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男逼我嫁 后记  路可可

作者 : 路可可

有时候,人会喜欢上什么样的人真的很难控制。就像是明知很多食物对健康没帮助,但有时就是会想来份炸物或烧烤。如同写稿的最后一天,正是台风最大的一日,南部淹大水,我坐在电脑前却拚命地想吃泰国料理一样,充满罪恶感但没法子阻止。

我想,如果许恩恩有选择,一定不会找上费杰这么难搞的人物。(不过,迷上了就没法子逃月兑啊。哈~~)因为嘴巴不好、个性又有某种程度愤世嫉俗的费杰,一开始铁定不会是个容易相处的人。幸好许恩恩是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她会秀自然地包容身边的一切,把身边需要照顾的人一并纳入羽翼里。

当然,我也很喜欢费杰那种不服输,一定要闯出一番名号,会为了所爱而不顾一切努力的拚劲。(有没有人发现,我写作时其实也在对男主角发花痴啊,哈!事实上,我肚子饿的时候,更想有费杰在身边。)我喜欢这样的故事,喜欢费杰和许恩恩守护彼此的感觉,也喜欢一岁小天使费廷。

我觉得一岁正是孩子们很可爱的一个时期。这个时候的女圭女圭们,懂得什么叫玩耍了,可还在牙牙学语地探索这世界,傻憨憨的模样,谁看了都爱。更遑论现在的孩子跟以前比起来,模样其实愈来愈可爱了。妈啊,我的口气好像老人喔。

写完故事之后,我一直以为它只有十万字,因为我写得挺顺畅,也不觉得字数很多,直到完稿的那一刻才发现——

什么,又十一万字了。

字数从来不是故事好看的关键,但可以写到欲罢不能,还满痛快的。可以来个让自己都觉得甜蜜的结局,也让人像吃了开心果巧克力慕斯软糕一样的幸福!

其实,有时我还持续写作的原因之一,铁定是因为这份工作可以接触一些许多平时不会碰触到资料与书籍。因为写作时,除了相关背景资料要阅读之外,我会去找和主角相同行业的人物专访或者是相关的传记或书籍来阅读。这样通常会让我比较容易掌握主角的生活环境,模拟出背景,进而建立他的个性。如果有兴趣朝写作发展的朋友们,不妨参考一下喽。

最后,我要帮我自己拍拍手!因为我之前只要写到认识多年的男女主角时,要不就是忍不住啰嗦地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落笔,要不就是先来采用一段“现在”当楔子,然后再倒述回过去的写法。天知道,我一直想从相识多年后的“当下”开始写起,而这本《美男逼我嫁》让我挑战成功,耶!

希望你们喜欢这个我也喜欢的故事。如果没突发状况的话,咱们下回应该很快就能再见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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