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走到了这一步,开弓也没有回头路,後悔也没用了,还是面对现实,想想明天怎么办吧!我一定能够养活我自己,我绝不会向你摇尾乞怜,要我写什么回心院楼东赋之类低三下四毫无骨气的诗词来向你乞讨爱情,或者要我以你的秘密来要挟你,我不屑为之!军人的後代怎么可以如此卑鄙!我宁愿做孤独的狮子,也绝不做摇乞怜的哈巴狗!这些珠宝迟早我也会还你,这些年来我用的一切东西我都会还你,我会挣到钱的,我会干干净净地走,绝对不会依赖你!
我先去当铺把一颗珍珠换成了钱,买了一套普通的衣服,又买了一双合脚的鞋子。到浴室里去洗了个澡,里里外外全换了新衣。这才去饭铺里吃了早饭,又买了一些干粮,买了一个水壶,一个小包袱,另外去挑选了几件换洗衣服,又买了一把短剑用做防身,到北门打听了一下去寒都的路,雇了一辆车,出北门而去。本想买一匹马,转念一想还是坐车舒服些,何况多个赶车的人为伴,也免寂寞。
我原想走寒都这样的长途恐怕是不容易雇到车的,没想到却异常的容易,只要舍得花钱,什么都好办,我只用一粒珍珠就雇到了他。这位车夫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人很瘦,看起来一付老实巴交的模样,这种人应该可靠些。
马车摇摇晃晃地出发了,我从车窗外向外观看。其实这样也不错,没有前呼後拥,但却有一种难得的宁静和自由,我一直都盼望雅葛斯有机会单独带我出来玩玩,过过二人世界,现在……一切都成了奢望。算了,不要再想了,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我一个人照样能玩,难道一个女人没有丈夫就会死了吗?这种情节大概只有故事里才有,其实谁没谁都一样地过。
孚罗城外的景色很美,一点没有深秋的萧索,依旧绿树成荫,鲜花簇簇,想起春天来的时候千树万树桃花开的美景,想起和雅葛斯一起看那涂色黑桃花时的景象……不不不,我不去想你了,既然你都不想我,我又何必对你念念不忘,下贱得不如一条狗?昏昏沉沉,想东想西,到最後竟然蜷在马车里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醒了过来,往窗外一看,太阳已经偏西。不对,这是哪里,这是一条偏僻的小道,不是通往寒都的大道啊,这个马车夫把我拉哪儿了?他不怀好意,想劫财劫……我拒绝再往下想,立即跳了起来,把短剑握在手中,藏在背後,叫道:“车夫,站住。你把我拉哪儿了?”
那车夫停住车,转过头来,哈哈一笑:“傻女人,现在才明白。已经晚了!你一个单身女人,竟敢雇车走长途!还揣着这么多的钱。哪个男人不打你主意简直就是大笨蛋!”
我问:“你怎么知道我有钱?”
车夫道:“走这么远的路,却没有见你带多少金银,一雇车就用珍珠付钱,不是证明你很有钱吗?傻瓜都能够看出来。傻女人,你很漂亮,很有气质,想必是出身大富人家,怎么会连个仆人都不带傻愣愣的一个人出来?你丈夫把你这么一个大美人孤身外放,他也放心?该不是被丈夫赶出家门,想要回娘家诉苦吧?要不你丈夫死了?现在荒郊野外,四下无人。我可要先享受,再劫财,然後,”他不怀好意地笑了:“把你卖个好价钱!”
他伸手来拉我:“夫人,我来了……”
岂有此理,这等小流氓,难道我还怕你不成?我飞起一脚,把他从车上踢了下去!
他翻身而起:“嗬!你这傻女人还有两下子。我可是个退伍军人,你这花拳绣脚差得远呢!”飞身跳起,向车上扑来。是你对我起歹心的,我正当防卫,用什么方式都行,别怪我出手狠!我倏地抽出短剑,迎面急劈。他一定没有料到我手里有剑,躲闪不及,手臂上被我划得鲜血淋淋!惨叫一声,跌在地上。
那车夫爬了起来:“好哇,你居然手上有剑!”他顺手操起路旁一根树枝,向我刺来,我一剑把树枝劈断。我们两人便在小道上打斗起来。
看来我的武艺回来了不少,加上我手上有剑,又居高临下,他又受伤流血,体力益发不支,三招两式之後,我明显地占了上风,杀得他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他慌了,急着想逃走,这一来,更加不是我的对手,我抓住一个破绽,把宝剑架到了他的脖子上:“你这个流氓,居然想打我的主意。哼,现在,我该怎么对你?杀了你!”
车夫求饶道:“饶了我吧,夫人!我错了,我下次再也不敢了。求求你,我家里……”
我接口道:“还有八十老母和几个年幼无知的孩子,全靠我养活。你要杀了我,就是杀了他们。你想这么说对不对呀?”
车夫张大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我嘲笑道:“这些老掉牙的说辞,我背都要背下来了。你少给我来这一套。反正我也没打算杀你,你不用这么费力地编那些谎话来了。这样吧,你乖乖地把车赶到大路上去。我出钱买下你这辆车,你给我滚回孚罗。否则,我一剑杀了你!反正荒郊野外,杀了你也没人知道!”
我用剑逼着车夫,让他把车赶到大路上。他刚调转方向,突然听到几声奇怪的叫声,随即马儿发出一声惊惶的嘶鸣。这是狼群的叫声,这里也有狼群?车夫叫道:“不好了,夫人。狼群来了。哎呀,我真不该走这条小路,大路上是没有狼的!”他一催马,马车顿时飞奔起来。狼群紧追不舍。这群狼大约有七八只,倒不算是个很大的狼群。要是我手里有弩或者手枪,甚至弓箭,要解决这群狼都应该不难,可惜我手上只有一把短剑,如何能够抵挡得住?
一匹马拉一辆车,两个人,如何跑得过狼群?眼看狼群离我们越来越近了。这次完了,不会有人再来救我了。雅葛斯,看来,我陆凤仪到底还是要“在狼口中永生”了。你要知道了,会有何感想?想想这些年来的遭遇,欢乐和幸福就象过眼的云烟一样,我最爱的人竟然将我弃如蔽屐,我辜负了真正爱我的人,我真是瞎了眼睛。当年齐格斯派波利科从狼口下救我逃生,没想到我到头来仍然要葬身狼月复,这是我的报应!刹那间,我心恢意冷,这恐怕是老天的有意设计,活该我现世报!
与其让这个车夫陪我一起送命,不如我去设法引开狼群,跑得一个是一个!女儿哪女儿,这辈子我们的母女之缘竟然如此之浅!眼看狼群离我们只有一个马身的距离了,我对挡住我身前架车的车夫说:“我跳下去引开狼群,你自己跑吧!”
车夫似乎对我说这句话十分惊讶,他回过头来看着我,借着月亮的光芒,我突然觉得他的眼神里仿佛有一丝惭愧。他说:“夫人,你以德报怨,象我这样的坏人,配吗?如果不是因为我起了歹心,把你拉到这条小路上,我们怎么遇上狼群?一个男人不仅不能够保护女人,反而要女人为他送命。太丢人了!”他突然把手中的缰绳往我手里一放,叫道:“你拉好!”夺过我手里的短剑,从车上跳了下去!边跳边叫:“让马自己跑,这畜生认得路!”
呀,我差点从马车上摔了下去,一回神,忙拉紧了缰绳,竭力稳住。只听身後一阵大乱,显然那个车夫与狼群展开了搏斗。等我收束好了缰绳,回头一看,马车转过了一个弯,黑黢黢的什么也看不清楚。月光从树缝中把光线挤进来,我这才看清,原来我是在一座树林里的小道上驰马。马儿减轻了重量,为了摆月兑狼群,竭尽全力在奔驰,比刚才快多了,简直就是风驰电掣,很快就跑出了树林。远远地,我看到了前面有火光,有人!太好了!
那个车夫,他现在怎么样了?虽然他曾对我起了歹心,现在却是在舍命救我!我遇到了人,马上叫人去救他!我可不能够对我的恩人置之不理!
确实有人,更让我开心的是,他们竟然是迎着我上来的!看上去至少有二三十人,该不会是雅葛斯的军队吧?哎呀,就算是他的军队,现在我是救人要紧,面子次要了,先迎上去再说。
走近了,我看清楚了。不是雅葛斯的军队,他们穿的都是一些野兽的毛皮衣物,个个粗犷豪迈,似乎是附近森林里的猎人。看起来,他们是刚打猎回来的。因为他们个个都骑着马,马背上挂满了猎物,身上背着弓箭,手里擎着火把。那正好!猎人对付狼群,正是对路了。
马儿看到人,停住了脚步,车也停了。那群猎人看到我,也都勒住了马缰。
我对他们用孚罗语说:“前面有人被狼群困住了,你们快去救他!”
只见一个黑衣少年纵马来到队伍前,他说:“夫人你说什么?”说的却是迪伦语。见鬼,难道他们是迪伦人?要是他们抓我去威胁雅葛斯,那可糟了,转念一想,雅葛斯对我已经恩断义绝,抓住我也起不了什么作用,他们要抓就抓好了。
借着火光打量眼前这个少年。咦,这个黑衣少年怎么有点眼熟?我在哪里见过他?仓促之间,我也无瑕去细想,忙改用迪伦语说:“前面有狼群困住了一个人,你们快点去救他吧!”
黑衣少年一挥手,十几个骑士纵马而前,向我来的方向驰去。我松了一口气,这些武士去对付七八只狼,应该不成问题,那个车夫可以得救了。
黑衣少年微笑着打量着我,改用孚罗语说:“夫人。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我们见过面的!而且昨天都还见过。今天您怎么会在这里?”
他会说孚罗语,刚才怎么用迪伦语跟我说话?一时我也无暇细想,也用孚罗语说:“怎么可能?你是谁?”怪了,我们见过面倒是可能的,怎么昨天你还见过我?我昨天除了去神庙之外哪儿也没去过,难道你在神庙在见过我?那我的身份岂不是暴露了?他要去告诉雅葛斯我的下落,那我……
正在这时,黑衣少年笑了,说:“王后,我在辩论会上见过你,还跟你打过招呼。昨天在神庙里,我坐角落里,也见到了你。王后,你怎么会一个人在这荒郊野外?陛下怎能放得下心?”
啊,他真的认出我来了?他是谁?我确乎见过这个人,可是是在哪里见过的,我怎么想不起来了?他真的在神庙里见过我?他当时坐在角落里,难道是那群坐着的“特邀佳宾”中的一个,他到底是谁?
我借着火把的光芒仔细打量眼前这位黑衣少年,哇,这真是个难得的帅哥,他的眼睛鼻子脸形的轮廓宛如浮雕一般,线条极其清晰柔和,他的嘴唇微微上翘,显得有些傲气,不笑时也带着三分笑意,他的眼神流露出的是一种智慧和自负,他的整个身形却又显得那样的彪悍和野气!举手投足之间自然而然地显出一种高贵和和威严。他是谁?
他叹了口气:“王后还没有想起我来?看来我不做自我介绍不行了。在辩论会上,我天天都不缺席。陛下您不是还和我打过招呼吗?当时我穿的是一件蓝色的衣服……陛下想起来了么?”原来是那个蓝衣少年,我顿时想起来了。当时我还挺得意的呢,我觉得他是我的粉丝!可是我并不知道他是谁呀?
我说:“我想起来了。可是你是谁?”
黑衣少年笑着说:“我是谁?陛下竟然还不知道我是谁?我的父亲就是大草原上的大可汗特罗罗,我是他的独生子,我叫博蓝,用孚罗语的意思来解释,就是草原之鹰的意思。草原上的人都叫我博蓝王!也就是草原鹰王的意思。”
我笑道:“草原鹰王。这名字真有意思。”
博蓝王道:“是啊,草原上的神鹰是能够使恶狼发抖,狮群慑首的真正王者。”
我突然想起雅葛斯,他们蒂山王室的徽记也是神鹰,雅葛斯自己也以神鹰自拟。不过他这只山地王国的神鹰和草原上的神鹰相比,到底谁厉害些。他曾经说,他迟早会对付草原上的游牧部落,那么他是不是迟早要和博蓝王一较高下,这个博蓝王会不会成为雅葛斯最难缠的敌人?
哼,我怎么还在想他?为他担心。我想他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