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个六月。窗外的雨似乎没有要停下的趋势,或许根本就没想过要停下。再或许,没有再或许。母亲偷偷带上行李,离开了这个温馨的家。没有告别,也没有理由,除了几张旧照片什么也没留下。那时叶灏五岁,只知道,妈妈到外面赚钱了。
母亲离家四年后回来,脸上白白净净,像用牛女乃泡过的一样,身穿一件白色连衣裙,手上挎着一个看似很昂贵的皮包,脚上穿了一双十厘米高的白色高跟鞋,无名指上带着一枚金光闪闪的戒指,看着比以前风骚了许多。她什么也没有带来,除了一张等待父亲签字的离婚协议书。父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没有收到过什么高等教育,穿着朴素,自从母亲离家之后就凭着一己之力承包了村里的几百亩土地,种上了蓝莓,还有一系列的药材,赚了不少钱,还在县里建了一幢别墅。
父母在厨房整整吵了一上午。只听见,
母亲说:“叶正明,我不怕你,就凭你现在这样也没他一半的家产,在我眼里你就是没他好,怎样?我就是一个狐狸精,专勾野男人的狐狸精。我们离婚吧!这样下去没意思了。儿子我不跟你抢,你只要你拿出三万块付我的青春是损失费就可以了,我要的不多。”
“你这忘恩负义的贱女人。当初如果不是我救了你,你现在早已经是xxx里的xx了。你现在会敢跟我拿钱?要离婚是吗?好好那你不就三万块吗?想要,那就法庭上要吧!我就不信法官会判给你。走走我们去法院。”父亲紧紧攥住母亲的手便走。只听见母亲的尖叫声,像杀猪一样的尖叫声。好不容易挣月兑父亲的手害怕的说:“我不要了,不要那三万块了好不好,我们离婚吧!就签个字。”
“好啊,没问题。离就离,就你这风骚样,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呢。”说着,就一巴掌重重的打在母亲牛女乃般白女敕光滑的脸上,只看见母亲两行冷水顺着脸颊滑落在地上,溅开一朵小水花。
就这样父亲颤抖的手在离婚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郑重的说:“刘玉荣,孩子的抚养费不要你出一分,但以后不要踏进这个家,不要在见灏儿,你滚,滚….滚出这个家”又把叶灏拉到面前用着哽咽而又颤抖的声音说:“叶灏,她….她….不是你妈,不是你妈,她就是个贱人,不准你在认她见她,不听话,你就不是我叶正明的儿子,你也跟我滚出这个家”。
从此叶灏便成了一位孤儿。后来听村里人说,母亲是在外面找到了新欢,并和别人生下了孩子才没回来的,还说外婆还亲自去照顾生产而父亲却一直蒙在鼓里,和父亲离婚时,那孩子就已经快四岁了。
父亲一直没有再找,叶灏也就没有了妈妈。日子就这样平静的过了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