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蓝王道:“王后这么晚一个人在这荒郊野外?怎么回事?”
我迟疑了一下,说:“我迷路了。”
博蓝王有些不信,说:“迷路?你的从人呢?听说陛下病了,你是在给他采药?”
我心里一惊,忙说:“你说什么?雅葛斯病了?”
博蓝王看了看我,仿佛很奇怪:“王后怎么会不知道?又怎么会一个人在森林里。今天本来蒂山军队要离开孚罗,据说是因为陛下病倒了,才不离开的。可是王后您怎会么一个人在这里?难道流言说王后离宫出走是真的?”
我说:“不是的,我是另外有事。你说雅葛斯病了?”
博蓝王道:“另外有事?你丈夫病了,你在外游荡?”
我说:“我不知道他病了,他昨天还好好的。你在这里干什么?”
博蓝王道:“我是出来打猎的……王后陛下需要我送你回去吗?”。
我要博蓝王带我回去吗?不,我这不是在等于向雅葛斯认输,可是我并没有错!犹豫半晌,一时不知该如何说辞。
正在这时,只听到马蹄声急,那些去救人的骑士回来了,怎么,没有见到那个车夫,难道他已经……
只听一名骑士说:“我们去晚了,看来狼群已经得手,把人拖进了山林。我们搜寻了很久,也没有找到人。我们没能救到人,是失职,请求处份!”
我顿时伤心起来,无论那个车夫曾经做过什么坏事,这次却是舍命救我,一想到他葬身狼月复之惨,我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博蓝王说:“你们尽了力,救不回来也算了,有什么好处分的?王后您竟然这么伤心。你要我们救的是谁?”
我说:“我雇的车夫!”
博蓝王笑道:“区区一个雇来的车夫,王后陛下何苦为他伤心。”
我说:“他是为了救我才死的!”
博蓝王说:“为了救你?他把你拉到这条路来干什么?这条路前不着村,後不着店,不知道通到哪里,野兽又多,就算你要采药,这附近也没有好药材。只有我们这些爱好打猎的人才喜欢到这里来。我看那个人对你没安好心!我们没有能够救下他,也未尝不是天意。”
我说:“博蓝王,无认那个人安的是什么心,他已经死了,而且是为了救我而死。他从前就算做过任何坏事,都一笔勾销。我只知道他对有恩,其他的,我什么都不知道。”
博蓝王道:“王后心肠太好,在这个世界上一定活得很累,你要担心的太多了。对了,王后陛下到底一个人出来干什么,难道那个传言是真的?”
我说:“传言?”
博蓝王说:“人家说王后是跟陛下吵了架之後离家出走的,陛下因此气病了。”
雅葛斯气病了?严重吗?我又是担忧又隐隐有些开心,他一定是因为我的出走而病倒的,他的心里很在意我啊,谁说他对我无情无义?一想到他因我而病倒,我就有些着慌,他的病严重吗?现在我该如何办?回去还是不回去?
博蓝王道:“王后还是挺关心陛下的。其实陛下也没什么大病,听说今天下午,陛下又象往常一样处理国事了。王后要不要我们送你回去?”
送我回去,向他低头,向他认错?我才不呢!我本来就没有错,要我回去,得他自己来跟我认错才行!虽说他气病了,毕竟没什么大碍,我担什么心?可是我差点被人打劫,又差点饱了狼吻,再也不敢一个人上路了。博蓝王他们是来打猎的,今晚上最好还是跟他们在一起,这样就不用再担心野兽之类的,一切等明天再说。
我问道:“你们是出来打猎的吗?”。
博蓝王道:“是啊,今天下午出来打猎。晚上就在外野营,明天再回去!王后,今晚上你就跟我们在一起吧,免出意外,明天我派人去通知陛下让人来接你!”
我说:“今晚上跟你们在一起野营倒可以,但你不要派人去通知雅葛斯。我明天自己会走的。”
博蓝王看着我,熊熊火光把他的脸庞照得清清楚楚,我觉得他的眼神象鹰一样,仿佛要看穿我的心,他笑了笑说:“明天你自己回去找陛下?”
我说:“我不想提这个。如果今天晚上你们不方便收留我,我也可以马上走。你要知道,我并非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
博蓝王微笑道:“这我知道。听说王后文武全才,骑射娴熟,我一向都很佩服。只是在这荒郊野外,一个人还是挺危险的。我们有足够的帐篷,王后单独一帐完全没问题。”
博蓝王命人在山坡一侧扎下营,把猎物放在架上烧烤,我坐在一旁,看着那群笑语欢声的粗豪男子,不知道怎么的,我突然想起我初遇雅葛斯的时候,在外野营的情形,啊,雅葛斯,你现在在做什么?你也在牵挂我吗?你真的病了?是因为关心我生病还是你自己的面子生病?哼!我不去想你了,鬼才知道你想不想我,为了一个不珍惜自己的男人伤了身体,何苦来?
博蓝王给我递上一块被烧烤得不住流油的肉,我的胃早就在唱空城计了,也顾不得吃相可能有些难看,一口咬下一大块肉,囫囵嚼了两下就吞了下去,只觉胃中一阵热气生起,顿时舒服了许多。博蓝王笑着看我吃东西,道:“王后倒真有些草原儿女的豪气!”
我边吃边说:“这算什么豪气?这是我饿坏了,吃相难看。对了,你是草原上的人,怎么会在孚罗?又怎么会来听我的辩论会?”
博蓝王道:“吃相难看?这么说来我们草原上的人吃相都难看了,我们的族人都是这样吃的。”
我忙说:“对不起,我是无心之失。绝对没有别的意思。”
博蓝王笑笑:“没关系。我知道王后只是随口说说。你问我为什么来了孚罗,来听你的辩论会。其实原因也很简单,七年前,我只十五岁时,父王送我到迪伦来做人质,迪伦人又把我遣来孚罗。我学了他们的语言文字,学了他们的文化。我渐渐地喜欢上了孚罗人的文化,也喜欢他们的辩论会。王后主持辩论会之前我还觉得王后一个女人居然来跟学者们混在一起,实在是有些不伦不类。可是我听了几次,尤其是听到王后自己的辩论之後,我就十分佩服你了。我见过会唱歌会跳舞的女人多了,可是象王后这样懂哲学天文地理生物物理学而且文武兼并备的女人我还没见过第二个。王后的学识比起那些学者来丝毫不差,甚至还犹有过之。”
我暗暗好笑,其实我会的也不过就是一个高中生加上一点课外书里学到的东西,特别是在哲学方面,好多东西我是照搬後世的哲学家们的言论,根本没有我自己的货。我们老师说过,孔丘的学识在当年很了不起,但在现在,也就一个初中生水平,说不定还不如,任何一个高中生到了古代都会变成一个大学者。毕竟我是一两千年之後的人,我会的东西在古人看来当然觉得我非常了不起了。何况又是在一个女人普遍是文盲的时代,我就算不想显得鹤立鸡群也不行。
博蓝王又道:“难怪陛下会非常宠爱你。才貌品行,王后无可挑剔!我想天下的男人大都会为王后倾倒的。虽然大多数男人都喜欢绵羊型女人,可我却觉得那些喜欢绵羊型女人的男人是自己没自信的表现,享受棋逢对手的乐趣,找一个任何方面都丝毫不比自己差的女人做伴侣那种快乐普通男人是体会不到的。我喜欢狮子般的女人,我想陛下也喜欢这种类型的女人,喜欢一个把他视为平等对手而不是自认为低他一筹的女人。王后真有个性!我很欣赏,很佩服!除王后之外,我还从来没有佩服过一个女人呢!王后如果暂时不愿意回到陛边,愿意不愿意先跟我到草原上去散散心?我一定用最好的礼节来招待王后。”
听了他这段话,我暗地里开心,嘻,这个博蓝王是不是也喜欢上了我?雅葛斯,你要知道,是不是又说我招蜂引蝶?你岂不知我有多么出众,就算不跟你在一起,我也可以另外找到丝毫不输给你的男人。别以为天下好男人就只你一个!那些女人觉得自己的心上人天下无双,那是眼界太小!是啊,喜欢绵羊般小鸟依人女人的男人是骨子里没自信的表现,找一个任何方面都不比这个男人差的女人是自信能干的男人的追求!他说得真对!看着高大俊美,论外型条件虽然未必比波利科更帅,但绝对强过雅葛斯的博蓝王,心里好生得意,哼,跟博蓝王去草原上玩玩也不错,虽然草原上的生活我可能暂时不习惯,但时间久了也会适应的。我就是要气死你雅葛斯,反正你到现在还拖泥带水,没正式娶我,严格说来,我还算不得是你合法妻子,我要去哪儿,也用不着办“离婚手续”。哪儿知道他接下来说的话就让我大吃一惊,这位草原上来的鹰王把他和我之间的文化差异之大完全显露了。一下子让他变得成了我无法理喻的人,我顿时害怕去草原了。
我问道:“草原上好玩吗?草原有什么风俗习惯?”
他笑说:“草原上当然好玩。我要是说草原好,王后未必会同意,谁不说自己的家乡好呢!等王后自己亲眼看到就明白草原有多美了。至于草原上的风俗……我在外几年,觉得自己变了个人,我现在回去,恐怕跟我的族人都有些格格不入了。”
我说:“你跟你的族人格格不入?”
博蓝王道:“是啊。我们是在草原上和森林里生活的,我们的土地无法耕种,只能够靠畜牧业和狩猎为生。女人们挤女乃,制作女乃酪,男人们放牧和狩猎。我们没有文字,也没有礼仪。我们族人男女之间,更没有你们那么多讲究,只要彼此愿意,就算是在大厅广众之中,也可以坦然地交欢,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这本就是人的本能,既然要做,何必遮遮掩掩?”
我吓了一跳,这简直就是蛮荒时代的风俗,人怎么可以这样不知羞耻?我要是去草原,也会遇见这样的场景吗?真是羞死人了。
博蓝王似乎注意到我的神情变化,笑道:“这也没什么啊。一个女人喜欢上一个男人,渴望成为他的妻子或者一个男人喜欢上一个女人,想要娶她为妻,其实不都是为了这个吗?两个男女相爱,不就是为了终成眷属。可是成了眷属之後又如何?还不是做天下夫妻都做的事,难道又有什么不同吗?奇怪,为什么所有民族的故事里都只讲两个男女为了成亲如何如何历经折磨,却不讲他们成婚之後会怎么样。你不觉得这很好笑,其实这道理很简单,因为故事再编下去就俗了,再也不美好了。男女相爱,不仅是花前月下,更多的是柴米油盐,其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在那些伪君子面前更是提都不敢提,就象一提就犯了大罪一般!”
我脸上都热了,这个博蓝王看起来有礼貌,怎么跟我提这些事情,他们草原上的人和我们就是不一样,他在这里做人质,估计也没有见过几个上层女人,不知道女人不愿意听这些虽然是真的,但是总觉得别扭的话。唉,雅葛斯是我的丈夫,可是却从来不放纵,我甚至觉得他比我还要矜持,女人们遇上这样一个太过克制的丈夫,可能有人觉得幸福有人觉得晦气吧。别的女人我不知道,我就偏偏最喜欢他,最依恋他,最舍不得他。嗯,爱有时候与yu望真的好象没关系。以前英国女作家维吉尼娅和她的丈夫在这事上终生就不和谐,可是他们却仍然彼此忠诚地恩爱了一生,象他们那样的夫妻,或许才是真正的纯洁的爱情,完全月兑离了yu望的纯情。可惜世界上这样的纯情太少了,不知道怎么的,有时候我甚至隐隐有些羡慕,要是雅葛斯也这样,其实也不错,我就不会为了没有子嗣而痛苦了。不知道怎么的,我突然又想起我十五岁时看《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这部小说的事,在姥姥的书房里有这本书,我随手翻了两页,还没有看过名堂呢,姥姥就把书从我手里抢走了,她说:“小女孩儿不适合看这样的书。”我说:“难道这是黄色书不成?您书房里也会有黄色书吗?”。
姥姥说:“不是!这是一部伟大的小说,揭示了所谓爱情的本质是什么的书,甚至可以说它撕下了爱情的遮羞布!年青女孩看了这部书,她们可能会对爱情彻底失望甚至产生恶心的感觉,对那些千百年来所谓为爱情不惜一切代价的故事产生一种可笑可鄙甚至唾弃的心理。所以还是不看的好,对爱情保持一种神秘感,或许是件好事。凤仪啊,你长大了就明白了。”
後来我几乎把这事给忘了,可是没有想到今天居然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听到这个草原上来的几乎保持原始状态的男人坦然地谈论,不由勾起了我的回忆。只听博蓝王又道:“王后,在我们草原上,男人的一生,除了狩猎之外,最大的事业就是战斗,在我的族人之中,都相信一件事,能够流血得到的东西就不必流汗去得到!我故乡那儿,要是我的族人们喜欢了一个女人,就立即去抢她。她有没有结过婚都不重要,只有强者才配有家室子女,我们族中的女人也会坦然地接受抢到她的男人,并且鄙弃她原来的无能丈夫。男人抢不到妻子就打一辈子光棍好了,强者为尊!再自然不过。所以我很尊敬佩服陛下!但是,草原上那套法则,在这儿是不被人接受的。王后觉得我不应该跟你说这些话,不知羞耻是不是?”
我越听越是害怕,确实有这种感觉,这简直就是乱来。这是什么年代的风俗?远古洪荒时代的事了。稍微文明的民族都不会这样,博蓝王的民族还是一个未月兑离野蛮时代的民族啊!他们族中的女人被另外一个男人靠暴力从丈夫那儿抢走了,居然还挺高兴,实在是不可思议,天下竟然有这等风俗。我原想气气雅葛斯,要是博蓝王愿意带我去草原,我就跟他去玩些日子回来。可是一听到这些话来我就害怕了,我跟博蓝王去,他会以礼相待吗?多半不会,我是送上门去的肥肉,还想全身而退,别天真了。这样一来,我太对不起雅葛斯了,我虽然不怎么讨厌博蓝王,但从没有想到过别的,真要跟了他,虽然他挺帅,但是我仍然想起来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博蓝王道:“王后别紧张。我知道孚罗和蒂山迪伦人的礼仪风俗,如果你愿意和我一起去草原上,我会对你以礼相待的,我只是跟你谈论了一些草原上的故俗而已。本来陛下征服了孚罗,赶走了迪伦人,我要走是没有人再能够阻拦了,只是我还想多听听辩论会。父王要我回去了,我打算这次打猎之後就回去。没有想到竟然还会有再见王后的机会,老天待我不薄。”他看着我,欲言又止。
管他要说什么呢,我可不愿意跟他去草原上了,他说得都让我害怕了。我忙说:“我想回寒都。”我怕他不信,又补充了一句:“先去看女儿,等雅葛斯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