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鞭 第一卷 情感流浪记 第七十五章 燕燕其人

作者 : 黑寡妇

住着狗窝般的屋子,那是她的嗜好。

当老大的燕燕不喜欢整洁,尽管她可以将警察搞得精疲力竭,也可以将男人搞得浑身酥软,还可以让很多男人为她转为她丢魂,可是她实在不稀罕那种拘泥,即使保镖们要整理那乱极了的屋子,她也制止了不让乱动。

她从小就喜欢将父母放得整齐的东西拿出来撒满一地。比如放在鞋柜里的鞋子,她会将它们全部请到外面果着,喜欢穿哪一双,便一目了然;放在衣橱里的衣服,无论自己的还是父母的,她都会毫不吝惜的摆放在外面,虽然显得杂乱无章,可也花花绿绿的玲琅满目。

为此,母亲不知道说了她多少,打了她多少,可她毫无悔改之意,因为她感觉那是一种展示,是种一目了然,比放在柜子里强多了。

她不喜欢藏匿,她说那是阴谋,见不得太阳的东西是肮脏的,所以,她后来做了老大,还是保持着小时候的嗜好而不改初衷。

在沿海一带,她住的是大宾馆,玩的是高级享受。可是,她的卧室里,客厅里,仍旧乱七八糟的睡着鞋子啊,裤头儿啊,啊,还有男人的内裤啊,衬衣啊。一个三十多平米的客厅,居然没地方放沙茶几,全让她的衣服们,鞋子们占了个通透。

这儿虽然简陋了点儿,可是警察们找不到,他们都按照她的习惯在高级宾馆里寻找,因为他们自认为模清了她的习性,都洋洋得意的说:“她肯定不会到条件差的地方落脚,只要你们将所有的高档酒店统统给我翻个底儿朝天,我就不信找不到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

那时,在警察的眼里,她确实是个黄毛丫头,快三十了,还没结婚。就这么一个黄毛丫头,让警察们搜了两年,整整七百四十天,可连她头上掉下的棕色头都不曾找到。

有时候她故意叫人去向警察举报,可是等他们到了举报地点,只看到她故意让人买来放在宾馆客房里一大堆内衣内裤,女人的,男人的,大号的小号的,满地皆是。

有时候她又故意在认识她的警察们面前晃来晃去,他们也不敢喊,要是她被抓,那她会抖出许多肮脏的东西出来。因为她曾经俘虏过好多人。看到她笑着从他们面前走过,嘴里叼着烟,还用红红的薄嘴唇往上面吹着袅袅烟雾,眯斜那一对大眼,冲他们微笑,他们呢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不认识她。

她常常想,有这副身材确实不错,不仅能迷倒一般男人,还能迷倒有权有势男人,他们好多都曾经醉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差点爬不起来,她也确实享尽了今生风流。

那些不认识他的警察们因为老被她戏弄,牙齿咬得咯咯响,被她玩于鼓掌,确实让他们不甘心。

燕燕原名欧阳燕,不过现在可没人知道她姓什么,她是通缉犯,她的名字便成了一个谜,只知道她叫燕燕,这儿的人,每天看见她领着一帮子男女进进出出,看那派头很是不一般,可是看她住的地方,却是贫民窟,也没多想,本想问问,但那副傲骨,没人敢接近,深怕惹恼了她被痛打一顿。

无痕是第九个被俘虏的人,前面几个男人都是她在大街上,或者公路上,或者小巷里,先去踩窝点,然后跟踪,等找到了机会,他们便落入她的掌心。来到北方城市已经快年半了,有三个被她玩腻了送到沿海城市投进了大海。还有五个,是十足的软蛋,连看她一眼的胆量都没有,在她面前,毫无一点**,无论她怎样撩拨他们,那玩意儿只是龟缩在裤裆里不肯出来。她恼火至极,一怒之下,拧掉了他们中四个的脑袋,叫司机将其运到偏僻的森林里埋起来,或者让那条大狼狗饱餐好几顿。还有一个,待拧下脑袋后才看到那张小白的脸太可爱,有些不忍,便掏空了他的记忆,重新给他将脑袋镶在脖子上,让海盗们送往国外去,让他永远找不到回家的路。

在亡命深涯中,她还是个声东击西的人,运筹帷幄是她的拿手,警察们经常被她的假情报弄得疲于奔命,明明在西边城市,她却给他们一个看似真实的情报,有人检举她在西边某宾馆里驻扎;明明在北方城市,她给他们捎去一条消息,说有人在南方城市看到她,还将她的像画出来交到警察局,等找不到她再找举报人时,举报人不是服毒自杀,便是不知去向。

燕燕常常一个人偷偷笑,她笑他们这群笨蛋,笨到连一个女子都斗不过。她还记得一次,一个手下因为犯事儿,落在警察手里,他越墙逃跑,拘留所出动了一大群警察,那个手下在前面逃窜,后面的警察直呼“抓住他,别让他跑了!”

燕燕就躲在路边的亭子里喝茶,她要看看是她训练出来的人本事大还是警察们的本事大。

这个逃跑的家伙在前面像猴一样左跳跳,右跑跑,说:“来呀,跟上呢,怎么跑不动啊?”后面的警察们好多都腆着个大肚子,跑得气喘吁吁,有的脸涨得通红,有的站立在哪儿用手捂住胸口,还有的边跑边骂娘。

燕燕眼里露出一丝得意的神色:“看你们这群脓包,哪像警察的样子,个个吃得肥头大耳,窝囊!”

燕燕的名声,因为她的狡猾而闻名警界,一听到欧阳燕这个名儿,可不亚于听到海滩大盗让人的神经为之绷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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