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着行李,她将要离开待了四年的城市。现在凌晨两点,极少有行人出没,偶尔呼啸而过的汽车也像赶时间一样没命似的往前奔。除此之外,大街上一片死寂。
他怎么可以这样一走了之,连个招呼都不带打的,就这样失踪了。
他应该是需要那种被需要被仰视的感觉吧!
而这是她永远不能给他的。她相信他,仰视他,但那仅仅限于精神上的依赖。但却永远学不会跟他示弱,怕越深的信赖换来的确实越深的伤害。
不过,不管理由充分与否,都不能改变他离开的事实。
不解释也好。理由不充分了,听起来像敷衍;理由太充分了,听起来更叫人伤感。
可是她也需要沈漫,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昨天晚上见面的时候,他反常地没有讽刺打击她,反而一个劲儿地夸她聪明,优秀,说了“好好照顾自己”之类的话。
她捂住耳朵不听,“我不会照顾自己,没有你我连路都不会走,饭也不能吃,不要,不要,不要对我这么残酷…….”
她心里一阵不祥的预兆,他怎么会忘记自己答应过她的:这辈子都要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她一直都那么懂事。连离别都因仓促而变得不了了之。
可今天她想无理取闹,娇纵任性一次,让他再回心转意。
之後大片的沉默。
她一个人木然的收拾着书,衣服,鞋子,包包,小熊,米奇,还有他最喜欢狼。
沈漫说过,狼行千里吃肉,他宁愿做一匹东征西讨的狼,哪怕最后死在对方的手里。
她坚持要把他喜欢的东西也带走,因为她也是沈漫喜欢过的。他说过除了她,他谁都不要。可是今天连曾经最爱的她,他都不要了,这只狼还是当初她强行要求沈漫送给她的,现在,他都不需要她了,还会想要这只狼么?
突然想矫情地洒一腔离别泪,却发现:最可悲的不是自己有那么多流不完的眼泪,而是发现想哭的时候欲哭无泪。
沈漫是知道的。自从初次见面时,他把她弄哭过的那次之後,他发誓今生一定不会让她因为他再流一次泪。还半开玩笑的说“你是水做的呀?恐怕孟姜女都要甘拜下风啦!
“那你能为我做什么啊?”她明知故问。
“我能为你做的事情多了去了。我愿为你上天摘星,愿为你下海捞月,可就看不得你蹙眉;只要你开心,我愿意拿命去换你莞尔一笑。心疼你,却怕用错了方法,反惹你更加伤心。看你流泪,我心如刀割。“
所以,她不能哭,哪怕为了成全他的善解人意,她也不能让眼泪掉下来。
她不想再要求什么,也不愿拿他曾经的誓言去伤他的心,她可以从他的冷漠的眼睛里,看得出决绝和无情。他所有的甜言蜜语在两个人相处的时候,都用光了,已经没有耐心看她最後离开的背影了。
以前沈漫每次送她,他都坚持让她先走,却不忍心让她看他离去。只因她曾说过“宁愿死别,不愿生离,否则宁愿今生不曾相遇”。所以,只要他看到车老远的过来,就打发她离开。
沈漫还说“没见过你这麽敏感的,要是有天我不在了,你也许会习惯看别人离去的背影。”
她从未想过有一天他会不在,如果他都不在了,任谁的背影,她都不关心,因为她不相信这个口口声声说着爱她的男人会离开。如果他都离开了,那她已不需要任何人来陪。
当她拎着箱子走到宿舍楼下时,她的心像被掏空了一样,再也挤不出任何表情,只是冷冷的对着漆黑夜里的大楼说了句,“我走了…再见吧…呃…还是别见了…”
她想狠狠的把他忘记,可手脚却像虚月兑了一般无力,她以为自己动了一下,等到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还站在原地没动。
如果他需要她,她还是会一直陪在他身边的,可是,她以后都不必在了。她要走,他眼睛里满是决绝和冷漠,甚至拒绝来送她。她想:大概是沈漫怕他自己的那点假装的坚强,会在看到她的一瞬间崩塌。
走出学校,她的小月复莫名其妙的绞痛起来,她弯下腰,缓缓蹲了下来。她想:也许不是他走得太急,只是自己神经太脆弱的缘故,不愿意相信他离开的事实。缓缓神才有力气走回去,不然被车撞了也是个屈死鬼。
爱重反为仇,薄极反成喜。
“多想再看一眼已经不属於我的你,可是你走了,我竟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也许是的,你在我心里是有重量的,沉甸甸的,从来不曾爱过你,却坚持了这么多年。”她心里默念道。
她先搭了两个小时的公车到火车站,又坐了十个小时的长途汽车才到了目的地。
下了车,她才恍然发觉天已大亮,炽热的太阳晃得她睁不开眼睛。
她随着人流走到出站口,四处寻找着来接她的同学姚嘉。
“小姐,要帮忙不?”一口地道地粤语。
有人从旁边经过善意的询问。她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讨厌别人突如其来的善意。她说:“与你无关。”
“神经病”来人失去了刚开始的热情,说道:“不想活了,死远点,干嘛在这里挡道”。
她不服气的想回他一句,然而却没了说话的慾望:和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有什么可争执的?对於那个她以为会纠缠一生的人来说,她却已经变成了无关紧要的人,这才是最要命的。
一个人在路上,想着现在的淩乱的生活,不知要走往何处,头疼欲裂。低头就那麽一直走下去。车辆不时呼啸而过,人声也忽高忽低。“小心!”一辆黑色的宝马在她的正前方戛然而止,停在她的正前方,她握着行李箱的手也不由自主的松开,箱子滚了几米远。
男子停下车说道:“不要命了麽?这麽冒冒失失的撞上来,没有带眼睛出门么!”
她如梦初醒,一下子回过神来,连迭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她默不作声的退到一旁。他拉开车门,拎了箱子放到她的手边,说道:有事说话,我带你去看医生;没事的话,我走了!”
透过额前刘海,看到的竟然是那张恍如隔世白净的的脸。
她心里一惊,差点月兑口而出”烽烽!!!”
她忙低下头。
“恩?”他稍微迟疑了一下。“小姐,你还好吧?”
是了,恍如隔世般的前世今生一下子涌上心头。
不过,就算是她抬起头来站在他面前,他也不见得会认出她,要知道,现在和以前的她早已是判若两人,经历了那场惊心动魄的车祸,她不得不接受沈漫的帮助,去韩国整了容,才回国继续念书。
其间,休学一年,只为调整那支离破碎的身心。
“没关系,我没事儿,请自便!”她一下子清醒了过来,故作镇定地说。拎起行李,拦了一辆的士急驰而去。
如果他仔细看的话,也许从她的眼底眉间还能看出些许夏微尘当初的影子,然而,谁会对大街上擦肩而过的人多一丝丝地关心呢?
她是夏微尘,只身来到深圳,就这样开始了她的南漂生涯。她只想在这个纸醉金迷的城市和众多打工的蚁族中寻找一片属於自己安身立命的栖息地。而今她无工作,无收入,无男朋友,恍惚中仿佛看到了十三四岁的自己。
唯一不同的是,那时虽然一样一无所有,却爱得那么富有,那么勇敢。
幸好她不是一个人,还有大学的朋友姚嘉在这里,否则难免会顾影自怜。姚嘉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在大学最后一年,已没有课。她便与深圳的一家模特公司签约,现在已经成为圈内小有名气的专职模特。
姚嘉有着所有上海人的精明和优越感,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在夏微尘面前,她却极有分寸地掩饰得恰到好处。姚嘉说,“你这个人,看起来面冷心善,在你面前一切的世故都只能是自取其辱,你这个朋友我是交定了。”
然而,就是这样的她,也无法不带一丝羞怯,站在李烽的面前告诉他,她就是他曾经爱过的那个夏微尘。
她只能逃也似的走出他的视线,只为维护她那骄傲的自尊。
这个风一样的男子又出现在她的生命里,没有任何征兆,在他想来的时候出现,想消失的时候离开。
那时的她正值花一样的年纪,刚满十六岁,而李烽,比她小两岁,他已长成一个身材颀长高大的英俊少年。然而,随着渐渐长大,他在她的心里宛然成了一个遥不可及的梦。除了偶尔在她的梦中出现之外,她以为她们的生命再不会有任何交集。
她无论如何也忘不了:初相识的他,一袭浅灰色及膝风衣,戴着半框的金边眼镜,瘦而不弱,干净而略带忧郁。白净的脸庞,深深的酒窝,修长的双手,笑起来嘴角翘起的样子,总叫她想了又想。
夏微尘对他的感觉还不能用爱情来形容。那时的她疯狂的迷恋着他,并爱极了那首萧亚轩的《类似爱情》。因为在他看来,能够与他相伴一生的女子即使不是倾国倾城,沉鱼落雁,也至少是小家碧玉,温婉可人。
而夏微尘则不属於其中的任何一种。细眼长眉,嘴唇紧抿。在她很小的时候,有一个算命的瞎子告诉她的母亲:她长了一个漂亮小巧的葱鼻,这一生不必为她担心,是贤惠富贵的命。
可是谁能料到呢?命运给她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鼻骨粉碎性骨折,她不得不放弃学业远赴韩国做了整容手术。
他曾打趣她,“你长得还算标致,只是连笑的时候都略显忧伤,也许是你的表情太过认真了,你要多笑笑才好,可别浪费了老天给你的好命。”
然而这个世界太小了,小到一转身的距离便可以碰到彼此,然而就在她这样短短二十二岁的年华中,他们已经整整错过了七年。
谁说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最后都要各奔东西,谁说山盟海誓的爱情经不起风吹草动的波澜?
她偏不信这个邪,虽然是被命运狠狠地戏耍一番,那时几乎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话,但我从不曾认输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