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寂寞江湖 第三十三章来自弱者的反击!(二)

作者 : 寂寞的人

……

其实大陆诸国之中,人类被认为是最基本、最合法的公民,而兽人、半兽人、弱兽人、矮人、精灵等亚人类,却被当作二等公民,无论权益上还是地位上,都受到残酷的剥削,各国的法律都有明文规定,约束半兽人、兽人等亚人类,不得晋升骑士以及贵族,也即是说,在人类眼中,任何一位兽人贵族的存在,都是不合法的。

当然在那些兽人做组成的国家,这一切完全颠倒过来,人类反而成为了二等公民。受到残忍的剥削,

如此的法律,自然引起了亚人类们的疯狂反抗,然而,由于大部分国家的统治者都由人类贵族组成,而人类在人口数目上,也占有压倒性的优势,因此,亚人类的反抗始终显得苍白无力,而他们的权益,也永远得不到保证。

当然,各国之中,也存在着一些亚人类自治领,在这样的自治领中兽人贵族、亚人类皇室才有可能存在,然而,他们的尊严与地位,是不被各界的人类社会所接受的。

阿尔维斯王国的教廷法律也规定,人类不可以与亚人类通婚,甚至在中土社会,异性的人类与亚人类之间,稍微有点亲近的接触,都会遭到整个人类社会的愤怒。

其时博卢尼亚各国的政体大同小异,国家的统治者由国王与一些拥有较大领地的元老级贵族组成,其下,则是一些小贵族、小领主,再下就是骑士、牧师、神官,再下则是平民。

对于一位人类平民而言,要想成为一位贵族,他首先要成为其他贵族的骑士,然后经过多年的服役,他们可以得到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最后,他们能够成为一位小领主。

而对于兽人而言,他们被剥夺了晋升贵族与骑士的权利,也就等于被彻底的切断了向统治阶层晋升的道路。兽人,在这些国家,也就永远只能处于受压迫、受剥削的下层。

多么可悲啊!法律永远只为统治阶层服务,既然处于统治阶层的是人类,那么所有的亚人类,就摆月兑不了受压榨、受奴役的命运。

如果说各国的法律还有一点点人道存在,那么,位于另一片阿姆斯大陆的达普拉帝国,他们的法律,则充斥了暴戾与黑暗。

由达普拉帝国,皇家黑暗教会颁布的法律,第一条是如此阐述的。

"所有亚人类、非葛尔种族、信仰光明的人类杂种,都是玷污世界、亵渎神灵的存在。这些不符合黑暗之神的客观规律的物种,他们只能作为奴隶,不可拥有基本公民的任何权益。对于有任何敢于反抗葛尔人统治的异端,以暗黑之神的名义,对他们格杀勿论!葛尔人的血统,必须纯化、未来一个和平健康的社会,只能是葛尔人,在暗黑之神的指引下,才能建立…"

关于葛尔人的定义,达普拉教会的解释是,"所有拥有白色肌肤的人类",而对于一些游牧民族、高地种族、森林种族,如褐色肌肤的、黄色肌肤的、黑色肌肤的,都不具有葛尔人的基本特质。

两百年前,达普拉教会关于葛尔人的定义,得到了很多发达地区人类的支持,其后黑暗魔教蛊惑人心,最终,信仰黑暗教义的狂信者在大战中击败了人心涣散的光明盟军,将人类的故土阿姆斯大陆陷入黑暗。

此后,曼连斯皇家在阿姆斯大陆建立的达普拉帝国。

无论是法律上还是政治上,达普拉帝国更趋黑暗、更趋极端,所有亚人类、所有非葛尔人类都被充作奴隶,他们夜以继日的劳动,遭受着奴隶主的摧残。

葛尔族的大半平民被充作战士,他们四处镇压奴隶起义、扫荡光明后裔的残余势力。准确而言,经历两百年的黑暗统治,达普拉帝国内剩下的,只有"战士"与"奴隶",这个以武立国的庞大帝国,日益将黑暗的重云,覆盖在整个大地之上。

……

“哼,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你知道什么叫做骑士吗?”烽火讽刺道:“骑士是战斗、忠诚的象征,每一个骑士都以骑士精神作为守则,是英雄的化身。

每当骑士遇到自己强大到无法匹敌的敌人时,往往会带领着自己的队友,喊起:“忠诚——信仰——荣耀——勇气”,最后,这些骑士会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自己的家园,骑士们永远不会背弃自己的家园,即使代价是死亡。

为荣誉而战!甚至不惜牺牲。“骑士”这一称号本身就是一个荣誉,获得这样的称号并不容易。一名候补骑士想要成为正式的骑士,需要经过很多严格的考验,那不仅仅是需要高明的骑术,还需要有杰出的统率力、丰富的战斗经验,和一个显眼的标志性成绩。需要你付出代价来成全大多数人利益,敢于牺牲。”

面对微微发愣的伊迪亚特,烽火继续冷冷道:“作为一个真正的骑士,首先要明白,以保护自己身边的人为责任,哪怕牺牲一切,也在所不惜!但是你做到了吗?”

“当你的兄弟,被巨兽残杀的时候你在哪里?当你想着要离开这个时候,你那些死去的弟兄的冤魂,都希望你能够报仇,但是那个时候你又在那里!你根本玷污了骑士这个光荣的名称!”烽火的声音越来越大,到最后变为怒吼。

而本来一直在反驳的伊迪亚特,这个时候变为沉默。低着脑袋不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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