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纳姆,一段时间没来,你的日子一点也没变嘛。”埃尔一边吃着饼,一边环顾四周。
“埃尔,你是不知道,这日子越来越难过,马上冬天了,我都不知道到哪去找过冬的粮食。”艾米纳姆说的有点愤慨。
“你的手艺也不差,打打猎啊,做做木匠,日子不是也能过得挺好吗?”。
“你不知道,这附近的山被斯威夫特子爵给封起来了,不允许大家去山上打猎,如果要打猎的话就要交税,一个银币一次。现在有巡逻队天天在那守着,真是吃饱了没事做。”艾米纳姆苦着脸说。
“斯威夫特子爵,啥时跑来这个人?”
“听说是在卡森城犯了错误被家族外放到这的,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
“那你以后怎么办,还是重操旧业,干好你木匠的老本行。”
“干木匠要有木头的,你让我去哪找树,不想了,到时候再说吧。”
“你实在不行,就搬过来和我住,我们那边吃饭还是吃的饱的。”
“不了,你们那边太清凉了,一点都不热闹。虽然这边日子过得有点苦,不过这边来往的人多,小镇上的新鲜事也多,去了你那还不把我闷死啊。不去不去。”艾米纳姆一脸嫌弃的样子。
昨天晚上,埃尔和艾米纳姆真是酒逢知己千杯少,两人聊了一晚上。
第二天莫小贝醒来时,差点被吓死。原来艾米纳姆趴在床沿上,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莫小贝的脸。莫小贝很想给他来一个风情万种的迷人笑容,可惜年龄不对称,所以她直接给了艾米纳姆一个白眼,谁让他吓了她一跳。
艾米纳姆看着莫小贝一骨碌的爬了起来,也跟着跳了起来。莫小贝边穿着衣服边看这艾米纳姆手舞足蹈的挥舞着,不知道他一大早发什么疯。其实艾米纳姆就想给莫小贝穿衣服来着,不过他又不知道怎么给小孩穿衣服,怕一不小心把莫小贝给弄哭,那才惨了。艾米纳姆最怕小孩子哭了。
吃过难吃的糙米饼,莫小贝就怂恿艾米纳姆带她出去逛街。难得来的地方,总得出去走走,不能老闷在家里。就像去旅游一样,你坐了五六个小时的汽车,不能到达目的地后就呆在宾馆里哪也不去。那还不如待在家里,出来受那份罪干吗。所以莫小贝千方百计的想要往外跑,艾米纳姆拦了数次,最后还是抱着莫小贝出了门。
这个镇子很小,周围用石头围成了一道很长的墙,也只是象征性的围了一下,墙不是很高,也没有城门,不过进来的地方有一个石碑。小镇沿着山脚一字排开。这个小镇是进入迷雾森林的必经之地之一,也是最后一道补给线。所以小镇很繁荣,天天有热闹的集市,以供物品的买卖。据说斯威夫特看着每天络绎不绝的人流,准备明年开始征收入镇税,用埃尔的话说,这家伙真是钻进钱眼里了。
集市上的人流很多,不过大多是销售一些兽皮啊,森林特产什么的。艾米纳姆带着莫小贝去找埃尔,埃尔这时正在雷恰尔老爹的小铺里。
雷恰尔老爹的小铺是专门收购、加工和销售兽皮的。平常埃尔有什么东西都是拿到老爹那由老爹代售的,有的时候老爹喜欢的话埃尔就直接降价卖给老爹,这样省的来回的折腾。莫小贝来的时候,埃尔和雷恰尔老爹正谈着这次猎获的几张比较珍贵的兽皮,像莫小贝比较喜欢的咔啡和莱昂纳斯,都能卖出个好价钱来。店里有一些已经处理好的兽皮,莫小贝看了下,没有一丝血腥味,有的还散发着淡淡香味,毛发处理的很柔顺、光亮,就像直接长在动物身上一样,没有一点死气。制作工艺就是在现在的地球上也是无可比拟的,如果能把这门手艺学到家就好了。莫小贝看了看雷恰尔老爹。雷恰尔老爹笑眯眯的,脸上的皱纹多的能把癞皮狗吓死,狡猾的眼神也能把莫小贝吓得一愣一愣的,还是算了吧。
卖好兽皮,埃尔他们就和老爹告了别,接着他们在集市上找了一个人流量比较多的地方,把这次带来的莱昂纳斯放在筐上开始叫卖。由于莱昂纳斯肉的稀有性,所以卖的很快,不出一个小时肉都卖完了。
接着他们简单的吃了午饭,开始购买需要的生活必需品。莫小贝一路由艾米纳姆抱着,跟着埃尔慢慢的逛着。埃尔买了盐、布料,还买了一袋子糙米,两百斤,花了埃尔一个银币五十个铜币。糙米的价比盐的都贵。
“敢情这里都是森林,没有平原,没地方种粮食。真不知道这里的主食是什么,难道是肉?”莫小贝回想了下,连续吃了一个多月的肉,糙米饼没吃过几回。莫小贝纳闷了,森林里的魔兽吃啥长的,怎么新陈代谢的那么快,怎么都吃不光啊。后来莫小贝才知道,一些地方正是因为没有适合生长的粮食,所以一到冬天,饿死的人能以万计,特别是在高原帝国,兽人生存的地方,死的更多。
在卖糙米的地方,莫小贝还发现了一些其他的东西,比如说小麦,不多就一小袋,大概十几斤。莫小贝拉着埃尔指了指小麦,店主一看有人要买放在这大半年没人买的山羊草,一高兴就贱价5个铜币都卖了。莫小贝还见机抓了几把别的东西单独放了,并让埃尔把抓的东西了解清楚了才走。
这次逛街莫小贝了解了这个世界对金钱的兑换方式,比如说:
100铜币=1银币=100元,100银币=1金币=10000元,
100金币=1紫金币=10万元
埃尔的咔啡和莱昂纳斯皮毛换了5个银币,莱昂纳斯的肉换了1个银币,那么多的其他动物的皮毛换了1个银币,而埃尔买东西花了2个银币。
在回去的路上,路过一家杂货店。莫小贝又拉着埃尔买了一把尖锐的小刀、一个小锅子和一些笔纸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又花了埃尔1个银币。可惜没有莫小贝想到的书。路上埃尔又买了一些吃的东西和酒,准备回去和艾米纳姆一醉方休。
三个人踏着夕阳回到了艾米纳姆的家里,艾米纳姆开始生火做饭。做到一半的时候,他抱着莫小贝来到镇外的一条小溪边。过不了多久,艾米纳姆就拎着装了好多条鱼的篓子里,回去了。晚上就喝到了浓浓的鱼汤,非常的鲜美,还有一股淡淡的酒香。
莫小贝一边喝着鱼汤一边瞪着艾米纳姆。
“本来烧鱼应该是放在油里煎的金黄才能放水烧出乳白色的鱼汤,中间应该加姜、葱、酒,你倒好,把鱼往水里一放,加点盐就成了,那不成了开水烫白菜吗?那是人吃的吗?那是猪吃的,我看你就是头猪。没了油不能煎鱼已经够委屈的,没有葱和姜也就另当别论,你还不加酒,鱼那么腥气,你怎么吃得下去,真是头猪。要不是我手快及时偷了点酒,喝吧,喝吧,美的死你”。
艾米纳姆看见莫小贝在瞪他,连忙又盛了一碗汤给莫小贝,还撕了最女敕的一块肉给莫小贝。莫小贝这才乐呵呵的开始狼吞虎咽。
第二天一大早,莫小贝和埃尔又披着星星带着月亮上路了。回家的路程永远都比取得路程要近。差不多走了一天,莫小贝和埃尔抹黑就回到了家。
天气一天天的冷了,转眼冬天就要来到。
乘着最后的几个秋天,莫小贝拉着埃尔又进了一回森林的外围,摘了很多的野果、采了很多的蘑菇。埃尔也抓了一些比飞兔,顺带还挖出了很多比飞兔的储存的粮食,就是那种珊瑚菌,乐的莫小贝合不拢嘴。
莫小贝看着埃尔砍了一院子的柴,估计这里的冬天挺冷。
期间埃尔领着莫小贝回了趟阿尔弗雷德的家。阿尔弗雷德走了后一直没有再回来,也没有音讯传来。埃尔打开衣柜,这里整整齐齐的放着很多的衣服,都是莫小贝的,春秋的、夏天的、冬天的,厚的、薄的,衣服、裤子、裙子,整整一柜子都是莫小贝的衣服,可以从三岁穿到十岁。
“诺伊,这是安吉丽娜给你做的衣服。”埃尔带着怀念的目光看着莫小贝。
“安吉丽娜,妈妈!”莫小贝震撼了,其实是感动了。曾听说有病重的母亲担心自己的子女不能被很好的照顾,以至于做了很多衣服留给自己的子女。这种狗血的事件真的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时,莫小贝还是被感动的热泪盈眶。安吉丽娜已经和那个无缘于这个世界的小生命在一起幸福的生活了吧,希望生命女神永远让他们在一起不分开。说不定自己也是安吉丽娜的女儿,所以能享受到这一份难能可贵的母爱。
“诺伊,安吉丽娜曾经拜托我好好的照顾你,我一定会让你像在安吉丽娜身边一样幸福。”
莫小贝在埃尔坚定地目光中有一种感到,那是一种真的能幸福生活的感觉。所以莫小贝就不由自主的搂着埃尔,仿佛应和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