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黑道大律师 chapter 35 功可不可以补过

作者 : 旖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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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是高一1班对阵高二4班。

主持人副校长冯丽珍介绍了宣布辩论主题是:功可以补过VS功不可以补过

接着冯丽珍介绍了双方的参赛代表队以及所持立场,再一一介绍参赛队员。

金颖欣她们这些参赛队员被介绍到时都起身向评委和观众打招呼示意,介绍到唐雯雯的时候下面一阵狼群激动,而当介绍到金颖欣之时,下边观众更是议论纷纷,竟比新一代校花唐雯雯还要引人瞩目,八卦的传播速度是惊人的,方才没有注意到金颖欣和钟晨那边的不明人士在旁人不知道被添油加醋了多少的第N手资料情报的指导普及下,也燃起了一颗熊熊八卦之心,女生们则多数都是羡慕嫉妒恨地灼灼盯着金颖欣,一时之间颖欣是万众聚焦。

“安静!注意会场纪律!”冯丽珍高声警告,使得嘈杂的会场终于逐渐静了下来。

然后继续介绍其他的参赛队员,金颖欣刚坐下来,一边的唐雯雯就冷哼道:“还真是不甘寂寞,靠绯闻来博取眼球,你难道不敢和我凭真本事比上一回?”

金颖欣淡笑道:“口舌之快应该等到待会儿正式辩论的时候,而不是现在,班长你说对不?”

“你!”唐雯雯刚想发火很快就转了心思,嘲讽道:“你还是先集中注意力到比赛上了吧,刚刚还有心情和钟少调笑,待会儿可别拖后腿了。”

金颖欣只是淡笑着,然后转首看向她们的对手——高二4班的那三男一女,随着冯丽珍的介绍,金颖欣把之前打听到的对手名字和真人一一对上了。

反方一辩李飞是个瘦瘦高高的眼睛男,这个高二4班的班长带领他们这个团队已经是第二年参加校辩论赛,作为去年的亚军团队主心骨负责人,实力不容小嘘。

反方二辩刘东是学生会宣传部部长,高二4班上一届的辩论赛上最终杀入决赛,很重要的一部分靠的就是他那张犀利的嘴。

反方三辩黄建良是学生会宣传部的一名负责对外联络的干事,看起来是团队里最不起眼的一个,但只要有留意上一届的辩论赛,或者对其稍加观察留意就不难发现,黄建良实则是对方团队里最后的王牌。一中的学生会机构办得相当成功,不过终究是高中,人力资源上不比大学,其实黄建良的在宣传部负责的职能就相当于大学学生会里独立划分出来的一个部门——外联部,负责各系公众形象塑造工作,对外加强本系与外系、外校的工作和活动联系,全面宣传和展示各系特色,加强各系与外系、外校、外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并努力寻求赞助,需要的就是口才和人脉。所以之前听郑佩玲说起上一届对方团队的表现,说起黄建良这个一中的外联干事才是对方团队里最有口才的,金颖欣一点也不意外。

反方四辩朱晓琳也是一中的名人,作为学生会文化部部长,音乐节就是由她负责操办的,据说她是上一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冠军,唱功了得,只是这回因作为音乐节操办人,她这个卫冕冠军避嫌才不参加此次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否则唐雯雯又要多一大劲敌。

多数人都对于她们很不幸地初赛就抽到了这么强大的对手报以同情,毕竟对方是去年的亚军,整个一中基本上都不看好她们高一1班这个菜鸟团队也很正常。

冯丽珍照例说了下比赛规则和评委评分标准,然后宣布辩论赛开始。

唐雯雯作为正方一辩发言:“谢谢主席,尊敬的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晚上好!今天我方的观点是‘功可以补过’。首先,请允许我明晰辩题中几个重要的概念,根据《汉语大辞典》的解释,过,即过错;功,指功劳;可以,表示可能或能够,并不等于一定;补,是弥补、补救的意思,并不等于抵消。同时我们的辩题中这个‘补’字也为今天的辩论设定了一个前提,那就是过在先,功在后。我们要讨论的就是已出现过错后是不是可以通过立功来补。所以我方判断是否可以‘补过’的标准是:能否减少或弥补由于过失而造成的不好的影响。而且我方要明确的一点是,‘可以’是说能够或可能,考虑的是他得一个者可行性的问题,并不是说一定要去实施。

所以我方认为功可以补过主要基于以下三点:

第一、功可以补过具有其一定的可行性。所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在生活中每个人都会或轻或重的犯下一些过错,这也就说明‘过’是客观存在的,当有过错出现的时候我们当然要去进行弥补,而用‘功’去对这个‘过’进行弥补不仅可以用‘功’的积极影响去减少一部分‘过’的负面影响,同时还可以为这社会做出了贡献,那么对方辩友是不是也认为这样是可行的呢?

第二、功可以补过具有其自身的合理性。首先,从法理上讲,刑法规定: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同时也肯定了我方的第一个观点。其实,惩罚不是目的,我们的目的是使犯错人得以醒悟,进而以功来补过。其次,从情理上讲,当一个人犯了错的时候,如果真心悔改,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去弥补自己的过失,那么虽然那个‘过’已经不可改变,”

嘀嗒嘀嗒的倒计时响起,冯丽珍提示道:“不到30秒,请正方一辩抓紧时间。”

唐雯雯加快语速继续慷慨陈词,“但是可以让伤害过的人得到一点补偿,减少对人、对己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既然,以功补过符合法理、情理,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做呢?

第三、功可以补过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对社会而言,我们承认‘过’已酿成便无法改变,但是若其所做功的积极影响确实减少了过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的话,那么我们也要以客观的态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就要承认其确实做到了‘补过’,这样能够体现出一个社会的公平性和包容度。是一种科学的社会价值取向。

当然,我们要强调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功可以去补所有的过,在有功的时候并不能一味的居功自大,无所顾忌,我们所说的”功可以补过“是为了提出一个可行的、合理的、有人情味的一个功过关系的判断标准。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地认为,功可以补过,谢谢!”

“时间到!”唐雯雯搞好赶在冯丽珍开口之前,刚好2分30秒。

反方一辩李飞发言:“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同学。对方辩友,下午好:很高兴今天与对方辩友在这里探讨功可不可以补过这个问题。开宗明义,我方同样首先来明确以下几个概念:功是功劳的意思,代表积极的前进的对事物起推动作用的事物;过是过错过失的意思,代表消极的、对事物发展起阻碍作用的事物;不可以即为完全没有发生的可能性。而补的含义则是还原、修复使其恢复原有状态。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功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客观存在,功是功,过是过。所谓功可以补过,只是存在于某一部分人心中的主观意识。**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功不盖过,过不掩功。’再大的功也掩盖不了过的存在,更不用说补了。从古至今,事情只要发生了,存在了,就永驻史册,永不改变。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论述我方观点。

首先,从功过对我们造成的主客观影响来看。过对客观事物造成了一定的损坏,不仅无法使其恢复其原样。而且对主观个人情感造成的损害也是无法弥补的。我们说一个杀人犯杀了一个人,但他在逃亡途中救了另一个人,难道我们就说这个杀人犯不是罪犯了吗?他的罪名依然存在啊,他依然给被害者以及其家人的情感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啊。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为过消得人憔悴的人可大有人在。

第二,就本辩题来看,过指的是曾经的过错,而功指的是你现在的功劳。二者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功与过是发生在两个时间段内相对于统一主体但本身并没有关系的客观存在。那么我就想请问对方辩友了,这样的功过,是如何在时间及空间里神奇地相遇并互补的?而且,在历史不断地前进与发展过程中,功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只是这种转化我们无法定义为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罢了。

第三,功不可以补过这种思想可以促进法制社会的建设以及整个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一个人一旦形成了功可以补过的思想,他的价值判断就会发生偏离。价值导向也会产生错误。一个社会一旦纵容这种思想的存在并任其发展。那么这个社会就会陷入‘好人不犯罪,犯罪也可以补。’这样一个怨念地而且无法挽救的深渊。”

嘀嗒嘀嗒声再次响起,李飞依然不紧不慢掷地有声地陈词道:“我想对方辩友难道不记得去年S大学生砍死教授这桩血淋淋的案件吗?那个学生品学兼优或者还经常拿奖学金为学校争过荣誉,但依旧在砍死教授后落得一个杀人偿命的下场。这不就在体现我国法律严格具有震慑力的同时也阐释我方功不可以补过的观点吗?可见,功不可以不过,不是不近人情,而是为了真正的公平。

综上所述,我方站在发展的角度上,坚持认为功不可以补过。”

通篇陈词从容不迫,2分30秒,时间掌握得刚刚好,高二4班团队不愧为上届亚军,经验十足实力雄厚。

开场双方一辩的对阵,虽然双方论点论据都很完整争锋相对,但从临场发挥现场表现来说,李飞要比唐雯雯表现得出色,一中确实是卧虎藏龙,颖欣她们的对手也确实很强大,想要胜出就必须马上扭转颓势,至少不能处于下风,而接下来的攻辩时间首先出战的正是正方二辩金颖欣。

“正方二辩,接下来你有1分45秒的时间选择反方二辩或三辩进行一对一攻辩,每次提问不超过15秒。”冯丽珍提示道。

刘东和黄建良,金颖欣会选择谁呢,她起身面带微笑看向冯丽珍,俨然已有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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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号断更一天,所以今天会有二更补上,而且字数都会很足的,今天的两章加起来相当于一般公众章节的三章半的内容了,所以喜欢就动下手收藏下吧,怎么最近一直在掉收啊,看得我好郁闷!PS。接下来的攻辩、自由辩论、观众提问环节才是辩论赛最精彩最富有魅力的部分,想要看到女主的无敌口才就别错过,对手挺强,但又怎么会是颖欣对手呢,在辩论赛场上重拾上一世在法庭上的气势,大律师的风采绝对相当相当有型,别错过下面的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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