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朝着江边护栏旁斜靠着的那个男人走过去,从始至终,眼睛都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生怕下一秒他就会不见。最后,她笔直的朝他奔了过去,连脸上的眼泪都来不及抹去,就那么朝他冲过去。就快要够到他的时候,却被一个人意外的撞翻在地。五年来的委屈好像也随着一起倾倒了出来,她冲着那个人开口大骂道:“你是猪吗,长那么大的个子只会撞人的啊?”那人听见她这么骂自己,刚想开口回骂她,却发现她哭得一塌糊涂,以为是自己撞疼她了,便连连道歉。
她却不顾旁人的接着大喊:“道歉有什么用?!五年了啊,说不见就不见了!一个消息也不让人找到!为了等你,我可是从豆蔻年华直接过渡到半老徐娘了!这些你赔的了吗?”
那人一听这些话,以为她是个神经病,匆匆走了。
江边的男人听见那句“你是猪吗,长那么大的个子只会撞人的啊”却感到意外的熟悉,脑中浮现起一副场景:那是年少时的自己,趴在课桌上,有个女孩站在自己桌前,她站在阳光里,浑身上下都想天使一样散发着光芒,他看不清她的脸,只觉得她的身影不断的撩拨着自己的心弦。但是她一开口,这种幻想就破灭了:“你是猪吗?长那么大个子成天只会睡觉?”记忆中女孩骄纵不可一世的声音竟与眼前这委屈的声音奇迹般的相似。
于是,他走过去,细细端详她的脸,开口道:“小姐,我们是不是认识?”
哭声一下子止住了,她睁大双眼,愣了一下,问道:“你叫我什么?”
看见她眼里的受伤和不敢置信,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应该说下去。但最终,他只是艰难的说着:“小姐啊,我说,我们是不是认识?”
那一刻,唐菀暮只觉得自己的心在滴血,一滴一滴,连带着自己的灵魂,也一并被带走了,他不记得自己了,那是不是代表,曾经那些美好的回忆,曾经那些深入骨髓的感情,也被他全部忘记了?那么自己这五年苦苦的等候和寻找又算什么呢?他不记得自己了,他竟然不记得自己了,有什么比这更可怕呢?他可以怨恨自己当初离开他,他也可以打她骂她,甚至叫她滚,但一切都比不上这样来的可怕。原来,最可怕的报复不是用诡计去伤害,不是对她拳脚相向,却是遗忘。
被自己爱到深入骨血的人遗忘,是世界上最可怕的报复。那是比被他憎恶更可怕的现实。因为那提醒着自己,原来自己心心念念不忘的曾经,对于那个人来说,只是一段可有可无的记忆。那么自己记忆中他的一举一动,他的眼神,他的关心,都是自己幻想出来的吗?难道这一切都不曾存在吗?
眼泪已经流到快要麻木,她却只是还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用连她自己都被震惊到的沙哑声音问道:“你……叫。程予希……吗?”
男人显然对于她知道自己的名字感到惊讶,但只是礼貌的回应:“我很少告诉别人我的中文名,不过,我确实是程予希。”
够了,那一刻,唐菀暮从未像那时一般想要放声大笑,想要嘲笑自己的愚蠢,嘲笑自己的自作多情,嘲笑自己这五年来无时无刻的挂念,嘲笑自己无时无刻的自责,嘲笑自己当初的撕心裂肺的离开。好像自己的心都被他的一句话给生生撕裂开了一道口子,血一股股的喷涌出来,可是她却明白,即使自己的血液流光,即使自己的记忆不再,即使自己轮回转世,都绝对不可能会忘记他—程予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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