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第五章
日子按部就班的过,学校的生活永远都是波澜不惊。
学校教务处央求我上课,原因是教《刑事诉讼法学》的老师住院,这门课程最枯燥,法律术语,主观客观条件,起诉程序,审判程序,再审程序等等等,一般的老师很难教好。原来教这门课的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水准很高,业余时间就帮人打官司。按理来说,教刑事诉讼的老师,对刑事案件是最热心和熟悉的,偏偏他专喜打民事官司,而且专帮人打离婚官司。离婚官司最主要的就是财产分割,小孩抚养。我们这位老师的委托人以女性为主,年龄必须在三十岁以下,否则给再多的钱也不接。
古话说,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所以,很多事情,千万不要逆天去做。这做律师的,就是古时的讼师,都是以钱来衡量自己的道德标准。我们记得有个香港电影,叫《算死草》的,星爷主演,讲的就是报应不爽的故事。自有讼师一来,法律在很多时候就开始显现出自己的弱小来。
我们的这位老师年初接到一个离婚委托,是个很标致的少妇,身如弱柳扶风,貌如海棠初绽,莺语嫣然,凄泪乱飞。当时心就软了,忙着倒茶让座,软语温言抚慰一番。侧耳细听之后,拍案而起,言明免费代理。
当晚约定时间,二人侧身一咖啡屋,喁喁细语。起身要走时,少妇神情仿佛,立足不稳,歪身倒于他怀内,但觉软玉温香,神思飘拂。老师伸禄山之爪,不经意拂过玉山,立马心潮澎湃,神情激荡。也不敢过多造次,送少妇回家后,归家沐浴,拜托五兄帮忙,解决欲火,一泄以定乾坤。
开庭当日,老师庭前举证,对方律师哑然。老师举证有他人证词,现场录像,照片等赫然在目,对方有外遇,而且同居,证据确凿。应判财产分割由女方独立享有。法官判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再大,还得合符人情。中国人一贯以同情弱者为美德,遂判男方净身出户,闭庭。
少妇得一豪宅,存款百万。电话邀约老师赴宴,二人对坐,酒过三巡,暧昧顿生。正当二人微醉之际,男方推门而入,也不多言,拔刀就刺,一刀中,一刀中嘴巴,一刀歽手,刀刀不致命,刀刀毁人颜。
故事到此结束。老师上不得讲台,教务处只好找我。
第一节课就去郑世乾班里,踏着号声进去,全班鼓掌欢迎。我讲课是有特点的,一般不用教材,全部勾当就是一盒粉笔,一包烟,一杯茶。最多就是外带一张薄薄的讲义。
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各位见习警官,鄙人有个毛病,别人是喝酒话多,我是抽烟话多,话多是一定要抽烟的,不抽烟,就好像打枪一样,卡壳。所以,请厌恶抽烟的同学尽量往后坐,同党的可以靠近我。但课堂上,是只许州官放火的,绝对不许百姓点灯。
我的话让他们都笑了起来,我很注意地看了一眼郑世乾,他坐在最后面一排,脸上似笑非笑。
我说,很荣幸能有机会给你们上课,鄙人才疏学浅,但对付你们,还是绰绰有余。今天我给你们讲课,讲的法律,明天你可能给我讲课,讲的是你的经历、感悟和人生。每个人的一生都要经历几个阶段,从人之初,性本善到原罪的概述,不是简单的几句话,几本书就可以说清楚的。我们现在要学习的法律,其实也就是规范和约束我们行为的依据。这些依据不是那个人发明出来的,是经历了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历史演变过来的。人类社会的法律是发展的,不是有人类就有法律。人类起初平衡关系的是道德观,但是,道德没有严肃性。比如,一个人去偷情,被人发现了,大家都来谴责他,骂他没有道德,破坏别人家庭。这些谴责的话都没错,问题是大家有没有想过,他为什么去偷情?偷情的目的是愉悦自己,享受一瞬间的快乐,可他明知道偷情如果被发现,得到的可能是一辈子的耻辱风险,他还是去偷,这就有个动机的问题了。因此,任何犯罪,都必定有他的动机和目的。
下课号声响起的时候,我还在夸夸其谈。隔壁教室里过来几个学生,聚集在窗户边听我讲课,到后来,有人慢慢挤进了教室,找个地方坐下来,都仰起头看我。我看到郑世乾很有兴趣地在本子上记着,我慢漫踱过去,侧目一看,就写着原罪、动机、目的几个字。
两节课的时间我一次性讲完,喝完茶杯里最后一口茶,抽完最后一支烟,我宣布下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