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爱丽丝 正文 第十三章 侬本多情

作者 : 黄王007

素素二十四岁生日,三个月前即计划如何庆生,又追问我会送什么礼物。看着她年轻美丽的面容,如果聪明点,我应当在她二十四岁生日那天送她钻戒,再趁机向她求婚,既慰老父老母之心,又可以结束单身生活,且不必面对众亲朋好友嘲笑议论,况且,看素素的心意,对我也不是没有情意,如若求婚,必然皆大欢喜。然而,我踌躇了。

向素素求婚,我是一个有始有终的男人,这就表明,从现在开始,必须做到对素素忠贞不一,必须揩她的手走过以后的所有岁月,更必须由心底把语琴忘记。深夜站在阳台上,看着深沉的夜空,问自己,是否真的可以把语琴完全自心底撇开,从此与她形同陌路,以后牵挂的人只能是素素?问完还是做不到,因为素素,更加思念语琴,我无法摆月兑与她一起生活恋爱的十年,那十年,对我对她,都是人生中最美好最值得记念的十年,因为青春,青春是不可替代的。

我不能忘记语琴与素素结婚,同时我不愿意欺骗自己以及欺骗素素,那对她太不公平,如果做不到全心全意,宁可抱憾终生,也不能因此逃避现实,以为娶素素,即可忘记语琴,婚后再后悔,何必,人生苦短。

“二十四岁是一个很恐怖的年龄。”素素坐在地上,又在捣鼓她那纤纤十指,这次她居然给十个手指甲涂上十种不能颜色的指甲油。我不敢看,两眼死盯住电脑屏幕,脑海里却不断幻化着十个五颜六色的手指甲。

“什么?为什么?你不是一直骄傲自己的年龄吗?一直打击我比你大七岁吗?不过七岁而已,天天挂在嘴边嫌我老,害得索非亚跟着起哄,整间公司都当我是老头。”我咬牙切齿,恨恨地。

“唉。”素素却长长地叹口气,“想想小时候多好啊,虽然被你和世权欺负,但是天天有人哄着,当心肝宝贝,天天盼望长大,长大后却一点也不好玩。”

“你还想怎么样,家中谁不疼你宠你的,你真想要天上的月亮吗,过分。”女人天生得寸进尺,真不明白素素猪脑袋里装了什么草。

“你不是女人,怎么懂得女人的心。二十四岁之前颜色鲜亮,二十四岁之后年老色衰,看看身边那些女人们,结了婚,整日围绕着丈夫、家庭、孩子转,根本失去自我,有什么意思。况且,二十四岁之前还可以嬉皮赖脸独身,二十四岁之后老妈就当作天大的事情看,整日追着问什么时候结婚,就差没拿刀架在我脖子上逼婚,哼。”素素皱着鼻子,一副苦恼的样子。

我差点笑了,嘴角扬起来,极力刻制着不让自己笑出声来,“怎么,天不怕地不怕的小魔女也有怕的事情,你不是老大吗,也有被副宫的时候,大快人心。”

素素的回答是月兑下脚上的凉鞋朝我摔过来。

“去死,幸灾乐祸的家伙,你自己被表姨妈逼迫的时候好过吗?也好意思来取笑我。”

“你可以选择永远不过二十四岁生日,这样你可以当作自己永远还没到二十四岁。”我哈哈大笑。

素素跳起来掐我脖子,还不解气又把我办公桌弄得乱七八糟。

“你还庆不庆祝生日?”

“当然庆祝,送的礼轻了我都不答应。”素素含嗔带笑地嚷,两眼发亮,红唇白齿,非常动人,我一时看呆,怔怔地瞪着她。她似乎也察觉出什么,脸更红了,背转身去,不再理我。

“素素,你生气了吗?”我柔声问。

“生你大头鬼。”素素却不肯再转过身来,僵硬的语气甩我一句。

我并不在意,望着她娇俏的背影,有一种冲动,很想从后面把她抱起,拥在怀里,轻吻抚模。

或者,生日那天,拿出钻戒跪在她面前,请求她嫁给我,潜意识里很确定,如果娶了素素,这辈子一定不会是世界上最伤心的人,也绝不会再去爱别人。

然而,语琴,全心全意恋着的那个女人,最终换来的是伤痕累累,这辈子爱的梦想已经撕碎,我感到疲惫。

如此纠结中,素素二十四岁生日来了,那天她很漂亮,一向衣着简约,不外是白衬衫配牛件裤,她特别钟爱穿白衬衫,或者是因为职业的原因,师者,自然洁身自好,即使衣裳也表现的淋漓尽致,或者一身浅色休闲装,不管穿什么她都漂亮,使人眼前一亮的女子。白色的衬衫,七分袖,袖口是一列黑色纽扣,黑白分明又格外醒目,天蓝色修身牛仔裤,更衬得双腿修长,亭亭玉立,衬衫束在裤腰里,黑白格子帆布鞋,头发束在脑后,十分青春,衬衫有三个扣子没扣,露出洁白的胸,脖子上挂一条黑黝黝金属十字架项链,并不是值钱的东西,只是一件装饰物,很别致,韵味十足。

我在一家有情调的西餐厅订位子,世权一家,我,索非亚及男友,都来为素素庆生,索非亚男友与我们挺熟,长得高高瘦瘦,戴玳瑁眼镜,很斯文,在银行上班,索非亚与他即将谈婚论嫁,我取笑她与我度完蜜月又另嫁他人,真是嫌命长。索非亚大气地挥手,“现代女性有三妻四妾何足道哉。”我与她男友碰杯苦笑。

素素一坐下来,便伸手向我们要礼物,笑嘻嘻,像个土匪。年轻真好,二十四岁,多么美丽的年龄,虽然她扮演深沉,慨叹着时光匆匆,岁月蹉跎。然而,二十四岁,特别是女孩子,既有成熟的女人味又还保存小女生的淘气天真,得天独厚,依旧可以伸手向朋友要生日礼物。我有点妒忌素素,慨叹时不与我兮。

“礼物,礼物,快拿出来孝敬寿星,别藏着掖着,我不会猜的,快点,快点。”瞧,这就是素素,说她十三点她不是,讲起音乐来滔滔不绝,弹起琴来更加自由优雅,但是,瞧她,二十四岁还好意思伸手向人讨生日礼物,真是服了她。我拿餐桌上花瓶里插的玫瑰花敲她手,她嘻嘻笑,一点不脸红。

彦心先拿出礼物,她送一个巴黎世家最新款小牛皮手袋给素素,素素拿在手上爱不惜手,说:“哗,彦心你真大方,我爱你。”谁她都爱,就是不爱我,我有点酸溜溜。

彦心好脾气,笑着拍拍素素的脸,索非亚也拿出礼物,是一个精致的蓝水晶胸扣,素素立马别在胸前,蓝水晶配白衬衫,又高雅又耐看,素素在索非亚脸上深吻一下,笑靥如花,“索非亚,我爱死你。”索非亚甩她,骂道:“喂,没看我老公在旁边吗,吃豆腐也不看场合。”大家笑。

“表哥,表哥,你送我什么礼物?”素素眼睛眨巴眨巴,看向我,伸出手来,真正的土匪。

我打她手掌心,笑道:“这就是礼物。”素素缩回手,揉着手掌心,无赖地道:“你敢不送我礼物,我会要你好看?”

“你要让我怎么好看?”我瞪她,把礼物掏出来,我并没有买钻戒,素素打开礼品盒,两眼放光,里面是一条粉红色钻石手琏,素素高兴地立马戴在手腕上。彦心看我一眼,自然是怪我错过良机,我装作没看见,打开香槟,帮每个人斟满杯,大家举杯庆祝素素生日快乐,永远年轻美丽,素素非常开心,豪爽地饮着香槟。世权喝过香槟提前离去,连饭都不吃,看样子是要躲开我们这帮人独自去外面买醉,彦心看着他的背影发呆,我觉得没味,幸亏有素素救场,讲了几个笑话,把大家逗引笑,气氛重新活泼起来,不过彦心始终笑得勉强。我朝素素使个眼色,素素水晶玻璃,立时明白,吃完饭便催着回去,说还要回家吃妈妈煮的长寿面,彦心笑道:“你们玩吧,不必为我,我先回家,反正天然一刻也离不开我,指不定在女乃女乃家怎么闹呢。”

素素反对,“那怎么行,要玩一起玩,要散场一起走,怎么丢下你一个人。”于是我先送彦心回叶伯母家接天然,再送素素,索非亚与男友还有节目,先离去。我怕素素不开心,好好一个生日会被世权搅得不三不四。

“不会,我不是那么小气。彦心姐也真是苦,和嫁给木头桩子没分别,人生真是千疮百孔,相爱的不能在一起,不相爱的偏偏在一起,大概是所谓的不是冤家不聚头吧。是不是,家和表哥?”

想不到素素如此深明大义,倒是难得,虽然娇气,却非蛮不讲理。

我苦笑,“还想去哪里,今晚任你差遣。”

“算了,你不必迁就我,我可以约同学去跳舞,送我回家吧。”素素兴味索然。

我歉然道:“对不起。”

素素皱皱眉头,笑,“关你什么事,我发觉你与世权真是一条裤子穿着长大的,连出气都是同一个鼻孔。”

我沉默,也许素素也察觉了我的情感游移不定,玩累了,不想再应酬我,也是,女孩子青春特别短暂,三十一过,颜色渐退,她已二十四岁,算得上得天独厚,但是,哪个女孩子会痴心等待男人去忘却旧情重拾新爱呢,看世权就知道,以后我要远着一点素素,不想担误她的人生。

其实世权心目中的恋人始终是高中时那个女生,颜蔷薇。她长得十分美,五官精致,嘴角上扬,不语而笑,一头直发垂在肩后,随风而动,那份飘逸洒月兑,就让男生们两眼发直。加上一双会笑的眼睛,每个对上她眼睛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吸引,看完又看,老觉看不够。为她写情诗的男生不计其数,更有的抱着吉它跑到她的教室窗外边弹边唱情歌,闹动校方在所不惜。而为她打架的男生们更是不屑说的,为了颜蔷薇,最好的兄弟即时反目成仇,拔刀相对,而后老死不相往来。她是高干子女,老爸据说是什么部长,为人十分高调,因为美,许多男生愿意受她差遣,那真是任劳任怨,为她跑腿当作一种荣幸,跑完腿还要在别的男生面前洋洋自得,一副唯自己可以为佳人差遣嘴脸。而她并不领情,把拜倒在石榴裙下的男生视作稻草,随便贱踏,直到遇到世权。世权是那种书读得很好,球打得很帅,人长得叫所有女生尖叫的那种臭男生,每当学校有篮球比赛,所有女生围在球场四周,口号出奇地一致:“叶世权,加油!叶世权,我们爱你!”弄得校方哭笑不得,世权和所有长得帅月复中有料男生一样,脾气超臭,对女生的尖叫听而不闻,扬着高傲的下巴,独来独往,他那道孤独的背影不知迷死多少女生,都想要成为他身边的第一个红颜知已。

骄傲的颜蔷薇遇到骄傲的叶世权,两个人在同一时间擦出爱情火花,世权在我面前最得意的事是与颜蔷薇之间并没有经历过五关斩六将的奇险,不像我,追语琴追得汗流浃背,费尽心机才追到手,也因为如此他死不肯请我吃饭谢媒,说根本无须我出半分力,谈不上谢媒,恨得我牙痒痒。

世权与颜蔷薇拍拖,让全校男生松一口气,又有一点失落,偷偷躲在被窝里掉眼泪,因为从此之后可以过正常人生活,不必再为颜蔷薇失眠,不必因为讨不到她的欢心患得患失,更不必做白日梦梦想与她双宿双飞,作不切实际的幻想。世权全不理不管,与颜蔷薇手拉手在任何场合亮相,吸引所有人艳羡的目光,依在叶世权身边的颜蔷薇,一点都看不出有丝丝的傲气与刁蛮,如小鸟依人般温柔可爱,世权拉着她的手与旁边的人说话,她静静地站在旁边,嘴角含笑,没有显出不耐烦的表情,令所有男生大跌眼镜,同时心底把世权祖宗十八代恨上,恨他家遗传因子怎么那么优良,给了他先天的优生权,来到世上是来增加所有男生的痛苦,恨归恨,在剩下的中学时代,世权是学校风云人物,因为追到校花颜蔷薇,追到她不足于震憾人心,最重要的是世权有本事让刁蛮任性的颜蔷薇一改平日坏小姐脾气,变得小鸟依人,可人儿模样,这很让心底眼里瞄住颜蔷薇这朵花不放的男生们丧气。

颜蔷薇与世权拍拖三年,大学两人不在同一所学校,颜蔷薇是军人世家,大学读的是军事学校,毕业后理所当然就是军官,自觉与平民出身的世权有距离感,主要是大学是一个最最浪漫的地方,漂亮男生满天飞,颜蔷薇眼界大开,再看世权也就不是那么一回事,鸿雁分飞不到一年变心,提出与世权分手。世权对她倾注了真感情,分手后抱着我大哭,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不睡,对着颜蔷薇方向挥舞着拳头大叫:“为什么变心,为什么变心,说过天长地久,为什么变心?”吼完倒在地上继续哭,哭得没力气就吩咐我去超市买回一箱啤酒,整日抱住酒瓶子猛喝,就差没喝死。我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义不容辞陪他,两人整日坐在大学校园一棵樱花树下喝啤酒,整整喝足一个月,喝掉几十箱啤酒,差点被学校赶出校门。

语琴气急败坏,逮住我劈头盖脸骂:“家和,你再和叶世权跑去樱花树下喝啤酒,我与你分手。”她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是认真的,我吓得一激灵,语琴要与我分手,我与世权还得在樱花树下喝一个月啤酒,几十箱啊,马上认错,表示痛改前非,不跟世权混。

语琴气鼓鼓地说:“你看着办。”根本不用看,语琴与世权比,当然语琴在我心中重要,我立马抛弃世权。

第二天我对世权说:“语琴不让我再与你去樱花树下渴酒。”

世权气得暴跳如雷,扑上来把我狠狠揍一顿,打架我不怕他,但是看在他失恋痛不欲生的份上,让他。打完他还不解气,拿啤酒出气,把一箱啤酒踢得瓶子破碎,啤酒流了一地,大骂我重色轻友,是天下第一大反叛,他扬言第一件事是与我绝交,第二件事是要想一个最浪漫的方法自杀以明心志,表示他对爱情的专一,至死不渝。结果他两件事都没做,第二天开始约会系花,很高调地恋爱三个月,分手了,又约会别系系花,同样高调地恋爱三个月,分手,再约会另一系系花,恋爱三个月,又分手。大学四年,世权把全校有点姿色的女生全约会遍,落得大众情人美名,毕业了,身边一个女朋友都没有,两手一拍,潇洒地投入社会,真正不带走一片云,取笑我与语琴死抱在一起,守着一朵花,根本欣赏不到别种花的美丽,我笑,不在意,谁叫我们是兄弟,其实他心底羡慕我与语琴的爱情恒久远,只是不承认,我也随他。

工作后的世权一个人独来独往,整日往夜总会或酒巴泡小姐,终是走得夜路多,终于遇到鬼,酒后乱性,糊里糊涂的捧子成婚,我并不是觉得彦心不好,而是因为世权对自己的放纵,造成两个人的悲剧,彦心不快乐,世权心中同样苦,前世冤家。

我揉着太阳穴上班,坐在办公桌前,索非亚递上来一杯浓浓的咖啡,赶紧喝几口,精神恢复三分之一,“索非亚,没有你我可怎么办?”

索非亚仰起下巴,“不用花言巧语。”

我用深情款款的目光看住索非亚,“索非亚,为了我,请别那么早结婚,众人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进入需谨慎。”

索非亚凶过来,“你自己娶不到老婆就想天下人陪你单身,钱赚足了吗?有空油腔滑调混日子啦,快工作,否则扣你奖金。”

我露出痛苦表情,“你是天下最牛女秘书,我是天下最倒霉老板,薪水压在女秘书魔掌里,想扣就扣。”

索非亚仰首笑,“我是超级人才,身兼数职,是本公司财政大臣,谁敢得罪我?”

我笑,“索非亚,你是女强盗。”

索非亚做事去,理也不理我,我也收心养性,准备工作,世权施施然来,我奇怪地看他一眼,平常他把公司当家,下班后还留在公司,每天第一个上班,索非亚老是教训我要向世权学习,对工作非得有十二分的热情,否则甭想成功。

世权表情与往日有所不同,他走过来,拿起我的咖啡喝一口,架在办公桌一角上,不走,似乎有话对我讲,他用手指弹弹桌面,神情愉快,不说话。我觉得奇怪,婚后他很少露出这种喜盈盈的表情,是什么使得改变,难道与彦心之间的结终于解开?虽然好奇,我还是不出声问,世权有这脾气,凡事若我过问,必定卖关子,卖完关子还骂我似个娘们爱八卦,只能耐住好奇心等他自己讲出来。

过一会世权说:“我遇见了她。”

我莫明其妙,“谁?”

世权看我一眼,说:“颜蔷薇。”

我没明白,再问:“谁?”

世权不看我,看着窗外的天空,他妈的,以后他再来我办公室有话讲事先得把窗帘拉起来,免得他望住天空把我当透明,而把自己整得似个得道高僧。

“家和,你想也想不到我遇见了谁,颜蔷薇。”

颜蔷薇,这是何年何月何时的古代人物,怎么突然间蹦出来,但是我却开始头皮发麻,一种不好的预感袭上来,颜蔷薇,即使她已成过时人物,她的一出现,依旧如当初那般,在世权心中投下石头,占据世权的眼睛与心灵。我是他从小一起玩大的伙伴,看一眼他的眼睛,即知道今时不同往日,往日是死气沉沉,仿佛世界欠他三百年好光阴,现在,他的一双眼睛在跳跃,有一种东西在燃烧。

我想到那个哭着对我说“家和我不快乐我很寂寞”的彦心,想到那个第一声不是喊爸爸妈妈而喊叔叔的叶天然,出不来声。

颜蔷薇,世权的初恋情人,在失去联系后这么多年,怎么突然又从什么角落里蹦出来了呢?我抱住脑袋申吟。

“家和,昨夜,我觉得闷,独自跑到酒吧去喝酒,”那么多人陪着他,他觉得闷,丢下老婆老友跑去酒吧喝闷酒,这个人一定脑子进了水,我很想跳起来骂他神经病。“我坐在角落里,一口接一口喝啤酒,很无聊地看着酒吧里的男女谈笑风生,显得我更寂寞。然后我看见了她。她和我一样,独自坐在另一个角落,抽烟,喝酒,也看着酒吧里别的男男女女,看见她的第一眼我就想:怎么世事这么巧,巧到多年后我们相遇的情景彼此都是一样的。她穿着衬衫长裤,头靠在墙上,长头发垂下来,半遮住白白的脸,眼睛也隐在发影下,但是我还是认出了她。我当时整个人一震,呆呆地看住她,连呼吸都忘记,她似乎感觉到有目光注视,但是浑不在意,大概这样的目光十分常见,也就不在意,然而,她终于转过眼睛,与我的眼睛对视,她也认出了我,我们远远坐着,彼此对视,谁也没有站起来,一直望住对方,仿佛害怕一眨眼工夫,幻象会消失一般。”

世权声情并茂地描述着邂逅的细节,他是一个高材生,对文字有很强的组织能力,我被催眠似地听他说。

“最后酒吧打烊,所有人都走了,剩下我们两个,还坐在角落里,伙计提醒我酒吧要关门,我才站起来把两人的账结了,向她走过去。她微微仰起脸看着我走近,眼睛眨也不眨,我站在她面前,伸手抚模她的长发,好似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好似从前在一起的时候一样,我轻轻地抚模她的长发,她仰着脸对我轻轻一笑,我拉起她的手,她跟着我走出酒吧,站在夜风里,我还是不相信是她,她也好似不相信,我们在街边长椅上坐,一句话没有说,一直坐到天亮。”

世权眼神飘忽,但是,嘴角一直含着一抹笑意,是那种能叫女人动心成熟男人才具有的温情微笑,他从来没有对自己的妻子笑过,然而,在这个早上,应当坐在办公室里工作的时刻,向我诉说遇见另一个女人的情景,他的嘴角一直含着满足的笑意,我无法指责他。

“家和,她还是那么美丽,只有更美丽,我从来没见过比她更有女人味的女人。眼睛虽然落寞,但是高兴的时候依旧会笑,五官那么精致,小手还是那般纤长柔软,没有戒指,也没有耳环、项链,全身上下一件饰物也没有,白衬衫黑长裤长头发,那么美那么自然。家和,这一邂逅真是太美丽了,早上太阳出来,照在我们身上,金光闪闪,她轻轻地抚模我的眉毛眼睛嘴唇,然后笑了,笑靥有如春花初绽。我受宠若惊,并不觉得累,把她送到酒店去休息,一句话没有说,就是武侠小说中描绘的此时无声胜有声那种境界。家和,我想我又恋爱了。”

世权把心里话毫不保留地倾吐出来,我申吟,一点不赞成世权这种很没有责任感婚后与别的女人的邂逅相遇。

“世权,你忘记一件事,你已结婚,有个一岁多会喊爸爸的女儿。”我泼冷水,他居然抛开家庭,独自去寻求自己的爱情。

“婚姻与爱情是两回事。”世权微笑道。

“不,你是男人,你有责任。”我指责他。

“家和,让我做一回梦,别把我拉回现实生活来。”世权抱住脑袋,我不同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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