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血的城市 三、无耻判决

作者 : 铁血无情

第1章一今日宣判

第8节三、无耻判决

随着一声法槌敲响,审判长开始宣读判决书:

“犯罪嫌疑人刘故、金明、王磊、陈元、张浩5人,犯有及**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名成立,被告人辩护律师的辩护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官场

据此本院根据被告人所犯事实及犯罪的性质,以及对被害人的精神与身体的伤害。依据刑法xx条规定判决如下:

判处被告人刘故男,25岁,有期徒刑13年;

判处被告人金明男27岁,有期徒刑15年;

判处被告人王磊男,22岁有期徒刑10年;

判处被告人陈元男,20岁有期徒刑8年,

被告人张浩男17岁,由于有证据证明张浩在此案中,并没有对秦月实施行为。

并且他主动认罪、积极坦白、举报他人犯罪,

另外他父母主动拿出3万元给被害人作为赔偿。

再加上他以前没有犯罪前科,此次系初犯,,

其本人又是在校学生,有学校老师和同学证明其平时表现良好,此事只是一时冲动所致。

而他年龄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

综上所述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张浩有期徒刑四年、缓刑4年。

另外判决5位被告共同赔偿被害人秦某20万元作为医疗费及精神赔偿费。如果当事人不服本判决,可在到本判决通知书10日内,通过本法院上诉

刚开始宣判时,法庭内鸦雀无声,大家都在聆听判决,大家对于先前4人的判决没有异议,可以说是大快人心!就是那4个被告人家属也没有异议,因为公平合法。

但是等到张浩的判决结果出来后,审判庭内却是像炸开了锅一样一片哗然,因为这个判决简直是在侮辱大家的智慧,明摆着是偏袒张浩,使他逃月兑法律的制裁。

那4个被告人家属更是恼羞成怒,开始大吵大闹,“你是怎么当法官的,怎么能这么判,你吃了张浩家多少回扣,给他儿子判了缓刑,而我儿子却要蹲那么多年,我们不服,我要上诉。我儿子也没有秦月,你们是诬陷我儿子的

这时旁听席的群众也议论纷纷。而秦玉听到张浩被判缓刑4年时,当时他的脑子就嗡的一下,差点昏了过去。秦玉的肺都要气炸了。

他心想:“要不是张浩他使坏、怂恿,那4人怎会在ktv门口对秦月下手,把她劫持到宾馆里。如果真像判决书上所说,他没有参与!但他看见其他人对自己朝夕相处的同学下手,而他却没有上前制止,反而站在一旁观看,这说明他非常冷血、没有人性!即使他未满18岁,是未成年人!也因为他有故意放任他人秦月的行为,也应该把他定为是共犯和帮凶,把他判为入狱几年而不是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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