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裴小娜,决定:继续活着!虽然之前也没准备死,但是,我真的决定要好好活着(此处热泪盈眶,请给我两分钟时间缓和情绪)好了,正式开始:
我叫裴小娜,今年27岁,是从爸爸的身体里出来的时间啊,还没过生日呢,准确点说应该是:25周岁。没工作,没老公,也没老爸,前几个月老爸走了……(沉痛默哀3分钟)我之前是个老师,招生老师,做得很开心。因为老爸生病,工作辞掉了,回到这个我深爱的破地方,生活百无聊赖,每天混日子,过的没日没夜没星期的。端着大专毕业生的架子,不愿意找工作,真不是我的要求有多高,而是这个小破城市,除了大卖场,就是小卖店,真不知道大家的钱是打哪儿来的,这里除了消费就没别的地方。想自己开个店,我是真没钱,给人家打工卖东西去,我又发自内心发自肺腑的不愿意,所以回家后一直待业(呵呵,我知道是失业,就让我自我安慰下,说得好听点吧!)
我再之前是个置业顾问,也就是卖二手房的,当时待得也是个大公司,老大老大了。在祖国的心脏里也吃过很多苦,受过很多委屈,不过我还是很开心的,日子过的也算嗨皮。(正宗的英文啊,大家不会看不懂吧?)当然不是我现在不能吃苦了,而是这个小破城市太小了,熟人太多,我就不愿意出去卖东西了,多没面子啊,是个人看见你就问:哎呀,什么时候回来的?大学毕业吧?找着对象没?我站在一堆衣服旁边,穿着商场红红绿绿的工作服,满脸不想笑却不得不笑的尴尬,一边点头一边说:呵呵,恩,恩,是,还没找到呢……最可恨的是话还没说完,对方就恨不得用全商场的人都听到的分贝说:哎呀,咋还不找?有27了吧?可不小了,该找了呀,条件别太高……我真想秒杀了这些人热心人!!!好吧,我承认是我不对,但是我就是过不了自己心里这道坎儿。
再再之前我还是个学生,过着我这辈子最幸福的日子,挥霍着我此生最后的青春,当然,当时并不知道那是最后的灿烂和逍遥,所以过的很是乱七八糟,出去旅个游啊,大家一起喝个酒啊,感慨一下人生啊,谈个恋爱啊,什么什么的,不知道怎么就过完了,我是多想念那时候的日子啊,真的很爽很开心。
再再再之前,我也是个学生,每天为赋新词强说愁,和那帮孩子们一起疯了一样过自己所剩不多的美好年华。当然,当时我也不知道那时的美好年华所剩不多,那是我无比辉煌的年代,我知道,再不会有。周杰伦,林俊杰,哈狗帮的年代,过去了哦。
而现在,我们不再每天黏在一起,不再跟对方讲自己的糗事,更多的就是淡淡的随便的聊聊,很多的东西都不见了我也不再清楚她们的生活,她们也不再懂我的想法。以前大家总是跟我说快回来吧,我听了很高兴,因为感觉到了我们的感情还在,但是我不敢回去,我怕我回去了,大家都依然是各忙各的,很久很久都不联系,那样我会更难受的,不在那儿至少我还可以找借口说是因为我们离得太远所以才不联系的,电话费也是很贵的嘛!总是以为有种感情是放多久都不会改变和疏远的,可是,我发现不是的,现在的我们不一样了,所以我害怕了,我不敢面对。当年我们下晚自习一起唱的歌还在学校的上空回荡呢,我们一起说的笑的哭的表情还僵在脸上,但是人却已是黄花后了,所谓的物是人非也就是这样吧!
哎哎哎,扯远了啊,拉回来!再再再再之前,我还是个学生,在一个小山村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那时,情窦初开,羞涩,懵懂,(我知道也可以叫傻b的。)所谓青春,也就是这样吧?!简简单单的什么都不考虑的在一起,觉得,只要有你,那就是爱情。什么房子车子票子的,那都是浮云,跟爱情都无关,俗,怎一个俗字了得的俗。唉,终于我也变得俗了,不落俗套的俗了一把,终于看清,我也就是俗人一个,没什么所谓清高,所谓雅!
那是我一生最短暂的年华,也是那时给了我这一生最刻骨铭心的爱情,刻的那么深,一不小心就刻深了,唉!(呵呵,早恋啦,害羞呢!)当然,也是那段感情让我至今还没嫁出去,我需要时间缓缓在爱情里吃得苦,不过,现在已经缓过来了,那个单身男士看了对我有意思的,记得跟我说哈,我长得也一般,也就马马虎虎是我们学校那些年他们一起追的女孩儿吧,呵呵,后话后话了……
以前一直有朋友跟我说:娜姐,把咱的日子写个小说吧!我说:等娜姐档期安排开了就写,年轻人,不要太心急嘛,啊,哈哈……(狂笑,东方不败笑,各种笑)过了这么久,我的档期终于排的到了空白的地步,可是,那些等着我写我们的故事的孩子,都已经是孩子他妈,或者孩子他爹了,可能他们不会有机会看到了。孩子还等着吃饭呢,女乃粉很贵的,谁有时间看小说啊,何况也就只能勉强算是能通通顺顺读下来的字而已,连高考作文的水平都不到……(小伤感一下哈,80后嘛,总是有些故事要怀念的。)
我有点傻,其实本来是挺聪明的,也不知道为什么长着长着就傻了,天然呆也挺适合我。一般这种和痴呆傻之类的沾边的人,都有一些所谓开朗,自信(不管他们怎么说我,我还是觉得我这就叫自信,跟自恋不搭界。)之类的优良品德。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渐渐宅起来了,不知为何啊!一直觉得宅这个词,和我这种人的性格压根儿不挨着,可是也不知道怎么就宅的不行了,唉……我喜欢写字,睡觉,旅行,不是旅游,是旅行,doyoukonw?虽然到目前为止我还只是旅游过,至于旅行还只是个梦。其他的嘛……还喜欢我自己,唔呵呵呵(真的不是自恋啦!!!)……
仔细想想,要写的话,我这个人,其实还真的没什么好写的,我记得每次开学认识新同学的自我介绍的时候,我全都只说一句话:大家好,我叫裴小娜。说完就走下讲台,头也不回。大家都以为我装酷,其实我是真觉得没啥好说的,我喜欢帅哥,也不能明理告诉全班吧?!还有,我也是会紧张的啊,我又不是大明星,站台上那么久,谁不怕啊?!
算了,真没啥好说的了,大家看看还有的补充没?额……你们还不了解我哈,那,就这样先。对了,我喜欢周星驰,所以说话总是不自觉地用给个理由先的格式,慢慢就习惯了!星爷,真真儿是个人才啊,有同感的请顶一下我的文(呵呵,奸诈的笑一下)。偶尔我还高雅的听个音乐啥的,轻音乐,钢琴曲,交响乐,我都听,不过听不懂。歌嘛,还是听老歌多一点,郑钧啊,张楚啊,崔健啊,丁武啊,何勇啊,等等,中国乐坛的这些才子们,在这里再一次向大家表达我的崇敬和感谢之情,非常之严肃的那种,鞠躬的话最少90度了。还喜欢陈奕迅,哇塞,这个男人了不得啊,我就不用说他多牛了吧?简直了!什么什么?为什么我喜欢的没有女人啊?我老早就说过了,我喜欢帅哥的嘛,我又不是拉拉,自然喜欢男的啦,女歌星也有,像孙燕姿啊,王菲啊,阿桑啊,也就她们仨了。
真不说了,该进入正题了,接下来我要和这个世界谈谈。说到这句话啊,我绝对是抄袭韩寒的。韩寒这个家伙啊,也是厉害,只可惜结婚太早了,我以为他怎么也要等到和我认识了以后再结婚呢,谁知他也不落俗套的俗了一把,这话谁都不要告诉韩寒哦,不然他老婆派人来暗杀我可如何是好?!说到这句话还有个男人要提,就是村上春树,《1q84》,额,有一个才子。说到日本作家,其实我最喜欢的是川端康成,他是把我带进日本文学的男人,只可惜红颜……不好意思,只可惜英雄总是比较早就陨落的。
说到最早接触的那还是麦尔维尔,他的一部《白鲸》彻底征服了我,让我从此爱上了文学,小说,也注定了我喜欢的类型。一部作品对一个孩子的影响是无限大的,家长们千万要注意啊,不要随便乱让宝宝们看书,一定要选好啊,我这一生的文学情结和气质都是《白鲸》赐予的,它开启了我的文学之路,那时的我还很小,勉强借助字典能把一本小说看完,也是麦尔维尔把我从小人书带到了全是文字厚厚的小说世界里的,非常之感谢!
怎么又扯远了?我这个跑题的臭毛病老是改不了,作文分数总是没有情书的评价高,闹心了……好吧,这次,我们真的进入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