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痛 146.第五十九章5

作者 : 憨夫子

第146节第五十九章5

第五十九章5

“大大,”黎明终于抬起头来,并一搪满脸泪水地说:“刚才,我回来的路上想好了,我不读书了。我去接替仲甫长豆芽儿……”

“胡说!”

卯生打断了黎明的话。他声音微弱,但语气中的威严依旧。他第一反应黎明这决定是错误的,错得不可思议。可是稍一冷静,反到由此引起一连串的思考:仲甫走了,生意摊子还在,谁替代,谁去担起那副担子?黎明要读书,自己人老又病,现已瘫在床上。加之自己迂腐无能,而且虚荣一生,一辈子没有上街做过小生意,也不会做小买卖,这现有的豆芽谁去销售?以后的生活怎么办?即使抛开这一切暂且不管不顾,仅黎明上学急需的五六百元哪里有?入学后的生活费谁供济?

比这一切更重要的,没有钱怎么去救仲甫?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在窝藏罪可处“三年有期徒刑”的后面,还有“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或单处罚金”的字样。这里大概意思是,同是窝藏罪,则可根据情节不同而不同,重的可处三年徒刑,轻的也可处拘役或单处罚金。这“单处罚金”,说白了,就是交点钱。

中国的法律是块铁板,却又颇具伸缩性,似乎也有人情味儿。这使卯生仿佛看到了希望。这希望就是:这件事,那一袋子书,即使有“窝藏”嫌疑,但事实上也只想选购三两本书而已,情节并非十分严重,作个“单处罚金”的处罚,按理是可以的。

可是,“单处罚金”也要钱呀。

还有,事情不能听之任之,必须积极活动关系。求人的事,开口要上烟,请人需送情……难呐,这林林总总,哪一项不要钱?

看来,黎明提出的不读书,是一种通过深思熟虑而又被迫无奈的决定,更是一种受良心驱使而勇赴“国难”的自然抉择。他觉得自己的儿子,个个都是这么好,个个都能甘愿为家庭、为家人付出牺牲。

然而作为父亲,他实在不忍心让黎明就这么辍学,不肯毁他前程。倘若那样,不仅黎明石岩读书的一切艰难都前功尽弃,更会造成人心理上的祸不单行,雪上加霜。

卯生苦苦地摇着头。近天他连续高烧不断,人浑身无力,脑袋昏沉沉的仿若斗大,思考问题很难理出清晰的思路。但如今大祸临头,不想也得想啊。他想了很久,才抬头对黎明说:

“离上学只有三四天时间了,该走时你还是走吧。没钱,我写两封信,一封给学校,要求该交的先欠着;一封给凌老师,请他暂时支持一下你的生活费用——我想他会帮助的。至于家里的事情,你别太担心,我会尽快想办法处理这些事情,同时争取尽早给你汇钱去。啊?”

“不!”

黎明坚决地摇头,而且一个“不”字吐得月兑口而出,斩钉截铁。黎明有生第一次用这样的语气和态度反对父亲的安排。卯生不由一愣。但他看到儿子泪水又度流淌时,不禁黯然地长叹一声,未加指责。

在卯生心中:黎明比起仲甫,更显得寡言少语,泪水却远比仲甫多。他有女性型的温顺个性。而仲甫倒有几分“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刚劲。

黎明擦了擦眼泪,强忍悲痛地解释说,眼见家中突然陷于这种情况,他实在走不下心。他担心父亲的身体,更担心父亲会因他读书分散精力,而耽误了解救仲甫。他说他活这么大,比起仲甫,他心中有愧,因为他从没为家庭效过力,以致他时常耿耿于怀,常痛心地感到愧对家庭,愧对仲甫。现在,仲甫和家庭有难,他理当协助父亲共渡难关,共同搭救仲甫。他说,事到如今,他已经不在乎自己的什么前程了。因为他认为人活在世上,比前程更重要的是亲情……

黎明愈说愈激动,早已泣不成声,以致后面的话说的很不连贯。但他感情真挚,吐出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从喉腔中迸出来的,那么沉重,那么实在,令人不能也不忍心再指责他什么。

沉默。

沉默之后,卯生仍然坚持说:“可是你想过没有,三年的书你才上了三个学期,这时不去读书,半途而废,仲甫回来之后,你又怎么交待?”

“顾不得了……”

“又胡说。”

卯生瞪了儿子一眼,又叹一声道:“要明白,仲甫这一进去,有事无事三个月。你急又有什么用?”

“三个月?”黎明显然是从“三年”的沉重中喘了一口气。他近似惊喜地问:“三个月就可以回来,您,您有把握?”

卯生颓然地摇摇头:“我说的三个月,是指当今公安抓人羁押的惯例。”稍停他又说,“不过我想,只要抓紧活动,争取个‘单处罚金’,三个月左右应该能回来吧。毕竟,就为想选购三两本书这大个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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