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韶光 第十三章

作者 : 谢璃

第五章

“所以呢?”

这波澜不兴的反唇一问,倒让林咏南愕愣不已,那呼之欲出的一椿心事,立刻又缩鲠在喉,不知从何启齿。

“所以……”她两手交握,指甲陷进掌肉里,停顿了一下,继续说下去:“所以,我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唔……这点得由我来判断吧。”他姿态仍然轻松,并未正襟端坐,只是认真地盯着她。

她有些气馁,她从未规划过两人的关系至这一步,细说从头更非她的意愿,但若要取信于他,不揭露几分事实势必有如别脚借口。

她叹了口气,慢慢说了,不允许自己带太多情绪,语气平板,简单扼要。

“我学业是在巴西完成的,十四岁时,我母亲带着我到那里投靠我父亲,也算是在那里长大的。”

他愣了一瞬,想起了鳄鱼,恍然大悟。

有关她的原生家庭,她明显急欲略过,三言两语便交代完毕,进入正题。

“记得我和你提过,大学同学的大哥是开改装车行的吗?我说的那个人就是他,他玩车,玩各种运动,所以我也跟着玩。”

对于男人也是混血儿的巧合她略而不提,在那个遥远的城市,纯粹的东方人不算多,她喜欢他,从大一那年认识以后开始,始终不渝。

“他大二就休学了,开起车行,搞得有声有色,不为什么,不过就是喜欢,家人强烈反对也不当回事。他像阳光,很耀眼,却让人不得不接近他。他什么都懂,也什么都不在乎。他喜欢笑,任何时候,在最困难,最低潮的时候也在笑,好像笑了那些烦恼就不再是烦恼,只是生活中的小调剂。”

这番重点式的形容不算细腻,却几笔生动地勾勒出那位不知名男人的形貌,佟宽几乎可以想见男子的模样,对于她的异性偏好,他得到了一点认知。

“他什么都玩,每一项都玩得很专心,娱乐像工作。想象得到,车行占据了他三分之二的生活。他改装的跑车很强,是业界最优的,顾客的要求很少难倒他,有些赛车手只愿意把车交给他。我喜欢看他在车行和一群伙伴们工作,他那双手老是黑的,但他毫不介意,抓起我烤的面包就放进嘴里。”

她舍弃家中父亲添置的新房车,特意买了辆二手休旅车,闲来无事便奔驰于山林田野间,使劲操翻那辆车,再往车行钻,绞尽脑汁想些理由,让男人抛下工作,专心一致为她收拾善后。

那点女人的小心机男人到底懂不懂,她从未有机会知晓过,但在一旁守候男人完工却是那段暧暧时光的幸福时刻,“我就在一旁不停说话,话题再光怪陆离他也能搭腔,他就是这么随和的人,他……”

佟宽微勾唇角,不作声。

该如何形容她的情根深种?她着实难以描述,只知道一接近车行,她就似全身发烧,热度有增无减。

男人涉猎的运动多半她无能参与,某些极限运动需要专业训练,她体能有限也没有太多闲暇培训,唯一能构上边的就是登山或攀岩,只要山势不是太险峻复杂,她总能凑上一份跟随男人的脚步。

跟随,是她表达爱慕的唯一方式,她不撒娇,不暗示,只是接近,像围绕他的一颗行星,似近实远,巡绕着某种既定轨道,却又无法碰触。

她默默等待他的月兑轨,怀抱着无人能及的耐心,她以为他们有充分的时间转化关系,他们都年轻,况且,她和他一向不是太性急,喜爱运动磨练了他们的躁进,凡事都有一定的根基和进程,急不来。

“然后,她出现了。”

另一颗太阳,同样光芒耀眼,令所有仰望他的女人黯然失色,“没见过这么美,这么率性的女人,她开了辆吉普车,一踏进车行,所有人都会停下手,忍不住驻足观赏,只有他没有抬头,因为她就直接走向他,主动和他说话。”

嫉妒吗?不,她无法嫉妒太阳,她只有被灼伤的份,伤口不时在心底隐隐作疼发出提醒——她和男人看来永远不会有交集的一天了。

女人家境富裕,身上有繁杂的欧裔血统,长年不在国内,卯足了劲在世界各国玩越野赛车,一回来就往车行跑,和男人交换意见,让男人亲手改装家中昂贵的跑车,和他述说那一场又一场惊奇的赛事。

她永远记得那幅特别的景象——女人蓄了一头波浪般褐发,碧绿眼珠,健康的蜜色肌肤,修长的体态,弯着细腰跟男人絮絮耳语,和男人的黑发棕眼,健硕的阳刚体魄相互辉映。如此协调好看,也如此令退避一隅的林咏南神伤。

男人偶而把店交给伙伴几个星期,和女人一起结伴参赛,他把时间给了女人,自然就逐渐从林咏南的生活圈淡出,但在她心版属于男人的烙痕却与日俱深。

“我简直像只失去方向感的蚂蚁,找不到回巢的路。”她支着头看着水杯,眼神慢慢失去焦距,“那时候如果懂得放手,就不会有事了……”

或者说,放手是一门太艰难的人生功课,她当时太年轻,不经过一番折腾学不会。

紧接着是大学毕业,所有结伴同游的好友都将各奔前程,以往昼夜不舍四处犯险的少年游即将成为绝响。男人的弟弟,也是她的系上同学,提议大伙再聚首一次办场纪念性的旅游,以轻松为主,刺激为辅。

重点是,这次他大哥竟然应邀出游。因为男人的关系,女人也答应同行。

“我整整考虑了三天,终于决定响应这个提议,毕竟,也许是最后一次以这种方式和他接近了。”她预见自己将全程言不由衷,笑容僵硬,步伐沈滞,却还是认真整装,带足备粮清水,像往常一样,没有半点马虎。

“其实那个路线从前跟着系上教授探勘植物时去过,只是没有太深入——噢,忘了告诉你,我大学念的是植物系。”她笑。

佟宽羽眉一挑,哼笑,“想必为的不是什么了不得的理由。”

她居然如逢知己般睁亮双眼,点头如捣蒜,“是啊!我妈曾对我说,“搞不懂你在想什么,念这种麻烦又没用的东西!”。她说对了一半。我高中时参观过一座规模庞大的玻璃兰园,里头包揽了各色各样你想象不到的奇花异草,那些珍稀的兰花,当中有一株朱红色花蕊的树兰,哎,美得教人离不开眼。也不知怎么回事,那阵子鬼迷心窍,到处去收买挖掘兰花,还疯魔似地在我家后院搞了个小小兰房。这样还不够,想想怎样能一辈子名正言顺和这些花为伍又不被家人阻挠呢?那就念植物系吧!念上了才知道根本是两回事啊,很痛苦,那些拉丁学名……真是难记!耗费了这么大的力气,就为了那些娇贵又没什么实际用处的兰花,但它们那么美,我其实没后悔过,所有为它们做的一切就叫代价,可如果你真心喜欢,根本就不会在乎。”

佟宽没有接腔,林咏南并未离题,她说的是她的爱情。

她忽然顿住,紧紧抿着嘴,又松开,又抿起,然后长长呵了口气,双手撑住两腮,视线垂落,语气恹恹:“对不起,我突然……觉得累了,下次再说吧。”

他走过去,靠着桌沿斜站着,一手执起她的下巴,端详她浮起水色的眸光,不以为妖?道,“说下去,我不相信你还能做出什么了不得的事?把那个女人推下山谷?”

她噗嗤一笑,揩了两下微湿的眼角,轻声述说,“……最后一晚,我们到达了旅途终点,那是一座人迹罕至的湖,得穿过层层不见阳光的树林,爬过大石密布的河谷。我们在那里紫了营。”

终点,意味着结束,她心头雪亮。一路上,男人待她和从前没什么不同,不远不近,但表现比往昔活跃,“因为她吧,她是整个旅程的亮点,豪迈又迷人,连我都开始喜欢她了。”语气净是不为人知的惆怅。

但她终究做出了当时自己都不能理解的决定,“拔营是第二天中午,东西都收拾好了,本来还要再绕行,座林子后穿越快捷方式回头,但前一晚有两个人吃坏了肚子,不能再多跋涉,急着回车上找药。有人另有行程,得及早回去,他们决定直接走快捷方式。我对他们说,请他们先走,我想单独跨过那座林子找一株兰花,我知道哪里找得到那个品种,教授和我提过,花不了多少时间,天黑前就可以赶上他们停放休旅车的地方,最多一个半钟头。”

她说服他们,那里并不危险,她本来就准备好藉这次出游摘采的,天气又好,下雨机率不大,她坚持独自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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