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顾倾人城 【第二十四章】粉黛

作者 : 阿青桑

既然答应齐编,又那么信誓旦旦的夸下海口,就必须得做好。

10分钟后炎炎骑着她那辆粉红色的小电驴出现在我面前,照炎炎的性子她买东西绝对不会买粉色系,用她自己的话说,那都是小女孩用的,不是她的格调。

而眼前的这辆电驴明显有些年代,右手的倒车镜已经不见踪影,车身上有些地方已经裂掉用透明胶带勉强粘在一起,排气桶已经完全锈掉。照这辆车的样子它本该躺在废品收购站,显然,这辆车对她的意义不同。

“楞这干嘛,你别乱想,你不知道这里的路况有多堵。要不是怕你等的着急,我才不会骑这辆破车。”炎炎大概是见我盯着她的车子看但久连忙解释。

其实我看炎炎的车并不是因为她还是没有放下顾爵,要忘记,或者放下哪有那么容易,我也是最近才明白炎炎以前对我说过的话,能忘记何尝不是一种幸运。

“你确定你的车可以。”不是我胆子小,是因为她的车破的样子我实在没胆量坐,真怕半路上散架。

“爱坐不坐。”炎炎的表情非常难看,像打雷似的,如果我再不坐上去,恐怕就要刮龙卷风了。

我们绕了几条小道才算到图书馆,要不是炎炎的电驴恐怕我们现在还堵在路上。

我记得图书馆以前好像不是在在这里,炎炎解释说,图书馆搬来这里不久,现在每个城市都在竞争市容市貌,所以早在几年前市里就计划要重建几个场馆,作为本市的地标建筑,而图书馆也被列入其中。

眼前的图书馆果然就像一件艺术品,宏伟而雅致,门檐下长匾上的几个草书,让现代建筑增添了几分古朴的书香味道。

炎炎说我要找的书在应该在三楼,属于艺术类。

现在的图书馆比我上学那时候方便的多,阅览室配备的有电脑和打印机,记录资料也更快捷。

炎炎坐着没多久就趴在桌上睡着了,等她醒来也到了中午,我该查的记得也都整理好,又借了几本书准备离开。

我们早上来的慌张并没有注意到一楼在举办画展。现在要不是去上厕所,注意到一楼偏侧那么多人进进出出,恐怕我都不会发现图书馆居然还兼顾展馆功能。

炎炎说也不是什么展馆,图书馆也是为了方便自己偶尔来个什么作家办书展,签售什么的,不用那么麻烦再去租别人的地方,所以在建的时候当初就把展馆也列入其中,现在的图书馆大小共有3个展馆,平时有个什么名人作家展会什么的都能自己承办。

「粉墨黛华」展馆入场口的宣传板上几个泼墨的草书写的颇有几分韵味。让我忍不住想进去看看。

粉墨,真的如这次展会的主题一般,展出的都是一些古书籍和一些古画,或多说更多是有现代气息的国画。

其中大部分的画作都以人物为主,而其中最为惹我注意的是在一个不起眼角落挂着的一副仕女图。

画中女子婀娜多姿的站立在花丛中眺望着远方的凉亭,女子留给我的只有一个若隐若现的侧影,看不出她脸上是悲伤还是喜悦。

看着看着我的心闷闷的,觉得特别不舒服。

大概是场馆内人流太多的缘故。出来后果然好很多。

我拿出手机准备看下时间,却发现上边多了几个未接电话。看下时间果然是刚才在展馆中打来的。大概是看但入迷竟然没有察觉到手机响。

我照着号码回拨过去。

“在哪。”凌冷孤傲的声音,不用猜也知道是温良城。

“图书馆。”

“你没在展馆。”

“我刚出来,在大厅。”

嘟嘟嘟嘟嘟,接着便是一阵盲音。

我无奈看着手机屏幕,还是这么特立独行。

吃饭的时间已经过了,和温良城呆久了,我也沾染上了他的那些坏毛病,也不太爱吃外边的饭,想想还是决定回家吃。

炎炎说她单位下午有事情可能不能陪我,有些抱歉的询问我要不要给温良城打个电话来接我,让温良城来接我,也只不明真相的炎炎才会说出这种话,我的面子还没有达到那种程度,再说我也没那么矫情,脆弱到连回个家都要别人护送。

不过现在看来当时我真应该和炎炎一块走,不应该去看那个突然冒出来的展览。、已经等了将近半个小时,公车每趟都是爆满。的士更别提,来来往往全都是满员。

刚才接到温良城的电话,或许是炎炎处于担心还是告诉了温良城我在这里,但让他来接我这种话我始终说不出口。

即使温良城此刻也在这个图书馆内。

那抹背影我实在太熟悉,如果说温良城的样子我可能看错但这道背影我绝对不会看错,因为温良城大部分时间留给我的都是这抹冷傲的背影。

既然车等不到,我肚子也确实饿了,估计已经挨不到回家吃。反正在那里等都是等,我决定先找个地方吃吃饭,错过这段人流高峰期再回去。

虽然计划是这样计划,可实施起来还是遇到一些问题,这附近我完全不熟悉。根本不知道哪里有吃饭的地方,该是向左走还是右走呢?

我觉得不知道的事情还是由老天爷决定比较好,拿出硬币弹起握在手心,花就去左边,字就右边。

结果是花,那边一定有饭店,而且说不定还能打到车,因为我每次看到花都比较好运。

那么遇到温良城算不算是好运呢?

温良城的车就这么没有任何预兆的出现在我面前,我此刻是不是应该表现出一种受宠若惊的样子,或者应该表现出非常感激的向他道谢。

我想任何一个女人看到车内的情况都不会再有以上的表现。

温良城身边坐着一位气质出众的女人,我见过,而且印象深刻。

“顾小姐好久不见。”艾薇透过车窗想我打招呼。面上依旧是她的招牌笑。

我莞尔一笑,算是回应。

如果我有自知之明懂得自己的身份和职责范围,我想我就不会上车。或者说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没有犹豫的上车,一切就像是本能反应。还好我还没有厚脸皮到和他们坐在一起。

他们谈论的都是一些工作上的事情,我也听不太懂,听着听着有些困意。

跑了一上午到现在还没吃饭,又累又饿,不知不觉靠在椅背上便睡着了。

后来怎么回的家也忘记了,只记得醒来的时候我睡在熟悉的大床上,张嫂也已经为我准备好吃的。

温良城晚上8.00回来,张嫂为他加了双碗筷,这是他出差回来后我们第一次坐在一起吃饭。

张嫂大概是没想到温良城今天会回家,做的菜几乎都带香菜,因为我平时喜欢吃,或者说我做的菜几乎都放它。

当我知道温良城对香菜过敏后,只要他在家我做饭再也不放香菜。他如果出差我自己一个人吃饭我还是会让张嫂放香菜。

妈妈说过任何时候都别委屈自己。我一直信奉这句话。

温良城拿起筷子随意夹起盘中的菜,也不管上边还带着香菜叶就要放进口中。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响叮当之势劫下。本来想着用筷子拦着可是最后却变成用手。而且现在我们之间还保持着一种非常暧昧的姿势,这些和我之前想的样子完全不一样。

因为餐桌比较大,我和他对面而坐,所以此刻我的身体几乎全部倾斜在餐桌上,一只手握着他拿筷子的手,一只手则勉强支撑着摇摇欲坠的身体。大概是力度没把握好,冲的猛,我和他之间现在只有一拳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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