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老的好 第一章

作者 : 攸齐

男人好像有点跩,有点爱美。每次见到他,他总是穿着一件袖口挽起的格子衬衫和一条牛仔裤或休闲裤。衬衫有蓝白格、暗红格、墨绿格、红蓝格、灰黑格等,粗格细格都有;休闲裤有卡其色、墨绿色、灰色、米色等。看上去好像一成不变,但颜色时常在变,还搭配得很不错。

徐忻岑买衣服时,同款式的通常只会买一件。比方说,她的长裤有铅笔裤、喇叭裤、老爷裤、休闲裤、直筒裤、九分裤、踩脚裤等等,分夏季和冬季,不会有铅笔裤一口气买七种颜色的情况。因此她觉得,这个有点跩的男人也许有点爱美,要不然怎么会拥有那么多不同色系的格子衬衫?

没客人时,他喜欢坐在离门口最近的那张桌后看报,桌面下两条腿大张,姿态很随性。由于常看他坐在那里看报,她感觉他那家店的生意应该不大好;而他的店生意不好,她觉得和他那张脸有很大的关系。

他和一般会招呼客人的老板不大一样,一张脸没什么表情,不知道是面瘫还是淡定或是高傲,反正他是个不怎么会招呼客人的老板。倒不是她进去消费过,而是她每天经过他快餐店门口所看到的感想。

至于认定他是老板,是因为店里只有他会坐在桌后看报,其他两名女性工作人员都是站在工作台后,或整理清洗工作台上的物品或站着聊天。

她发现有客人上门时,那两名女性人员会拉开笑弧,大声询问客人要点什么餐、要外带还内用,有点跩的男人这时才慢吞吞起身,施施然地移步到炉火前。这么大牌的表现,不是老板还能是什么?

咕噜——肚子这声鸣叫,提醒她晚餐还没吃。要进去吗?

抬眸望前方,素食店休息了,再往前个五百公尺左右,她知道有摊炸鸡排,还有一家披萨店和面包店。回身看后方,转个弯进去有一整排卖吃的,面店大概有七、八家,鸡排两家,还有家面包店;而除了店面经营的,亦有卖水煎包、抓饼、红豆饼的摊贩。摊贩都休息了,店面的差不多都吃腻了,就是眼前这家快餐店她还没走进去试过。到底要不要进去试试看?

犹豫时,听见有人喊了声:“小姐,吃饭吗?”

徐忻岑抬头,是快餐店的工作人员,两名女性之中那位较年轻的。

“还是要吃面?我们也有烩面,好吃又便宜,统统五十元,这附近妳找不到比我们还便宜的啦!最前头刚新开的那家面店,一碗小碗意面就要四十五,听说小笼汤包一笼要七十五,才七颗,而且一滴汤都没有。”年轻女子突然不好意思地笑了下,说:“我没毁谤也没要抢生意喔,是听客人跟我抱怨的啦!”

“妳那不算毁谤也叫中伤吧?”徐忻岑还没做出反应,便听见店里传出男人的嗓音,她微侧目,就见那坐在桌后的男人仍然低脸看报,好像说话的不是他。

“我哪有中伤!真的就不好吃啊。”女子转首对男人说,有些不服气。

徐忻岑意外于女子对男人说话的态度时,只见女子转过身来看着她,笑咪咪的。“小姐,我真的不是为了拉生意才这样说,是因为听客人反应,都说又贵又不好吃。在外面吃东西当然就要挑便宜又实在的,妳说是吧?”

尴尬地笑了下,徐忻岑点点头。

“我们这家店从以前到现在,都是把顾客当朋友,用心交陪,用心做料理,所以每天生意才那么好啊。”

每天生意才那么好?徐忻岑眨眨眼,看了看空荡荡的店面……目光挪回时,对上面前女子的笑容。她实在不好意思就这样走掉,于是硬着头皮走进去。

“里面随便坐,要吃饭吃面都有,炒饭有火腿、培根、鸡肉、猪肉、牛肉、羊肉、三鲜、鲔鱼、虾仁;烩饭和烩面除了火腿、培根还有鲔鱼和虾仁外,其它看是要鸡肉烩饭、牛肉烩饭、猪肉烩贩、羊肉烩饭或三鲜烩饭都有,每一种都好吃。”女子跟在后头说着,实难相信她这举止不是在拉生意。

徐忻岑随意找了张桌子,搁下背包时,发现桌面好干净,一点油腻或残渣都未留下……她看了看隔壁桌,也是很干净。反正都进来了,就试试看吧。

她月兑下外套,抬起脸蛋时,就见那年轻女子冲着她笑。“小姐要吃什么?”

“呃……”真是奇怪的一家店。老板还坐在那看报,冷冷淡淡的,也没想要起身招呼她的感觉,可这员工却热情得不得了。

她想了想,道:“鸡肉烩饭。”

“好的。”女子转身朝那男人肩上拍了下。“鸡肉烩饭。快去炒呀!”

“没鸡肉了。”那有点跩的男人酷酷地说。

女子尴尬地望过来。“小姐,不好意思,鸡肉没了。改猪肉好不好?还是牛肉或羊肉呢?”

徐忻岑不吃牛,从小就被教育老祖先以农为本,牛又是耕力之源,而做人要饮水思源,是以他们徐家忌吃牛肉。她想了想,说:“猪肉烩饭好了。”

“听见没?客人说要猪肉烩饭。”女子推推男人的背。

“没有烩酱了啦,猪肉和牛肉也都卖完了。”男人抬眸瞅了女子一眼,继续看报。

“……那你刚刚怎么不把话一次说完!”女子双手扶在腰上,不像员工,倒像……老板娘?

男人不吭声,连抬头也没,懒洋洋的。这老板这么跩,难怪生意不好。

徐忻岑起身想离开时,就听女子开口说:“小姐,不然吃炒饭好不好?因为我们烩饭的酱料每天早上现煮,量都是固定的,卖完就没了,所以现在没办法做烩饭。吃炒饭好不好?我们家的炒饭也是超棒的,吃过的都说赞!”

都说成这样了,徐忻岑根本不好意思离开,只能默默坐回座位。“那就炒饭吧,什么炒饭都可以。谢谢。”

女子弹了下手指,笑咪咪说:“OK,马上来。”说完手掌一拍,落在男人背上。“大厨,准备上菜啊!”

男人倏然起身,抓了一旁的围裙穿上。

“我们汤都是免费的,还有红茶也是,都在这边。小姐……”女子热情地说着,可掀了汤锅锅盖时,顿了几秒,才又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汤……没了,真抱歉。还是妳要喝个红茶?红茶我们都是自己煮的,保证……噫?”

“也没了?”徐忻岑撑着下颚,看着女子。

“对呀对呀。”女子双手一摊,神色得意。“生意太好,没办法。”

“……”生意太好?徐忻岑勉强笑了下的同时,余光闪过一道黑影,目光顺着望过去,是个小男孩。

“妈咪,妳不是说要陪我睡的?”小男孩穿着睡衣裤,跑到女子身前。

“你不是睡着了,怎么又爬起来?”女子弯身模模孩子的脸,说:“这么冷,你也没穿外套就跑下来……走,妈咪带你去睡觉。”女子牵着小男孩往里头走,经过她时,还歉然地对她笑了笑。

里边有扇拉门,应该是用来隔开住家和店面。

将目光从走进拉门后的那对母子身上挪回时,徐忻岑就见前头男人不知何时已开了炉火,他右手握着大汤勺,不停挥动着,炉火的声音伴着汤勺磨过锅子的声音,加上那漫开的香气,好像还真有那么点厨师的样子。

她四处打量了下。桌面都整理得干干净净的,每张桌上都有包餐巾纸,正中间摆着一个上了盖的餐具筒,里头放有筷子和汤匙,除此之外,再没别的。

墙壁是油漆粉刷,左右两面墙都有电风扇,其中一面墙还挂了个圆形时钟和一幅日历,相当简单的装潢,和一般小吃店没什么不同。

像这样开在学区的店面,大概都不需要怎么装潢的,似乎只要便宜就能吸引学生族群上门消费。不过,她真的怀疑,这家店平时真有生意吗?

从这店面走出去,对面就是一所国中,国中隔壁是小学,两所学校紧邻,附近当然还有一堆安亲班、补习班,但无论国小或国中,午餐都是在校内用营养午餐,而四点放学后,学生喜欢买来当点心的是鸡排、水煎包、抓饼等等的小吃,所以他这家店真能吸引学生上门吗?

走神时,一盘冒着热气和香气的炒饭端至面前。

“谢谢。”抬眸,却只看到男人刚转身的背影。她皱了下眉,觉得这个男人有些奇怪。一般在外面吃饭时,工作人员不是都会说“请慢用”,或稍微提醒一下,例如“小心烫”,或是“来,蛋炒饭”诸如此类的话吗?怎么他也没出个声?

一阵香味钻入鼻腔,她回过神——不得不承认,这饭炒得好香。垂眸看着那盘米饭,有点意外份量这么多;再来是配色,饭外头那层淡淡的褐色应该是酱油,点缀上鲜绿的葱花、黄澄澄的玉米粒,还有几尾鲜橘的虾仁,以及高丽菜丝和女敕黄的炒蛋,就算不好吃,卖相也是很吸引人。

徐忻岑从餐具筒里拿出一支汤匙,习惯性地抽了张纸巾将之擦拭一遍。

拌了拌炒饭,舀了一匙送入口中,咀嚼后,她眼儿一亮,直盯着那男人的背影瞧——他炒的饭好好吃!米饭不干不黏,带了点酱油香,玉米粒又脆又甜,虾仁熟度刚好,炒蛋滑女敕,高丽菜丝也保有甜味……她必须承认,这个不会招呼客人的老板厨艺真不赖。

又挖了一匙放入口中,还不及咽下,包里的手机响了。吞下嘴里的食物,她翻出手机。“喂?”

“Annie老师?”那端嗓音响亮。

“是,我是。”这么有精神的声音……是哪位家长?

“我是Willy妈妈啦。”

“哦,Willy妈妈。”徐忻岑放下汤匙。

“老师找我什么事?我刚看到来电未接,回拨是你们柜台那个John接的,他说他没找我,应该是妳,就把妳手机号码给我啦。”

“是,我在教室打的电话,要做电话测验。”她是格瑞思英语教室的英语老师,每两周必须对学生做一次电话测验。稍早前拨了Willy所留的电话,是移动电话号码,但无人接听。

“测验?要测验什么?”Willy妈妈很是疑惑。

“就是这几堂课的内容。那……Willy在吗?”

“妳是要找Willy做测验哦?会不会很难?我怕他听不懂,他才上半个月的课而已,老师妳不要考太难啊。”

“不会的,就是这几次上课所教过的,不困难。我刚刚打给其他小朋友,大家都会喔。”

“这样喔……那我叫他听,老师妳等一下啊。”

等候时,她把面前的炒饭挪开,翻出包里的教材。待她对Willy做完简短的测验,要按下结束通话时,彼端又传来Willy妈妈的声音。

“Annie老师,不好意思啦,我是想请问妳一下我们Willy上课的情况。”

徐忻岑略略思索,说:“他很乖,上课也很认真。”

“真的吗?老师妳不要骗我,我看他是很喜欢去上课啦,可是叫他写功课,都要我三催四请耶。妳老实跟我说没关系啦,我们Willy上课是不是都不专心?”

“不会啊,他很专心听课,也会参予我们上课时的游戏活动。”

“真的哦?妳不是说好听话吧?”

徐忻岑在心里叹口气。“真的,我没骗妳,他上课很认真。”

其实她在格瑞思任职也才半年,但每次遇上家长问起孩子学习态度和用功与否的问题,只要她一夸赞孩子,得到的响应大部分都是“唉呀老师,他哪有乖,坏死了,都不认真的好不好!”

或者是“老师,妳对他太好啦,他在家根本不练习的,都要我催才肯去写功课。”再不然就是“他哪有妳说的那么好?老师,妳太夸奖他了啦。”

很多时候,她是真心的称赞。学生只要认真用心,便是对老师最大的鼓励与支持,但往往,家长总要怀疑她的赞美。

她无法否认,有时候她为了不得罪家长,确实会昧着良心说谎,孩子明明相当顽皮不用心,她还是称赞他们表现优良。难道是因为谎话说多了,以致于说真心话时,反倒不被相信了?

或许,她就是那个放羊的孩子;但是,是这个社会教会她做放羊的孩子的。她如果老实说孩子调皮不用功,家长会跳脚吧?也许就投诉到哪家媒体,也许就直接告她?

“真的厚?那就好啦。如果他不认真,老师妳一定要打电话告诉我。”

徐忻岑笑了两声。“会的,我会写联络簿,妈妈妳不要担心。”

结束通话,手机收回包里,才想继续吃饭,面前那盘炒饭却被一只突然探出的大手端走,她愕视两秒,视线上移,只来得及捕捉到男人离开的背影。

“老板,我还没吃完,你——”未竟,就见自己那盘炒饭被倒回炒锅里,男人开了火,迅速翻炒几下后,重新盛起。

她呆呆地看着他的动作,又呆呆地看着他将炒饭端了过来。

“妳喜欢吃冷饭?”男人丢下一句,走开前,还似笑非笑地睐了她一眼。

徐忻岑看着面前那冒着热气的炒饭。这男人是因为发现她在讲电话,知道饭冷了,所以才将它拿回去加热吗?虽然她不怎么喜欢他刚才那种说话的跩样,可是不得不承认,这样的举止的确很贴心。

重新拿起汤匙,她吃了起来,然后面前突然出现一个汤碗,冒着热气。

她看看汤碗,抬眸欲看那人,又是他离去的背影……真的是怪咖一个。她拿汤匙稍微翻搅。有两块豆腐,还有一点小白菜和一些葱花,汤看得出来是高汤。这是要给她喝的?

“老板,这个汤是……给我喝的?”徐忻岑看着那在清洗锅子的男人侧影。

“吃饭不就是要配汤?”男人看了她一眼,继续洗锅子。

“……”如果不是因为他把她的饭拿去热过,又端了热汤给她,徐忻岑绝对会认为他是一个傲慢的老板,于是她现在只能猜测,这个对顾客挺贴心的男人可能有什么社交障碍?

吃饱喝足,拿起外套和背包,她走到前头。男人微弯身,拱着背脊,正在刷洗地板,一旁炉火上有一个很大的深锅,不知在煮什么,热气不断自锅盖下窜出。

“老板,我那些多少钱?”她喊了声。

“五十。”男人头也不抬,努力刷地。

“加汤呢?”

“汤不用钱。”

“为什么不用钱?”很多快餐店或是自助餐店都是这样的,附汤或饮料,但是那碗汤应该是他另外再煮的吧?而且里头还放了两块豆腐和一些小白菜,他没理由不跟她收钱呀。

陈霖育突然直起身子,定定望住面前的女孩……不跟她收钱,还不行吗?

从开店到现在,一直都是免费附汤附饮料,即便今日的汤和饮料都没了,为了这么一位客人,他还是会再备出热汤——把上门的客人,都当作是自己的朋友般招待。这是父亲的原则,他接手后,也成了他的原则。

“友福快餐”这块三十年老招牌,是父亲辛苦建立的,他可不希望毁在自己手上。他自知个性不讨喜,不是八面玲珑的人,见了客人也不想招呼;也许他深知招呼客人那种事有霖君和母亲,所以他一向只坚持做好他前台的出餐工作就好,即便是……欸,他干什么在这里演内心戏?人家只是问他为何不用钱。

于是他掀唇,道:“点餐本来就会附汤。”说完低首又去刷地板。

“我知道啊,刚才老板娘有说附汤和饮料,但是她说都没了,所以我想你是特别煮给我的,我觉得这样有点不好意思。”

“不好意思什么?”陈霖育忽然抬起头,目光直勾勾看着她。“本店用餐规则就是全部的餐点都是五十元,附汤和饮料,就这样。”

“五十,拿来。”他伸手。

“……”徐忻岑看了看面前那宽大的掌心,再看看他。有这样跟客人要钱的吗?虽然她本来就是要来付账的,但见他这么直率地伸手讨帐,她只觉得这男人有些……莫名其妙。

“请快一点,我要拉下门休息了。”见她傻楞楞的,他催了声。

她眨眨眼,反应过来时,轻轻“喔”一声,然后低首翻着钱包;钱包里只剩一些零钱;她拿出长夹,从里头拿了张伍佰元的钞票,递了出去。

陈霖育盯着那张纸钞,那张说不出好听话的嘴淡淡掀了掀。“没零钱找。”

“……”没、没零钱找?这是他的问题吧,难道要她想办法?开店做生意怎么可以一句“没零钱找”就要顾客想办法呢?

“妳没零钱吗?”他老早将今日的营业额结算出来,做好帐了,钱也都收到里面,哪来零钱找她?除非再进去里头拿钱。进去拿钱也不是不行,但他就是不想;他是老板,他想怎样就怎样,不行吗!

“有是有,就怕你还要算,会觉得麻烦。”徐忻岑一面说,一面算起零钱。

“二十六、二十七……只有二十八元。”她把零钱倒出来,算了算,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表情。

他大手探来,在桌面上一滑,将所有零钱扫到另一手掌心,道:“先收妳二十八元,剩下的妳经过时再拿进来还。”

她愣了几秒,讶问:“你不怕我不拿来还?”

“怕。但妳要为了二十二元落得一个欠钱不还的名声,我也没办法。”盯着她苹果红的上衣,陈霖育又说:“穿着格瑞思的制服,妳不至于有这么厚的脸皮吧?”

“……”是,她确实是穿着格瑞思的制服,就算她不拿来还,他也可以上门去要;但她会这样问,只是意外他居然肯让她这个头一次上门的客人欠饭钱,她又不是真的打算不还,他怎么就说得一副她好像在预谋不还钱的样子?

在心里叹口气,徐忻岑说:“我明天一定过来还钱。谢谢你。”

下了公交车,徐忻岑看见面前那家面店老板正在刷洗锅子的身影时,猛然想起什么——二十二元,她还欠友福快餐二十二块的饭钱。

记得上次去吃饭时,是九点半之后的事了。她看了眼腕表,已是九点四十一分,或许现在赶过去,那个有点跩的男人还在?唉,顾不了那么多了,她已经欠了太多天,再不还钱,不知道那个男人会不会跑到格瑞思去找她要钱。

握着行李袋,她看看两侧来车,穿过马路后,拔腿就跑。如果店关了,那她明日再过来也无所谓,但想着自己欠这么多日了,心里便不安,今天要是没还,她可能要想上一整晚。

她边跑边看腕表,在见到友福快餐那小小的招牌时,她跑进骑楼,正要转进那家店,和里头走出来的身影撞在一块。“对不起,我——老板!”徐忻岑抬起脸,见了那张面庞,忽然舒展眉心,冲着他笑了开来。

“还好,你还在。”她笑得眼都瞇起来,两枚小月牙般;白皙的脸蛋不知是被冷风刮了所致还是跑得急了,脸颊染上两抹红。她喘着气,眼眸晶亮地瞧着他。

半敛的黑眸落在那张笑颜灿烂的脸蛋,陈霖育有几秒钟的失神;回神时,他稍挪开目光,再次移回时,看着还在喘气的她,平声说:“别告诉我,妳是欠了哪家店的饭钱,才被对方这样追着讨债的?”

看来老板并没有忘记她欠钱一事。徐忻岑喘了口气,摆手笑说:“才不是呢,我是来还上次那二十二元的。对不起,因为我临——”

“霖君,客人上次欠了二十二元,妳来收,我要出门了。还有,今天的帐已经算好,二十二元别加进去,我回来再补在那天的帐上。”他转首,对着店内的陈霖君交代几声,然后将方才拉了一半的外套拉链拉上,坐上停在外头的机车。他安全帽一戴,机车一发动就离开,完全没理会专程跑来还钱的小姐。

“……”要不要这么跩啊?徐忻岑傻怔怔看着那远去的男人和机车,直到身侧传来声音。

“小姐,妳有欠我们钱啊?”陈霖君走了过来。

是上次很热情招呼她的那位小……应该是老板娘没错。

徐忻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才说:“老板娘,妳记得我吗?我上次来吃饭,身上零钱不够,只剩伍佰元钞票,老板没零钱找我,所以我先给他二十八元,说好剩下的我隔日会来还的。”

陈霖君点点头,笑道:“我当然记得妳啊,妳是被我硬拉进来吃饭的那位格瑞思英语的老师对不对?”

点点头,徐忻岑说:“是。我在格瑞思工作。”

“我们客人很多,常客一定记得住脸,偶尔来的要记住就真的不容易,不过因为妳是格瑞思的老师,我们这边常有格瑞思的老师来吃饭,加上除了周日和国定假日,妳每天都从我们店门前经过,我怎么可能不认得妳。”

常有同事来这边吃饭吗?她怎么都不知道?但细想,她平时很少和同事一起用餐,也难怪会不晓得。

“妳知道我每天经过这里?”徐忻岑讶问。

“知道呀。我跟我妈每天中午站在这边,都会看见妳经过我们店门口,妳常常都会看进来,可是又都不进来吃饭,我跟我妈就会讨论妳到底在看什么,然后又会讨论妳为什么不进来吃饭。”

“……”原来她注意人家的同时,人家也早在讨论她了吗?那么那个奇怪的男人是不是也有留意到这点?

她抿了下唇,才开口解释:“因为我睡得比较晚,通常都过十点才起床,然后会去早餐店吃早午餐,中午也就不大饿,我很少吃午餐的。”

“原来是这样。不过三餐要定时比较好呢。对了,我好几天没看见妳,妳应该还在格瑞思上班吧?”

“我还在格瑞思呀,是因为我家里临时有事,我回家一趟,待了好多天,刚刚才回来。”话至此,她想起正事,忙从外套口袋拿出零钱包。“对了,我是来还上次欠的二十二元。本来和老板说好隔日就会拿来还的,可是没想到会临时回家……”然后下了车才想起她还欠人家二十二元。

“妳不住这里?”陈霖君收下二十二元。

“我老家在高雄,我在这边租房子。”

“高雄?”陈霖君瞪大眼。“那妳怎么会跑到这边来工作?”

“我在台中读大学,毕业后就去格瑞思台中分公司报名师资培训班,结训后这边刚好有职缺,我就过来应征了,因为回高雄也不见得有教室缺老师。”

“说的也是。现在这种环境,有——”一个声响,打断了陈霖君的话,她愣了几秒,看向那脸红的女孩。“妳肚子饿了?”

对于自己的肚子突然发出这么大的声响,徐忻岑尴尬又窘迫,脸上热辣辣一片。“是饿了。下车就直接过来,还没去买晚餐。”火车上卖的便当她吃不惯,价格也不亲民,她宁可饿到下车后再解决。

“妳上次吃我们家的饭觉得怎么样?”陈霖君打开靠墙摆放的冰箱,不知在看什么。

“好吃啊。真的,非常好吃,而且好大一盘,本来以为我会吃不完,不过因为真的很好吃,不知不觉就吃光了。”她也会炒饭,但奇诡的是,无论她用冷饭还是热饭去炒,都不怎么好吃,不是太湿黏,就是有些饭粒成了锅粑。

“那我炒饭给妳吃好不好?现在有鲔鱼、培根、火腿,看妳要吃哪一种都可以。”拿出冰箱里的冷饭和一颗蛋,又拿了根葱和装着玉米粒的保鲜盒。“我们家所用的肉类或是海鲜,都是当天卖完就没了,就算有剩,也都拿进去里面住家的冰箱冰,自己留着吃,所以现在外面这边只剩保存期限比较久的食材。”

“好啊,我吃——”话说一半,想到那个性奇怪的老板,口气不禁变得迟疑。“但是这样好吗?我觉得老板好像不怎么想做我的生意。”

陈霖君转过身来,昂着尖下巴,得意地说:“他不在就是我当家,我想做谁的生意我就做,他哪根葱啊。”

徐忻岑笑了声。“真的没关系吗?”

“真的啦。”陈霖君开始打蛋,洗了洗葱,切成葱末。“妳先坐,不用五分钟就好。”

拿起行李袋,徐忻岑在离炉火最近的那一桌坐了下来。看了看收拾干净的工作台,她说:“你们好像打烊了,让妳为了我的一盘饭,还得再洗一次锅子,真是不好意思。”

陈霖君开了炉火,在锅里加入油、蛋汁后,拿着大汤勺快速搅动。“怎么会不好意思?服务业就是顾客至上啊。而且妳肯进门消费,我们才有生意做,说起来你们这些客人可都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呢。”

徐忻岑相当认同她的话;她也认为,服务业就是服务至上,就算遇到奥客,店家还是要亲切一点,客人才愿意再度上门。但是……

“老板娘,妳跟老板个性很不一样呢。”她尽可能含蓄地说。

倒入米饭,加了点酱油膏,香气瞬间蔓延开来。陈霖君似是不以为忤,一边翻着炒饭,一边爽朗地笑了好几声。“矮油,我跟他差很多好不好?我要是不亲切一点,客人早被他气跑了。”舀了三匙鲔鱼入锅,洒下葱花,大勺翻了几回后,香气四溢的鲔鱼炒饭已被盛入盘里。

陈霖君端着炒饭走了过去,说:“妳不要被他对人爱理不理的那种态度吓到,他就是那种个性啦,金牛座的男人喔,说好听是内敛,其实是ㄍㄧㄥ,又倔强又固执得要命,明明心里哈得要命,嘴巴还要说不要;加上年纪大了,那脾气简直是又臭又硬,一点都不可爱。他对不熟的人都是那样吭也不吭声,但和他熟了后,妳绝对会想要拿胶带贴住他嘴巴。”

“为什么?”徐忻岑拿了支汤匙,用面纸擦过一遍。居然有人这样说自己的老公,她想,这对夫妻应该是对欢喜冤家。

陈霖君笑了两声,若有所思地看着她,说:“或许……以后妳就知道了。”

或许?以后?徐忻岑眨眨眼,张圆了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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