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我已婚:首长儿媳 第二十八章这东西要公证吗

作者 : 海依

“没有。我可以去取钱了吗?”何可佳小心翼翼地问,警觉中后退。她真的没准备好,他为何不断地向自己靠近?

“哦,你去吧。”章穗弦点头,朝站在发呆的何可佳摆摆手。

何可佳一溜烟地跑了,奔出酒店,脚已发软,冲到柜员机旁,才想起提款这么大数额,得分几次,可转账不用。

她将包拉开,翻找自己的银行卡。

她第一次经手这么大数额,一次次核对。每一个动作皆显得迟缓。

“好了。终于弄完了。”对着两张银行卡,她自言自语。

等在酒店里的章穗弦收到了短信提醒——九万五千块?磐安真花钱。意外支出比较多,这算不算艳/遇?

思索中,房门被叩响。

“来了来了。”他一记翻身下床,为何可佳开了门。

“给。谢谢。我们现在签合同吗?”何可佳很不适应彼此的关系突然转变,从亲戚到…一个劲地希望快些让自己能够适应,但说得越多,她越不能习惯。

九个半月,只要九个半月就好。

“我…没有现成的合同。要么我们现在草拟吧。”章穗弦摊摊手,拿起酒店提供的信笺和签字笔,递给正经百八坐在桌边的何可佳。

“你说吧。”何可佳的笔尖已触碰信笺,随时准备动笔。

章穗弦反手撑着桌面,看着何可佳,即兴构思——

第一条,一万块一个月。

第二条,你来补充吧。

何可佳看看章穗弦:“我没什么好补充的,要么就这条吧。”

“这么一条还需要写吗?”章穗弦从何可佳手中拿过纸笔,半小时后,一份长达三页的供求合同被草拟——

第一条, 甲方每月提供乙方一万元生活费,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服务。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交易属于极度私密,不得告知第三方。

第三条, 甲方可以随时传唤乙方,乙方不得探究甲方的个人隐私。

……

“签字吧。甲方那里,我已经签了名字,你签乙方这就可以了。”章穗弦翻到最后一页,指指签名处,提醒道:“写上日期,按上手印,这样合同才成立。”

“好。”他好像个生意人,这份合同怎么看着眼熟?何可佳瞧了又瞧之后,想起了在北京自己不久前才签署的那份劳动雇佣合同,只是这份写得巧妙些,合同中没有点名“性”这个问题,只将甲方写成雇主身份,而乙方从合同上看像保姆。

她签了名,又用章穗弦提供的印油,按了手印,双手将合同递上。

*****海依作品《首长儿媳:高官,我已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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