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10-19
太阳落山的时候,马车终于回到了内城。这一路上风歌总是欲言又止,虽然在跟猎兵淡协议的时候,她什么都没说,但是不代表她没意见。不过由于看到慕容轩突然暴怒时,所展示出来的“力量”,她最后还是选择了沉默。
“虽然猎兵一个月内不追杀你,但是老布朗那方面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他毕竟是皇家魔法师部队的首席,可能会通过其他渠道找你的麻烦,你最好小心点。”这是风歌离开前唯一的忠告。
“谢谢你。”慕容轩说道,这句话一点搀假,他到现在认识的人里面,只有风歌还算正常的,其他人的,不是惹祸就添乱。
“我没钱了,没法报答你了,这样吧,我的初吻送给你吧。”他撅着嘴,用双手抵在车厢上,把风歌困住,欲亲。
别离的情绪,瞬间被破坏殆尽。
“去死吧!贱人!”人没亲到,亲到拳头上了。于是慕容轩飙着血,捂着脸在车里打滚。
“我还以为你与众不同,没到到你也是个色胚!混蛋。”怒火中烧的她,拿手绢擦了擦拳头上的血,随手一丢,气冲冲的离开了。
“哼哼,拿到了。”慕容轩捂着鼻子,拾起了手绢,冲着风歌远去的背影默默的道歉。
风歌说的话,他早就想到了,一直在想应对的方案。在猎兵据点,她那种藏匿身形的技巧给了他极大的启发。从那个时候起,他就惦记上这种能力了,因此就有了那种找揍行为。
过程很愚蠢,结果很成功。手绢上有他的血,也有她的,强烈的撞击掩盖了血液刺穿皮肤的刺痛,所以风歌丝毫没发现,她已经被掠夺了一滴血。
当这滴血融进自己身体的时候,慕容轩能感觉到身体每一个器官、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雀跃,一种异样的快感不断的冲击着大脑,让他痴迷,他喜欢这种感觉,甚至有点上瘾。
短暂的休息一夜,充分的融合精灵的一部分基因之后,他去了前往不夜港的补给车队,当然这不是免费的,那张仅有100金币的卡片,现在只剩下60了。原本他想用保护车队的借口,来回避这笔费用,但是领队指了一下后面跟着的那足足两百人的佣兵队伍,然后他就没词了。
不夜港原来只是一个无人问津的小镇,原本的名字早就被遗忘了。后来人们发现用水路运输远比陆路节省金钱的时候,这座小镇就开始变得繁华起来,不过快速增长的负面影响就是混乱,常年海上漂泊的水手上了岸就变得狂躁不安,到处惹事。大规模的金钱交易也引得盗贼、土匪的窥视,还有一些走私贩子,用这里的便利谋取暴利,甚至为自己组建私人武装。很长一段时间中,这里处于三不管的状态。
后来由于他们闹得是在太厉害了,已经严重影响社会经济体系了,所以由佣兵公会方面牵头,各大势力介入,在皇家默许的情况下实施了一系列的措施。用赌场来为走私者洗钱,用妓女安抚狂躁的水手,用绞刑架对付不请自来的盗贼,慢慢的这里就成为了男人的天堂,著名的销金窝。
佣兵这种高风险、高收入的职业,有了钱自然要减压,所以不夜港成为了他们的首选。补给商队方面,恰恰利用这点,用提供饮食、住宿等等便利吸引佣兵,用极低的代价使他们提供保护。而打算去玩的佣兵自然也不差这点佣金,况且不需要露宿荒野,就算是输光了也可以坐回程车回来,两者一拍即合。
到了后来,由于依附车队去不夜港消费的佣兵越来愈多,车队也从开始的小金额雇佣,到不付钱,最后甚至收费,佣兵依然趋之如骛。
“人类还是真是矛盾的生物,说不清是聪明呢,还是愚蠢呢。”慕容轩对此十分感叹。
10辆车,由200多人护送,何等壮观。别说是山贼了,就是野狗看见这种架势也远远的跑了,所以这一路上顺风顺水,走的非常安逸,甚至提前了半天,在第三天夜间到达了不夜港。
夜色虽浓,这里却依旧喧嚣。各色灯光点亮了港口的繁华,却也掩盖了星月的清辉,放肆地把变幻的彩色投向天空。天空随之朦胧,连黑也不纯了。不夜港的夜景是极美的,就如同它的名字一样,这里是没有黑夜的,
“那是什么?”慕容轩吃惊道。远远望去一座巨大的,宏伟的建筑直插云霄,那天边的圆月也无奈的成为它的装饰,犹如一盏灯笼,吊在屋檐下。他以为禁魔天塔已经够高的了,但是跟这个建筑一比,简直就是个小孩子。
一名佣兵回头看了他一眼,笑道:“第一次来么?那是天渊商会旗下的天渊赌场,餐饮,娱乐、住宿、竞技,里面什么都有,不过只有前400层对外开放,再往上就需要支付代价或者达成某种条件才能进了。”
“为什么?”慕容轩邹着眉问,他最讨厌限制。
“因为顶层住着整个大陆最强的男人——无魁,人人都想见他一面,自然没那么容易了。”
“哦。”慕容轩应和了一声,不在发问。无魁是谁,他根本就不知道,但是阿猫阿狗都知道的人物,他如果表现的不知道,那就很让人怀疑了,所以干脆不理会,况且他压根也没打算上塔。
但是这种想法只持续到进城为止。因为鹰之眸,被抑制了。
鹰之眸的范围,慕容轩测试过了,大约是直径10公里,超过10公里就无法侦测,反过来10公里内,越近就越清楚。
但是进了城之后,看到的就不一样了。这是种十分奇怪的感觉,就像是一个环,周围看的很清楚,但是中心位置却很模糊,像是被一团迷雾笼罩,而这个中心,恰恰就是那个天渊赌场。这个发现让他又高兴,又郁闷。
高兴的是,能看到的部分没有门,那么门就应该在这栋建筑里。郁闷的是,鹰之眸受到了某种干扰,无法准确判定位置。
“唉,看来还是对它了解不够啊。”慕容轩想起了刚融合时候看到的那张星图,如果能重现就好了。可惜发动条件不明,那个意识也不出来帮忙,所以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马车进城之后,又行进了一段距离,最后在贫民区放下了佣兵们。
这里距离繁华地带仅仅三条街,有钱的佣兵会自行离开。对于没钱的、又想找点乐子的人,这里也是一处极佳的地方。所以当他们走下马车的时候,一群浓妆艳抹的女人马上围了过来,极力的向这群饥渴的男人展示自己的本钱。
慕容轩对这种皮肉买卖丝毫不感兴趣,正待离开,却意外的发现了一个跟这里环境丝毫不搭调的人,一个小女孩。
她的年龄很小,大约十几岁,甚至更小一点,长得很白净,穿着一件宽大的男士衬衫,灰扑扑的,又宽又大,像个麻袋套在身上,一直到膝盖。那纤细的小腿甚至没有慕容轩的手腕粗,赤着足。黑色的头发很长,垂到腰,但是没光泽,看得出来缺乏营养。
最让人在意的是她的脸,那种本应该是童真脸,现在却挂着跟那些妓女一样的媚笑,而且更僵硬,像是一张面具。那灰色的眼睛里,看不到一丝一毫人的情感,
“先生,抱我吧,我很便宜,只要5个银币先生。”她就像是机械人一样,走到每一个佣兵面前,反复重复这句话。
显然大多数佣兵对这种没发育的身体不感兴趣,基本都没有回应,甚至那些高大的妓女也嫌她碍事,将她一把推倒在地。
“滚一边去,小婊子,这的大爷没你的份。”
摔的很重,女孩爬了几次都没起来,看的慕容轩感觉心被拧了一下。
或许是因为冲击力的关系,当女孩再次坐起来的时候,衬衫的上扣子松月兑了,顺着她那柔弱的双肩缓缓的滑下,上半身了出来,她皮肤像雪一样白,虽然看不到什么肉,但是也不是皮包骨头,两点淡淡的琥珀色,点缀在她那微微隆起的胸前。
那个面具似地笑容,依旧挂在脸上,重复着那句话:“抱我吧我很便宜。”
这次效果很明显,一个矮胖的佣兵看到她这个样子走了过来,狠狠用眼睛剜了几眼,挂着婬邪的笑容说道:“5银币是吗,嘿嘿,赔大爷乐乐,给你10个。”说罢伸出手,欲模。
慕容轩再也看不下去了,他感到在这么看下去,做人的价值就没有了。几个箭步冲过去,挡在女孩跟佣兵之间,飞快的拉起衬衫,重新遮好女孩的身体,然后头也不回的说道:“她归我了。”
身后的佣兵先是一愣,然后脸涨得通红,他抽出一把短刀,耍了个刀花,恶狠狠的说道:“你混哪的,懂规矩么,想死大爷成全你!”
慕容轩回过头,冷冷的看了他一眼,没说话。弯腰捡起一块鸡蛋那么大的鹅卵石,手指划了一圈,暗中控制血渗了进去,然后一弹。
啪!
石头上半部飞了出去,断口如同利刃切过一样,光滑整齐。城邦护盾他都打的穿,这种石头弱爆了好么。
那个矮胖的佣兵看到这一幕,脸又变了,变的跟纸一样白,飞快的收起了短刀,讪讪一笑,慢慢的退了几步,然后扭头就跑。
“找死的蠢货!”慕容轩暗骂了一句。随即感到大腿一紧,那个小女孩抱了上来,抬着头,带着笑,凝视着他。那双灰色的眼,明明再看着他,却没有人的影子。
“抱我吧。”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