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两个人打完游戏之后就爬床去了,夏念念接到了现任二号男朋友的电话,两个人足足煲了两个小时的电话粥,黏黏糊糊地几乎比切糕还要难舍难分,而蓝岚的手机一直在闪闪发亮,从她的那个方向不断地传过来打字发短信的声音,那是雪丛珊自从认识她以来就有的每晚必做之事,快要四年的时间里,对方回短信的次数雪丛珊可以用五根手指头数过来。舒榒駑襻
有时候雪丛珊会忍不住钦佩一下她家傻大的毅力,人家都说十年磨一剑,而她们的傻大却是二十年如一日,只是那块铁着实忒厚,以致于这么多年了,仍旧无比的钝。
所以雪丛珊觉得,傻大这个名字,当初她取的可真的是明智。
又等了一会,等到那两个人终于纷纷将电话关了去找各自的周公做每晚例行的访谈节目之后,雪丛珊慢慢睁开眼睛,她将电脑打开,终于还是忍不住登陆了微博账号。
一打开,铺天盖地的评论并没有让雪丛珊有什么波动,只是在看到那个十位数字的私信时,她才稍微晃了一下神。
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自信,当她看见那几条私信的时候,脑子里第一个反应就是,那一定是他发给她的。而且自从那天她宿醉多天后终于醒来的那个晚上开始,这个叫顾西的人在她的微博里便不再是千篇一律的评论留言,而是会隔三差五地,发几条私信给她。
点开来看,黑暗中,亮亮的显示屏倒映出雪丛珊那张面无表情的脸,她一条一条翻看着。
“我从国外找回来很多套绝版书,里面有很多是你想要的,要不你把地址给我,我找时间给你寄过去?”
这是五天以前发给她的,雪丛珊沉思了一会,忽然想到自己那条已经想不起来是什么时候发上去的微博,她说她很想要几本国外作家的绝版书,且还附上了网络上流传下来的照片,当时只是随着自己的心情在上面写的,根本就没想过会有人将它当做一件事去做。
“前几天我推掉了所有工作去看一个我很久都没见过的人,但是那一天给我印象最深的并不是我去见了谁,而是一个我临走的时候只匆匆瞟了一眼的人,很奇怪吧,哈,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是很奇怪,雪丛珊在心底里轻轻地说,不过你的这些与我又有什么关系?
……
最后一条,是昨天发的。
“天冷了,你记得加件衣服。”
看完这短短的一句话,雪丛珊整个人就呆愣在那了,心上忽然掠过一股疼痛感,像是被一根无形的针狠狠地刺着,这几乎让雪丛珊控制不住地哽咽起来,天冷了,记得加件衣服,天冷了……天,冷了啊……
那句话就像是梦魇,在雪丛珊的脑海中不住地盘旋,它们时而变幻作小时候的那张无半点血色的脸和冰入骨髓的触感,提醒着她千万不要忘记那些经历;又会在她即将承受不住之际,变幻成一张像是柔软的手掌般的被子,给她以温暖,抚平她的心。
好不容易,她才从悲伤的情绪中走出来,雪丛珊的表情又恢复了平静,她冷眼看了看那些留言,视线不断在第一条和最后一条上流连,却最终还是轻轻吸了吸鼻子,鼠标移动到红色的叉上,毫不留恋地点下去。
就当从没遇见过这样的人吧,他太过温情,温情的想让她远远退离开,几乎是落荒而逃的那种。
如果就此错过,那便就错过吧,反正温情这种东西,早就不在她的人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