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龙傲凤 第二十八章 公主新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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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当然相信你,我从来就没有怀疑过你!只要在你身边,我从来就没有害怕过,你一定可以带我离开沙漠的。”我依偎在他的怀里,心想:就算走不出沙漠,我也不怕,我可以和你死在一处,也正是我所愿,只是我们的女儿……

雅葛斯说:“你先喝口水。全军就只剩下这壶水了,明天再没水喝,我让将士们杀马喝马血,暂时熬过几天再说。”

我接过水,轻轻地啜了一口,我真的很想大口大口地喝水,我的嗓子都在冒火,可是……我怎能如此自私?一定有人比我更需要这壶水,还是省点儿再喝。我递给雅葛斯:“你也喝点水。”雅葛斯微微一笑:“谢谢你,还是留着吧。留给最需要喝水的将士喝。我们早点休息吧,养足精神,明天还得走。”

第二天,几万人在沙漠里彳亍而行,如果从空中看,一定象一条长虫在蠕动,除了偶尔的马嘶之外,整个队伍安静得可怕,什么声音都没有。

太阳依旧挚烈,空气依旧干燥,不断有人倒下,战友们去探探他的鼻息,如果他还有气,就拖着他走,如果他没有气了,把他往队伍外一拉,任其自然了,流沙很快就会把他埋葬的,反正大家也没有多少力气,要是走不出沙漠,你的今天就是我的明天……

我骑在马上,身上穿件单衣,头上戴着一个用竹子编成的帽子,稍稍遮住一些太阳,这是雅葛斯对我的特别照顾,其余的所有将士,包括他本人都没有戴,并不是没有其它竹帽子了,而是雅葛斯要与将士们同甘共苦,不愿意享受特别待遇,他宁愿把这些可以遮凉的东西分给有伤有病的将士们用。我明知戴这个帽子有点自异于众,不识大体(心里也想过,若是我识大义,应该主动推辞戴帽子才对),可是我实在无法抗拒这个可以稍微带给我一点阴凉的帽子,再说这也是雅葛斯的一番好意,我怎么可以辜负他的好意,所以我还是把这个帽子戴上了,心里一直有点不好意思,就好象做错了事一样。我的那群女兵和我一样,在马上耷拉着脑袋,昏昏欲睡,一任马儿在沙漠里挣扎前行。

现在,是黄昏,黄昏行军也是雅葛斯命令的,太阳还是那么耀眼,那么狂热,我昏昏沉沉,嘴唇已经干得裂开了,喉咙也在冒着火,等会儿太阳一落山,我又得加大衣,沙漠里的气候就是这样。

每个人都在机械地前进,不知道他们对雅葛斯有没有怨言,现在还看不出来,毕竟痛苦已经把大家的脑子僵化了,就象我一样,除了任由马儿前进外,我连夹一下马月复都没精神。

雅葛斯一直在我的身边,波利科的伤势已经好了,也跟在我的身後。谁都不说话,一任马儿摇摇晃晃地慢行。向导和雅葛斯手下的一群对地理学有研究的学士走在最前面,大家都跟着他们。他们还在竭尽全力寻找出路。

天黑下来了,太阳一下山,温度就由暴热变为暴冷,支起帐篷,我立即钻了进去,把大衣和被子合在一起把自己的裹得紧紧的。雅葛斯还没有回来,他去召见将领们商议大事去了。唉,这一次,雅葛斯累得够呛,他会不会病倒?

……………………

又走了两天,整个军队里两万余人,只剩下了我身上的半壶水,我的嘴唇完全干裂了,流出血来。马已经杀了好多匹,只为了喝那血水,我身边的女兵们虽然一个个面无人色,但仍然硬着头皮喝马血,为了表示带头作用,我也喝了两口马血,据说喝了生动物血会得什么什么病,这也也顾不得了。我身上的那半壶水……我几次想要贡献出来,都被雅葛斯阻止了,他说:“马血很难喝,有水,你就喝水。”

每天都有不少将士死去,雅葛斯的军队非战斗减员严重,这样搞下去,会不会得不偿失?将士们对他的怨气会不会大增,那可糟了!

第三天的黄昏,天边竟然卷起了乌云,会不会要下雨了?听说沙漠里几个月几年都不下雨,雅葛斯的运气会这么好?算起来是三月中旬了,好象也该进入雨季了,老天真在眷顾我们?

确实下雨了……大家把所有的能够盛水的工具都拿了出来,希望能够多接一点儿水,可是这雨……小得比银针都还不如,而且很快就停止了。但是,将士们辛苦接水的努力仍然没有白费,每个人多少还是接了些水,最後统计出来,居然接了三十多壶,啊!这在沙漠里已经是有如神助了!

雅葛斯精神抖擞,象史诗中描绘的英雄一般,大踏步走上沙丘,大声对将士们说:“天神在眷顾着我们。我们一定能够走出沙漠!看,前方就有辽阔的湖泊,广袤的海洋。只要我们不泄气,继续努力前进,胜利就一定是我们的。我们曾经战无不胜,现在我们依然能够取得胜利,我们同心协力,必定能够克服一切困难!”

将士们发出了欢呼,叫道:“陛下必胜,陛下必胜!”看着将士们一扫多日来的颓废疲惫之态,个个精神振奋,我被一种莫名的情感所感动,眼泪差点掉了下来……当晚大家也不休息,一鼓作气,继续前进。

果然,到天明的时候,眼前竟然真的出现了一个辽阔的湖泊,湖边绿树成荫,鲜花盛开,将士们一拥而上,趴在湖边上尽情地喝水,雅葛斯把我扶下马,给我一碗水:“凤仪,你先喝一碗水!”

我说:“你也喝。我们一起喝,我们终于走出沙漠了!”多少日子没有这样痛快地喝水了,一碗水哪儿够,我们每个人都喝了两碗,我还想喝第三碗的时候,巴滋医生阻止了我们,他说在极度干渴的情况下大量喝水,身体受不了,喝了两碗就够了。

接下来的一幕,我真有点不好意思了,那些多日没能够洗澡的将士们喝够了水,竟然一个个月兑了衣服,跳入湖中尽情地洗浴,把我的女兵们吓得都往沙丘後跑去,我也躲在雅葛斯怀里不敢去瞧。

雅葛斯在我耳边说:“别害羞,今天晚上我们也去洗个澡。让你的那群女兵也都去洗澡,大家都舒服一下。”

好久没有洗这么舒服的澡了,我在特意为我围成的临时澡堂里泡了半天,彻底洗去了身上的污垢与汗渍。吃完了这一个多月来头一次用火烧烤的熟食,软软地依偎在同样洗得一尘不染的雅葛斯怀里,闻到他身上那令我陶醉的气息,看着满天的繁星,真象做梦一般。这一个多月恶梦般的遭遇,终于过去了。

我特意要求雅葛斯,我们就睡在没有顶的帐篷里,让我们在睡梦之中也能够体会到星光的温柔。我的女兵们沐浴完之後就睡在湖边的沙滩上,和我们一样,睡的帐篷也只有墙没有顶,和那些男兵们睡的“天铺”隔了一两里路,这群女孩终于可以放松了。

整个队伍在湖边休整了两天。向导说,我们只是找到了绿洲,其实并没有真正走出沙漠,不过既然找到了湖泊,顺着河流前进,总不会再没水喝,应该很快走出沙漠的。

队伍又出发了,和前几天的沉闷完全不同,人马都显得特别轻快,由于是顺着河流走的,全无缺水之忧,河边的树和草又能够拿来当柴烧,吃的东西都可以烧熟了来吃,要洗澡也容易,跳入河中就行,整个军队都透着一股精神劲。

这一天的黄昏,探子来报,远远的,看到了一个小城,听到这个消息,士兵们一片欢呼,这意味着我们终于走出了那见鬼的沙漠,踏上了繁华孚罗的土地。

雅葛斯没费多大劲儿就拿下了这个小城,他让我待在这座小城里等他的消息,随後立即进兵。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听说延途两座城市望风而降,他的大军很快就兵临孚罗城下,雅葛斯并没有攻城,直接派人去谈判,听说当地的最有势力的祭司集团对外宣称雅葛斯有神助,能够通过数百年来从来没有人平安通过的沙漠和雪山,是天神派到人间的圣人,帮助他们摆月兑迪伦控制的天神之子,孚罗人争先恐後地打开城门,迎接雅葛斯进城,迪伦派到这里的总督自知大势已去,杀了自己的妻子儿女之後自杀而死。雅葛斯称赞这位总督既忠诚又有骨气,亲自为他发丧,把他隆重地葬在城外。当地人想尽情地杀戮迪伦的驻军,雅葛斯派人及时制止,并给他们进行了调停,让他们和睦相处,那些侥幸逃得性命的迪伦驻军对他感激涕零。他又亲自去拜祭了孚罗人的大神庙,献上丰厚的礼物,对庙产和各位贵族的财产也严格保护。只打开了公库,取出财物厚赏跟随他的将士们,他又严格约束将士们,禁止他们作任何引起当地人反感的事。种种努力,使他在孚罗人和迪伦两方面都得到了他们的衷心感戴。

雅葛斯安定了孚罗城之後派人来接我,我前呼後拥,意气风发,得意洋洋地前往孚罗城。

一路上都听人说雅葛斯有神助,我本来是绝对不相信的,可是他们言之凿凿,听起来真是那么回事,什么什么沙漠几十年都不下雨了,怎么雅葛斯的军队就那么凑巧会遇上十雨?这样艰险的道路都没有能够阻止住雅葛斯的军队,如果说他没有神助,那才真是巧到了极点,不可能的事了。听他们得这么合情合理,连我都情不自禁地认为雅葛斯确实有神助了,莫非冥冥之中真有天意。

雅葛斯说过要带我去孚罗看桃花的。自从来到了孚罗,我才知道孚罗的桃花有多么的多。桃花就是孚罗的省花。在一百多年前,孚罗还不是迪伦领土的时候,桃花是他们的国花的。孚罗的每个城市都种桃花,在他们的首都(现在叫省会)孚罗城更是种了连绵上百里的桃花,据说整个孚罗的桃花有好几百亿株。孚罗人既种桃树,赏桃花,还吃桃子,加工桃脯,还因此衍生了许多工作相关的产业,比如用桃花瓣来泡茶、酿酒,用桃叶来制作席子帘子,用桃木来制作一些器具等,他们还培育了许珍贵的品种,除了常见的桃红色桃花外,还有极其罕见的品种——黑桃花,这是桃花中的极品,如同牡丹中的青龙卧墨池一样,价值连城,等闲难得一见。据说全世界只有十二株,孚罗人视为神树,修筑了巨大贡献的城堡来保护这十二株黑桃花。我是一定要去看这十二株黑桃花的,雅葛斯一道命令,那还不是挺容易的吗?

现在的时间已经是三月下旬了,桃花开得最盛的时间已经过去,可是我一路行来,仍然感觉以了桃花的无比美丽。孚罗的桃花的美是令人震撼的,它们靠的不每一朵花儿的娇艳,不是每一棵树的雍容,而是千朵万朵,千树万树,令人叹为观止的气势,令人咋舌的壮美,那是红霞,飘散在人间的红霞;那是彩云,坠落凡间的彩云,那么的飘渺,那么的灿烂,那是天上的美景。空气又是地样的清新,坐在车上,在路旁连绵不断的桃花美景促拥中前进,整个人都要飘荡起来,这是真的,还是幻觉?可惜雅葛斯不在我的身边,要是他在,那一切都完美了。

我拿出数码相机,拍摄了大量的照片和视频,以後有时间慢慢欣赏,雅葛斯一定会抽时间来陪我看桃花的,我一想到这里,高兴得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了。只有一个念头,快点儿见到他。

诺威斯先迎出了城门二十几里,他穿了一身便衣,对我小声说:“等会儿见了陛下,王后您千万别吃惊。我们都想不到他会这样。”吃惊,吃什么惊?总不成他又带了一群美女来见我吧?心里七上八下,患得患失。

雅葛斯到城门前来迎接我……我真的吃了一惊,不是他带了一群美女,而是他居然穿了一身当地人的服装,怎么看怎么不太顺眼。我偷偷地问他:“你怎么穿这件衣服?”

雅葛斯微笑道:“不就一件衣服吗?换一件衣服能够得到当地人的好感,办起事来事半功倍,何乐而不为?将士们还大惊小怪,当作一件了不起的大事似的。凤仪,你休息一晚,明天和我一起去他们的神庙里祭拜孚罗人的天神,你也要换上孚罗女子的服装,知道吗?後天我们花一天的时间去看桃花,要是再不看,桃花都要谢了。要看就得等到明年了,可是明年我绝对不会还呆在这里。”

我说:“你真的相信他们的神祗?”

他笑了:“我只相信自己。不过我要别人认为我尊重神祗,尤其是要当地人认为我尊重他们的神祗。”

我说:“你只是在做给别人看?”

雅葛斯说:“我只要别人相信就行了。

孚罗城的宫殿就是一百多年前的王宫,由于迪伦人派来的总督一直以这个王宫为官邸,历代都有修葺,所以看起来几乎是新的。

王宫是由巨大的石头修建的,和迪甘城的建筑风格倒也有几分相像,但更精致,雕塑绘画也更美丽,几乎都是神话题材,偶尔也有君王的画像,很少有涉及到普通人生活场景的绘画作品。宫里的建筑虽然多,但很有章法,可以看得出设计者的独具匠心,绝无杂芜的感觉;陈设更是华丽舒适,虽然华丽,但却有种说不出的雅致,绝对没有暴发户的感觉,这就象一位真正的气质美女,卓一看去,似乎并不怎么漂亮,可是却越看越美,她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华美高贵,一切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然,淡抹浓妆总相宜。

沐浴晚餐之後,雅葛斯陪着我走到宫中的最高处观景台去观看这座美丽的城市。孚罗的整个城市就象一个棋盘,大小街道排列得非常有规律,在我的印象当中,王宫应该修在城市的正中,可是事实上,王宫却处于整座城市的西角,城市的正中是一座巨大的神庙,修建得比王宫还要华丽。整个官府都位于城市的西边,东边是平民们居住的地方,南边是文化区,有几所规模不小的学校,还专门有辩论台,允许学者们自荐讲学,和天下才子争辩,嘿,孚罗人倒真有文化,北面是商业区。天渐渐地黑下来,整个孚罗城上笼罩着一层淡淡的轻雾。除了王宫和神庙外,整个城市都没有什么灯火,比起我们中国城市那灯火辉煌的场面,那是天差地远了。

我对雅葛斯说:“孚罗人好象一点没夜生活。一到晚上就关灯了。”

雅葛斯笑着说:“孚罗城一到晚上就实行宵禁,除非是有人病了或者死了人,街道上不准走人,否则单凭此一点,就可以把这个夜行的人投入监狱,没为官奴,当上一个月的奴隶才准回家。”

我说:“他们真是没商业头脑,晚上营业,可以挣多少钱啊。你们蒂山人就比他们聪明多了,晚上店铺照开,人照上街。”

雅葛斯正色道:“也不是这样,我们蒂山人其实是不得已的。几乎所有的国家晚上都宵禁,只有我们蒂山这样穷疯了的国家才会这么计较于钱,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好事。凤仪,明天我们要去神庙拜祭了,你得做出一付很虔诚的样子给他们看,知道吗?凤仪,我一直很奇怪,你明明是个年青的女子,照理说女人的宗教观应该比男人更虔诚,可是你却从来不把神明当回事。就说这一次吧,连我自己都以为有神灵相助了,你却依旧一付毫不在乎的样子。”

我说:“这个世界上是没有神的。人们以为是神创造了人,其实恰恰相反,是人创造了神。人们自己给自己找了个精神慰藉而已。”

雅葛斯说:“你说什么?是人创造了神?”他的神情从来没有这么惊讶过,看来我这一句话令他震惊不已。雅葛斯就算不是很相信神,但也从来没有彻底否定过神的存在,我这一句话对他来说恐怕真象石破天惊一样!

我说:“是啊。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为什么每个民族的神都不一样。真有一个全能的神,那么全世界人的神灵应该是一样的啊。这就有一个悖论,如果神是万能的,那为什么万能的神不能让全界办所有的人都信仰他?难道真象那些所谓的神灵宣称的那样,对不信仰神的人要施以惩罚?可是天底下这么多不信神的人,神都要施以惩罚,不是太残忍了吗?你显不出神迹来让别人相信而一昧地提出要惩罚,简直就象是黑社会老大,哪里还有神的样子?每个国家的人们都按照自己的思维去想象他们的神。希腊人的神象希腊人一样不穿衣服,有妒嫉心,除了神力以外,他们和人没有任何区别。我们中国人的神却是勇于为天下百姓做事,几乎没有什么错误的完美的神,非常符合中国人的思想观。如果人有神灵的信仰,这是怎么来的?还不是後天教养的,我们中国人自小就告诉你这个世界上没有神,你自然就不信了。笛卡儿还说这是天赋呢,是老天就是要你信神,直接植在你的心底。可是另外一位伟大的哲学家洛克却说,人的心灵本是一张白纸,什么也没有,又岂会生来就有上帝的观念?这些哲学家也各说各的。”

雅葛斯看着我:“你也知道哲学,这是谁教你的?你很欣赏哲学家?”

我说:“有的是我在学校学到的,有的是我自己看书看到的,有的是爷爷父亲姥爷姥姥妈妈他们教的,我在网上也看到过。我对哲学只是一知半解,我并不欣赏哲学家,我觉得他们好多都给人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可能是我水平低了,理解不了他们。就说那个大哲学家培根吧,他的一句名言:知识就是力量让他名扬四海,可是我觉得他是一个人格分裂的怪物。写东西写得头头是道,可是为人简直不是个东西!当官,他贪赃枉法;为人,他忘恩负义。这些哲学家,只把思想体系向别人出售,要求别人这样那样,自己首先就违反。还有那个尼采,说什么到女人那儿别忘记带鞭子,其实就他那个鬼样子,丑得比猪八戒还吓人,他去女人那儿不用他带鞭子女人都会躲得远远的,怕晚上做恶梦。看得上他的女人是不正常的女人,看不上的才是正常的。明明是自己追不到女人,却装出一付看不上女人,比什么都了不起的样子。恶心死了,我很反感这种言行不一的人。好多哲学家都只说空话,干实际事情的人不多。在中国的大学里,哲学系的人是找不到工作的,因为太不实际了。我读书的时候就想过,说啥我也不会学哲学,最多只是了解一下。我想学计算机软件和军事科学……现在,我学不学都没关系了。”

雅葛斯轻轻拉起我的手:“凤仪,你是个奇怪的女孩子。现在我倒觉得你对我来说,真有点难以理解了。”

我依偎到他的怀里:“这不过是世界观的一些看法而已。总不至于因为这些影响到我们的感情吧?”

雅葛斯笑道:“当然不会。不过我进神庙的时候,你无论怎么想的,都要装出一付虔诚的样子来。这是军国大事,可马虎不得。”

我说:“你放一百二十万个心。我的无神论只做肚皮官司,面子上我会和你一样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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