108寝室。

我们寝室本来与别的寝室也一样,八个人,但有一个与我们不同年级,晚上不在寝室睡,床位只供他睡午觉,他独来独往,与我们这几个自然说不上话,另一个曾国芳同学,因患了肝炎休学,现在就剩六个人了。

每晚睡觉前都会有卧谈会,而近两周卧谈会的话题都集中在星竹身上了。

星竹是我们班公认的班花。甚至我们寝室有些人——比如王劳武,还认为她算得校花,当然,算班花还是算校花,这是一个可以商讨的问题,但有一点大家基本能达成共识,那就是,当有一个女生的名字在我们寝室卧谈会上嘴逗留了一周以上,并且还有继续漫延下去的势头,我们就知道,本寝室全体居民一致爱上了她。

第一个略为犹豫地公开了自己爱情的人,不记得是那位什么事都爱打头阵的的张大山,还是那位对星竹最为着迷的王劳武,或者是那位对自己自信到自负的刘红旗,总之,最初公开这一点多少带有冒险成分,可能从心理上准备接受讥笑或者成为众矢之的,但事实是,整个寝室略微沉寂一下后,另外几个人陆陆续续表示“英雄所见略同”,当爱情成为大家共同的旗帜之后,下面的议题就坦诚公开按部就班地进行下去。

我们共同认为,这是一场有你无我的竞争,最后的赢家注定只有一个;

我们共同认为,爱情是无规则的,但竞争应该有规则。

我们确定了一个总的原则,叫做“肥水不流外人田”,也就是说,所有人都有责任,尽一切努力让星竹花落6108寝室。

从感情上说,我们六人是好哥们,星竹属于我们,比之她属于其他所有不相干的人,更让我们心理上能够接受一些。

从理性上说,星竹属于我们寝室,那么我们每个人都有六分之一的机率,而她如果属于一个更大范围,我们的机率就越来越小。

这个共识,让我们六个人的关系变得奇妙,我们既是竞争的对手,又是合作的伙伴,

所以我们必须有序竞争,不能闹得鱼死网破鸡飞蛋打,幸好,我们都不愿为此事伤了哥们间的和气。

有序竞争意识着我们不能一窝蜂而上,那样不可避免的是互相拆台,结果可能是台坍了,大家全压在下面。

下面就是技术问题了,何以有序?以什么决定这个顺序?

这个顺序,必须在我们看来,最有把握使“肥水”不至于流入“外人田”。

所以,我们只能将最有把握成就爱情的人排在前面,换句话说,按优胜劣汰的法则,把最优秀的人排在前面。

把我们几个人摆到一起来分析,才发现什么叫做势均力敌。

张大山,一米八八,校篮球队主力,形象酷肖当红明星郭凯敏,他一出场,必引起女生们群起呐喊,他对手方啦啦队女生群起倒戈。

李晓世,属于那种成熟稳重睿智型,形象气质有几分类似老牌明星王心刚,门门成绩超一流,到哪个圈子都能以其智慧成为众人中心,学校辩论赛没有他参加,等于缺了巴西队的世界杯赛。

王劳武,一米八十,平时话少,加上皮肤黝黑,特别显出一种酷来,此人虽一副硬汉形象,但性格却是实诚厚道温柔。心灵手巧,烧得一手好菜,还会电工等诸般手艺。其形象有类日本明星高仓健,故有绰号“杜丘”。

赵陆海,与王劳武正好形成对比,白净书生模样,气质优雅高贵,这与他成长环境相关,他家道殷实,是我们中头一号富翁。有钱而出手大方,使他朋友众多,一呼百应。此外,校园所有的文艺表演缺不了他的抒情男高音,人称“关贵敏第二”。

刘红旗,此君外祖母是俄罗斯人,这使他形象比较有特色,宽肩长腿,高鼻深目,长相竟然酷似南斯拉夫电影明星巴达日沃依诺维奇,所以他的绰号是“瓦尔特”,而且他还真学过一些“瓦尔特拳”,寻常人六七个拢不得边,有多次英雄救美纪录。

最后就是区区在下,袁小强,条件虽比那几位差点,也因精熟琴棋书画四艺而有“小唐伯虎”之美誉,况且是那个浪漫年代的一个校园诗社社长,并且在校园诗歌朗诵会上,被女生发现我的音色与配音演员童自荣几可乱真,又有了“小童自荣”的称号。

以郭凯敏王心刚杜丘关贵敏瓦尔特童自荣诸多明星组成的豪华阵容,放到现在的怀旧论坛,绝对稳居榜首,这样的精英,留住一个班花,理应十拿九稳。

剩下的只是由谁来留。

排座次的时候,我们才发现,我们每个人都是评委,却也都是选手。

一通不知所云的争论过后,李晓世慢悠悠开了口:“我们就是古时候那几个流落在鲁滨逊岛的难兄难弟,而星竹就是我们中间的张贞娘,看来,我们只好学鲁岛的古人们那样,抓阄了。”

张大山率先赞同,“这个传统其实一直流传到了现在,我妈妈单位有一张凤凰牌单车票,大家也是抓阄的。”

王劳武默默地就开始写纸条,做纸团。

李晓世慢悠悠地说:“谁抓中了,其他各位不但不能拆台,而且自动成为助攻队员,只有先留住星竹,你才能在主攻队员失利的时候上位,所以,我们目前这种情况,公心与私心是朝着一个方向的。”

赵陆海说:“晓哥不用提醒,哥们不会伤和气的。”

他们在讨论这些时,我有一会儿走神了,那时我正拿着慕容卫东的一封回信发呆,他在信中谢绝我假期去他店里打工的要求,我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复他。

我在大学期间,一直与慕容卫东保持着通信联系,他的信,我装订了厚厚的一叠,这可以说是他的一部创业史。

我在将入大学的时候,慕容卫东办了一个营业执照,开始了他的个体老板生涯。

他的创业史,我通过一封封信,差不多是同步地了解了。

最初,慕容是在花园街租了一个摊位,卖服装。那里原来有一个街心花园,后来被服装摊位环绕了,成为该市一个有名的服装小市场。

慕容卫东的创业就是从这里起步。

慕容卫东,这时已经改名——严格说是恢复原来的名字:慕容鸿卿。据说名字能影响到事业,他的一个据说是懂点风水测字之类的朋友给他一个建议,一下就说到他心坎之上,他其实早就想改名了。

“名不正则言不顺,这是孔夫子说的。”他在信中这么说,“人得应时而动,五十年代反右的那些人,六十年代造反的那些人,七十年代反潮流的那些人,都是在生存竞赛中反应比较快的人,都是踩到了时代的节律上的人,而往后看这几年,可能该轮着先做生意的这些人来弄弄潮头了。”

我有些不以为然。

在我看来,中国从文革中出来,追赶世界,首先得追科学,追知识,追文化——事实上,这似乎就是八十年代初社会的主旋律。我在信中告诉他——“你都不知道,一个大学中会有多少诗人和诗社,一个诗人能得到多少少女的芳心。”

“可是上层建筑是取决于经济基础的……”他信中说。

“我心中的经济基础,就是工业啊农业啊,地里长出来的,手中做出来的,实实在在看得见的东西,你做生意又创造了什么价值呢……”我写信与他争辩。

“小农意识!”他按以往年代的争辩方式,先给我扣上一顶帽子。

我们几乎每封信都要争论,没完没了。

慕容鸿卿的生意,起步还是很艰辛的,他的服装都是南下从广州进货,最开始时,他请一个牛高马大的苦力,两个人一起,用最为原始的肩扛手提,将服装拿回来。他甚至连行李托运费都省下来,两个人左右各提着两个几乎是齐肩高的麻袋,里面满满的都是衣服,还得与铁路巡警捉迷藏,提着两只大麻袋飞窜,那功夫,赶得上电影《少林寺》中提水练功的和尚们。

每次虽然只进这么四大袋衣服,钱可并不少挣。改革开放伊始,这个内陆城市在生活消费上盯紧了沿海城市,赶潮跟风的劲头十足,对时尚表现出特殊的慷慨,所以慕容鸿卿所赚的可谓暴利,很快,他就掘得了第一桶金。

随着生意越来越好,他去进货也越来越频繁。

慕容在生意上的精明很快就显现出来,他的进的衣服样式,常常就是本市当年最流行的样式,那些没有进到流行样式的同行,首先就败在进货环节败给了他。渐渐别人就看着他的样式进货,但这样亦步亦趋,总是比他慢了半拍,而且有时明明是看着他的货进的,销量却总不如他,比如某种裤装,式样也是他那样,颜色也是他那样,他进的斜纹,别人进的直纹,结果又败下来。有同行便想与他一起去进货,情愿包下来去的食宿车费一应费用,还另付谢金,但他就是不肯。

我回信问:“那些人也是你的朋友了,为什么不帮帮他们?”

他回信说:“我能帮他们啊,他们若一时缺钱用,我无偿地借给他们,哪怕送给他们都行,我是宁可授人以鱼,也不授人以渔,生意场上,你把别人抬上去,就是把自己扯下来!”

我发现慕容在慢慢发生变化,或者说,在慢慢恢复他曾经失去的本来面目,我写信对他说:“你这资本家的后代,阶级本性真是不可改变!”

他回信说:“天之骄子,你在象牙塔里无忧无虑,等你以后踏入生活,你会明白的。”

我还真没觉得自己算得什么“天之骄子”,我也一直是苦着过来的,不过,现在处在一个意气风发的年龄和一个意气风发的年代,浪漫主义确实主导了我的生活,这不奇怪。我组织了一个诗社,每周都会与社员们去公园或者郊外赛诗,出油印的社刊。那时候,只要有女生向你索求一首诗,基本上表示她想做你的女朋友。

慕容的眼光也许是天生的,但他的勤奋在同行中也是特出的。他买了一辆雅马哈100摩托车——这相当于现在拥有一台大奔,间天都要去兴华路溜一溜,去偷师学艺。

兴华路是本市最繁华的路段,商铺云集,本市最高档的服装商店全在这里。按慕容的说法,“本市召开个体协会时,兴华路的老板坐第一排,花园街的摊主坐第二排,第三排以后,就是火车站一带的散兵游勇了。如果在外地进货时相遇,你可以看到,在饭店里,火车站的游鱼子上十人聚一桌,花园街的摊主们五六人开一桌,兴华路的老板,那是独自一人吃一桌。”

我说:爆发户就这德性,中国人物质太贫乏,所以爱炫富。

他针锋相对地说:你们这些天之骄子们,不愁吃穿,所以爱炫诗歌散文。这不是一样吗?

也许他有道理。

况且——他说,这也不仅只是一个炫富的事,这表明的是一个人的身份,什么样等级的身份,决定他做什么样档次的生意。那些单位与我们做业务时,你觉得他们愿意接受一个骑自行车或者坐公交车来的摊主,还是一个开摩托车来的老板?

这个我没法与他争辩。

慕容骑了他的雅马哈去兴华路时,总是戴着笨重的全盔。这时候本市对骑摩托车戴头盔还要求得不怎么严格,多数人是不戴头盔的,尤其是夏天,天气炎热,能戴一个夏天用的半盔就算很尊重交通规则的了,那种全盔在夏天是看不到的,顶多是冬天用来挡挡风寒。

慕容戴着冬用的全盔,是为了遮住他的本来面目,他在兴华路一家家店面溜过去,每到一个店面前,车子不熄火,叉腿在店门口,用眼睛扫瞄,或者说偷窥那些服装店中黄金货位处的服装。

我知道他很爱面子,“但是,即使戴着头盔,那些老板难道就认不出你这个同行吗?”

他说:“我选择的去溜的时候,一般多数老板是不在店里的,在店里的都是帮工,帮工不会在意我的——当然这也不等于说,我因此就应该不戴头盔大摇大摆地看。兴华路的服装老板与其他摊店的一个显著区别在于,他们一般是不亲自卖衣的,店里卖衣的都是帮工,帮工再忙,老板即使在旁边,也很少帮忙,这又是一个身份问题。没有老板派头的老板,是会被同行笑话的。”

我说:“嗤!”——相当于现在说“切!”

慕容的目标就是:从花园街走向兴华路。

这个目标对他来说不难——我以为,如果说哪一天,他成为这个市最大的服装老板,我也不会吃惊的。

三年后,慕容真的走进了兴华路。

他开始在在花园街摆摊时,进的货都放在他那个并不大的住房里,非常拥挤,只能自己委屈一下自己。好在一人单身,有三尺床就足够。况且他每次进货也就是几大袋。每天早晨用三轮车拖出去,晚上收回来。后来随着进货的频繁,旧货未尽,新货又来,就感空间吃紧,有时也寄存在左邻右舍。只是他衣服卖得快,寄存时间不长,还给邻里一些好处,也勉强过得去。

进入兴华路后,老办法行不通了,却正好这时夏大龙也搬走,慕容便向符七娭毑租了我们曾经租住的那间房子作仓库。

他在走进兴华路之前,已经联系了市郊半农户中一些裁缝或会缝纫的妇女,进入兴华路后,他不再进成衣,而是进衣料,包给这些妇女去制衣,样式则由他来定。

他进入兴华路第一年,就出品了一款“云彩衫”,这是他借鉴了广州某衣的式样,自己稍作修改而成。这一款云彩衫,在本市轰然流行了一年。大叠的钞票也流进了他的腰包。

只一年,他就在兴华路站稳了脚跟。他的“鸿云时装店”扶摇而上,用他信中的话说,叫做“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而最终他把生意兴旺的原因,归结到因为租到了那间房子,那是卓婷婷离开世界的地方,正是卓婷婷的梦中寄言给他以启发,使他终于找到了最好的自己,他也确信,是卓婷婷保佑了他的生意。

我在大学期间,家里少有供给,我一直在外兼做一些家教,暑假将到的时候,我仍然打算象以前那样去打工,我给慕容写了一封信,表示想去他店中做一个假期的帮工。

凭我与慕容的关系,我以为这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没料到慕容很痛快地拒绝了。这真是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他来信告诉我,他请的帮工都是乡下的小姑娘,老实听话,价钱也低,象我这样的大学生,给多了他不乐意,给少了我不乐意。再说,他对帮工要求是很严苛的,帮工犯了错,挨骂扣钱是家常便饭,而他与我的关系,碍于面子,又做不出来。

我一看这个自以为十拿九稳的事情泡了汤,心里不得劲,忍不住去信好好“教育”他一番,告诉他,不要以为有几个钱了不起,人家乡下姑娘讨生活不容易,凡事应留地步,没有帮工的辛苦,他怎么挣钱……等等等等。

结果他回的信,也把我狠狠教育了一番,他说我读个大学把脑子读乱了,思维没有逻辑性,把几个风马牛不相及的命题给搅在一起乱缠。有钱又是靠自己挣得,当然是了不起的,难道非得贫穷才了不起?乡下姑娘讨生活难,我难道容易?大家都是出来混,都难。凡事留地步是不错,对帮工严苛一些,远远谈不上把事做绝了。帮工给我挣钱,这个说法反了,应该说,没有我给帮工机会,他们哪有钱挣,我才是他们的衣食父母……

总之,我有一句过去,他有十句在那里等着。

现在,我就拿着慕容的信,想着假期又该到哪里去寻点活干。我从小学毕业起,就没有假期,对我来说,假期就是打工的日子。

那几位在抓阄,我独自出神,直到王劳武伸一只手掌到我面前,我才惊一下回到现实,他掌中放着最后一个纸团。

我现在真没这个心情,叹了一口气,说:“假期打工计划暂时告吹,我也弃权算了,我现在只想把书读好,早点奔个好前程,恋爱得花钱,玩不起啊。”

张大山说:“我们这是全民公投,你个人弃权就不公平了,服从大局吧。”

王劳武说:“小强,反正就剩这一个了,要也是你的,不要也是你的。”

我苦笑一下,说:“这象绑架了,我都成了鲁滨逊岛上的唐三藏了……”

李晓世说:“小强,你还不一定抽得到呢……”

我只好拿起这个纸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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